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的相关要求,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濮耐股份”)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2,639.03万元(含62,639.03万元)。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分别假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或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39.03万元(含62,639.03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5,226.90万元和24,128.65万元。假设2020年、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持平或增长10%两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4.28元/股(该价格为2020年4月1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假设2020年现金分红金额与2019年相同,2019年、2020年现金分红发放时间为下一年度的6月份(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2020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8、假设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0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可转债转股(如有)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假设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可转债转股(如有)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情景一:假设公司2020年及2021年利润水平与2019年持平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2021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 | 2021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 | ||
因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62,639.03 | ||
现金分红(万元) | 7,236.31 | 7,236.31 | 7,23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5,226.90 | 25,226.90 | 25,22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24,128.65 | 24,128.65 | 24,128.65 |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283,178.83 | 301,169.42 | 301,169.42 |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301,169.42 | 319,160.01 | 381,799.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4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3 | 0.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3% | 8.13% | 7.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26% | 7.78% | 7.07%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1 | 3.09 | 3.24 |
2、情景二:假设公司2020年及2021年利润每年增长10%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2021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 | 2021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 | ||
因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62,639.03 | ||
现金分红(万元) | 7,236.31 | 7,236.31 | 7,23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7,749.59 | 30,524.55 | 30,52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26,541.52 | 29,195.67 | 29,195.67 |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283,178.83 | 303,692.11 | 303,692.11 |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303,692.11 | 326,980.35 | 389,619.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30 | 0.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8 | 0.26 |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2021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 | 2021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6% | 9.68% | 8.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05% | 9.26% | 8.42%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4 | 3.16 | 3.30 |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在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转股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份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4万吨预制件、6万吨散状料、1万吨炮泥耐火材料智能化制造项目,年产1万吨转炉
系统用高性能环保挡渣板智能制造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制、生产和销售定型、不定形耐火材料,功能耐火材料及配套机构,并承担各种热工设备耐火材料设计安装、施工服务等整体承包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四大产品板块:(1)功能性耐火材料,包括滑板水口类、三大件类、座砖类及透气砖类;(2)定型耐火材料,包括钢包砖类、碱性制品类;
(3)不定形耐火材料,包括散料类、冲击板及挡渣板类、电炉顶类;(4)其他类。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建材、有色金属、铸造、电力及石化等涉及高温领域的行业。具体如下:
产品板块
产品板块 | 产品类别 | 主要用途 |
功能性耐火材料 | 滑板水口类 | 连铸用功能耐火材料,主要用于控制钢水流量、导流钢液、净化钢液。 |
三大件类 | 钢铁连铸用功能耐火材料,起到控制流量、保温、防氧化、防飞溅、导流钢液、均匀钢液的成分和温度的作用。 | |
座砖类 | 主要配合透气砖、水口砖等产品使用,以达到保护透气砖、水口砖的目的。 | |
透气砖类 | 主要用于通过该产品向钢水容器内喷吹气体,以达到搅拌钢液促使钢液温度和成分更加均匀的目的。 |
定型耐火材料 | 钢包砖类 | 用于盛装、转运高温钢水的普通钢包、炉外精炼钢包等各种钢包容器的工作层,与高温钢水、熔渣直接接触,需要承受高温钢水的机械磨损以及高温液态熔渣的化学侵蚀。 |
碱性制品类 | 主要用于水泥回转窑和RH炉炉衬。 | |
不定形耐火材料 | 散料类 | 用于各种工业窑炉、钢包和中间包永久衬、出铁沟等部位。 |
冲击板及挡渣板类 | 中间包内设置的各种功能件,主要用于保护包底,促使各种夹杂物上浮,稳定中间包内流场。 | |
电炉顶类 | 电弧炉冶炼时上方加盖的炉盖。 | |
其他类 | 其他产品 | 和各类主产品配合使用。 |
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进一步公司提高盈利水平,拓宽公司现有业务的广度及深度,为公司未来增长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及现有主业紧密相关。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了包括社保、医保等在内的薪酬福利体系。公司注重在竞争中选拔人才、使用人才,关心、爱护、信任人才,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晋升渠道。同时为员工提供安
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与员工身心健康和文化生活,通过企业理念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社团活动、文体比赛等形式,使员工快速融入公司文化、加深了对于公司的归属感,同时也搭建起企业与员工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全面增强企业凝聚力。2019年公司根据五年发展规划,在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同时匹配薪酬规划方案,使薪酬政策支撑和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实现了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结合的目标,增强了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公司的经营目标与个人发展目标相一致,从而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保障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薪酬对公司战略的支持。
高效的核心管理团队是公司具备清晰的前瞻性发展战略、强大执行力与凝聚力、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源动力。公司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耐材行业的实践经验,能较为准确的辨识行业发展趋势,把握短暂的发展机遇,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管理模式,保证了生产经营效率的持续提高。2019年公司根据五年发展规划,成立了管理培训学院,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学知识培训。同时组织开展了普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起了具有濮耐股份特色的培训管理体系。2019年公司共进行了1,971人次的集团级培训,重点培训了《规范应用文件格式与技巧》、《组织管理与企业文化培训》、《科学决策与高效执行》、《技术赋能与创新发展》等多方面内容。公司成立的管理培训学院持续提高原有干部管理水平的同时着重培养极具潜力的新型人才,保证了每个生产环节和管理岗位都有敬业、奉献、高效的人才团队。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极其重视科技创新,拥有以前瞻性研究为主的北京科技研发中心和以应用型研究开发为主的濮阳技术中心双技术研发中心,通过加快产研结合、科技转化工作,吸收、引进了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形成复合型全方位的技术团队,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濮耐股份是国内耐火材料行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多的企业,并于2017年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同时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CNAS)认可的高温陶瓷材料试验检测中心、省级高温陶瓷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研究院等多个研究开发平台。公司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提高产品稳定性与可靠性。报告期内,公司2个科研项目通过河南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家组技术评定,其中《用后镁碳砖高效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被认定为国际领先技术水平。截止2019年末,公司合计拥有各项有效技术专利242项,其中发明55个,实用新型184个,外观专利3个。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作为国内第一家拥有海外直销网络的耐火材料企业,濮耐股份坚持“与高温艺术同行,为全球高温工业提供卓越的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的使命,关注地区与文化差异,坚持以顾客和市场为导向,除在国内有37个办事处外,还在乌克兰、美国、俄罗斯、韩国、印度等国家设有8个分子公司或办事处。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全球化、本土化营销网络,实现了对(潜在)客户的适时拜访、现场调研、面对面深度沟通、及时掌握客户动态信息,并对客户反馈在第一时间内予以迅速反应,为最终准确满足客户需求、形成有效销售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在营销工作中坚持以客户为本,在产品开发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技术服务工作,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与客户建立起利益共享的机制。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的业务往来,客户粘度高,实现了与主要客户共同成长的目标。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建立起优质的客户网络和渠道,可为全球钢铁冶金、水泥、玻璃、有色等领域客户提供耐火材料设计、安装、施工或整体承包服务,在钢铁冶金重点领域,公司已为包括河钢集团、宝武集团、AcelorMittal、韩国现代、韩国浦项、印度塔塔、印度JSW、俄罗斯马钢、俄罗斯新利佩茨克、欧亚集团、美国AK、哈萨克斯坦KSP等在内的近70家世界钢铁百强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完善服务。
综上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是在公司原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储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及规范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存放、合法合规的使用。
(二)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董事会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稳健推进本次募投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