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2万吨高密高纯氧化镁、6万吨大结晶电熔氧化镁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5月1日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4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5,862,88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2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999,986.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555,862.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44,123.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3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共设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进度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延期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调整前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
年产12万吨高密高纯氧化镁、6万吨大结晶电熔氧化镁项目 | 23,094.03 | 23,094.03 | 2020年5月1日 | 2020年10月31日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12万吨高密高纯氧化镁、6万吨大结晶电熔氧化镁项目主要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翔晨镁业拥有的卡玛多菱镁矿所产出的高纯轻烧氧化镁为原材料。由于卡玛多菱镁矿区出产矿石具有不同于其他地区菱镁矿的独有特性,公司决定对原有产线并行投建计划改为分期分步实施,以便在实施过程中更好的调优产线,充分利用卡玛多菱镁矿矿石特性提升产品性能。另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因素也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上述原因,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建设期延至2020年10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12万吨高密高纯氧化镁、6万吨大结晶电熔氧化镁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5月1日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年产12万吨高密高纯氧化镁、6万吨大结晶电熔氧化镁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0年10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变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