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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立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编制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内容的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内容的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的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2019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2019年度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有关规定,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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