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号)、《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等相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对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2019年度报告延期披露情况出具意见如下:
(一)挂牌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经与之江生物沟通及查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之江生物客户众多且大部分终端客户为国内三甲医院和CDC,受疫情影响,目前都在应对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抗疫工作,之江生物与客户对账、函证以及与出借设备相关的固定资产的盘点和函证工作预计需要较长时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进而导致之江生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二)挂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之江生物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挂牌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目前会计师已经进场审计,之江生物积极主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相关审计工作稳步推进,会计师将和之江生物一起尽快消除相关影响因素,完成审计工作,预计于2020
年6月上旬出具之江生物2019年度审计报告。经与之江生物沟通,之江生物将和会计师一起尽快消除相关影响因素,完成审计工作。之江生物预计将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同步完成年报编制及董事会审议工作,并按照规定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披露。
(四)主办券商已履行的工作程序
东方花旗按照持续督导的要求,通过邮件、电话及网络通信等方式,及时了解之江生物的生产经营状况、审计进度和年报编制进展。在之江生物反馈因受疫情影响,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后,东方花旗向之江生物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向其提示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延期披露可能的处罚风险,并在股转公司的相关信息汇总表中予以填报。在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发布后,东方花旗敦促之江生物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公告义务,并尽快完成后续审计和年报披露工作。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