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个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企业,同时一批业务人员驻守武汉,为了应对国内外对于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的爆发需求,公司全力组织生产以满足抗疫需求。同时由于公司客户众多且大部分终端客户为国内三甲医院和CDC,目前都在应对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抗疫工作,公司与客户对账、函证以及与出借设备相关的固定资产的盘点和函证工作预计需要较长时间。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6月16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0-011
稳步推进,会计师将和公司一起尽快消除相关影响因素,完成审计工作。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公司将抓紧时间做好配合工作,尽快督促会计师事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倪卫琴
联系电话:021-34680598
邮箱:info@liferiver.com.cn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