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2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36号文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股份”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根据《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020年4月16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