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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邦股份关于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度完成收购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国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杭州国光公司、自然人傅启才、吴红芬于签署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公司以现金增资130,000,000.00元并支付傅启才、吴红芬股权转让款90,000,000.00元取得杭州国光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经公司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杭州国光公司已于2017年9月27日完成了董事会改选,并于2017年10月25日在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余杭分局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增资及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已按约定向杭州国光公司支付增资款130,000,000.00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99号),本公司已于2017年10月向傅启才、吴红芬支付股权转让款88,200,000.00元,于2019年11月向傅启才、吴红芬支付剩余部分现金对价1,800,000.00万元;本公司实质上已于2017年9月27日取得对杭州国光公司的控制权,故自2017年10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杭州国光公司原股东傅启才、吴红芬签订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杭州国光公司原股东傅启才、吴红芬承诺杭州国光公司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作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2,700万元、3,600万元和4,5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4.42万元(已包含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承诺数374.42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08.32%。

四、备查文件

1、国金证券关于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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