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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特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按照浙江省国资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股份转让事项股份过户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由龚瑞良变更为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龚瑞良先生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4日,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龚瑞良先生、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瑞特”)与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二轻”)签署《关于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龚瑞良先生出具了《关于放弃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由浙江省国资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代为监管公司资产,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对浙江省国资委负责。浙江省二轻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龚瑞良及其控制的苏州瑞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88,968,375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660%)转让给浙江二轻。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浙江二轻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龚瑞良117,450,00038.7670%66,065,62521.8064%
苏州瑞特37,584,00012.4054%00
浙江二轻0088,968,37529.366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瑞良、苏州瑞特、浙江二轻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龚瑞良、苏州瑞特和浙江二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龚瑞良及其控制的股东苏州瑞特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没有减持意向,如果超过上述期限后拟减持股票的,承诺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减持信息;实际控制人龚瑞良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上述承诺的豁免及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否同意上述承诺的豁免及变更存在不确定性,该等豁免及变更的不确定性将导致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按照浙江省国资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此外,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20 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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