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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1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含首席合伙人1人;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钢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0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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