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筹划出售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买卖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权利人: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无锡市江阴市山观镇龙定路86号
3、不动产权证号: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884号、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854号、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857号
4、面积:使用权面积6,801.4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784.68平方米
5、原厂房房屋原值3,230,140元,土地原值3,919,239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江阴市新城东巨龙大酒店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281MA1TCQ7J1M
3、类型:个体工商户
4、经营场所:江阴市山观龙定路35号
5、组织形式:个人经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经营者:徐荣华
7、注册日期:2017年11月29日
8、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交易对方江阴市新城东巨龙大酒店签署了买卖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80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阴市新城东巨龙大酒店
1、甲方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江阴市山观镇龙定路86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801.4平方米;及位于上述土地上3784.68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具体资产的范围以本协议之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所示为准。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甲方拟转让资产价格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B12-0076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确定本协议项下转让资产的价格为680万元。
3、因资产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因办理财产权转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出售资产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转让款在扣除成本及相关费用支出后,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