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9年6月,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223号),注册金额为25亿元,注册额度有效期2年,子公司在注册额度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和2019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汽蓝谷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2)和《关于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2)。
2020年4月16日,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债务融资工具简称 | 20北汽新能SCP002 |
债券流通代码 | 012001367 | 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 270天 |
计息方式 | 固定利率 | 发行日 | 2020年4月15日 |
起息日 | 2020年4月16日 | 兑付日 | 2021年1月11日 |
发行总额 | 10亿元/人民币 | 发行利率 | 2.76%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面值 | 主承销商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超短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子公司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网站(www.chinamoney.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