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关于南海影视城资产的《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三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协议双方按照规范运作、积极发展的方向,促进提高公司在南海影视城资产的投资回报起到较好作用。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关于南海影视城资产的《委托管理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要
鉴于公司投资拥有的南海影视城资产占用中央电视台的土地,双方于2017年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12”)。经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协议期满后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央电视台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中央电视台为国家事业单位。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已于2018年4月19日挂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1134XT
法定代表人:慎海雄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一号院主要经营业务: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中央电视台乙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 协议主要内容
1) 甲方在南海市松岗镇南国桃园投资形成的土地资产11,000万元(1473.905亩)以及道路786万元,附属设施498万元,宿舍480万元(上述土地、道路、附属设施及宿舍以下合称“受托资产”)委托乙方进行全面管理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展开经营用以弥补管理等成本支出,乙方就受托资产管理的期限为2020年1 月1 日至2022年12 月31 日。
2) 在受托资产管理期限内,乙方对受托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亦无需就受托资产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管理费等)。
3) 在受托资产管理期限内,乙方须做好受托资产的维护、维修、消防、绿化等管理,并保证其完整性。
乙方不得将受托资产为乙方及其他第三方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等经济事项,若出现上述行为并给受托资产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须先行赔付。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南海影视城系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投资形成,具有旅游和拍摄影视作品两大功能。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协议双方按照规范运作、积极发展的方向,促进提高公司在南海影视城资产的投资回报起到较好作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陈海燕先生、庞正忠先生、宗文龙先生对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签署该项《委托管理协议》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委托管理协议》的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