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020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4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