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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事前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公司拟审议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万解秋、王海峰、吴小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