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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原简称“志邦股份”,以下简称“志邦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志邦家居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子公司”)、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业子公司”)和合肥志邦家具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销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对木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以及为合肥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许帮顺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经营范围:厨柜、家具、木门、衣帽间、卫浴柜、居家饰品的制造、销售

及安装;厨房家具、厨房装饰工程施工;橱柜配件、厨房用品、厨房电器、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公司持股比例:100%。

2、被担保人家居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家居子公司总资产96,824.62万元,净资产51,755.36万元,负债总额45,069.26万元,资产负债率47%,2019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97,823.64万元,净利润5,118.68万元。

(二)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

经营范围:门、窗、墙板、地板等木质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防火门的制造、销售及安装;竹、藤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其他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五金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具材料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2、被担保人木业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木业子公司总资产30,017.77万元,净资产18,482.63万元,负债总额11,535.14万元,资产负债率38%,2019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4,471.88万元,净利润 -1,125.80万元。

(三)合肥志邦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办公楼208、210、213、313室

经营范围:厨房家具,厨房配件,厨房电器,装饰材料,家具,木门,衣帽间,居家饰品销售;厨房家具,厨房饰品工程施工。

公司持股比例:100%

2、被担保人合肥销售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肥销售公司总资产10,024.86万元,净资产1,644.39万元,负债总额8,380.47万元,资产负债率83.6%,2019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7,786.17万元,净利润

30.2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对本次志邦家居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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