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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0-040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范围内,与其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容诚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首次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该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圆融时代广场24栋B区302单元307-308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3、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4、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5、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6、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处理处罚类型处理处罚 机关处理处罚 日期处理处罚 决定文号处理处罚 决定名称所涉项目是否仍影响目前执业
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2017-10-25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关于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亚琼、胡乃鹏、谢中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会计师:潘汝彬,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9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3366)、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02930)、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53)、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98)、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00238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58)、张家港中环海陆特锻股份有限公司(833879)、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9830)、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870975)、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264)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2007年开始从事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20余年。无兼职。

本期签字会计师:马云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1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055)、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3366)、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SZ.002930)、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Z300623)、江苏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SH.603018)、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86)、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SH.603056)、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264.OC)、张家港中环海陆特锻股份有限公司(833879.OC)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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