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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19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资产、经营情况。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

4.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5. 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经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同意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6. 独立董事对公司核销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较小,能更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此次核销所涉及的应收款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安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杰、朱德胜、张义福

2020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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