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润欣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润欣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稳健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作为润欣科技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许 楠 张 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0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