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且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清控创投对标的股份减持承诺义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前置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分别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及其控股股东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投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向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投资”)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3,459,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双方签署了《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清华控股与电信投资签署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并拟于《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与电信投资在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近日,公司收到清控创投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电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清华控股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投与电信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电信投资以40.68元/股的价格受让清控创投持有的公司43,459,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767,937,138.20元。同日,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清华控股与电信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协议》生效日起清华控股与电信投资将就涉及辰安科技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意思表示相同的决策,以确立及维护电信投资对公司的控制地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3,459,615 | 18.68% | 0 | 0%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 18,975,126 | 8.16% | 18,975,126 | 8.16% |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43,459,615 | 18.68% |
本次权益变动前,清控创投持有公司43,459,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8%,清控创投的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持有公司18,975,1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6%,前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2,434,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84%;电信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为清控创投,实际控制人为清华大学。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信投资将持有公司43,459,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8%,同时一致行动人清华控股持有公司18,975,1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6%,电信投资将合计控制公司62,434,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84%;清控创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电信投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且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清控创投对标的股份减持承诺义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前置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清控创投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电信投资及清华控股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