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张百哲 | 独立董事 | 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 | 林雷 |
徐国飞 | 董事 | 工作原因 | 周贵祥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华东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72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毓臻 | 徐歆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号 | 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号 | ||
传真 | 025-66852680 | 025-66852680 | ||
电话 | 025-6685267777-5606 | 025-66852685 | ||
电子信箱 | wyz@huadongtech.com | xx@huadongtech.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平板显示产业:拥有采用金属氧化物IGZO技术的8.5代产线,生产系列高清画质面板及模组,应用类型覆盖手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视机等大中小尺寸产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技术特点,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开发高分辨率、高刷新率的高端笔记本、显示器产品,加强与国内外品牌客户的深度
合作,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压电晶体产业:产品类别涵盖晶体谐振器、热敏晶体、普通振荡器、压控振荡器、温补振荡器、恒温振荡器、滤波器等全系列频率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安防监控、工业控制、汽车电子、蓝牙和WIFI智能终端、消费类电子等市场领域。
触控显示产业:具备了STN屏及模块、TFT模块、以及电阻式和电容式触摸屏的设计、生产及测试能力。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通讯、银行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工业产品、车载产品及家用电器等领域,目前公司正加速由低边际手机触摸屏屏向平板、工控POS机触摸屏等高边就应用领域转型。
磁电产业:拥有从原材料磁粉、磁芯到电源、整机互为依托的产业链,主要生产软磁铁氧体材料及磁心、变压器,电源组件等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雷达、办公自动化,汽车电子、医疗卫生、绿色照明、节能环保等民用领域和航天、航空、电子、舰船、核工业等领域,大力发展新能源、车载电子、高新电子等新领域方面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5,266,542,219.91 | 5,702,781,523.33 | -7.65% | 5,994,988,894.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40,540,252.56 | -987,357,576.85 | -471.28% | 11,646,221.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89,716,749.18 | -1,568,220,302.39 | -262.81% | -455,079,217.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7,322,531.17 | 1,373,143,004.82 | -53.59% | 736,083,548.7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453 | -0.2180 | -471.28% | 0.00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453 | -0.2180 | -471.28% | 0.00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87% | -9.60% | -71.27% | 0.11%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总资产 | 21,469,269,111.71 | 32,193,635,089.33 | -33.31% | 33,776,463,254.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47,107,255.70 | 9,795,046,533.70 | -57.66% | 10,779,940,778.17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55,991,748.13 | 1,093,876,647.59 | 1,273,554,384.30 | 1,643,119,439.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0,077,435.93 | -666,893,525.33 | -840,102,241.41 | -3,843,467,049.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1,614,570.93 | -684,699,035.85 | -857,742,598.61 | -3,855,660,543.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2,522,776.02 | 177,688,156.76 | -310,106,309.24 | 327,217,907.6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2,17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8,0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51% | 1,110,344,828 | 1,110,344,828 | 质押 | 555,172,414 | |||||||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79% | 488,566,244 | 488,566,244 | |||||||||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78% | 488,203,268 |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62% | 163,832,95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4% | 24,657,4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3% | 24,225,08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4% | 20,154,9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7% | 12,252,694 | ||||||||||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事务中心)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5% | 11,168,140 | ||||||||||
何雯 | 境内自然人 | 0.21% | 9,562,1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2019年面板市场新产能不断开出,行业出现产需不平衡,加之贸易摩擦对面板需求的负面影响,液晶面板市场特别是TV面板产品价格跌幅不断扩大,部分产品售价最大跌幅达30%,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约
52.67亿元。
面对困局,公司采取多项举措,力争破局,缓解经营压力。
显示业务:公司坚持推进高清发展战略,精确瞄准发力点,优化组织架构,深挖核心技术潜力,创新生产工艺流程,拓展营销渠道,实施6SIGMA精益管理。
研发方面:研发体制从职能型调整为项目型,开发周期缩短了33%。全年新产品开发累计29款,笔记本高端产品已经实现150nits、亮度1W达到英特尔标准。显示器高刷新率165HZ产品成功开发,高附加值产品贡献率逐步增加。
新技术方面,全年开发多项新技术,主要在高性能氧化物TFT背板技术研究、基于氧化物的De-mux技术、HDR技术、笔记本低功耗、SDIP技术、X-ray平板探测器技术、非晶硅GDM开发专案、笔记本incell等技术方面取得进展。
2019年全年累计销售量同比增长9%。电视机产品基本实现满产满销;显示器产品积极做好冠捷、华硕、宏碁、惠普等国际品牌客户的合作维护。同时加快推进QHD、UHD、144Hz、165Hz等高端产品销量;笔记本产品对华硕、小米等品牌客户供货量增长显著。
其他业务:晶体、触控板块赢得新发展。晶体板块营业收入增长19%,触控板块营业收入增长34%,磁电板块采用多方合作模式,与战略伙伴共享开发资源,融合“DSP控制+全桥谐振”核心技术,不断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液晶显示及模组 | 4,514,353,642.49 | -1,645,761,921.72 | -36.46% | 0.32% | 8.93% | -2.88%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整个销售市场影响及中美贸易战因素,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收入减少,同时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亏。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①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107,814,832.41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824,600,356.78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327,855,740.02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766,345,929.90元。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0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7,174,280.21元。 |
②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0元。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0元。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①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6,699,242.49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6,699,242.49元。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0元。 |
②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0元。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0元。 |
③将部分“应收款项”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应收票据减少97,079,439.36元;应收款项融资增加97,079,439.36元。 | 应收票据减少0元;应收款项融资增加0元。 |
④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减少0元;应收账款减少0元;其他应收款减少0元。 | 应收票据减少0元;应收账款减少0元;其他应收款减少0元。 |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列报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列报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238,219,294.60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238,219,294.6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6,699,242.4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6,699,242.49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107,814,832.41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10,735,393.05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7,079,439.36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824,600,356.78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824,600,356.78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0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713,593,606.48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713,593,606.4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列报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列报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6,969,631.66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6,969,631.66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0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67,215,864.56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67,215,864.5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说明:上述合并及母公司列报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对大鹏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7,373,990.00元,持股比例2.75%,以前年度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计提减值损失17,373,990.00元,账面价值为0。本报告期按照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0,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