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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系以2019年末总股本15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717,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6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4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 年4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893号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陈振海、廖世福

咨询电话:0769-89953999-8888

传真电话:0769-89953999-869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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