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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内容、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52,200.0052,200.0049,661.8113,825.89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51,928.6038,427.0038,427.0025,573.69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7,981.967,981.967,981.963,748.12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9,582.729,582.729,582.726,630.65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8,322.248,322.248,322.243,439.48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15,140.0015,140.0015,140.0014,573.39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5,392.0015,172.0815,172.082,055.53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39,290.0018,174.00-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18,174.0018,167.25
合计199,837.52165,000.00162,461.8188,014.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该事项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210017号审计报告。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1,102.79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 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3日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募集资金账户转至公司普通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7,600万元。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理财金额(人民币万元)起始日期终止日期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
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6,0002020年2月18日2020年5月20日3.60%
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7,0002020年2月18日2020年5月18日3.70%
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2,5002020年2月26日2020年5月27日3.15%
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5,0002020年3月6日2020年6月5日3.70%
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5,5002020年3月18日2020年6月18日3.30%
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5,5002020年3月18日2020年6月18日3.30%
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5002020年3月19日2020年4月20日3.30%
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5002020年3月19日2020年4月20日3.30%
合计--34,500---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2、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3、资金来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闲置资金。

4、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

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5、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属于关联交易,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6、授权期限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

7、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8、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9、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情况

劲嘉集团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胡征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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