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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2019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以为股东创造价值实现业绩增长为目标,积极现金分红回馈股东的同时,通过持续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严格履行承诺、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19年,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分红情况

公司在努力实现业绩增长的同时,制定了科学、持续稳定、健全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并积极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在综合考量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下,公司制定了既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近三年(包括2019年度)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年219,579,067.50876,786,038.9025.04%0.000.00%219,579,067.5025.04%
2018年439,461,135.00725,308,104.7460.59%230,222,172.4531.74%669,683,307.4592.33%
2017年446,080,195.66574,411,233.0577.66%0.000.00%446,080,195.6677.66%

注: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方案正在施行中,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0,000股,成交金额为9,066,087.03元,该部分金额将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2020年度分派方案的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后续在2019年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公司2019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63,860,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219,579,067.5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336,743,080.99元。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二、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2019年,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积极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2019年3月5日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无限售流通股份29,963,93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045%,成交金额为230,291,282.05元(含交易费用),2019年3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无限售流通股份29,963,932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及时地向市场传递了对公司经营和投资价值长期看好的信号,有效地提振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信心,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制度的规定,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2019年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公告141项,与此同时,在合规的基础上,公司加强了自愿性披露信息的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

性和有效性,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

2019年,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会议对公司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9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计划,以及提出改进方向,各委员在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充分利用各自的法律、金融、财务管理、会计等方面的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针对遇到的问题提出专业性意见,确保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监管要求。

四、履行承诺情况

2019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具体承诺内容请见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五、投资者接待情况

报告期公司组织了调研活动共计12场,合计接待机构投资者逾797人次,所有参与公司调研的人员均统一签署《特定对象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承诺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投资者接待义务,接待人员耐心细致地回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根据调研的交流沟通内容如实编制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时将相关信息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公平地获得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计划等资讯,提高了公司信息透明度。

具体投资者接待情况请见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六、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多渠道、立体式的沟通交流平台,具体包括投资者热线(0755-86708116)、公司邮箱(jjcp@jinjia.com)、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 irm.cninfo.com.cn)、实地调研等。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到公司,与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交流,并及时将投资者合理的意见与建

议转达给公司相关部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为例,2019年度公司及时回复收到投资者各类提问、咨询、建议约436条。

2019年,公司举办网上说明会1次,举办投资者接待日1次,投资者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网上和面对面的实时的交流互动,就公司经营业绩、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整体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深入地讨论,获得了良好沟通效果。

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努力完善内部流程及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沟通交流平台。

七、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参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合计为107人次,每次股东大会,均设有股东问答环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上,就公司发展战略、各项业务的日常经营、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事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上,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认真征询投资者的意见,仔细倾听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均可以通过现场参会、网络投票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通过现场质询、累计投票制、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等机制,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2020年度,公司将继续保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时,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决策参与权,继续把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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