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蒙丽珍
本人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8次,共出席会议18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5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13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除了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提议的议案》投了反对票外,其他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2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9年1月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关于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提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
于公司2018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9年5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9年8月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皇氏集团湖南优氏乳业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湖南优氏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抵押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公司签署《远期转让和差额补足协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19年11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智能化乳业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云南大理云端牧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以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就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务的成效。
(二)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和有序推进的工作,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项目投资、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三)自身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目前公司正转型集团化经营管理模式,应加快整合步伐,进一步加强各子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力度,促进集团内各企业的协同发展。
七、其他事项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19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本人联系方式
蒙丽珍:695165080@qq.com
2020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主动、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促使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蒙丽珍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许春明
本人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8次,共出席会议18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5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13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除了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提议的议案》投了反对票外,其他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5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9年1月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关于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提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8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9年5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9年8月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皇氏集团湖南优氏乳业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湖南优氏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抵押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公司签署《远期转让和差额补足协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19年11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智能化乳业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云南大理云端牧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以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就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核实和审查,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审议议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相关进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务的成效。
(二)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和有序推进的工作,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项目投资、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三)自身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为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履行自身职责,始终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为更好地适应企业规模扩张和业务布局的延伸和深化,在经营中应不断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七、其他事项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19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本人联系方式
许春明:xcm4097@163.com
2020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与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努力完成公司独立董事所需履行的义务。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春明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梁戈夫
本人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8次,共出席会议18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5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13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除了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提议的议案》投了反对票外,其他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5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9年1月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关于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提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8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9年5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9年8月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皇氏集团湖南优氏乳业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湖南优氏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抵押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公司签署《远期转让和差额补足协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19年11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智能化乳业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云南大理云端牧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以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就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在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公司年报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其他委员参与公司薪酬方案的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结合自身在经济领域多年从业经验,分析评估经营风险,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务的成效。
(二)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和有序推进的工作,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项目投资、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公司治理、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公司面临着更激烈的行业竞争风险,在提升经营能力的同时,应持续加大科技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加大智能制造和信息科技的投入,努力推动公司向科技型乳企的转变。
七、其他事项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18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本人联系方式
梁戈夫:Liang630@gxu.edu.cn
在2020年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而努力。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戈夫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