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地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加强与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请留任外部审计机构等。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9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骅、袁公章、赵峰和董事甘贵平担任,其中李骅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19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举行见面会,会上询问了审计师对年报现场审计工作的情况。
2.2019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2019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举行见面会,就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向审计师及财务部门进行了解,并提出相关注意事项,积极推进年报审计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意见
1、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控制度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3、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会计师年报审核工作,给出评价意见,提出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财务会计审计,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期限1年。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