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下午在厦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仰峰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年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5,881,658.88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57,454,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9,363,521.25元。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则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制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第一、二、五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