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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14日出具的天健审[2020]178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97,229,343.9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086,698.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02%。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4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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