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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0-3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余政董事长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1,814,3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0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0,624,1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7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90,2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832,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2,7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90,2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8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通过委托贷款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北京民生典当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一年,具体资金提供将根据民生典当的实际需要,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民生典当财务资助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同比例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对民生典当提

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3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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