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23 号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14日,你公司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称,你公司董事会以8票同意,1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你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我部对上述情况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根据你公司问询函回复:“公司聘请了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个别参股子公司以2019年底为基点开展审计工作,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完成了承接工作,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请补充披露公司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2、根据你公司问询函回复,龙文教育为你公司营收、利润占比过半的重要全资子公司,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根据政府统一安排,龙文教育线下网点全部停业。请补充披露:(1)龙文教育目前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3条规定的重大风险情形,你公司是否对龙文教育经营情况的变化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基于龙文教育目前的经营情况,你公司是否对龙文教育相关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组合是否存在商誉减值
风险;(3)你公司是否存在需要对2019年业绩快报进行大幅修正的情形。
3、你公司董事仲长昊投弃权票的理由是,由于其未参与勤上股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不了解相关情况。请你公司董事仲长昊补充说明其在2020年03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赞成票,而对《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弃权票的具体原因。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 4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