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的议案》,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主要内容
在保险期限内,公司过去、现在及将来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因其不当行为而遭受赔偿请求所引致的损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高管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高管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