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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达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在2019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

(一)2019年1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暨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在2018年年报编制期间的第二次见面会,审议了公司 2018年度财务快报。

(二)2019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暨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在2018年年报编制期间的第三次见面会,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结汇报,审议了公司201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特许经营资产报废、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事

项,并同意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19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19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19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19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与西电电力成立合资公司开展茶园电厂2×660MW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2019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公司暨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在2019年年报编制期间进行的第一次见面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2019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方案,对工作方案提出建议意见,总体评价满意。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2019年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核、把关,以保证对外报出的财务报告质量。

(一)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年度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履行职责。在年报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快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对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要求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与委员会保持及时沟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过审阅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对重大事项的落实处理可靠,对重要会计、审计政策的把握恰当。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19年与关联方日常管理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认为2019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为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在环保市场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以及公司信息化建设而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除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收入及特许经营业务涉及到的用水、用电、用汽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定价外,其他均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或参照公开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与西电电力成立合资公司开展茶园电厂2×660MW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扩展特许经营业务规模,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收购项目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定价依据合理。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政策调整的审议情况

1.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的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有利于将应收账款变现为货币资金,有利于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六)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的2018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18年度财务、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汇报材料,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

宋蔚蔚、陈来红、赵新炎、李理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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