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如适用):√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400万元—700万元 | 盈利:300.57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0091元/股—0.0159元/股 | 盈利:0.0068元/股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相关产业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下降。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疫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继续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国内外客户的沟通,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拓宽原料采购与产品发货交付渠道,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同时,公司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降本节支、提质增效,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一季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