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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源东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4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Xiangyang Changyuandonggu Industry Co., Ltd.
(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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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不超过5,788.0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进行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4月22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3,152.2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李佐元、李险峰、李从容同时承诺:在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期内职务变更或离职的,仍恪守上述承诺。在担任长源东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之兄徐能力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冯胜忠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长源东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在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期内职务变更或离职的,仍恪守上述承诺。

1-1-3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绪周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长源东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在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期内职务变更或离职的,仍恪守上述承诺。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诚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长源东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在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期内职务变更或离职的,仍恪守上述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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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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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及徐能琛之兄徐能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李佐元、李险峰、李从容同时承诺:在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期内职务变更或离职的,仍恪守上述承诺。在担任长源东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二)持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冯胜忠、陈绪周、黄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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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人担任长源东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在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期内职务变更或离职的,仍恪守上述承诺。

(三)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李克武、迟媛、郑刚、刘斌、凡晓、华风茂、张际标、丁志兵、张勇军、王鸿博、柯小松,法人股东襄阳创新、深创投、红土创业、荣盛投资以及公司非法人股东北京融鼎、洞庭资本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李佐元、徐能琛、李险峰及李从容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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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限售期结束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个人及家庭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满足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的条件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在遵守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减持比例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额的10%;本人转让其所持股份尚需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将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3、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

(一)公司承诺

1、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回购程序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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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自该等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股份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回购新股议案后,应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发出提示性公告。有关回购新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回购股份的具体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回购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3)回购数量

回购数量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回购议案之日公司股份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公司的发行价格及新股数量的计算口径应相应调整。

2、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

1、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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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程序的启动

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应自该等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事宜,发出提示性公告。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购回的具体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购回价格

购回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3)购回数量

购回数量为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如截至购回提示性公告日公司股份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股份数量的计算口径应相应调整。

2、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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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荐机构承诺

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3、申报会计师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承诺

如因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评估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稳定公司股价作出如下承诺安排:

(一)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二)稳定股价措施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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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以及其他全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2、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四)稳定股价的实施顺序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将首先由公司回购股票,其次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增持,最后由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回购

(1)回购条件

①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回购实施前生效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条件。

②公司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特别表决程序通过,控股股东承诺就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公司回购标准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能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

②公司回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

2、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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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增持条件

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开始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2)增持标准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按照持股比例增持公司股票,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的1%,累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增持条件

①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开始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2)增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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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的20%,但不高于税后薪酬总额的80%。

4、在上述回购、增持程序均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实施完毕之日起3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则公司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再次实施回购、增持程序。

(五)其他内容

公司回购股票或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将向除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股东进行赔偿。

2、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情况下,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当年从公司取得的分红归公司所有。

3、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情况下,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领取薪酬和津贴,其当年从公司直接或间接取得的分红归公司所有。

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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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拟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且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中期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

(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应适当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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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结合公司在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充分听取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拟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公司须公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4、利润分配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批准后生效。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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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并降低对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水平,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款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规定不得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要求相冲突,并应当严格履行以下论证及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措施听取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拟定后,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公司须公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后生效。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的论证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全体股东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上市后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每年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情况下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公司营业收入快速成长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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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下,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加强与现有客户深度合作及大力拓展新客户

公司主要从事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排气管、齿轮室等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公司目前的客户主要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发动机厂商及东风商用车等整车厂商,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良好。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加强与东风康明斯的深度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客户比较集中,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为了保持稳定且快速的发展,公司也在积极开拓新客户且取得了较好成果。公司与广西玉柴达成了关于其缸体、缸盖及连杆产品的加工合作协议,作为本次募集资金重要投向之一,该项目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效益。随着本项目按计划投产,公司也将会与新客户广西玉柴建立更为紧固的合作关系。

(二)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随着现有客户业务需求增加以及新增客户的业务需求,公司也将通过引进优秀人才、提高管理经营水平,使得管理与公司规模提升匹配,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向业内优秀企业学习,强化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进一步控制成本开支,加强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与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的风险。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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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出发,均和客户签署了合作协议且项目均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随着项目的达产,将大幅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稳步高效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随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增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提升自身产品口碑及影响力,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并由股东大会对其进行审议通过,强化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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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目前已经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滚存利润分配

经公司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八、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4,321.76万元、104,693.43万元及111,594.13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98.53%、

98.15%及96.60%(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73.79%、63.90%及64.41%。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东风商用车等大型整车生产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均通过了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且与其合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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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上述客户因宏观经济、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进或其他因素发生部分或全部业务订单转移,将导致其对公司采购减少;亦或因公司技术因素、产品质量因素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无法满足其生产技术要求、供货要求、认证要求,甚至导致其与公司产生技术合作纠纷进而暂停或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上述核心客户,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根据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产销数据快报,福田康明斯发动机产量和销量2019年分别同比下降1.10%和2.33%,如因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会直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动机是整车的核心部件,因而整车厂对其上游行业提供的配套零部件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公司产品是发动机系统的关键或重要零部件,若存在质量隐患会影响发动机性能、甚至可能造成整台发动机的报废。

如果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下降,不合格率超过一定水平,将导致公司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按照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对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但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较多,即使公司不断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也存在重要原材料(毛坯)质量不合格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此外,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致使给客户造成损失甚至大规模召回,则将损害公司品牌形象,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甚至面临客户大额索赔、市场份额减少乃至被取消供货资格的风险。

(三)汽车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为下游汽车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整车制造企业提供相关零部件产品。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下游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尤其是商用车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且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阶段时,汽车行业景气度高,对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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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业需求旺盛;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汽车行业景气度低,对其上游行业需求疲软。

如果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受到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而导致其自身经营情况恶化,则将导致公司出现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回收困难等情况。因此,公司存在受汽车行业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四)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的替代风险

大气污染越来越成为当今世界关注的问题,为减少传统汽车对汽柴油的大量消耗,缓解其对环境造成的巨大污染压力,世界各主要汽车生产国均大力开展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生产。目前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柴油车相比,存在续航能力差、能源补充困难以及动力不足等方面限制,若未来新能源汽车的上述技术瓶颈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极大地改变目前以汽柴油为动力的传统汽车产业格局,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6,023.65万元、106,664.39万元及115,522.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86.30万元、18,150.47万元及26,880.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556.60万元、15,425.38万元及15,925.13万元,公司营业收入2018年同比有所下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同比有所下滑。随着公司新客户、新项目顺利拓展,现有主要客户发动机产销量回升,下游行业需求回暖,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若未来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等出现不利变化,对公司业务增长、产品销售或生产成本产生不利影响,仍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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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托襄阳汽车零部件产业集中地域优势,以建设国内外一流发动机核心部件粗、精加工基地为发展目标,不断引入国际先进加工设备、技术和高素质人才。近年来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分别为194,117.80万元、265,357.16万元及271,902.63万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8.35%,对公司在生产安排、人员管理方面都提出了挑战,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和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也将对公司未来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在人才储备和管理效率方面适应高速成长的需要,公司可能面临生产规模快速扩大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七)内部控制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合计持有公司14,339.11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2.59%。本次发行后,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但如果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运作不够规范,共同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管理、投资方向、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发动机零部件毛坯。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4.68%、68.52%及64.54%,占比较高。公司毛坯主要由铸铁加工而成,其价格受铁矿石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九)北京长源临时建筑被处罚的风险

北京长源于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1幢1层01的临时建筑未及时申请取得用地规划及建设审批手续。上述临时建筑分别于2009年末和2014年末投入使用,主要用于为北京长源的员工提供食堂及宿舍,不属于北京长源的主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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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于2019年12月31日,该等临时建筑合计账面原值为215.41万元,累计折旧为42.3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62.34万元,账面价值为10.77万元。北京长源已开始租赁房屋用以安排相关员工住宿,预计该事项将为公司增加约20万元/月的总成本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班车及餐费等支出。北京长源在安顿好员工住宿且征得规划、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同意后,立即开始拆除上述临时建筑。由于公司已做出上述准备和安排,临时建筑的拆除不会对北京长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018年5月8日,北京市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出具《证明》,“北京长源朗弘有限公司系我单位辖区内的企业,我单位证明如下:自2015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我单位的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也未收到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通州分局对该公司的处罚处理”。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针对北京长源因建设临时房产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可能受到的处罚作出承诺如下:

“如因北京长源房产建设手续瑕疵,导致公司或北京长源因上述房产被处罚而造成其成本增加或产生其他损失,则本人愿意承担上述全部成本及损失,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公司及北京长源的追偿权,保证公司及北京长源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十)资产抵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抓住市场机遇,扩大生产能力和产销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将生产经营用的主要土地、厂房及设备抵押给银行进行债务融资用于资本支出。于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账面余额、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及土地使用权账面余额被抵押的比例分别为

47.10%、42.18%及98.74%。此外,公司持有的北京长源及襄阳长源朗弘的股权亦被质押给银行。

虽然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不能偿还债务而被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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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料的突发性事件,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有可能不能及时偿还借款,从而导致债权人对被抵押的资产采取强制措施,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十一)未能及时履行协议约定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

1、洪山头投资

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2018年5月10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以及于2018年11月5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核心约定如下:

(1)长源东谷投资12.1亿元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8.6亿元(本协议签订后两年内完成投资),建设项目为:“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东风X7项目”、“柳州五菱变速箱加工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和“长源东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计划投资3.5亿元(2023年底前完成投资并达产),建设项目为复制一期计划投资项目的“东风X7项目”和“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各一条生产线。

(2)长源东谷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在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投入固定资产总额和长源东谷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搬迁到洪山头工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总额(该部分固定资产总额以襄州区政府审计部门审计为准)。

(3)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了《关于调整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时间的复函》,原则同意公司全部生产线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前搬迁完成。长源东谷需要加快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建设工作,争取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搬迁工作,搬迁工作中如遇困难,经襄州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度延长,申请延期搬迁未经襄州区政府同意的,襄州区政府有权解除协议,取消对长源东谷的所有奖励和补偿,已经享受的奖励及补偿全部追回。(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源东谷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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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源东谷自2018年到项目完全达产年(即2023年12月31日前)在襄州区缴纳税收累计不低于2亿元,自2023年开始至2030年每年在襄州区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上述税收约定不足部分由长源东谷另行补足。

(5)奖励政策:①长源东谷现有厂房搬迁后,襄州区政府将该厂房所占地块挂牌出让,成交总额高于3.5亿元,按照3.5亿元全额奖励给长源东谷,低于3.5亿元,按照实际成交额全额奖励长源东谷(不低于土地收储协议约定的

1.17亿元);②襄州区政府同意给予长源东谷在金融机构取得的3亿元贷款6年贴息;贴息资金拨付方式:贷款贴息期内,每年在提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从区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中,一次性奖励当年贷款贴息资金给长源东谷;③在长源东谷足额上交本协议约定87亩耕地占用税后3个月内,襄州区政府负责从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中将50%的耕地占用税奖励给长源东谷,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

(6)长源东谷在国内A股上市前未经襄州区政府书面同意不得撤资(包括但不限于将企业出售、减少注册资本等),否则襄州区政府有权终止协议,取消《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尚未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及耕地占用税返款的奖励,并有权追回已经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总额和87亩耕地占用税对应的奖励。

(7)若长源东谷未按照约定完成项目总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约定金额,襄州区政府有权给予一定宽限时间也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按照未完成比例与已给予长源东谷贷款贴息总额乘积计算,向长源东谷追回贷款贴息奖励;

长源东谷在2018年至2023年在襄州区累计税收若低于2亿元,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尚未给予的奖励,并有权按照长源东谷未完成比例与已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总金额乘积计算,向长源东谷追回贷款贴息奖励,且未完成纳税部分由长源东谷另行补足;

自2023年至2030年长源东谷每年在襄州区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长源东谷另行补足,长源东谷需补齐税款的累计金额以襄州区政府实际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总额为上限,且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尚未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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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约定的税收为长源东谷在上述期间向襄州区政府缴纳的所有税款(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8)双方若在履行此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或遇国家政策调整、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投资建设及完税承诺的情形,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书面协议的,可依法向襄州区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如果公司后续经营中未能达到上述协议约定事项且无法得到襄州区政府对有关违约事项豁免,那么公司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会出现对应的经济赔偿。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约 89,868.99 万元。

2、老河口投资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26日与老河口政府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以及2018年5月4日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核心约定如下:

(1)发行人在老河口市新设立注册资本约为5,000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亿元,分两期投资,一期项目投资6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3年,二期3年。一期项目在长源东谷实际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24个月内,按长源东谷与老河口政府上述约定及另行达产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投资额度、建设进度全面完成投资建设;30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并投产;投产后30日内启动第二期项目建设。

(2)长源东谷在老河口政府交付一期项目用地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打入项目保证金3,000万元,老河口政府收到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现金3亿元产业投资资金一次性打入项目公司账户。长源东谷从老河口政府提供资金到位后第四年起的两年内,确保以现金和新购设备投入3亿元。

(3)经税务部门核定,自2018年5月4日起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长源东谷项目每一年度缴纳税收超过1,000万元;截至第七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累计缴纳税收原则上应当不低于1亿元。

(4)长源东谷及项目法人企业未按照上述合同要求建设的,以及不投资或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税收投资额度且属长源东谷或项目法人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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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可没收项目保证金并收回全部或与未完成部分投资、税收占总投资、税收额的同比例的部分土地,无法收回的,应按土地市价据实赔偿。老河口政府还有权提前收回产业投资资金,因此造成老河口政府其他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5)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约定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具体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老河口项目实施主体)与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核心约定如下:

(1)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大写肆万万元(小写40,000万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2)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9年6月20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6月18日之前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综上,如果公司在该项目建设及后续经营中未能达到协议约定事项且无法得到老河口政府对有关违约事项豁免,那么公司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会出现对应的经济赔偿。2018年9月11日,长源东谷全资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已取得上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利证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约36,719.00万元。

3、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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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投资协议书》,核心约定如下:

(1)长源东谷将投资建设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投资金额总不低于4亿元,其中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完成2.2亿元设备投资。如公司未按该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2.2亿元设备投资(含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则不享受贷款贴息支持办法,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项目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解除相关合同,并追缴公司已享受的给予本项目的贷款贴息资金。

(2)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了《关于调整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时间的复函》,原则同意公司全部生产线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前搬迁完成。搬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经襄州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度延长。若公司未按前述约定完成搬迁工作,襄州区政府将取消公司该协议后续奖励,有权解除该协议,同时公司需要赔偿襄州区政府相应损失。(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源东谷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

综上,如果公司后续经营中未能达到上述协议约定事项且无法得到襄州区政府对有关违约事项豁免,那么公司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会出现对应的经济赔偿。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约16,423.95万元,相关投资计划正在推进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按照计划在洪山头新厂区建设新生产线,并已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北京长源、武汉长源分别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北京市和湖北省仙桃市(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市和襄阳市)。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自湖北武汉快速蔓延至全国,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各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出台了若干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及延期复工的通知。在抗击本次疫情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从大局出发,响应政府号召,在1月中下旬开始,各生产基地相继采取了主动的减产、停产措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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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生产经营亦受供应链问题、劳动用工问题、下游客户停产问题等因素影响,开工率明显下降,这将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出现同比下滑。目前,位于北京的生产基地已经复工且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来自北京地区的主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5.08%、65.61%和

65.98%),位于襄阳和武汉的生产基地仍需根据湖北省各地政府发布的通知以确定具体复工时间。在本次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若在二季度初,公司生产基地所处的当地政府允许企业全面复工,且公司主要客户的2020年度生产计划及总采购量未发生重大变化,则公司管理层有信心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安排产能等方式,将第一季度因疫情耽误的生产在复工后补充完成。但若因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主要生产基地无法及时全面复工,下游客户需求量发生重大变化,则将会对公司后续经营成果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所属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整体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公司作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根据下游客户下达的订单计划安排生产,下游客户一般因春节放假(第一季度)和夏季高温设备检修维护(第三季度)而相应调整生产计划,导致公司的生产及销售在不同季节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季度间波动基本呈现出上述行业特点。总体来看,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季节性波动特征并不明显。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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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一季度的预计经营情况

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湖北武汉快速蔓延至全国,疫情发生以后根据各地政府防控疫情的规定,公司及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复工时间均有不同程度的延后,物流运输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但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也陆续开始复工生产,各地交通运输逐步恢复正常。受到疫情影响,公司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会有所下滑,公司根据现有客户订单需求计划及疫情发展现状,预计2020年一季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883.75万元至3,300.68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14.19%至25.03%。公司预计2020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不会出现下滑超过30%的情形。上述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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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 2

发行人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 5

二、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6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 7四、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10

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13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 17

七、滚存利润分配 ...... 19

八、特别风险提示 ...... 19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 29第一节 释义 ...... 38

一、基本术语 ...... 38

二、专业术语 ...... 41

第二节 概览 ...... 4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4

二、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简介 ...... 47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48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9

五、募集资金用途 ...... 4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51

1-1-32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1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52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55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5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6

一、行业风险 ...... 56

二、经营风险 ...... 57

三、管理风险 ...... 59

四、内部控制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60

五、未来无法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未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风险 . 61六、财务风险 ...... 61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68

八、北京长源临时建筑被处罚的风险 ...... 70

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 7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72

一、公司基本情况 ...... 72

二、公司重组改制情况 ...... 72

三、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5

四、公司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108

五、公司的组织结构 ...... 111

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114

七、发起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23

八、公司股本情况 ...... 140

1-1-33九、公司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和委托持股等情况 ...... 143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43

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50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53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 153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54

三、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 174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178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211

六、特许经营权事项 ...... 221

七、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221

八、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22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27

一、公司的独立运行情况 ...... 227

二、同业竞争 ...... 228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25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6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267

二、董事、监事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 27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7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 275

1-1-3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275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27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定的有关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77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77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 27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79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79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85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90

四、独立董事制度 ...... 291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 ...... 294

六、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 295

七、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297

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9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99

一、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299

二、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 ...... 30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07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08

五、主要税项 ...... 345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346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46

1-1-35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长期资产情况及主要债项情况 ...... 347

九、报告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354

十、报告期现金流情况 ...... 355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55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358

十三、历次验资报告 ...... 359

十四、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359

十五、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359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61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6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97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2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29

五、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 435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 441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分析 ...... 445

八、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49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51

一、本公司的发展战略 ...... 451

二、本公司的发展目标 ...... 451

三、本公司的发展计划 ...... 451

四、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以及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 453

五、上述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455

1-1-36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5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5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 45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 459

四、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和产能消化分析 ...... 478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81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83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483

二、公司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484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84

四、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8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85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 485

二、重大合同 ...... 486

三、对外担保情况 ...... 496

四、诉讼与仲裁事项 ...... 49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9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9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9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49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500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01

五、资产评估师声明 ...... 502

六、验资机构声明 ...... 503

1-1-37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504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08

一、公司的备查文件 ...... 508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508

1-1-38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招股意向书中以下简称具有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长源东谷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前身
长源有限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十堰长源十堰市长源实业有限公司
十堰长源分公司十堰市长源实业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
朗弘投资朗弘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源泰隆源泰隆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源动力兴源动力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瑞曼底瑞曼底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能源动力能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香港赞昇赞昇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长源经贸香港长源经贸有限公司,曾用名香港长源东谷经贸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朗弘机电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朗通动力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开运机电襄阳开运机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诺尔曼武汉诺尔曼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康豪机电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源康豪科技兴源康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西安康豪西安康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康明斯动力康明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康勋上海康勋动力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源康豪机电襄阳兴源康豪机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已注销
康豪动力湖北康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武汉倍沃得武汉倍沃得热力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1-39

香港兴源香港兴源康豪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襄阳倍沃得襄阳倍沃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源倍沃得湖北兴源倍沃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倍沃得运输武汉倍沃得运输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罗尔科技武汉罗尔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朗弘热力武汉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朗弘运输襄阳朗弘运输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朗逸通运输襄阳朗逸通运输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朗弘动力湖北朗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已注销
襄阳朗弘热力襄阳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重庆康豪重庆康豪力加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朗弘盛世襄阳朗弘盛世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源康豪香港兴源康豪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倍沃得谷城倍沃得热力技术(谷城)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康动力东康动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东信恒瑞东信恒瑞武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兴源服务香港兴源康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朗弘服务襄阳朗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西安朗弘西安朗弘机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朗弘北京朗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朗弘来康襄阳朗弘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平安创新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高和创投湖北高和创业投资企业
襄阳创新襄阳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襄樊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法人股东
洞庭资本湖南湘水洞庭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名“湖南湘水洞庭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红土创业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上海安益上海安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40

北京融鼎北京融鼎德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荣盛投资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北京长源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武汉长源武汉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长源物流襄阳长源东谷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襄阳长源朗弘/老河口长源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老河口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北福田浩信河北福田浩信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系北京长源参股子公司
河北长源朗弘河北长源朗弘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系北京长源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高新区分公司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北京长源分公司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北京智科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福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福田康明斯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东风康明斯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车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东风锻造东风锻造有限公司
上菲红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一汽锡柴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康明斯(中国)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亚新科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
丰田工业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山东浩信山东浩信浩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河北北汽福田河北北汽福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十堰知名十堰知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西峡排气管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跃进浙江跃进机械有限公司
秦安股份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柴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中国重汽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西安康明斯西安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

1-1-41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一创投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亚太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懋德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中京民信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襄州区政府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
老河口政府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十二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
十三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A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对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5,788.05万股A股的行为
上市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挂牌交易的行为
《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有效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A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报告期/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
报告期初2017年1月1日
报告期末2019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国五中国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六、国六标准中国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乘用车主要用于运载人员及其行李或偶尔运载物品的车辆,包括多功能乘用车(MPV)、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包括驾驶员在内,最多为9座

1-1-42

商用车主要用于运载人员、货物、及牵引挂车的汽车,又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重卡重型载重车,承载总质量大于14吨的载重车
中卡中型载重车,承载总质量大于6吨且小于等于14吨的载重车
轻卡轻型载重车,承载总质量大于1.8吨且小于等于6吨的载重车
微卡微型载重车,承载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的载重车
大型客车车身长度大于10米的客车
中型客车车身长度大于7米且小于等于10米的客车
轻型客车车身长度大于3.5米且小于等于7米的客车。轻型客车包括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乘用车(MPV)和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
微型客车车身长度小于等于3.5米的客车。微型客车主要包括交叉型乘用车
挂车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而本身无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
整车生产厂商/整车厂指汽车生产企业
主机厂从事发动机、变速箱等整车和整机关键设备生产企业
一级供应商也称直接供应商,就是直接给整车厂提供产品的供应商
IATF 16949IATF 16949是汽车行业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原名为ISO/TS 16949:2009,由国际汽车行动组(IATF)和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编制,并得到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委员会支持发布的世界汽车业的综合性质量体系标准
ISO14001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的环境管理标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环 境管理领域的国际标准,于1996年正式颁布
新版GB1589、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
缸体发动机最大的单独式部件,与缸盖、活塞共同构成燃烧室,支撑和保证活塞、连杆、曲轴等运动部件工作时的准确位置
缸盖安装于缸体的上方,从上部密封气缸并构成燃烧室
飞轮壳安装于发动机与变速箱之间,外接曲轴箱、起动机等,内置飞轮总成,起到连接机体、防护和载体的作用
连杆将活塞承受的力传给曲轴,使活塞的往复运动转变为曲轴的旋转运动
主轴承盖/瓦盖主要用于轴承外圈的轴向定位,并且起着防尘和密封的作用
排气管安装于发动机排气岐管和消声器之间,使整个排气系统呈挠性联接,从而起到减振降噪、方便安装和延长排气消声系统寿命的作用
齿轮室保证发动机运转时的配气相位,使进、排气门的开启和关闭与活塞运动相一致
卧式加工中心主轴为水平状态的加工中心,通常都带有自动分度的回转工作台,它一般具有3~5个运动坐标,常见的是三个直线运动坐标加一个回转运动坐标,工件在一次装卡后,完成除安装面和顶面以外的其余四个表面的加工,它最适合加上箱体类零件。与立式加工中心相比较,卧式加工中心加工时排屑容易,对加工有 利,但结构复杂,价格较高。

1-1-43

立式加工中心主轴为垂直状态的加工中心,其结构形式多为固定立柱,工作台为长方形,无分度回转功能,适合加工盘、套、板类零件,它一般具有三个直线运动坐标轴,并可在工作台上安装一个沿水平轴旋转的回转台,用以加工螺旋线类零件。立式加工中心装卡方便,便于操作,易于观察加工情况,调试程序容易,应用广泛。
OICA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ISF2.8L/3.8L/4.5L康明斯ISF型号系列排量为2.8L/3.8L/4.5L的发动机,ISF2.8L/3.8L适用于轻型柴油机,ISF4.5L适用于中型柴油机
ISG12L康明斯ISG型号系列排量为12L的发动机,适用于重型柴油发动机
AM售后服务市场售后维修市场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写,它是指一种代工(贴牌)生产方式

招股意向书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若出现收入/销量与平均单价数值存在差异的情形,均为所取单位不同及四舍五入所致。

1-1-4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概况

注册名称: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gyang Changyuandonggu Industry Co., Ltd.
注册资本:17,364.15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佐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9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1年10月25日
住 所: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邮政编码:441104
电 话:0710-3062990
电子信箱:cydg2001@126.com
公司网站:www.cydgsy.com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模式包括产品销售及受托加工。产品销售模式下,公司自行采购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齿轮室、排气管等毛坯进行加工后向客户销售;受托加工模式下,公司按照客户要求为其提供的缸体、缸盖、连杆等毛坯进行加工。公

1-1-45

司主要客户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与东风商用车等大型整车生产厂商。公司拥有十余年专业发动机零部件生产经验,并通过了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公司取得了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东风商用车等汽车整车生产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并与上述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技术实力强,工艺水平及质量控制水平高。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设备数量与精度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公司产品质量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可。

(三)主要竞争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等发动机零部件,下游客户主要为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大型整车生产厂商等。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大型整车生产厂商筛选、培育新的核心发动机零配件供应商通常需要3-5年的时间,需要对供应商进行技术及产品开发能力、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成本控制能力与及时供货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公司在发动机零部件领域具有多年的生产经验,公司的主营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经与福田康明斯及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与东风商用车等大型整车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上述客户缸体、缸盖、连杆等核心发动机零部件的重要供应商。

国内知名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大型整车生产厂的认可,一方面体现了公司技术、质量等方面的优越性,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在发动机零部件领域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为公司拓展新的客户资源及业务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如2017年公司与新客户广西玉柴达成了合作,签订了框架协议及定点意向书。

2、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柔性发动机零部件生产技术。公司的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研发成功了多套完整

1-1-46

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已成功应用于规模化生产中。如针对发动机零部件缸盖,公司研发成功了缸盖多品种柔性化生产线,开发出了柔性自动线用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数控加工模块,当柔性自动线由加工变型品种中的一种工件转向加工另一种工件时,可通过改变数控程序来适应变型多品种加工,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设备利用率,在同类产品开发时也可借用此生产线,极大提高了开发速度。针对发动机零部件缸体,公司研发成功了缸孔和曲轴孔偏置式设计技术,缸孔与曲轴的偏置错位布局设计一方面降低了活塞的侧压力和摩擦力,延长缸套和活塞的使用寿命,降低发动机后续的维护成本;另一方面节约曲轴和活塞运动的空间,减小发动机体积,节省整车安装空间、降低传输功率的损失。此外,针对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齿轮室、排气管等产品,公司分别掌握了胀断震动掉屑装置技术及小头衬套热压装技术、自动定心胀紧夹具、瓦槽防错装置、永磁不变形装置、管口立加套车装置等核心技术体系。

3、装备优势

公司拥有众多国际领先的装备配置,如公司拥有德国进口的卧式加工中心、ALFING胀断机、辅助设备产品检测三坐标、从澳大利亚进口的TX7+磨刀机、从日本进口的KOYO RV2磨床,子公司北京长源拥有从日本进口的多台OKK卧式加工中心及立式加工中心、从澳大利亚进口的TX7+磨刀机等。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技术及拥有的国际领先的生产装备能够良好地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满足客户对高加工精度及高产品稳定性的要求,帮助公司获得了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及发动机整机制造企业的充分认可。

4、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通过了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并通过了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东风商用车汽车等整车生产厂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策划、控制、检验和监控,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公司2017年2月被授予东风康明斯最佳客户支付奖、2020年1月被广西玉柴授予2019年度国六最佳合作奖,子公司北京长源曾被福田康明斯授予2016年度最佳合作奖、2017年度优秀精益奖、2017年度第一届精益论坛优秀项目奖、2018年度

1-1-47

最佳客户支持奖、2018年度最佳市场拓展合作伙伴奖、2019年度最佳质量持续改进奖等奖项。

5、规模与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的产销规模在柴油发动机零部件中具有一定优势。目前公司拥有多条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以及排气管等主要产品的专业加工生产线,可以高效地为客户提供大批量生产作业,能够保证较强的供货能力,赢得新老客户的认可。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排气管及齿轮室等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的多样性有利于公司各产品的客户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共享,降低市场开发、产品开发及管理成本。另外,产品的多样性也有利于满足客户集中配套采购的需求,同时促进公司与客户在产品设计、开发技术、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多层面、多维度相互交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的研发能力。产品结构的多样性,也有利于公司避免单一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

二、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佐元,持有公司9,145.1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2.67%。徐能琛系李佐元之配偶,李险峰系李佐元之子,李从容系李佐元之女。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14,339.11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2.59%。

李佐元,男,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同时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其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一/(一)董事”。

徐能琛,女,1974年出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同时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R307****,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海港城港威豪庭****室,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十堰市长源实业有限公司、长源有限,现任长源经贸董事、朗弘投资董事、源泰隆董事、兴源动力董事、瑞曼底董事、能源动力董事、香港赞昇董事、朗弘机电董事、康豪机电董事。

李从容、李险峰,其简历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一/(一)董事”。

1-1-48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112,551.56129,320.14103,196.32
资产总额271,902.63265,357.16194,117.80
流动负债77,641.59102,862.1153,994.19
负债总额160,521.68181,222.18118,130.68
股东权益111,380.9684,134.9875,987.1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9,058.8582,178.2374,026.06
少数股东权益2,322.101,956.761,961.0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115,522.04106,664.39116,023.65
营业利润29,402.9519,646.8023,352.79
利润总额31,300.4021,091.2523,267.95
净利润27,245.9718,478.8720,048.5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80.6318,150.4719,686.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25.1315,425.3819,556.6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61.1033,107.7325,158.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16.50-63,690.44-24,305.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00.6737,436.0819,602.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156.656,779.3320,455.6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451.261.91
速动比率(倍)1.251.131.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4.6971.4671.38

1-1-49

资产负债率(合并)(%)59.0468.2960.8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0.010.020.0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313.433.89
存货周转率(次)5.505.657.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4,916.0232,922.7832,835.68
利息保障倍数(倍)24.7618.6521.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1.471.911.4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850.391.18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788.0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进行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四)发行价格:【】元
(五)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六)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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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备案情况环评 批复情况
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60,537.4954,00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682-36-03-027988河环评审[2018]9号
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17,192.2014,90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607-36-03-026401襄州审批文[2018]26号
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16,012.4514,10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607-36-03-026428襄州审批文[2018]27号
长源东谷技术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6,234.655,352.7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607-36-03-026426襄州审批文[2018]30号
合计99,976.7988,352.70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依照上述顺序安排投资,若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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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1.00元
(三)发行股数:不超过5,788.0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进行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发行市盈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每股收益按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28元(根据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净资产按公司2019年12月31日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九)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十)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十一)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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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十四)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五)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3,156.37万元(不含税),其中包括:保荐和承销费用约2,358.49万元,审计和验资费用约186.79万元,律师费用约77.36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0.57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43.16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中文名称: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佐元
联系电话:0710-3062990
联系人:刘网成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芳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保荐代表人:喻东、范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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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办人:张德平
项目经办人:杜榕林、谢玉婷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3层3306室
负责人:李裕国
联系电话:010-58091200
传真:010-58091251
经办律师:李裕国、孙其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负责人:石文先
联系电话:027-86790712
传真:027-85424329
签字会计师:卢剑、付娆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7层A03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章
联系电话:010-823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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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2961376
签字评估师:李涛、田嫦娥

(六)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青云当代大厦22-23层
负责人:郝树平
联系电话:0351-4081990
传真:0351-4034744
签字会计师:卢剑、李志林

(七)验资复核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负责人:石文先
联系电话:027-86790712
传真:027-85424329
签字会计师:卢剑、付娆

(八)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九)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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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收款户名: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11090776951080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8100005264

(十)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担任本次发行的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一)初步询价日期:2020年4月16日
(二)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年4月21日
(三)申购日期:2020年4月22日
(四)缴款日期:2020年4月24日
(五)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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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下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行业风险

(一)汽车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为下游汽车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整车制造企业提供相关零部件产品。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下游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尤其是商用车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且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阶段时,汽车行业景气度高,对其上游行业需求旺盛;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汽车行业景气度低,对其上游行业需求疲软。

如果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受到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而导致其自身经营情况恶化,则将导致公司出现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回收困难等情况。因此,公司存在受汽车行业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的替代风险

大气污染越来越成为当今世界关注的问题,为减少传统汽车对汽柴油的大量消耗,缓解其对环境造成的巨大污染压力,世界各主要汽车生产国均大力开展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生产。目前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油车、柴油车相比,受到续航能力差、能源补充困难以及动力不足等方面限制,若未来新能源汽车的上述技术瓶颈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极大地改变目前以汽油、柴油为动力的传统汽车产业格局,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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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行业内企业较多,竞争较为激烈。下游发动机厂、整车厂选择供应商主要考虑发动机零部件供应商及时供货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及同步研发能力等。如果公司无法在产能建设、仓储配套、质量保障、研发、工艺改进、设备更新及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持续投入以达到下游发动机厂、整车厂的要求,则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降低、产品毛利率下降及营业收入下滑等经营情况恶化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4,321.76万元、104,693.43万元及111,594.13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98.53%、

98.15%及96.60%(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73.79%、63.90%及64.41%。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东风商用车等大型整车生产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均通过了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且与其合作良好。

然而,如上述客户因宏观经济、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进或其他因素发生部分或全部业务订单转移,将导致其对公司采购减少;亦或因公司技术因素、产品质量因素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无法满足其生产技术要求、供货要求、认证要求,甚至导致其与公司产生技术合作纠纷进而暂停或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上述核心客户,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根据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销数据快报,福田康明斯发动机产量和销量2019年分别同比下降1.10%和2.33%,如因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会直接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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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6,023.65万元、106,664.39万元及115,522.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86.30万元、18,150.47万元及26,880.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556.60万元、15,425.38万元及15,925.13万元,公司营业收入2018年同比有所下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同比有所下滑。根据在手订单及经营情况,随着公司新客户、新项目顺利拓展,现有主要客户发动机产销量回升,下游行业需求回暖,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若未来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等出现不利变化,对公司业务增长、产品销售或生产成本产生不利影响,仍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最终销售价格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整车及其配套的零部件产品在新车上市后一定时间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公司所处的发动机零部件行业也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达到成熟阶段后通常价格会有1%-5%的年度降幅。如果整车厂商因其产品推广不利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其销售价格和数量无法达到预期,公司与之配套之型号产品也存在较大降价压力,将会对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四)人工成本上升风险

近年来,中国劳动力人口结构发生较大改变。在国内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人工成本上升是长期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职工薪酬的比重分别为8.75%、10.38%及10.06%。未来如果人工成本继续上升,则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毛利率与盈利水平。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发动机零部件毛坯。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4.68%、68.52%及64.54%,占比较高。公司毛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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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铸铁加工而成,其价格受铁矿石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六)市场开发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均主要为发动机重要零部件,其质量和性能将对发动机的性能产生重要影响。下游厂商在选择配套供应商时,均要对其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认证,一旦配套供应商通过其质量检验和认证后,往往会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由于下游厂商的检验认证程序较为严格,进入门槛较高,因此公司在开发新产品、新客户的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面临短期内无法获得检验认证而难以开发新的客户,影响业绩增长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一)生产技术无法满足产品更新或被替代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加工生产工艺方案。如果公司未能及时保持足够的研发投入,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同步跟进,产品不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超越甚至被取代的风险。此外,随着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公司核心产品现有生产工艺如果发生革命性变化而公司又没能及时转型,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二)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依托襄阳汽车零部件产业集中地域优势,以建设国内外一流发动机核心部件加工基地为发展目标,不断引入国际先进加工设备、技术和高素质人才。近年来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分别为194,117.80万元、265,357.16万元及271,902.63万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8.35%,对公司在生产安排、人员管理方面都提出了挑战。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和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也将对公司未来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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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在人才储备和管理效率方面适应高速成长的需要,公司可能面临生产规模快速扩大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动机是整车的核心部件,因而下游客户对零部件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公司产品是发动机关键或重要零部件,若存在质量隐患,会影响发动机性能,甚至可能造成发动机整机报废。如果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下降,不合格率超过一定水平,将导致公司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按照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对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但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较多,即使公司不断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也存在重要原材料(毛坯)质量不合格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致客户产品大规模召回,进而公司面临重大经济索赔的风险。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致使给客户造成损失甚至大规模召回,则将损害公司品牌形象,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甚至面临客户大额索赔、市场份额减少乃至被取消供货资格的风险。

(四)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优秀的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未来行业竞争情况不断变化,同行业企业对核心管理、技术及生产人员的争夺日益加剧,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奖励机制,可能导致公司人才流失,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四、内部控制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合计持有公司14,339.11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2.59%。本次发行后,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但如果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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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有效性不足,运作不够规范,共同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管理、投资方向、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五、未来无法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未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风险

公司及重要控股子公司北京长源于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果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税收优惠期限届满且公司及北京长源不能持续取得上述税收优惠的资质认定,公司的税负将提高,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38%、71.46%及64.69%,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86%、68.29%及59.04%。公司于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主要系公司为抓住市场机遇,扩大生产能力和产销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借款增加较多所致。虽然公司在各贷款银行和供应商中信用良好,未发生过借款和应付款项逾期不能偿还的情形,但是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二)长期资产产生减值损失的风险

为能更好满足客户对产品加工精度、质量及生产效率的要求,公司多数重要生产设备均为国外先进加工设备和国内高端加工设备,该类生产设备普遍价格较高。如果客户现有产品或者新产品推广不利,导致相关发动机产品需求下降,公司将会存在与之配套的生产设备资产减值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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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109.80万元、29,124.11万元及40,670.2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7.06%、10.98%及14.96%,报告期内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在97%以上。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东风商用车等公司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总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97.43%、97.56%及94.96%。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对象为上述经营实力较强、信用声誉良好的厂商,且这些客户与公司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因此款项回收风险较小,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情况,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66,579.16万元、93,078.59万元及136,865.1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4.30%、35.08%及50.34%,报告期各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7,990.67万元、9,856.17万元及11,678.59万元。随着公司业务正常推进,公司现有在建工程将会陆续转固,并根据现有客户新增需求以及未来新增客户的需求情况继续新增固定资产,日后与之对应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亦将会大幅增加。

若上述固定资产对应的相关产品订单减少或者未达到预期值,公司对应产品的收入可能会无法达到预期水平,进而可能出现相关产品收益下降或亏损的情形,将对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9.75%、21.84%及28.11%,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1.13元/股、1.05元/股及1.55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会增加,而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且在投入运营后方可逐步达到预定收益,因此公司面临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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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抵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将生产经营用的主要土地、厂房及设备抵押给银行进行债务融资。于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账面余额、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及土地使用权账面余额被抵押的比例分别为47.10%、42.18%及98.74%。此外,公司持有的北京长源及襄阳长源朗弘的股权亦被质押给银行。

虽然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不能偿还债务而被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如果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料的突发性事件,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有可能不能及时偿还借款,从而导致债权人对被抵押的资产采取强制措施,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七)未能及时履行协议约定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

1、洪山头投资

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2018年5月10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以及于2018年11月5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核心约定如下:

(1)长源东谷投资12.1亿元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8.6亿元(本协议签订后两年内完成投资),建设项目为:“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东风X7项目”、“柳州五菱变速箱加工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和“长源东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计划投资3.5亿元(2023年底前完成投资并达产),建设项目为复制一期计划投资项目的“东风X7项目”和“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各一条生产线。

(2)长源东谷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在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投入固定资产总额和长源东谷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搬迁到洪山头工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总额(该部分固定资产总额以襄州区政府审计部门审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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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了《关于调整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时间的复函》,原则同意公司全部生产线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前搬迁完成。长源东谷需要加快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建设工作,争取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搬迁工作,搬迁工作中如遇困难,经襄州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度延长,申请延期搬迁未经襄州区政府同意的,襄州区政府有权解除协议,取消对长源东谷的所有奖励和补偿,已经享受的奖励及补偿全部追回。(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源东谷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

(4)长源东谷自2018年到项目完全达产年(即2023年12月31日前)在襄州区缴纳税收累计不低于2亿元,自2023年开始至2030年每年在襄州区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上述税收约定不足部分由长源东谷另行补足。

(5)奖励政策:①长源东谷现有厂房搬迁后,襄州区政府将该厂房所占地块挂牌出让,成交总额高于3.5亿元,按照3.5亿元全额奖励给长源东谷,低于3.5亿元,按照实际成交额全额奖励长源东谷(不低于土地收储协议约定的

1.17亿元);②襄州区政府同意给予长源东谷在金融机构取得的3亿元贷款6年贴息;贴息资金拨付方式:贷款贴息期内,每年在提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从区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中,一次性奖励当年贷款贴息资金给长源东谷;③在长源东谷足额上交本协议约定87亩耕地占用税后3个月内,襄州区政府负责从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中将50%的耕地占用税奖励给长源东谷,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

(6)长源东谷在国内A股上市前未经襄州区政府书面同意不得撤资(包括但不限于将企业出售、减少注册资本等),否则襄州区政府有权终止协议,取消《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尚未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及耕地占用税返款的奖励,并有权追回已经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总额和87亩耕地占用税对应的奖励。

(7)若长源东谷未按照约定完成项目总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约定金额,襄州区政府有权给予一定宽限时间也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按照未完成比例与已给予长源东谷贷款贴息总额乘积计算,向长源东谷追回贷款贴息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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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在2018年至2023年在襄州区累计税收若低于2亿元,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尚未给予的奖励,并有权按照长源东谷未完成比例与已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总金额乘积计算,向长源东谷追回贷款贴息奖励,且未完成纳税部分由长源东谷另行补足;自2023年至2030年长源东谷每年在襄州区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长源东谷另行补足,长源东谷需补齐税款的累计金额以襄州区政府实际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总额为上限,且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尚未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奖励。以上所约定的税收为长源东谷在上述期间向襄州区政府缴纳的所有税款(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8)双方若在履行此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或遇国家政策调整、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投资建设及完税承诺的情形,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书面协议的,可依法向襄州区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如果公司后续经营中未能达到上述协议约定事项且无法得到襄州区政府对有关违约事项豁免,那么公司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会出现对应的经济赔偿。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约89,868.99万元。

2、老河口投资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26日与老河口政府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以及2018年5月4日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核心约定如下:

(1)发行人在老河口市新设立注册资本约为5,000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亿元,分两期投资,一期项目投资6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3年,二期3年。一期项目在长源东谷实际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24个月内,按长源东谷与老河口政府上述约定及另行达产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投资额度、建设进度全面完成投资建设;30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并投产;投产后30日内启动第二期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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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源东谷在老河口政府交付一期项目用地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打入项目保证金3,000万元,老河口政府收到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现金3亿元产业投资资金一次性打入项目公司账户。长源东谷从老河口政府提供资金到位后第四年起的两年内,确保以现金和新购设备投入3亿元。

(3)经税务部门核定,自2018年5月4日起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长源东谷项目每一年度缴纳税收超过1,000万元;截至第七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累计缴纳税收原则上应当不低于1亿元。

(4)长源东谷及项目法人企业未按照上述合同要求建设的,以及不投资或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税收投资额度且属长源东谷或项目法人企业责任的,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可没收项目保证金并收回全部或与未完成部分投资、税收占总投资、税收额的同比例的部分土地,无法收回的,应按土地市价据实赔偿。老河口政府还有权提前收回产业投资资金,因此造成老河口政府其他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5)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约定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具体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老河口项目实施主体)与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核心约定如下:

(1)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大写肆万万元(小写40,000万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2)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9年6月20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6月18日之前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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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综上,如果公司在该项目建设及后续经营中未能达到协议约定事项且无法得到老河口政府对有关违约事项豁免,那么公司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会出现对应的经济赔偿。2018年9月11日,长源东谷全资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已取得上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利证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约36,719.00万元。

3、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

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投资协议书》,核心约定如下:

(1)长源东谷将投资建设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投资金额总不低于4亿元,其中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完成2.2亿元设备投资。如公司未按该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2.2亿元设备投资(含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则不享受贷款贴息支持办法,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项目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解除相关合同,并追缴公司已享受的给予本项目的贷款贴息资金。

(2)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了《关于调整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时间的复函》,原则同意公司全部生产线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前搬迁完成。搬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经襄州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度延长。若公司未按前述约定完成搬迁工作,襄州区政府将取消公司该协议后续奖励,有权解除该协议,同时公司需要赔偿襄州区政府相应损失。(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源东谷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

综上,如果公司后续经营中未能达到上述协议约定事项且无法得到襄州区政府对有关违约事项豁免,那么公司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会出现对应的经济赔偿。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约16,423.95万元,相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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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正在推进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按照计划在洪山头新厂区建设新生产线,并已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和“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虽然公司前期已对上述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证分析,但相关分析均基于目前可预见的市场环境、产品竞争格局、产品与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和工艺水平等因素作出。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市场容量增长乏力、新市场开发不足、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者无法实施等,将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由于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初期阶段,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金额大量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包括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及长源东谷技术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其中长源东谷技术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技术研发试验中心目主要进行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及适应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而进行新的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

目前,公司在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等产品的加工工艺较为成熟,并且具有较强的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技术团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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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上的保障,但广西玉柴作为新客户,其相关产品较公司现有的客户产品有工艺上的差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完成上述工艺的开发工作,可能会使得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此外,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也将会对公司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及连杆产品作为公司主要产品,具有产品质量保障的优势,系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本次募投项目“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及“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将在公司现有产能的基础上,新增21.44万台缸体类、15.54万台缸盖类及246.32万件连杆类产品的生产能力。上述新增产能系根据客户未来采购计划做出,且公司与客户签署了采购意向书,对上述产品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进行了确认,此外公司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和上述客户实力也进行了调研,认为上述项目的实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尽管公司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慎重、充分的研究论证且已经取得客户的正式订单需求计划及采购意向书,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等因素作出的,若客户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执行原有采购计划,而公司又未能有效开拓替代市场,及时消化上述新增产能,则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五)劳务采购风险

发行人所属行业是一个资金、劳动相对密集的产业。近年来公司的发展受益于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人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对研发、生产人员的需求将大量增加,劳务采购成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虽然募投项目当地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但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引进足够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人员,公司新增产能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全达产,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劳务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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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北京长源临时建筑被处罚的风险

北京长源于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1幢1层01的临时建筑未及时申请取得用地规划及建设审批手续。上述临时建筑分别于2009年末和2014年末投入使用,主要用于为北京长源的员工提供食堂及宿舍,不属于北京长源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等临时建筑合计账面原值为215.41万元,累计折旧为42.3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62.34万元,账面价值为10.77万元。北京长源已开始租赁房屋用以安排相关员工住宿,该事项将为公司增加约20万元/月的总成本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班车及餐费等支出。北京长源在安顿好员工住宿且征得规划、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同意后,立即开始拆除上述临时建筑。由于公司已做出上述准备和安排,临时建筑的拆除不会对北京长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2018年5月8日,北京市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出具《证明》,“北京长源朗弘有限公司系我单位辖区内的企业,我单位证明如下:自2015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我单位的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也未收到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通州分局对该公司的处罚处理”。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针对北京长源因建设临时房产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可能受到的处罚作出承诺如下:

“如因北京长源房产建设手续瑕疵,导致公司或北京长源因上述房产被处罚而造成其成本增加或产生其他损失,则本人愿意承担上述全部成本及损失,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公司及北京长源的追偿权,保证公司及北京长源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北京长源、武汉长源分别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北京市和湖北省仙桃市(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市和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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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自湖北武汉快速蔓延至全国,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各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出台了若干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及延期复工的通知。在抗击本次疫情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从大局出发,响应政府号召,在1月中下旬开始,各生产基地相继采取了主动的减产、停产措施,同时生产经营亦受供应链问题、劳动用工问题、下游客户停产问题等因素影响,开工率明显下降,这将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出现同比下滑。目前,位于北京的生产基地已经复工且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来自北京地区的主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5.08%、65.61%和

65.98%),位于襄阳和武汉的生产基地仍需根据湖北省各地政府发布的通知以确定具体复工时间。

在本次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若在二季度初,公司生产基地所处的当地政府允许企业全面复工,且公司主要客户的2020年度生产计划及总采购量未发生重大变化,则公司管理层有信心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安排产能等方式,将第一季度因疫情耽误的生产在复工后补充完成。但若因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主要生产基地无法及时全面复工,下游客户需求量发生重大变化,则将会对公司后续经营成果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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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gyang Changyuandonggu Industry Co., Ltd..
注册资本:17,364.15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佐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9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1年10月25日
住 所: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邮政编码:441104
电 话:0710-3062990
电子信箱:cydg2001@126.com
公司网站:www.cydgsy.com

二、公司重组改制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长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长源有限2011年8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通过,长源有限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审亚太于2011年7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1]第010291号),公司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474,341,660.87元;根据中京民信于2011年7月21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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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京信评报字[2011]第126号),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7,434.17万元,评估价值为53,806.46万元。公司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74,341,660.87元为基础,按2.6352: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80,000,000.00股,前述经审计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1年8月8日,长源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选举成立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2011年9月14日,湖北省商务厅下发《省商务厅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商资批[2011]20号),同意长源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取得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1年9月23日,中审亚太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资[2011]010291-3号),审验确认发起人的全部出资已缴纳完毕,公司注册资本180,000,000.00元,实收资本180,000,000.00元。

2011年10月25日,公司于湖北省工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4206000001046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由长源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原长源有限的全体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李佐元105,254,28058.47%
2平安创新13,504,8607.50%
3李险峰12,984,8407.21%
4李从容12,984,8407.21%
5高和创投7,716,9604.29%
6襄阳创新7,716,9604.29%
7深创投4,630,3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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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8李克武2,893,8601.61%
9张宇2,363,9401.31%
10罗会斌2,226,2401.24%
11朱双全1,607,0400.89%
12红土创业1,157,5800.64%
13刘斌964,6200.54%
14凡晓925,7400.51%
15上海安益771,6600.43%
16黄菲727,7400.40%
17洞庭资本578,7000.32%
18黄越436,1400.24%
19张际标322,2000.18%
20高永春231,4800.13%
合计180,000,000100.00%

上述发起人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长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主要发起人为整体变更时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佐元、李险峰和李从容。公司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上述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四)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长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长源有限全部资产和业务均进入公司。公司设立前后的主要业务均为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改制设立前后,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五)公司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

公司由长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三)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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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公司自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长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长源有限的资产、业务及债权、债务全部由公司继承,全部发起人均已缴足其认购的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均已完成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手续。

三、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股本形成及简要情况

公司由长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自长源有限成立以来,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的简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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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陈忠及韩纪梅5名自然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80.00万元。

2001年12月长源有限设立

2001年12月长源有限设立2003年5月第一次出资置换

2003年5月第一次出资置换2008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10月第一次增资

2008年10月第一次增资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陈忠及韩纪梅投入货币资金替换以房屋建筑物认缴的出资173.00万元。

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陈忠及韩纪梅投入货币资金替换以房屋建筑物认缴的出资173.00万元。

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陈忠和韩纪梅分别将其持有长源有限的

270.00万元、270.00万元、

216.00万元、54.00万元、54.00

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

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陈忠和韩纪梅分别将其持有长源有限的

270.00万元、270.00万元、

216.00万元、54.00万元、54.00

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李佐元、罗会斌、张宇、运文兰、凡晓、黄菲、徐振东及黄越对长源有限进行增资,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148.93万元。

李佐元、罗会斌、张宇、运文兰、凡晓、黄菲、徐振东及黄越对长源有限进行增资,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148.93万元。张宇将0.345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

张宇将0.345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2008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运文兰将4.6535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4.1365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越;徐振东将其2.5839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2.7561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越。

运文兰将4.6535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4.1365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越;徐振东将其2.5839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2.7561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越。

2009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09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李佐元将1.3780万元出资转让予高永春,0.9200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菲,0.2290万元出资转让予凡晓;黄越将1.8390万元出资转让予凡晓,2.2970万元出资转让予张宇,

2.1830万元出资转让予罗会斌。

李佐元将1.3780万元出资转让予高永春,0.9200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菲,0.2290万元出资转让予凡晓;黄越将1.8390万元出资转让予凡晓,2.2970万元出资转让予张宇,

2.1830万元出资转让予罗会斌。

2010年8月第二次出资置换

2010年8月第二次出资置换李佐元、李从容及李险峰以货币资金25.00万元置换2001年12月长源有限成立时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资

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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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益、李克武、朱双全、刘斌、张际标、深创投、襄阳创新、红土创业、洞庭资本对长源有限进行增资,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288.5350万元。

2010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10年9月第二次增资2010年10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0年10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10年11月第三次增资

2010年11月第三次增资

李佐元将5.6499万元出资转让予张宇, 5.3037万元出资转让予罗会斌, 2.1863万元出资转让予凡晓, 1.6885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菲, 0.9847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越, 0.5468万元出资转让予高永春。

李佐元将5.6499万元出资转让予张宇, 5.3037万元出资转让予罗会斌, 2.1863万元出资转让予凡晓, 1.6885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菲, 0.9847万元出资转让予黄越, 0.5468万元出资转让予高永春。高和创投对长源有限进行增资,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336.68万元。

高和创投对长源有限进行增资,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336.68万元。平安创新、高和创投、深创投、襄阳创新对长源有限进行增资,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497.1388万元。

平安创新、高和创投、深创投、襄阳创新对长源有限进行增资,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497.1388万元。2011年4月第四次增资

2011年4月第四次增资

长源有限以截至2011年4月18日的注册资本1,497.1388万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1,497.1388万元。

长源有限以截至2011年4月18日的注册资本1,497.1388万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长源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1,497.1388万元。

2011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1年10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

2011年10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

长源有限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本为18,0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8,000.00万元。

长源有限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本为18,0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8,000.00万元。2014年5月第六次股权转让及减

2014年5月第六次股权转让及减

(1)张宇、罗会斌、黄菲、黄

越、高永春分别将持有公司的

15.7500万股股份、14.8320万股

股份、4.8420万股股份、2.8980万股股份、1.5480万股股份转让予李佐元。(2)公司对股东罗会斌、张宇、黄菲、黄越、高永春、上海安益所拥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回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7,36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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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元将其持有公司173.64万股(即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迟媛,转让总价款为1,000万元。2014年6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第七次股权转让2015年5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5年5月第八次股权转让2016年3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6年3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股东朱双全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0万股股份转让予丁志兵,37.704万股股份转让予华风茂、33.000万股股份转让予冯胜忠、60.000万股股份转让予郑刚,股权转让价格为

6.56元/股。

股东朱双全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0万股股份转让予丁志兵,37.704万股股份转让予华风茂、33.000万股股份转让予冯胜忠、60.000万股股份转让予郑刚,股权转让价格为

6.56元/股。

高和创投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0万股股份转让予北京融鼎,141.70万股股份转让予郑刚,30.00万股股份转让予张勇军,股权转让价格为6.17元/股;李佐元将其持有的公司2,596.97万股股份无偿转让予徐能琛。

高和创投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0万股股份转让予北京融鼎,141.70万股股份转让予郑刚,30.00万股股份转让予张勇军,股权转让价格为6.17元/股;李佐元将其持有的公司2,596.97万股股份无偿转让予徐能琛。北京融鼎将其持有的公司150万股股份转让予王鸿博,100万股股份转让予荣盛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为

6.30元/股。

北京融鼎将其持有的公司150万股股份转让予王鸿博,100万股股份转让予荣盛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为

6.30元/股。

2016年3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6年3月第十次股权转让2017年3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3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深圳平安将其所持公司的1,350.49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7774%)以80,699,398.52元价

格转让给李佐元。

深圳平安将其所持公司的1,350.49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7774%)以80,699,398.52元价

格转让给李佐元。2018年4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4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郑刚将其代冯胜忠、柯小松、徐能力和陈绪周分别持有的公司246,960股、40,000股、70,000股和20,000股股份无偿转让给上述四人,解除郑刚与各方的股权代持关系。冯胜忠将其代黄诚和陈绪周持有的公司70,000股和40,000股股份分别无偿转让给上述两人,解除了冯胜忠与各方的股权代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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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源有限历史沿革

1、2001年12月长源有限设立

(1)长源有限设立情况的说明

2001年12月6日,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韩纪梅及陈忠签署《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长源有限。长源有限设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李险峰,注册资本为1,08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10.00万元,非货币出资970.00万元。

2001年12月14日,襄樊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襄华评报字[2001]76号),以2001年12月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进行了评估。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为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韩纪梅及陈忠五位股东占有的十堰长源分公司的全部资产,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976.39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投入价值为970.00万元。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调整后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库存商品391.75391.75310.27-81.48-20.80%
机器设备518.78518.78466.75-52.03-10.03%
房屋建筑物--173.43173.43-
土地使用权--25.9425.94-
合计910.53910.53976.3965.867.23%

注:库存商品主要为缸盖等汽车零部件,机器设备主要为汽车零部件制造和模具加工的设备。

2001年12月14日,襄樊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长源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长源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2001年12月19日,长源有限完成了设立工商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长源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合计出资额出资比例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1李从容38.50330.758.75378.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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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合计出资额出资比例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2李险峰38.50330.758.75378.0035.00%
3汪长霓22.00189.005.00216.0020.00%
4韩纪梅5.5047.251.2554.005.00%
5陈忠5.5047.251.2554.005.00%
合计110.00945.0025.001,080.00100.00%

注:长源有限设立时股东间关系如下:汪长霓为李险峰与李从容之母,李佐元之前妻;李从容为李险峰之姐;韩纪梅为李险峰之配偶;陈忠为李从容之夫。

(2)以十堰长源分公司出资的说明

①出资实物资产权属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记载,十堰长源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十堰长源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为挂靠十堰长源的分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

长源有限设立时,李佐元持有十堰长源93.27%股权,李从容持有6.73%股权。十堰长源于2001年11月10日出具《证明》“十堰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系挂靠分公司,全部资产由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韩纪梅及陈忠实际投入,其产权李险峰占35%,李从容占35%,汪长霓占20%,韩纪梅占5%,陈忠占5%”。

根据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汪长霓、韩纪梅、陈忠共同出具的《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化的说明及确认(一)》、《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化的说明及确认(二)》和《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历史沿革相关事项之说明及承诺》,李佐元、李从容作为持有十堰长源100%出资额的股东(分别持股93.27%和6.73%)同意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韩纪梅、陈忠以其拥有部分的十堰长源分公司实物资产出资长源有限,长源有限设立时各股东出资不存在争议。

②十堰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情况

2001年10月18日,十堰长源股东会决议,由李佐元、李从容、陈忠、韩纪梅成立清算组,该公司从2001年11月18日开始终止营业进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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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23日,十堰长源在《十堰日报》公开披露了注销公告,2001年11月29日,十堰车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十车会字[2001]282号),确认清算终止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94.92万元。本次清算不含由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韩纪梅及陈忠实际拥有的十堰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资产。2002年2月26日,十堰长源股东会审议确认了《十堰市长源实业有限公司清算报告》,确定该公司债务全部清偿完毕。2008年8月22日,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出具《关于十堰市长源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的说明》,因十堰长源经办人员在注销登记未经核准情况下错误认为该公司已注销,故未向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2001年度企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考虑到十堰长源不存在主观故意且未造成社会危害,故决定删除吊销记录予以办理相关注销手续。2008年8月29日,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企业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十堰长源注销完毕。2012年4月27日,李佐元承诺如因以十堰长源分公司财产对长源有限进行出资以及十堰长源清算、注销事宜而导致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李佐元愿承担全部责任。

2、2003年5月第一次出资置换

长源有限成立后,因股东未能完成出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变更手续,为规范出资瑕疵,相关股东分别于2003年5月及2010年8月对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资进行了货币置换。就该出资置换问题,襄阳市工商局于2012年3月7日出具了《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出资置换情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股东两次出资置换行为合法,有效纠正了出资问题;湖北省工商局于2012年6月12日出具了《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规范出资情况的意见》,同意襄阳市工商局对公司出资置换问题的意见。2003年5月出资置换情况如下:

长源有限于2003年4月15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分别由李险峰投入货币资金60.55万元,李从容投入货币资金60.55万元,汪长霓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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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34.60万元,陈忠投入货币资金8.65万元,韩纪梅投入货币资金8.65万元,替换以房屋建筑物认缴的出资173万元。

2003年5月14日,襄樊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弘正验字[2003]58号),审验长源有限已收到上述股东实缴货币出资合计173万元。2003年5月15日,长源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8月出资置换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三/(二)/9、2010年8月第二次出资置换”。

3、2008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年2月21日,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陈忠和韩纪梅分别将其持有长源有限的270.00万元、270.00万元、216.00万元、54.00万元、54.00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转让各方于当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1月18日,李佐元、汪长霓、李险峰、李从容、陈忠和韩纪梅出具了《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历史沿革相关事项之说明及承诺》,确认汪长霓原持有的长源有限股权系代李佐元持有,通过上述股权转解除了双方代持关系;李险峰、李从容、陈忠和韩纪梅将持有上述长源有限股权转让给李佐元系家族内部财产重新分配,上述股权转让均为相关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股权转让均为无偿转让,无需支付对价。

2008年2月26日,长源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长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本次转让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64.00864.0080.00%
2李从容378.0035.00%-270.0010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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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本次转让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3李险峰378.0035.00%-270.00108.0010.00%
4汪长霓216.0020.00%-216.00--
5韩纪梅54.005.00%-54.00--
6陈忠54.005.00%-54.00--
合计1,080.00100.00%01,080.00100.00%

4、2008年10月第一次增资

为解决李佐元控制之康豪机电当时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长源与长源有限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08年,李佐元与罗会斌、凡晓、运文兰、张宇、黄菲、黄越、徐振东、高永春(以下称“康豪管理层”)达成约定如下:

康豪机电将持有的北京长源全部股权转让给长源有限,李佐元和康豪管理层将按照10亿元的估值,以合计6,000万元现金向长源有限新增注册资本,具体比例由其与康豪管理层根据各自持有的康豪机电股权比例协商确定;康豪管理层只有在康豪机电任职期间享有入股长源有限的权利,不再任职于康豪机电的,由李佐元与康豪管理层协商后,调整康豪管理层持有的长源有限股权比例,股权转让时的对价需要综合考虑转让方对康豪机电的债务、所持长源有限股权价值及转让方对康豪机电的贡献等几部分因素,并经李佐元与康豪机电管理层协商一致后,确定对价退出;如有其他第三方向公司增资导致上述人员持有长源有限股权被稀释,经李佐元与康豪管理层协商后,以其持有的长源有限股权向相关康豪管理层成员进行一定补偿;可入股长源有限的康豪管理层新成员由李佐元与已入股的康豪管理层成员协商产生。

此外,根据李佐元与康豪管理层的一致意见,上述增资款系康豪机电通过借款方式向上述自然人提供,并由上述自然人以康豪机电未来的分红款、薪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还款进行逐步冲抵。若上述自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长源有限股权时尚未结清对康豪机电债务,则其尚未结清的债务将由股权受让方承继。至2011年6月,上述自然人欠款均已结清。

2008年9月20日,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48.9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8.93万元由自然人李佐元、罗会斌、张宇、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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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兰、凡晓、黄菲、徐振东及黄越以货币方式缴纳。其中,李佐元出资1,980.00万元认购22.75万元注册资本,罗会斌出资960.00万元认购11.03万元注册资本,张宇出资1,050.00万元认购12.06万元注册资本,运文兰出资

765.00万元认购8.79万元注册资本,凡晓出资300.00万元认购3.445万元注册资本,黄菲出资300.00万元认购3.445万元注册资本,徐振东出资465.00万元认购5.34万元注册资本,黄越出资180.00万元认购2.07万元注册资本,上述出资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08年9月28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2204号)。

2008年10月16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 名称增资前本次增资增资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64.0080.00%22.75现金886.7577.18%
2李从容108.0010.00%--108.009.40%
3李险峰108.0010.00%--108.009.40%
4罗会斌--11.03现金11.030.96%
5张宇--12.06现金12.061.05%
6运文兰--8.79现金8.790.77%
7凡晓--3.45现金3.450.30%
8黄菲--3.45现金3.450.30%
9徐振东--5.34现金5.340.46%
10黄越--2.07现金2.070.18%
合计1,080.00100.00%68.93-1,148.93100.00%

5、2008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因长源有限经办人员疏忽,导致在工商登记备案时康豪管理层成员张宇所持长源有限的股权比例高于经各方协商确定的比例,经李佐元与康豪管理层协商,决定调整李佐元与张宇所持长源有限的股权比例。

2008年11月20日,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张宇将其持有公司的0.345万元出资转让予李佐元,双方于当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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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格为基础,约定转让总价款为30万元人民币。根据康豪机电账册,张宇对康豪机电30万元借款转为李佐元对康豪机电30万元借款,至2011年6月,该欠款已结清。本次股权与张宇入股价格一致。

2008年12月3日,长源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本次转让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86.7577.18%0.35887.1077.21%
2李从容108.009.40%-108.009.40%
3李险峰108.009.40%-108.009.40%
4罗会斌11.030.96%-11.030.96%
5张宇12.061.05%-0.3511.721.02%
6运文兰8.790.77%-8.790.77%
7凡晓3.450.30%-3.450.30%
8黄菲3.450.30%-3.450.30%
9徐振东5.340.46%-5.340.46%
10黄越2.070.18%-2.070.18%
合计1,148.93100.00%01,148.93100.00%

6、2009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年3月,运文兰、徐振东不再担任康豪机电董事,并同时转让其所持康豪机电全部股权。根据李佐元、黄越、运文兰和徐振东的一致协商意见,若运文兰、徐振东不再担任康豪机电董事并转让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全部股权,则需相应转让其所持长源有限的全部股权。

因李佐元与康豪管理层剩余成员当时尚未就如何分配运文兰和徐振东持有的长源有限股权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各方同意暂由李佐元与黄越受让运文兰和徐振东持有的长源有限股权,在股权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李佐元和黄越向其他康豪管理层转让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运文兰、徐振东入股长源有限时支付的原始成本。运文兰、徐振东转让其所持康豪机电全部股权时,取得的对价包含了其持有长源有限股权的对价款,同时,李佐元与黄越受让该次长源有限股权时已承担运文兰和徐振东就该部分股权尚未偿还的对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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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欠款(因入股长源有限时产生)。因此,李佐元与黄越无需再向运文兰和徐振东另行以现金形式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为平价转让。2009年3月6日,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运文兰将其持有长源有限的

4.6535万元出资(即0.405%股权)转让予李佐元,4.1365万元出资(即

0.36%股权)转让予黄越;同意徐振东将其持有长源有限的2.5839万元出资(即0.225%股权)转让予李佐元,2.7561万元出资(即0.24%股权)转让予黄越,转让各方于当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3月31日,长源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长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本次转让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87.1077.21%7.24894.3377.84%
2李从容108.009.40%-108.009.40%
3李险峰108.009.40%-108.009.40%
4罗会斌11.030.96%-11.030.96%
5张宇11.721.02%-11.721.02%
6运文兰8.790.77%-8.79--
7凡晓3.450.30%-3.450.30%
8黄菲3.450.30%-3.450.30%
9徐振东5.340.46%-5.34--
10黄越2.070.18%6.898.960.78%
合计1,148.93100%01,148.93100%

7、2009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5月,李佐元与康豪管理层剩余成员协商一致后,各方同意将李佐元、黄越暂持的原由运文兰、徐振东持有的长源有限股权按照当时康豪管理层在康豪机电的持股比例,重新分配给李佐元、黄越、张宇、罗会斌、凡晓、黄菲和高永春(康豪机电监事、康豪机电新进股东)。经协商确定的方案为:李佐元将其暂持有的长源有限0.22%股权中0.12%的股权转让给高永春,将其中

0.08%的股权转让给黄菲,将其中0.02%的股权转让给凡晓;黄越将其所暂持的长源有限0.55%股权中0.16%的股权转让给凡晓、将其中0.20%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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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张宇、将其中0.19%的股权转让给罗会斌。本次股权转让每份出资额转让价格与运文兰、徐振东退出时的价格一致。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已承担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对康豪机电欠款,故受让方无需就受让上述长源有限股权另行支付现金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为平价转让。2009年5月18日,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李佐元将持有长源有限的

1.3780万元出资(即0.12%股权)转让予高永春,0.9200万元出资(即

0.08%股权)转让予黄菲,0.2290万元出资(即0.02%股权)转让予凡晓;同意黄越将持有公司的1.8390万元出资(即0.16%股权)转让予凡晓,2.2970万元出资(即0.20%股权)转让予张宇,2.1830万元出资(即0.19%股权)转让予罗会斌,转让各方于当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6月11日,长源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前后,长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本次转让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94.3377.84%-2.53891.8177.62%
2李从容108.009.40%-108.009.40%
3李险峰108.009.40%-108.009.40%
4罗会斌11.030.96%2.1813.211.15%
5张宇11.721.02%2.3014.011.22%
6凡晓3.450.30%2.075.510.48%
7黄菲3.450.30%0.924.370.38%
8黄越8.960.78%-6.322.640.23%
9高永春--1.381.380.12%
合计1,148.93100.00%01,148.93100.00%

8、2010年8月第二次出资置换

2010年8月9日,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李佐元、李从容及李险峰以货币资金25.00万元置换2001年12月公司成立时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资25.00万元。本次置换由李佐元出资20万元,李从容与李险峰分别出资2.5万元,上述全部出资置换款均于2010年8月26日汇入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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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0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10年8月11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88.53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39.6050万元由上海安益、李克武、朱双全、刘斌、张际标、深创投、襄阳创新、红土创业、洞庭资本以货币方式缴纳,出资价格以增资后长源有限全部股权估值8亿元为基准协商确定。其中:上海安益出资400万元认购6.4186万元注册资本,李克武出资1,500万元认购24.0698万元注册资本,朱双全出资833万元认购

13.3668万元注册资本,刘斌出资500万元认购8.0233万元注册资本,张际标出资167万元认购2.6798万元注册资本,深创投出资1,400万元认购22.4652万元注册资本,襄阳创新出资3,000万元认购48.1396万元注册资本,红土创业出资600万元认购9.6279万元注册资本,洞庭资本出资300万元认购

4.8140万元注册资本,上述出资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0年9月18日,中审亚太海南分所对本次增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0]050067号)。

2010年9月25日,长源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前后,长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前本次增资增资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91.8177.62%--891.8169.21%
2李从容108.009.40%--108.008.38%
3李险峰108.009.40%--108.008.38%
4张宇14.011.22%--14.011.09%
5罗会斌13.211.15%--13.211.03%
6凡晓5.510.48%--5.510.43%
7黄菲4.370.38%--4.370.34%
8黄越2.640.23%--2.640.21%
9高永春1.380.12%--1.380.11%
10上海安益--6.42现金6.420.50%
11李克武--24.07现金24.071.87%
12朱双全--13.37现金13.3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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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增资前本次增资增资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13刘斌--8.02现金8.020.62%
14张际标--2.68现金2.680.21%
15深创投--22.47现金22.471.74%
16襄阳创新--48.14现金48.143.74%
17红土创业--9.63现金9.630.75%
18洞庭资本--4.81现金4.810.37%
合计1,148.93100.00%139.61-1,288.54100.00%

10、2010年10月第五次股权转让因2010年9月长源有限引入投资者,致使罗会斌、凡晓、张宇、黄菲、高永春、黄越所持股权被稀释,李佐元同意基于2008年与康豪管理层的约定将自己所持部分长源有限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前述人员用于补偿。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2010年9月25日,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李佐元将其持有公司的

5.6499万元出资(即0.4385%股权)转让予张宇,将5.3037万元出资(即

0.4116%股权)转让予罗会斌,将2.1863万元出资(即0.1697%股权)转让予凡晓,将1.6885万元出资(即0.131%股权)转让予黄菲,将0.9847万元出资(即0.0764%股权)转让予黄越,将0.5468万元出资(即0.0425%股权)转让予高永春,转让各方于当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0年10月11日,长源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长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本次转让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91.8169.21%-16.36875.4567.94%
2李从容108.008.38%-108.008.38%
3李险峰108.008.38%-108.008.38%
4张宇14.011.09%5.6519.661.53%
5罗会斌13.211.03%5.3018.521.44%
6凡晓5.510.43%2.197.700.60%
7黄菲4.370.34%1.696.050.47%

1-1-90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本次转让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8黄越2.640.21%0.983.630.28%
9高永春1.380.11%0.551.920.15%
10上海安益6.420.50%-6.420.50%
11李克武24.071.87%-24.071.87%
12朱双全13.371.04%-13.371.04%
13刘斌8.020.62%-8.020.62%
14张际标2.680.21%-2.680.21%
15深创投22.471.74%-22.471.74%
16襄阳创新48.143.74%-48.143.74%
17红土创业9.630.75%-9.630.75%
18洞庭资本4.810.37%-4.810.37%
合计1,288.534100.00%01,288.54100.00%

11、2010年11月第三次增资

2010年10月12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长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336.6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高和创投(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出资货币3,000万元缴纳,出资价格以增资后长源有限全部股权估值8.30亿元为基准协商确定。高和创投的相关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一)/3/(1)高和创投”。

2010年10月21日,长源有限取得了襄樊市商务局出具的《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日合资经营企业的批复》(襄商外[2010]29号)。同日,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0年10月25日,中审亚太对本次增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0]010625号)。

2010年11月12日,长源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前后,长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1-91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前本次增资增资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75.4567.94%--875.4565.49%
2李从容108.008.38%--108.008.08%
3李险峰108.008.38%--108.008.08%
4张宇19.661.53%--19.661.47%
5罗会斌18.521.44%--18.521.39%
6凡晓7.700.60%--7.700.58%
7黄菲6.050.47%--6.050.45%
8黄越3.630.28%--3.630.27%
9高永春1.920.15%--1.920.14%
10上海安益6.420.50%--6.420.48%
11李克武24.071.87%--24.071.80%
12朱双全13.371.04%--13.371.00%
13刘斌8.020.62%--8.020.60%
14张际标2.680.21%--2.680.20%
15深创投22.471.74%--22.471.68%
16襄阳创新48.143.74%--48.143.60%
17红土创业9.630.75%--9.630.72%
18洞庭资本4.810.37%--4.810.36%
19高和创投--48.14现金48.143.60%
合计1,288.54100.00%48.14-1,336.68100.00%

12、2011年4月第四次增资

2011年2月20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长源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497.138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60.4650万元由平安创新、高和创投、深创投、襄阳创新以货币方式缴纳,出资价格以增资后长源有限全部股权估值9.30亿元为基准协商确定。其中:平安创新出资7,000万元认购112.3255万元注册资本、高和创投出资1,000万元等值日元认购16.0465万元注册资本,深创投出资1,000万元认购16.0465万元注册资本,襄阳创新出资1,000万元认购16.0465万元注册资本,上述出资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1年3月17日,长源有限取得了襄阳市商务局出具的《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襄商外[2011]5号)。同日,公司取

1-1-92

得了本次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2011年4月14日,中审亚太对本次增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1]010291-1号)。

2011年4月14日,长源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公司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前后,长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前本次增资增资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875.4567.94%--875.4558.47%
2李从容108.008.38%--108.007.21%
3李险峰108.008.38%--108.007.21%
4张宇19.661.53%--19.661.31%
5罗会斌18.521.44%--18.521.24%
6凡晓7.700.60%--7.700.51%
7黄菲6.050.47%--6.050.40%
8黄越3.630.28%--3.630.24%
9高永春1.920.15%--1.920.13%
10上海安益6.420.50%--6.420.43%
11李克武24.071.87%--24.071.61%
12朱双全13.371.04%--13.370.89%
13刘斌8.020.62%--8.020.54%
14张际标2.680.21%--2.680.18%
15深创投22.471.74%16.05现金38.522.57%
16襄阳创新48.143.74%16.05现金64.194.29%
17红土创业9.630.75%--9.630.64%
18洞庭资本4.810.37%--4.810.32%
19高和创投48.143.60%16.05现金64.194.29%
20平安创新--112.33现金112.337.50%
合计1,336.68100.00%160.47-1,497.14100.00%

13、2011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年4月18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长源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截至2011年4月18日的注册资本1,497.1388万元为基数,以资本公

1-1-93

积(股本溢价)10,0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497.1388万元。2011年4月20日,长源有限取得了襄阳市商务局出具《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襄商外[2011]10号)。同日,公司取得了本次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1年4月27日,中审亚太对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1]010291-2号)。2011年4月29日,长源有限完成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5日襄阳市襄州区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根据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涉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及除资本溢价外的其他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情形,相关自然人股东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长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佐元6,722.9058.47%
2李从容829.387.21%
3李险峰829.387.21%
4张宇150.991.31%
5罗会斌142.201.24%
6凡晓59.130.51%
7黄菲46.490.40%
8黄越27.860.24%
9高永春14.780.13%
10上海安益49.290.43%
11李克武184.841.61%
12朱双全102.650.89%
13刘斌61.610.54%
14张际标20.580.18%
15深创投295.772.57%

1-1-94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6襄阳创新492.944.29%
17红土创业73.940.64%
18洞庭资本36.970.32%
19高和创投492.944.29%
20平安创新862.637.50%
合计11,497.14100.00%

(三)公司设立时股本的形成

经长源有限2011年8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以及2011年8月8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长源有限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审亚太于2011年7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1]第010291号),公司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474,341,660.87元;根据中京民信于2011年7月21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京信评报字[2011]第126号),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7,434.17万元,评估价值为53,806.46万元。

公司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74,341,660.87元为基础,按2.6352: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80,000,000.00股,前述经审计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1年8月7日,长源有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审议,以经中审亚太审计的长源有限截至2011年4月30日母公司净资产474,341,660.87元为基础,按

2.6352: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8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起人按照各自在长源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294,341,660.8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8月8日,长源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选举成立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1-1-95

2011年9月23日,中审亚太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资[2011]010291-3号),审验确认发起人的全部出资已缴纳完毕,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实收资本18,000万元。2011年9月14日,湖北省商务厅下发《省商务厅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商资批[2011]20号),同意长源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取得了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1年10月25日,公司于湖北省工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5日襄阳市襄州区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根据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长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不涉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及除资本溢价外的其他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情形,相关自然人股东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李佐元105,254,28058.47%
2平安创新13,504,8607.50%
3李险峰12,984,8407.21%
4李从容12,984,8407.21%
5高和创投7,716,9604.29%
6襄阳创新7,716,9604.29%
7深创投4,630,3202.57%
8李克武2,893,8601.61%
9张宇2,363,9401.31%
10罗会斌2,226,2401.24%
11朱双全1,607,0400.89%
12红土创业1,157,5800.64%
13刘斌964,6200.54%
14凡晓925,7400.51%
15上海安益771,6600.43%
16黄菲727,7400.40%
17洞庭资本578,7000.32%
18黄越436,1400.24%

1-1-96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9张际标322,2000.18%
20高永春231,4800.13%
合计180,000,000100.00%

(四)公司设立后股本的变化

1、2014年5月第六次股权转让及减资

2014年1月,基于对长源东谷上市事宜的判断,罗会斌、张宇、黄菲、高永春、黄越与李佐元协商退出长源东谷,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方案为:1)鉴于前述人员主动退出长源东谷,结合其当时在康豪机电的持股比例及在康豪机电履职期间的实际贡献完成情况,该等自然人将其于2010年9月摊薄补偿中从李佐元处取得的长源东谷部分股份无偿转让给李佐元,根据该等一致协商意见,张宇将持有的15.7500万股股份、罗会斌将持有的14.8320万股股份、黄菲将持有的4.8420万股股份、黄越将持有的2.8980万股股份、高永春将持有的1.5480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李佐元,上述相关股东于2014年1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无需支付对价;2)前述人员剩余部分的股份由长源东谷作回购减资处理,其中,长源东谷对张宇持有的

220.6440万股股份、罗会斌持有的207.7920万股股份、黄菲持有的67.9320万股股份、黄越持有的40.7166万股股份、高永春持有的21.6000万股股份进行回购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对价分别为1,760.8000万元、1,658.2400万元、542.1200万元、324.9300万元、172.3700万元。公司已经实际支付回购价款并代扣代缴上述自然人股东因本次回购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州区税务局于2018年9月17日出具的《证明》,本次回购并减资事宜所涉个人所得税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足额缴纳,不存在拖欠税款情况。

2014年1月4日,长源东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上述自然人持有股份回购以及以473.66万元回购上海安益持有的77.1660万股股份的议案,公司通过本次回购合计减少注册资本635.8500万元。罗会斌、张宇、黄菲、高永春、黄越和上海安益退出均系因对长源东谷未来IPO预期发生改变,

1-1-97

按照各自投入时初始成本加上年化8%的收益减去已取得的分红款为基础,经协商后确定退出价格。

2014年2月28日,公司在《湖北日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截至2014年4月21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14年4月21日,襄阳财富苑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减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襄财验字[2014]064号)。

2018年5月,中审众环对公司本次减资情况的验资结果进行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众环验字(2018)170005号)。

2014年5月14日,公司取得了湖北省商务厅出具的《省商务厅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的批复》(鄂商务发[2014]87号)。同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4年5月15日,襄阳市工商局就本次股份转让、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向长源东谷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减资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李佐元10,525.4358.47%10,565.3060.85%
2平安创新1,350.497.50%1,350.497.78%
3李险峰1,298.487.21%1,298.487.48%
4李从容1,298.487.21%1,298.487.48%
5高和创投771.704.29%771.704.44%
6襄阳创新771.704.29%771.704.44%
7深创投463.032.57%463.032.67%
8李克武289.391.61%289.391.67%
9张宇236.391.31%--
10罗会斌222.621.24%--
11朱双全160.700.89%160.700.93%
12红土创业115.760.64%115.760.67%
13刘斌96.460.54%96.460.56%
14凡晓92.570.51%92.570.53%

1-1-98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5上海安益77.170.43%--
16黄菲72.770.40%--
17洞庭资本57.870.32%57.870.33%
18黄越43.610.24%--
19张际标32.220.18%32.220.19%
20高永春23.150.13%--
合计18,000.00100.00%17,364.15100.00%

2、2014年6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议案》,同意李佐元将其持有长源东谷173.6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以1,000万元对价转让给迟媛。

2014年5月28日,李佐元与迟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长源东谷全部股权估值10亿元为定价基准,李佐元将其持有的长源东谷173.64万股(即

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迟媛,转让总价款为1,000万元,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李佐元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2014年6月24日,公司取得了襄阳市商务局出具的《襄阳市商务局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鄂商外[2014]8号)。

2014年6月27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4年7月2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李佐元10,565.3060.85%-173.6410,391.6659.85%
2平安创新1,350.497.78%-1,350.497.78%
3李险峰1,298.487.48%-1,298.487.48%
4李从容1,298.487.48%-1,298.487.48%
5高和创投771.704.44%-771.704.44%
6襄阳创新771.704.44%-771.704.44%

1-1-99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7深创投463.032.67%-463.032.67%
8李克武289.391.67%-289.391.67%
9朱双全160.700.93%-160.700.93%
10红土创业115.760.67%-115.760.67%
11刘斌96.460.56%-96.460.56%
12凡晓92.570.53%-92.570.53%
13洞庭资本57.870.33%-57.870.33%
14张际标32.220.19%-32.220.19%
15迟媛--173.64173.641.00%
合计17,364.15100.00%017,364.15100.00%

3、2015年5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议案》,同意股东朱双全将其持有公司160.704万股股份转让给丁志兵、华风茂、冯胜忠和郑刚,转让份额分别为30.00万股、37.70万股、33.00万股和60.00万股。转让各方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6.56元/股,该转让价格系按照朱双全投入时初始成本加上年化8%的收益减去已取得的分红款为基础协商后确定。鉴于朱双全仅为外部投资者,未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且其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已转让其持有的全部长源东谷股份,亦非发行人现有股东。因此,朱双全转让公司股权完税事项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2015年5月22日,公司取得了襄阳市商务局出具的《市商务局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鄂商外[2015]4号)。

2015年5月25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5年5月26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鄂工商)外资变准字(2015)年第105号),准予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1-100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李佐元10,391.6659.85%-10,391.6659.85%
2平安创新1,350.497.78%-1,350.497.78%
3李险峰1,298.487.48%-1,298.487.48%
4李从容1,298.487.48%-1,298.487.48%
5高和创投771.704.44%-771.704.44%
6襄阳创新771.704.44%-771.704.44%
7深创投463.032.67%-463.032.67%
8李克武289.391.67%-289.391.67%
9朱双全160.700.93%-160.700.000.00%
10红土创业115.760.67%-115.760.67%
11刘斌96.460.56%-96.460.56%
12凡晓92.570.53%-92.570.53%
13洞庭资本57.870.33%-57.870.33%
14张际标32.220.19%-32.220.19%
15迟媛173.641.00%-173.641.00%
16郑刚--60.0060.000.35%
17华风茂--37.7037.700.22%
18冯胜忠--33.0033.000.19%
19丁志兵--30.0030.000.17%
合计17,364.15100.00%017,364.15100.00%

4、2016年3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议案》,同意股东高和创投将其所持公司771.70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44%)转让给北京融鼎、张勇军、郑刚;同意股东李佐元将其所持公司2,596.97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4.96%)无偿转让给其配偶徐能琛。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此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016年1月17日,高和创投与北京融鼎、郑刚和张勇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0万股股份转让予北京融鼎,141.70万股股份转让予郑刚,30.00万股股份转让予张勇军,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6.17元/股,该价格系以高和创投投资初始成本加上年化8%收益减去已经获得的分红款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完毕。

1-1-101

同日,李佐元与徐能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2,596.97万股股份无偿转让予徐能琛。本次股份转让系近亲属间无偿转让。

2016年3月21日,公司取得了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审批外许字[2016]1号)。

2016年3月22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6年3月28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鄂工商)外资变准字(2016)年第33号),准予变更登记。同日,湖北省工商局就本次股份转让向公司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份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李佐元10,391.6659.85%-2,596.977,794.6944.89%
2徐能琛--2,596.972,596.9714.96%
3平安创新1,350.497.78%-1,350.497.78%
4李险峰1,298.487.48%-1,298.487.48%
5李从容1,298.487.48%-1,298.487.48%
6高和创投771.704.44%-771.70--
7襄阳创新771.704.44%-771.704.44%
8北京融鼎--600.00600.003.46%
9深创投463.032.67%-463.032.67%
10李克武289.391.67%-289.391.67%
11郑刚60.000.35%141.70201.701.16%
12迟媛173.641.00%-173.641.00%
13红土创业115.760.67%-115.760.67%
14刘斌96.460.56%-96.460.56%
15凡晓92.570.53%-92.570.53%
16洞庭资本57.870.33%-57.870.33%
17华风茂37.700.22%-37.700.22%
18冯胜忠33.000.19%-33.000.19%
19张际标32.220.19%-32.220.19%
20丁志兵30.000.17%-30.000.17%

1-1-102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21张勇军--30.0030.000.17%
合计17,364.15100.00%017,364.15100.00%

5、2016年3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6年3月23日,长源东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北京融鼎将其所持公司250万股股份中的100万股转让给荣盛投资,将其中150万股转让给王鸿博;同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北京融鼎与王鸿博、荣盛投资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150万股股份转让予王鸿博,100万股股份转让予荣盛投资,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6.30元/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完毕。2016年3月24日,公司取得了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审批外许字[2016]3号)。2016年3月25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

2016年3月30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鄂工商)外资变准字(2016)年第37号),准予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李佐元7,794.6944.89%-7,794.6944.89%
2徐能琛2,596.9714.96%-2,596.9714.96%
3平安创新1,350.497.78%-1,350.497.78%
4李险峰1,298.487.48%-1,298.487.48%
5李从容1,298.487.48%-1,298.487.48%
6襄阳创新771.704.44%-771.74.44%
7北京融鼎600.003.46%-250.00350.002.02%
8深创投463.032.67%-463.032.67%
9李克武289.391.67%-289.391.67%
10郑刚201.701.16%-201.701.16%

1-1-103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1迟媛173.641.00%-173.641.00%
12红土创业115.760.67%-115.760.67%
13刘斌96.460.56%-96.460.56%
14凡晓92.570.53%-92.570.53%
15洞庭资本57.870.33%-57.870.33%
16华风茂37.700.22%-37.700.22%
17冯胜忠33.000.19%-33.000.19%
18张际标32.220.19%-32.220.19%
19丁志兵30.000.17%-30.000.17%
20张勇军30.000.17%-30.000.17%
21王鸿博--150.00150.000.86%
22荣盛投资--100.00100.000.58%
合计17,364.15100.00%017,364.15100.00%

6、2017年3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2月19日,长源东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平安创新将其所持公司1,350.49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李佐元;同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7年2月29日,平安创新与李佐元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长源东谷1,350.49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7774%)以8,069.9398万元价格转让给李佐元,该价格系以平安创新投资初始成本加上年化8%收益减去已经获得的分红款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完毕。

湖北省襄阳市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主管部门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确认长源东谷已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手续。2017年3月24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鄂工商)外资变准字(2017)年第56号),准予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李佐元7,794.6944.89%1,350.499,145.1852.67%

1-1-104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2徐能琛2,596.9714.96%-2,596.9714.96%
3平安创新1,350.497.78%-1,350.49--
4李险峰1,298.487.48%-1,298.487.48%
5李从容1,298.487.48%-1,298.487.48%
6襄阳创新771.704.44%-771.704.44%
7北京融鼎350.002.02%350.002.02%
8深创投463.032.67%-463.032.67%
9李克武289.391.67%-289.391.67%
10郑刚201.701.16%-201.701.16%
11迟媛173.641.00%-173.641.00%
12红土创业115.760.67%-115.760.67%
13刘斌96.460.56%-96.460.56%
14凡晓92.570.53%-92.570.53%
15洞庭资本57.870.33%-57.870.33%
16华风茂37.700.22%-37.700.22%
17冯胜忠33.000.19%-33.000.19%
18张际标32.220.19%-32.220.19%
19丁志兵30.000.17%-30.000.17%
20张勇军30.000.17%-30.000.17%
21王鸿博150.000.86%-150.000.86%
22荣盛投资100.000.58%-100.000.58%
合计17,364.15100.00%017,364.15100.00%

7、2018年4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5月10日,长源东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郑刚将其所持公司24.696万股股份转让给冯胜忠,将其所持公司7万股股份转让给徐能力,将其所持公司4万股股份转让给柯小松,将其所持公司2万股股份转让给陈绪周;同意冯胜忠将其所持公司7万股股份转让给黄诚,将其所持公司4万股股份转让给陈绪周;同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8年4月10日,郑刚分别与冯胜忠、柯小松、徐能力和陈绪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代持解除协议),郑刚将持有的长源东谷246,960股、40,000股、70,000股和20,000股分别无偿转让给上述四人。郑刚代冯胜忠、柯小松持有的上述股权系因高和创投转让其持有的长源东谷股权时形成,

1-1-105

郑刚代徐能力和陈绪周持有的上述股权系因朱双全转让其持有的长源东谷股权时形成,本次股权转让解除了郑刚与各方的股权代持关系。2018年4月10日,冯胜忠与黄诚、陈绪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代持解除协议),冯胜忠将持有的长源东谷70,000股和40,000股分别无偿转让给黄诚和陈绪周。冯胜忠代黄诚、陈绪周持有的上述股权系因朱双全转让其持有的长源东谷股权时形成,本次股权转让解除了冯胜忠与各方的股权代持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为解除各方股权代持关系,为无偿转让。徐能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9月至今任武汉诺尔曼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柯小松、黄诚、陈绪周的基本信息及近五年的从业经历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湖北省襄阳市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主管部门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确认长源东谷已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手续。

湖北省工商局已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鄂工商)外资变准字(2018)年第217号),准予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李佐元9,145.1852.67%-9,145.1852.67%
2徐能琛2,596.9714.96%-2,596.9714.96%
3李险峰1,298.487.48%-1,298.487.48%
4李从容1,298.487.48%-1,298.487.48%
5襄阳创新771.704.44%-771.704.44%
6北京融鼎350.002.02%-350.002.02%
7深创投463.032.67%-463.032.67%
8李克武289.391.67%-289.391.67%
9迟媛173.641.00%-173.641.00%
10郑刚201.701.16%-37.696164.000.94%
11红土创业115.760.67%-115.760.67%

1-1-106

序号股东名称变更前本次变更变更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2刘斌96.460.56%-96.460.56%
13凡晓92.570.53%-92.570.53%
14洞庭资本57.870.33%-57.870.33%
15冯胜忠33.000.19%13.69646.6960.27%
16华风茂37.700.22%-37.700.22%
17张际标32.220.19%-32.220.19%
18丁志兵30.000.17%-30.000.17%
19张勇军30.000.17%-30.000.17%
20王鸿博150.000.86%-150.000.86%
21荣盛投资100.000.58%-100.000.58%
22徐能力--7.007.000.04%
23黄诚--7.007.000.04%
24陈绪周--6.006.000.03%
25柯小松--4.004.000.02%
合计17,364.15100.00%017,364.15100.00%

(五)李佐元、徐能琛取得境外身份的时间,是否符合投资发行人的股东资格

1、李佐元取得境外身份的时间及股东资格

李佐元于2011年12月16日取得香港居民身份。2008年2月,陈忠、韩纪梅、李险峰、李从容、汪长霓分别将其持有的长源有限54万元出资、54万元出资、270万元出资、270万元出资、216万元出资转让给李佐元,李佐元成为长源有限股东。李佐元于长源有限入股时为境内自然人身份,不存在担任公务员、现役军人或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等情况,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2010年10月,高和创投以3,0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8.14万元,长源有限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本次增资时,高和创投已取得于2009年11月20日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9]4807号),经营范围为: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提供创业管理、咨询服务等,其系创业投资企业。

1-1-107

根据当时有效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第四十七条,已成立的含有境内自然人投资者的内资企业在接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后,可以继续保留其原有境内自然人投资者的股东地位。2010年10月21日,襄樊市商务局下发《关于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日合资经营企业的批复》(襄商外[2010]29号),公司变更为中日合资经营企业;2010年10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向长源有限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2010年11月12日,襄樊市工商局就本次增资向长源有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据此,长源有限在高和创投增资后,公司性质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李佐元仍可以继续保留其股东身份。

2、徐能琛取得境外身份的时间及股东资格

徐能琛于2011年12月16日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徐能琛于2016年初经李佐元转让股份成为长源东谷股东,其入股长源东谷时,长源东谷已为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2015年修订),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据此,徐能琛作为外籍自然人,具有成为长源东谷股东的资格。

2016年3月21日,襄阳市行政审批局下发《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审批外许字[2016]1号),同意李佐元与徐能琛的该次股份转让及新的公司章程;2016年3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向长源东谷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鄂审字[2010]8598号);2016年3月28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鄂工商)外资变准字(2016)年第33号),准予变更登记。同日,湖北省工商局就本次股份转让向长源东谷换发《营业执照》。据此,李佐元与徐能琛本次股份转让已经主管机关批准,徐能琛具有成为长源东谷股东的资格。

(六)历次增资、减资和股权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1-108

发行人历次增资、减资、股权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发行人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及评估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八)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安排

发行人曾签署的对赌协议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签署的对赌协议均已终止失效,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对赌协议/条款安排,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

(九)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无重大资产、业务重组。

四、公司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1、2001年长源有限成立时的验资

2001年12月14日,襄樊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1年12月14日止,长源有限收到各股东货币出资合计110万元,用于出资的实物、土地使用权尚未办妥相关产权过户手续,股东承诺在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办妥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2、2003年长源有限第一次出资置换的验资

1-1-109

2003年5月14日,襄樊弘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弘正验字[2003]58号),验证长源有限收到股东用于替换设立时原房屋建筑物出资的173.00万元。

3、2008年长源有限第一次增资时的验资

2008年9月28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2204号),验证长源有限注册资本从1,080.00万元增加至1,148.93万元。

4、2010年长源有限第二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0年9月18日,中审亚太海南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0]050067号),验证长源有限注册资本从1,148.93万元增加至1,288.5350万元。

5、2010年长源有限第三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0年10月25日,中审亚太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0]010625号),验证长源有限注册资本从1,288.5350万元增加至1,336.68万元。

6、2011年长源有限第四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1年4月14日,中审亚太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1]010291-1号),验证长源有限注册资本从1,336.68万元增加至1,497.1388万元。

7、2011年长源有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验资

2011年4月27日,中审亚太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1]010291-2号),验证长源有限注册资本从1,497.1388万元增加至11,497.1388万元。

8、2011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验资

经长源有限董事会决议,长源有限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74,341,660.87元为基础,按2.6352: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80,000,000.00股,前述经审计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1-1-110

2011年9月23日,中审亚太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资[2011]010291-3号),审验确认发起人的全部出资已缴纳完毕,公司注册资本180,000,000.00元,实收资本180,000,000.00元。

9、2014年公司减资时的验资

2014年4月21日,襄阳财富苑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襄财验字[2014]064号),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0.00万元减少到17,364.15万元。

(二)验资复核情况

2018年5月,中审众环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众环验字(2018)170005号),对2014年减资进行复核。经复核出具以下结论:

“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襄阳财富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长源东谷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襄财验字[2014]064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要求的情况。”

(三)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长源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全部按照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计量。

根据中审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1]第010291号),公司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474,341,660.87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京信评报字[2011]第126号),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7,434.17万元,评估价值为53,806.46万元。

公司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74,341,660.87元为基础,按2.6352: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80,000,000.00股,前述经审计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1-1-111

中审亚太对发起人缴付注册资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资[2011]010291-3号)。

五、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71%

49.9%

49.9%

100%

51%97%10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福田浩信

河北福田浩信

长源物流

长源物流武汉长源北京长源襄阳长源朗弘
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襄阳创新深创投北京融鼎红土创业荣盛投资洞庭资本其他15位自然人
52.67%14.96%7.48% %7.48%4.44%2.67%2.02%0.67%0.58%0.33%

高新区分公司

北京长源分公司

北京长源分公司

6.70%

1-1-112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证券部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

董事会监事会

监事会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董事长

董事长总经理

总经理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部

审计部市场部采购部质量技术部

副总经理

生产装备部

生产装备部

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1-1-113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部门名称主要职能
审计部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实施公司系统的内部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公司安排的股东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公司经济合同的价格审核;组织对公司投资项目财务情况的分析及预警工作;组织完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审计工作。
市场部负责建立稳定、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组织开展市场调查,根据市场预测和订货合同等,组织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对销售合同的履行负责,进行顾客拜访和售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合同评审和合同签订,进行合同修改,并对修改合同进行评审,及时传递修改结果;负责顾客满意度的调查;负责原材料中毛坯采购、退换货及外协件的控制;负责产品售后索赔管理及控制;负责公司外部物流管理工作等。
采购部负责公司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按有物资采购需求的部门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供方实施评定,建立并保存供方档案;负责本公司所需零星物资及生产辅料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分供方的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协议对采购的不合格品进行及时退换等。
生产装备部负责产品的生产质量,并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纪律,保证执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为本公司正常生产提供设备、工装和动力,并保持良好的状态;负责原材料、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负责成品的包装;负责生产过程中搬运,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负责制定生产计划;负责厂房、供水、供电、供汽等设施等的正常使用,以确保生产、办公等的顺利进行;负责政府安全法规及化学危险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等。
财务部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等。
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办公活动、人力资源的管理,并组织实施培训;负责组织管理本公司文件和资料、记录;负责公司安保,纠纷处理;负责公司车辆管理;负责公司职工食堂、保洁管理。
质量技术部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监督、验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负责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体系在各部门的贯彻、实施;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负责进行进货(原材料、外协作件)、过程的检验和试验,执行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组织处理用户的反馈信息;组织评审不合格品,行使最终处置权;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并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统计技术的控制及其应用与推广;负责实施质量审核工作;负责新产品研发及生产准备工作;负责制定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负责控制和管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等。

1-1-114

部门名称主要职能
证券部上市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上市进程中各中介联系与协调;根据整体规划,指导拟上市主体配置资源(包括不限于业务收购、人力资源、投资管理等);根据拟上市主体实际情况,制定并审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要求,协助筹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

(三)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1家分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6日
负责人李险峰
住所襄阳市高新区园林路1幢
营业范围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金属结构件、工位器具、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加工、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五金交电、五金工具、建材、通用设备及备件、仪器仪表、计量衡具的批零兼营;电线电缆(需办许可证的产品除外)生产储藏。

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参控股公司情况如下图所示:

上述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

49.9%

97%

51%97%71%10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福田浩信

河北福田浩信

长源物流

长源物流北京长源武汉长源襄阳长源朗弘

1-1-115

1、北京长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97.00%股权,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2.00%股权、郑刚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发动机缸盖、缸体、连杆、飞轮壳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106,603.0973,257.5113,172.38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审计

2、北京长源历史沿革

(1)2007年10月,设立登记

2007年10月30日,北京智科与康豪机电共同出资设立北京长源,并通过《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北京长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北京智科以土地使用权出资2,280万元,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出资;康豪机电以货币出资2,720万元,其中1,000万元于2007年10月30日出资,剩余1,720万元于2008年7月31日之前出资。2007年10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京)企名预核(内)字[2007]第12730420号),同意预先核准“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名称。2007年10月30日,东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审字[2007]第02-457号),验证康豪机电已经实缴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北京智科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尚未实缴。

2007年10月3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0591480)。

本次设立登记完成后,北京长源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康豪机电2,7201,00054.4

1-1-116

(2)2008年4月,缴足实物出资

2008年1月15日,北京鼎钧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鼎钧评报字[2008]第097号),确认以2008年1月11日为基准日,北京智科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2,280万元。上述纳入评估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京通国用(2007出)第037号。

2008年1月18日,北京智科与北京长源签订《财产转移协议书》,北京智科将其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京通国用(2007出)第037号)作为对北京长源的出资。

2008年1月23日,通州区人民政府向北京长源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通国用(2008出)第004号)。

2008年1月31日,东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东审字[2008]第02-085号),证明土地使用权已按评估价值2,280万元办理移转手续并记入北京长源会计账目。

2008年2月2日,东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审字[2008]第02-086号),验证2,28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经足额缴纳。

2008年4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缴纳注册资本完成后,北京长源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2008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北京智科2,280045.6
合计5,0001,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康豪机电2,7201,00054.4
2北京智科2,2802,28045.6
合计5,0003,280100

1-1-117

2008年5月5日,全体股东通过新的《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北京智科与康豪机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京智科将其1,680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康豪机电,康豪机电同意受让。

2008年5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长源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2008年7月,实缴货币出资

2008年7月9日,东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审字[2008]第04-192号),验证康豪机电剩余的1,720万元货币注册资本已经足额缴纳。

2008年7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货币出资缴足后,北京长源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2008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7月28日,经北京长源股东会决议,同意长源有限以4,400万元的价格受让康豪机电所持的北京长源4,400万元出资额,北京智科同意就本次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8年8月20日,康豪机电与长源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康豪机电将其持有的北京长源全部88%的出资以4,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源有限。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康豪机电4,4002,68088
2北京智科60060012
合计5,0003,280100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康豪机电4,4004,40088
2北京智科60060012
合计5,0005,000100

1-1-118

2008年9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长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6)2012年12月,注册资本增至15,000万元

2012年8月20日,北京长源召开股东会,同意长源东谷以14,600万元向北京长源增资,其中1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6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根据股东会决议,5,000万元出资额于2012年12月20日缴付,剩余5,000万元出资额于2014年12月19日之前缴付。

2012年12月20日,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鼎字[2012]第05-423号),验证本次增资的10,000万元注册资本中的5,000万元已经以货币形式缴纳。

2012年12月2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长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7)2013年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年1月1日,北京长源召开股东会,同意长源东谷将其未实缴出资部分3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周思云,由周思云以货币方式认缴此部分出资。同日,周思云与长源东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长源有限4,4004,40088
2北京智科60060012
合计5,0005,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长源东谷14,4009,40096
2北京智科6006004
合计15,00010,000100

1-1-119

2013年1月21日,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鼎字[2013]第031-019号),验证周思云认缴300万元出资已经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

2013年1月2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长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8)2013年5月,实缴出资增至15,000万元

2013年5月6日,北京长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长源东谷实缴出资4,700万元,将实收资本由10,3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

2013年5月15日,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鼎字[2013]第031-212号),验证长源东谷对北京长源的第二期出资4,700万元已经足额缴纳。

2013年5月2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北京长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9)2014年12月,注册资本增至30,000万元

2014年10月20日,北京长源召开股东会,同意长源东谷对北京长源增资15,000万元出资额,并对章程进行修改。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长源东谷14,1009,40094
2北京智科6006004
3周思云3003002
合计15,00010,3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长源东谷14,10014,10094
2北京智科6006004
3周思云3003002
合计15,00015,000100

1-1-120

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向北京长源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长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0)2018年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29日,北京长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周思云将其持有的出资300万元转让给郑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周思云与郑刚签署《转让协议》。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价格将以北京长源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基准,经协商转让价格480万元。

2018年1月10日,北京长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长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1)新增实收资本

2018年3月15日,北京长源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①北京长源向其股东分配利润1.9亿元;②长源东谷出资方式由货币23,850万元(对应15,000万元出资额)增资资金出资变更为以其享有的应收股利18,430万元及现金5,420万元增资;③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本,同意领取现金股利。

2018年4月1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170004号),验证长源东谷对北京长源的出资15,000万元已经足额缴纳。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长源东谷29,10014,10097
2北京智科6006002
3周思云3003001
合计30,00015,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长源东谷29,10014,10097
2北京智科6006002
3郑刚3003001
合计30,00015,000100

1-1-121

3、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长源的对外投资为河北长源朗弘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及河北福田浩信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其中,河北长源朗弘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5日核准注销,其在存续期内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河北长源朗弘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宫后村承钢钒制品一厂东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宫后村承钢钒制品一厂东侧
股权结构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00.00%股权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发动机缸盖、缸体、连杆、飞轮壳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不适用

河北福田浩信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3,900.98万元
住所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宫后村承钢钒制品一厂东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宫后村承钢钒制品一厂东侧
股权结构彰武县承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50.10%股权,北京长源持有其49.90%股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配件、加工、铸造、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3,540.623,249.11-93.12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0日
负责人柯小松
住所玉林市玉公公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处的广西玉柴工业园办公楼103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玉林市玉公公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处的广西玉柴工业园办公楼103室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发动机缸盖、缸体、连杆、飞轮壳

(二)武汉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

1-1-122

武汉长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仙桃市新城大道中段3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仙桃市新城大道中段38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1.00%股权,沈卫红持有其29.00%股权
主营业务连杆等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3,138.35265.38-127.00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审计

(三)襄阳长源东谷物流有限公司

长源物流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10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100号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51%股权,张啟东持有其49%
主营业务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121.1996.7714.2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审计

(四)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

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0万元
住所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光化大道西侧环5路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光化大道西侧环5路南侧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00%股权
主营业务缸体、缸盖、连杆等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43,992.725,270.25356.32

1-1-123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审计

七、发起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设立时,共20位发起人,其中自然人发起人共13名,分别为李佐元、李险峰、李从容、李克武、张宇、罗会斌、朱双全、刘斌、凡晓、黄菲、黄越、张际标及高永春;法人发起人共4名,分别为平安创新、襄阳创新、深创投及红土创业;非法人制企业发起人共3名,分别为高和创投、上海安益及洞庭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1、自然人发起人

公司自然人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国籍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住所
1李佐元中国 (香港)新西兰R307****(香港身份证)香港九龙尖沙咀海港城港威豪庭****室
2李险峰中国42030019711020****武汉市汉阳区天鹅湖山庄丽湖园****号
3李从容中国42030019690307****武汉市向阳区天鹅湖山庄丽湖园****号
4李克武中国42242719701020****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东岳路81号****室
5张宇中国42030019671108****武汉市向阳区滨江大道190号****室
6罗会斌中国42060019661110****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号
7朱双全中国42010619641021****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34号****房
8刘斌中国42030019651021****武汉市汉阳区车城南路**号
9凡晓中国42242719720426****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二区****号
10黄菲中国42060319780827****湖北省襄阳市中原西路2号航空花园****室
11黄越中国42060119760201****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人民路****号

1-1-124

序号姓名国籍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住所
12张际标中国42010619631204****武汉市洪山区桂子山东村****号
13高永春中国42260119680128****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人民路****号

2、法人发起人

公司法人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平安创新

平安创新成立于1992年11月24日,平安创新曾于公司设立时持有公司

7.50%的股权。2017年2月29日,平安创新与李佐元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的所有公司股份转让给李佐元。平安创新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2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4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4楼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襄阳创新

襄阳创新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8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4,0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创业服务中心A座503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创业服务中心A座503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创业企业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2019年末4,555.354,555.35381.8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深创投

1-1-125

深创投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542,090.1882万元
实收资本457,485.2792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3,600,045.471,956,878.04172,548.9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红土创业

红土创业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7,225.00万元
实收资本7,225.00万元
住所荆州市江津东路155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大道20号
经营范围创业企业项目的投资;创业企业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6,855.606,840.84187.46
2019年1-6月/ 6月末6,698.916,698.9126.83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红土创业未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

3、非法人制企业发起人

(1)高和创投

高和创投成立于2009年12月8日,公司设立时持有公司4.29%的股权。2016年1月17日,高和创投与北京融鼎、郑刚、张勇军签署《股权转让协

1-1-126

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权。高和创投的基金管理人为湖北高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高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鲁磨路光谷国际广场A座2001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鲁磨路光谷国际广场A座2001
经营范围向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包括对被投资企业考察、分析、投资结构设计及谈判);对被投资企业的业绩进行监测;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除外)。

(2)上海安益

上海安益成立于2007年9月20日,公司设立时持有公司0.43%股权。2014年1月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上海安益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于2014年5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海安益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自2007年09月20日至2027年09月19日,其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安益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安益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5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四村122号18幢516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107号安泰大楼409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3)洞庭资本

洞庭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0年7月12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00号体育公寓4栋1002-1004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00号体育公寓4栋1002-1004房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矿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19,537.9470.36-681.61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洞庭资本由上海润撼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吴波出资,其中吴波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1-127

1上海润撼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0.001,990.0099.50%
2吴波10.0010.000.50%
合计2,000.002,000.00100.00%

上海润撼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张晓、吴波认缴出资额分别占出资额比例为99%、1%,其中吴波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李佐元,其持有公司9,145.18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2.67%。徐能琛系李佐元之配偶,李险峰系李佐元之子,李从容系李佐元之女。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14,339.11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2.59%。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决策时,各方应按照一致的意见进行投票,各方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并就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若各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应以李佐元意见为准。

李佐元,男,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同时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R307****,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海港城港威豪庭****室,现任公司董事长。其简历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一/(一)董事”。

徐能琛,女,1974年出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同时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R307****,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海港城港威豪庭****室,本科学历。其简历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二、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简介”。

李从容、李险峰,其简历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一/(一)董事”。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外,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1-1-128

(四)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从容、李险峰无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情况如下:

1、香港长源经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00港元
实收资本10,000.00港元
住所11/F., AXA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11/F., AXA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股权结构李佐元及其配偶徐能琛合计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机械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万港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342.35178.06-22.82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338.31167.421.21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度财务报表。

2、朗弘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2.00港元
实收资本2.00港元
住所Unit 2209, 22/F., Wu Chung House, 213 Queen’s Road East, Wanchai, 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Unit 2209, 22/F., Wu Chung House, 213 Queen’s Road East, Wanchai, Hong Kong
股权结构李佐元及其配偶徐能琛合计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
财务数据(万港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2018年末8,614.247,396.7554.89
2019年度1-6月/2019年6月30日8,614.937,397.440.6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度财务报表。

3、源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4日

1-1-129

注册资本50,000.00美元
实收资本0美元
住所UNIT 8, 3/F., O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RNE ROAD, PORT PURCELL,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主要生产经营地UNIT 8, 3/F., O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RNE ROAD, PORT PURCELL,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股权结构李佐元及其配偶徐能琛合计直接持有其53.66%的股权,罗会斌直接持有其17.06%的股权,张宇直接持有其11.99%的股权,凡晓直接持有其8.40%的股权,黄菲直接持有其3.71%的股权,高永春直接持有其2.78%的股权,黄越直接持有其2.40%的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为BVI公司,未建立财务账套

4、兴源动力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50,000,000.00美元
实收资本77,549.00港元
住所Suite No.3311,33/F Hampton Court, Gateway Apartments Harbour City, 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Suite No.3311,33/F Hampton Court, Gateway Apartments Harbour City, Hong Kong
股权结构源泰隆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
财务数据(万港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13.05-727.18-11.20
2019年度1-6月/2019年6月30日0.00-742.32-7.3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度财务报表。

5、瑞曼底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4日
注册资本50,000.00美元
实收资本0美元
住所UNIT 8, 3/F., O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RNE ROAD, PORT PURCELL,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主要生产经营地UNIT 8, 3/F., O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RNE ROAD, PORT PURCELL,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股权结构兴源动力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为BVI公司,未建立财务账套

1-1-130

6、能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港元
实收资本10.00港元
住所33/F. Edinburgh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33/F. Edinburgh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股权结构瑞曼底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
财务数据(万港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2,961.502,811.451,210.73
2019年度1-6月/2019年6月30日4,622.654,473.041,661.5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度财务报表。

7、赞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2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00港元
实收资本10,000.00港元
住所Flat A 6/F Unison Industrial Centre, 27-31 Au Pui Wan Street, Sha Tin, N.T., 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Flat A 6/F Unison Industrial Centre, 27-31 Au Pui Wan Street, Sha Tin, N.T., Hong Kong
股权结构能源动力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控制器生产、销售
财务数据(万港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22,907.9218,486.655,263.20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2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7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70号
股权结构能源动力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用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12,303.335,496.77255.38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131

9、襄阳开运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3月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9号
股权结构朗弘机电直接持有其51.00%的股权,宋军直接持有其20.00%的股权,郑刚直接持有其9.50%的股权,李云峰直接持有其9.50%的股权,吴彬直接持有其5.00%的股权,冯胜忠直接持有其5.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空气滤芯器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519.36340.35140.81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武汉诺尔曼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万元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梨花路399号(17)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东西湖区梨花路399号(17)
股权结构朗弘机电直接持有其90.00%的股权,徐能力直接持有其5.00%的股权,孙蓓蓓直接持有其5.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电子调速控制器与电子调速执行器的生产、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9,846.782,874.89459.05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9号
股权结构朗弘机电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用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41,253.9125,858.202,377.5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兴源康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1-132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海盛一街2号院1号楼2层226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通州区海盛一街2号院1号楼2层226
股权结构康豪机电直接持有其50.00%的股权,胡纪英直接持有其30.00%的股权,徐能琛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凡晓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油气田大马力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10,623.28-2,449.69-182.56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3、西安康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00万元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C栋9层913、914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C栋9层913、914室
股权结构兴源康豪科技直接持有其95%的股权,邵华直接持有其5%的股权
主营业务油气田大马力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4,652.98-626.04175.66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湖北康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1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12号
股权结构康豪机电直接持有其50.00%的股权,李佐元直接持有其20.00%的股权,凡晓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叶中樵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李红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散热器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1,362.3385.20-239.64
2019年1-6月/6月末762.4231.04-54.16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湖北康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已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1-1-133

15、襄阳兴源康豪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70号(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70号(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股权结构康豪机电直接持有其50.00%的股权,胡纪英直接持有其20.00%的股权,徐能琛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凡晓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无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已注销,不适用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注:襄阳兴源康豪机电有限公司已经于2017年10月17日工商注销完毕。

16、武汉倍沃得热力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77号(C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77号(C区)
股权结构康豪机电直接持有其90.00%的股权,卫群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散热器、非道路用发动机散热器生产、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25,842.0513,712.312,159.90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7、香港兴源康豪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00港元
实收资本10,000.00港元
住所Flat A 6/F Unison Industrial Centre, 27-31 Au Pui Wan Street, Sha Tin, N.T., 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Flat A 6/F Unison Industrial Centre, 27-31 Au Pui Wan Street, Sha Tin, N.T., Hong Kong
股权结构康豪机电直接持有其50.00%的股权,胡纪英直接持有其30.00%的股权,徐能琛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凡晓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油气田大马力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港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27,929.3911,459.926,283.97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134

18、襄阳倍沃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工业园39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工业园391号
股权结构武汉倍沃得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散热器、非道路用发动机散热器制造、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3,751.40-204.0920.60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9、湖北兴源倍沃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工业园39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工业园391号
股权结构武汉倍沃得直接持有其80.00%的股权,尹培华直接持有其2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压力容器制造、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3,013.12-1,471.44-85.11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武汉罗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8月1日
注册资本1,900.00万元
实收资本1,900.00万元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77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77号
股权结构武汉倍沃得直接持有其51.00%的股权、康豪机电直接持有其49%的股权
主营业务无实际业务(厂房已出租)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7,337.191,706.4169.0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1、武汉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7日

1-1-135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实收资本400.00万元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77号(B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77号(B区)
股权结构武汉倍沃得直接持有其51.00%的股权、康豪机电直接持有其24.99%的股权、朗弘机电直接持有其19.11%的股权、卫群直接持有其4.9%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散热器制造、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15,368.927,993.23-209.60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2、北京康豪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7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1幢1层01-105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1幢1层01-105室
股权结构兴源康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70.00%的股权、孙洁直接持有其15.00%的股权、蓝健直接持有其15.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无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已注销,不适用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注:北京康豪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2016年3月18日工商注销完毕。

23、襄阳朗弘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五楼416房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五楼416房间)
股权结构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51%股权,郑刚持有其25%股权,张啟东持有其14%股权,马超持有其5%股权,宋军持有其5%股权
主营业务货物运输;仓储服务;物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463.87275.27176.09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4、襄阳朗逸通运输有限公司

1-1-136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五楼416房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五楼416房间)
股权结构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51%股权,胡文龄、李如义、苏文慧、罗来福等人合计持有股权49%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391.36374.02233.17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5、湖北朗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肖湾街道办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五楼416房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襄州区肖湾街道办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五楼416房间)
股权结构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51%股权,李桂华持有其股权49%
主营业务发电用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199.65199.65-0.35
2019年1-6月 /6月末0.510.51-0.14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湖北朗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2019年9月6日工商注销完毕。

26、襄阳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2月11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谷城县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谷城县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
股权结构武汉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散热器制造、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11,132.48759.29850.56

1-1-137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7、武汉华田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仙桃市龙办新城大道中段
主要生产经营地仙桃市龙办新城大道中段
股权结构徐能琛持有其70.00%的股权,沈卫红持有其3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无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已注销,不适用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注:武汉华田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2017年9月15日工商注销完毕。

28、重庆康豪力加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6号5幢3-4
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6号5幢3-4
股权结构朗弘机电持有其51.00%的股权,福建永强力加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其49.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不适用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29、襄阳朗弘盛世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实收资本17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四楼416房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四楼416房间)
股权结构朗弘机电持有其51.00%的股权,赵共鸣持有其49.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泵用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末619.94429.74229.74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0、香港兴源康豪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4日

1-1-138

注册资本10,000港元
实收资本0元
住所FLAT A,6/F.,UNISON INDUSTRIAL CENTRE,NO.27-31 AU PUI WAN STREET,SHA TIN,N.T.,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FLAT A,6/F.,UNISON INDUSTRIAL CENTRE,NO.27-31 AU PUI WAN STREET,SHA TIN,N.T.,HONG KONG.
股权结构能源动力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油气田大马力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1-6月/6月末-286.33-15.25-15.25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香港兴源康豪集团有限公司未出具2019年财务报表。

31、倍沃得热力技术(谷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
股权结构武汉倍沃得持股100%
主营业务散热器生产、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末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尚未建立财务账套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32、香港兴源康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港元
实收资本0港元
住所FLAT A, 6/F., UNISON INDUSTRIAL CENTRE, NO.27-31 AU PUI WAN STREET, SHA TIN, N.T., 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NO. 27-31 AU PUI WAN STREET, SHA TIN, N.T., Hong Kong
股权结构朗弘投资持股39%,郑刚持股32%、邵华持股29%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末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尚未建立财务账套

33、襄阳朗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五楼416房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13幢襄州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五楼416房间

1-1-139

股权结构兴源服务持股100%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末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尚未建立财务账套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34、武汉倍沃得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77号联合厂房一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77号联合厂房一层
股权结构武汉倍沃得持有83%股权,黄新持有7%股权,周小军持有5%股权,袁盛明持有5%股权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末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尚未建立财务账套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35、襄阳朗弘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襄州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四楼406房间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襄州区张湾镇洪山头社区襄州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四楼406房间
股权结构兴源服务持有51%股权,西安新重康发动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末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尚未建立财务账套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36、西安朗弘机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C栋913、914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C栋913、914室
股权结构朗弘服务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业务

1-1-140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末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尚未建立财务账套

37、北京朗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1号院7号楼4层1-101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1号院7号楼4层1-101
股权结构朗弘服务持股100%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末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尚未建立财务账套

(五)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7,364.15万股。本次拟发行5,788.0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期限的流通股股东
1李佐元9,145.1852.67%9,145.1839.50%
2徐能琛2,596.9714.96%2,596.9711.22%
3李险峰1,298.487.48%1,298.485.61%
4李从容1,298.487.48%1,298.485.61%
5襄阳创新771.704.44%771.703.33%
6北京融鼎350.002.02%350.001.51%
7深创投463.032.67%463.032.00%
8李克武289.391.67%289.391.25%
9迟媛173.641.00%173.640.75%

1-1-141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0郑刚164.000.94%164.000.71%
11红土创业115.760.67%115.760.50%
12刘斌96.460.56%96.460.42%
13凡晓92.570.53%92.570.40%
14洞庭资本57.870.33%57.870.25%
15冯胜忠46.6960.27%46.6960.20%
16华风茂37.700.22%37.700.16%
17张际标32.220.19%32.220.14%
18丁志兵30.000.17%30.000.13%
19张勇军30.000.17%30.000.13%
20王鸿博150.000.86%150.000.65%
21荣盛投资100.000.58%100.000.43%
22徐能力7.000.04%7.000.03%
23黄诚7.000.04%7.000.03%
24陈绪周6.000.03%6.000.03%
25柯小松4.000.02%4.000.02%
二、社会公众股--5,788.0525.00%
合计17,364.15100%23,152.20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李佐元9,145.1852.67%
2徐能琛2,596.9714.96%
3李险峰1,298.487.48%
4李从容1,298.487.48%
5襄阳创新771.704.44%
6深创投463.032.67%
7北京融鼎350.002.02%
8李克武289.391.67%
9迟媛173.641.00%
10郑刚164.000.94%
合计16,550.8795.33%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1-1-142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
1李佐元9,145.1852.67%董事长
2徐能琛2,596.9714.96%-
3李险峰1,298.487.48%董事
4李从容1,298.487.48%董事、总经理
5李克武289.391.67%-
6迟媛173.641.00%-
7郑刚164.000.94%-
8王鸿博150.000.86%-
9刘斌96.460.56%-
10凡晓92.570.53%-
合计15,305.1788.15%-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李佐元与徐能琛系配偶关系,李佐元与李险峰系父子关系,李佐元与李从容系父女关系,李从容与李险峰系姐弟关系,徐能琛与徐能力系兄妹关系。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并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决策时,各方应按照一致的意见进行投票,各方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并就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若各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应以李佐元意见为准。本次发行前,李佐元直接持有公司52.67%的股权,徐能琛直接持有公司14.96%的股权,李险峰直接持有公司7.48%的股权,李从容直接持有公司7.48%的股权,徐能力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权。深创投持有襄阳创新26.67%股权,是襄阳创新的第二大股东。深创投持有红土创业35.29%股权,是红土创业的第一大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1-143

公司股东关于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九、公司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和委托持股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和委托持股的情况,也不存在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1、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364人、1,212人和1,428人。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表:

专业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生产运营人员1,14680.25%
技术研发人员14810.36%
财务人员140.98%
管理及行政人员896.23%
销售人员312.17%
合计1,428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学历结构如下表:

学历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本科及以上241.68%
大专745.18%
大专以下1,33093.14%
合计1,428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年龄分布情况如下表:

1-1-144

年龄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岁及以下27018.91%
31-40岁57840.48%
41-50岁43630.53%
51岁以上14410.08%
合计1,428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情况、医疗制度改革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在职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及缴纳金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人数及缴纳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日期在册人数缴纳人数未缴人数社保缴纳金额(万元)
社会保险2017年12月31日1,3641,2361281,209.67
2018年12月31日1,2121,180321,468.33
2019年12月31日1,4281,333951,518.42

公司在册员工未缴社保的主要原因包括:(1)因超过社保规定缴纳年龄或为退休返聘员工,公司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新入职员工,未办妥社保缴纳手续;(3)因办理离职手续,当月社会保险停止缴纳;(4)已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主动申请不由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当月离职已有社保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自愿不缴合计
2017年末23516831128
2018年末91148-32
2019年末10101263-95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情况

1-1-145

按照员工的工作区域,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保主要分为在襄阳市、北京市及仙桃市缴纳。在襄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根据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民宣传栏》,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按上年度月均工资据实申报,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襄阳市社平工资总额60%-300%核定,医疗保险的核定比例为95%-300%、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100%-300%核定。公司在当地社保主管机构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7]12号)、《关于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8]6号)、《关于统一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9]7号)的规定,公司在当地社保主管机构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在仙桃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根据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通知等文件政策,公司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社保主管机构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如下:

地区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保险
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公司
襄阳2019年5月-2019年12月16%8%8%2%0.7%0.3%0.65%0.5%
2018年7月-2019年4月19%8%8%2%0.7%0.3%1.3%0.5%
2017年7月-2018年6月19%8%8%2%0.7%0.3%1.5%0.5%
2017年1月-2017年6月19%8%8%2%0.7%0.3%1.5%0.5%
北京2019年5月-201916%8%9%2%0.8%0.2%0.75%0.8%

1-1-146

地区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保险
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公司
年12月
2018年7月-2019年4月19%8%9%2%0.8%0.2%0.5%0.8%
2017年7月-2018年6月19%8%9%2%0.8%0.2%0.6%0.8%
2017年1月-2017年6月19%8%9%2%0.8%0.2%0.5%0.8%
武汉2019年7-12月16%8%7%2%0.7%0.3%0.4%0.7%
2018年7月-2019年6月19%8%7%2%0.7%0.3%0.4%0.7%
2017年7月-2018年6月19%8%7%2%0.7%0.3%0.5%0.5%
2017年1月-2017年6月19%8%7%2%0.7%0.3%0.5%0.5%

注:北京长源2019年5月-6月工伤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0.5%。

2、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有要求的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未缴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包括:(1)因超过住房公积金规定缴纳年龄或为退休返聘员工,公司无法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2)新入职员工,未办妥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3)因办理离职手续,当月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4)已自行购买住房公积金,主动申请不由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数及缴纳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日期在册人数缴纳人数未缴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万元)
住房公积金2017年12月31日1,3641,239125224.87
2018年12月31日1,2121,17141255.09
2019年12月31日1,4281,324104276.34

3、未足额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1-1-147

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及对发行人当年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社保未足额缴纳金额测算906.86846.15689.43
公积金未足额缴纳金额测算373.28351.50290.84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300.4021,091.2523,267.95
社保未足额缴纳金额占利润总额比2.90%4.01%2.96%
公积金未足额缴纳金额占利润总额比1.19%1.67%1.25%
补缴社保及公积金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020.2619,893.6022,287.68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情况,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占同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比例较小,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不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承诺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018年1月8日、2018年7月23日、2019年1月10日、2019年7月10日及2020年1月20日,襄阳市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该局未收到涉及长源东谷、长源物流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投诉,也未有因违法受到该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2018年3月22日和2018年7月20日,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长源东谷和长源物流系该中心辖区内单位并已经依法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报告期内,长源东谷、长源物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其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该中心核定认可,不存在欠缴、漏缴、拖欠住房公积金或其他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中心调查、追缴、处理或处罚的情形,与该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关的争议,该中心未收到过任何针对该单位的与住房公积金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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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7月25日、2019年1月14日及2019年7月2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管理部分别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证明经该中心审核,报告期内北京长源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北京长源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7月31日、2019年1月23日及2019年7月16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武汉长源自2014年12月成立以来,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及时为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8年7月30日、2019年1月20日、2019年7月3日及2020年1月15日,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证明武汉长源自2016年3月缴纳住房公积金至今,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有关承诺

2019年3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承诺,“如果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需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三)员工薪酬情况

1、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比

(1)公司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在本公司任职并专职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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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专职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均薪酬52.9453.4232.09

公司为了增强管理团队力量,在2017年7月及2017年9月分别聘任王红云及刘网成。王红云及刘网成入职后,成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及新任董事会秘书,2017年王红云及刘网成在公司领取薪酬月数分别为6个月及4个月,故2017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水平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年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全体员工人均薪酬7.026.265.80
其中:襄阳地区员工人均薪酬6.385.664.89
北京地区员工人均薪酬8.657.657.11

注:人均薪酬=员工薪酬总额/加权平均人数;加权平均人数=各月人数的总和/12

(2)公司员工收入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比

单位:万元/年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湖北省制造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013.73
公司襄阳地区员工平均工资6.385.664.89
北京市制造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166.29
公司北京地区员工平均工资8.657.657.11

注:制造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Wind、国家统计局;2019年制造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未公布。

报告期内,相比于湖北省及北京市制造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司襄阳和北京市地区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处于较高水平,且近年来持续上升。

(3)公司员工收入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地域且同行业、其他地域且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年均 薪酬增幅年均 薪酬增幅年均 薪酬
非襄阳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
秦安股份--6.65-7.3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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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7.7423.27%6.28
八菱科技--5.56-16.12%6.62
蠡湖股份--8.57--
旭升股份8.7921.24%7.256.50%6.81
平均值--7.156.42%6.72
襄阳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
襄阳轴承--5.044.55%4.82
骆驼股份--7.3117.10%6.24
平均值--6.1711.63%5.53
发行人7.0212.14%6.267.93%5.80

注:1、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未披露的根据公开披露的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计算得出。

2、可比公司各年度年均薪酬=各年度“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增加额÷本年末员工总数。

3、其他可比公司未公布2019年年报。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年人均工资逐年稳定增长,且增长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增幅,发行人年人均工资水平符合同行业标准,且高于当地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2、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重视薪酬体系在企业经营与员工管理中的作用,未来公司将以现有薪酬制度为基础,参考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襄阳市就业人员及北京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注重薪酬体系的公平合理性。同时,公司将适时增加激励措施,对公司核心员工、有突出业务能力和业绩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注重薪酬制度的效率。

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关于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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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四、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三)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二、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服务机构就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的股份回购及赔偿的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三、关于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

(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六)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承诺,“如果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需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七)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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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二/(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三/(五)公司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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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模式包括产品销售及受托加工。产品销售模式下,公司自行采购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齿轮室、排气管等毛坯进行加工后向客户销售;受托加工模式下,公司按照客户要求为其提供的缸体、缸盖、连杆等毛坯进行加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功能及其外观情况如下:

序号分类主要功能产品外观
1缸体缸体为发动机最大的单独式部件,与缸盖、活塞共同构成燃烧室,支撑和保证活塞、连杆、曲轴等运动部件工作时的准确位置
2缸盖缸盖安装于缸体的上方,从上部密封气缸并构成燃烧室
3连杆连杆将活塞承受的力传给曲轴,使活塞的往复运动转变为曲轴的旋转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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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分类主要功能产品外观
4飞轮壳飞轮壳安装于发动机与变速箱之间,外接曲轴箱、起动机等,内置飞轮总成,起到连接机体、防护和载体的作用
5主轴承盖主轴承盖主要用于轴承外圈的轴向定位,并且起着防尘和密封的作用
6排气管排气管安装于发动机排气岐管和消声器之间,使整个排气系统呈挠性联接,从而起到减振降噪、方便安装和延长排气消声系统寿命的作用
7齿轮室齿轮室保证发动机运转时的配气相位,使进、排气门的开启和关闭与活塞运动相一致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目前,国家对汽车零部件相关行业的管理采用政府宏观指导、企业自主经营、行业协会参与服务和管理的行业管理体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我国整车及零部件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2009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按照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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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企业自主发展和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原则,改革政府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制度,实行备案和核准两种方式,其中对于投资生产汽车零部件的项目实行备案方式。

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产业调研和政策研究、标准制订、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国际交流等。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我国近年来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行业政策,具体如下:

政策名称发文时间发文单位主要相关内容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支持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重点支持包括内燃机技术升级、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及独立公共检测机构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汽车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曲轴、凸轮、连杆可外委托加工。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应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及出厂检测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2011年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七、先进制造,106.高效内燃机的内容为―满足国家标准排放和节能的汽车用柴油机、汽油机,船舶、铁路机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核电等配套用新一代柴油机,汽车配套用各种代用燃料发动机、混合动力车用发动机,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各种新型喷油器、喷油嘴。‖
《湖北省汽车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度)2011年湖北省发改委依托武汉—随州—襄阳—十堰汽车产业带,以整车生产为龙头,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建设城市圈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着力完善汽车自主研发体系,重点发展发动机、变速箱、机电一体化等关键零部件,形成中西部最大汽车产业基地。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委将汽车行业列为加速推进并购重组的九大行业之首。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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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发文时间发文单位主要相关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2013年国务院研究扩大环保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完善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准产品认证制度,推广油烟净化器、汽车尾气净化器、室内空气净化器等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
《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内燃机整机产品再制造重点领域是汽车发动机、工程机械发动机、农用机械发动机、船用发动机、石油钻井发动机、铁路内燃机车用发动机、固定式内燃机发电机组等,其中以柴油机为主;关键零部件再制造重点是气缸体、气缸盖、曲轴、连杆、凸轮轴、齿轮室、飞轮壳等
《内燃机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内燃机产品,建立健全内燃机安全、环保、节能标准与安全生产规程。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制造企业,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可给予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以内燃机为配套动力的交通运输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以及固定装置的制造企业优先选配。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国务院汽车行业要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加快汽车尾气净化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2016年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该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及质量限值,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所有车辆,是汽车行业最基本的技术标准之一。与GB1589-2004相比,GB1589-2016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取消了车辆长度限值与最大总质量或轴数挂钩的限制,放宽了车辆宽度限值;二是增加了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及列车、中置轴货运挂车及列车、长头牵引铰接列车等新车型;三是增加了牵引车、半挂车匹配运输相关参数的规定;四是明确了外廓尺寸测量要求。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2016年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2020年1月1日起,不满足柴油机国六标准要求的新车不得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投入使用。―轻型车国六标准‖燃料采用中立原则,汽油、柴油、气体发动机限值相同,对柴油车NOX不再设立较松限值。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年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鼓励发展模块化供货等先进模式以及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等高端零部件。到2020年,形成若干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到2025年,形成若干产值规模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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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发文时间发文单位主要相关内容
《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2019年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对提前淘汰中重型柴油货车,给予适当补助;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工作流程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等2020年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3、行业认证体系

汽车零部件行业采用的主要质量体系是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是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商及协会成立的专门机构“国际汽车工作组”(英文简称“IATF”)在国际标准组织ISO/TC17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的支持下制定。该体系适用于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及直接零部件生产企业。目前,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已成为行业内通行的认证体系,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通过该认证才具备为整车制造企业配套零部件的资格。

(二)行业发展概况

1、汽车行业情况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工业现已成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工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和演变,现已步入产业成熟期。汽车工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规模效益明显、资金和技术密集等特点。

2010年以来,受益于世界经济的温和复苏,汽车工业逐渐企稳回暖。其中,商用车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 年、2018年,全球商用车销量分别为2,595.49万辆、2,636.55万辆,同比增长6.41%、1.58%。2010-2018年,全球商用车产销量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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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工业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上下游关联产业众多,在中国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国汽车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加强,并成为支撑和拉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主导产业之一。2005-2016年,汽车工业增加值在全国GDP中所占比例由2005年的

1.18%上升至2016年的1.53%。2005年-2016年,我国汽车工业增加值及其占全国GDP的比例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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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中国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也显著拉动了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国家信息中心分析认为,包括零部件企业在内的汽车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就业比例关系是1∶7,即汽车产业每增加1个就业岗位,就会带动相关产业增加7个就业岗位。从汽车工业链来看,汽车产业涉及诸多行业,带动100多个产业的发展。鉴于汽车对上游钢铁、石化、橡胶、玻璃、电子和下游金融、保险、维修、旅游、租赁等产业的拉动作用,2015年中国汽车工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在5.7%以上

。从产业规模看,2017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901.54万辆和2,887.89万辆,2018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中国自2013年以来连续6年超过2,000万辆,稳居世界第一

。中国在全球汽车制造业中的市场份额已从2005年的8.59%提高到2018年的30.6%

,是名副其实的世界汽车制造大国。随着产业规模的高速增长,中国汽车工业的国际地位有了实质性的提升,中国汽车工业成为世界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汽车产业的格局,为中国成长为世界汽车制造强国奠定了基础。

从各细分市场看,乘用车方面,2017、2018年中国乘用车市场需求增长有所趋缓,分别同比增长1.58%、-4.08%

。商用车方面,在基础设施投资保持高增长,工业、批发和零售业规模增长带动贸易规模增长及相关企业对物流的需求,以及新版国标GB1589-2016新法规执行带动交通部等相关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内严查超载的政策刺激下,中国商用车市场在2016及2017年来迎来较高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年中国生产商用车420.87万辆,同比增长13.81%,同比增长率较2016年上升5.81个百分点,销售

416.06万辆,同比增长13.95%,同比增长率较2016年上升8.15个百分点。2018年及2019年,新版国标GB1589-2016对商用车市场的刺激逐渐减弱,中国商用车产销量增长速度有所回落,2019年生产商用车436.05万辆,同比增长1.89%,销售商用车432.45万辆,同比下降1.06%。其中,重卡市场受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及丰田汽车公司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年度报告(2016)》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及丰田汽车公司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年度报告(2019)》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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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标GB1589-2016的影响尤为敏感,随着新法规红利的逐渐减弱,重卡后续市场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国六标准的实施、工程运输的增长以及国家对环保治理造成的煤炭运输市场的影响。2013年-2019年,我国商用车产销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从汽车发动机燃料分类角度来看,柴油汽车方面,95%以上的柴油汽车为商用车,因此其产销量与商用车的产销量的增长波动变化大体一致。2017年,柴油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17.68万辆和313.79万辆,增长率分别为15.27%和

14.55%,2018年,柴油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00.39万辆和305.18万辆,分别同比下滑5.44%和2.74%,2019年,柴油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95.42万辆、

292.03万辆,分别同比下滑1.65%、4.31%。2013年-2019年,我国柴油汽车产销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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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16年,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6年,全国汽车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主营收入83,345.25亿元,同比增长13.79%。2016年,全国汽车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稳步增长,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886.24亿元,同比增长

10.66%。2017年以来,行业由快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平稳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回落,全国汽车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17年累计实现主营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87,932.07亿元、6,995.47亿元,2018年累计实现主营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80,484.60亿元、6,091.30亿元

。对商用车市场而言,公路建设的逐步加快、城镇化的推广以及城市物流需求的快速增长对载货车都会产生促进作用。

2、汽车零部件行业情况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已从最初的简单供应零散配件发展到系统供应整件和总成系统,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产业链条逐渐丰富,产业实力显著增强。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在规模、技术、规范程度等多个维度实现了提升。

(1)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概况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及丰田汽车公司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年度报告》(2017年、2018年、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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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2016年,汽车零部件产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与整车销售实现了同步发展,当前产值比约为1.7∶1,其中,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2016年度销售额共计7,748.8亿美元,同比增长2,679.28亿美元,涨幅达到52.85%

从区域层面来看,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三足鼎立”格局基本保持不变,日本、德国、美国仍是在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中占据席位最多的国家,中国百强企业数量达到8家,排全球第四位。2017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企业百强分布如下:

[CLIENTNAME]发展中市场[Insert object title]Source:日本26%美国21%德国18%韩国7%中国8%加拿大4%其他16%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撰写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 (2017-2018)》

全球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围绕整车市场的快速发展而布局,正向以中国等新兴市场为代表的亚太地区快速转移。目前,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分布在亚太地区、欧洲、北美及拉丁美洲。其中,中国企业2017年进步明显,首次有5家企业同时出现在百强榜单中,这主要得益于主机厂的引领与带动。一方面,中、日、韩等国家均以汽车产业为支柱产业,培育和带动了一批本土零部件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欧美等汽车发达国家加快汽车产业向亚太地区转移的步伐,并携同其合作伙伴或体系下的零部件厂商在亚太地区进行布局或扩大产能。如康明斯公司,为全球领先发动机制造商,其成立于1919年2月,总部设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哥伦布市,在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600多家分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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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机构及多个生产基地。康明斯是第一家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外资柴油机公司,是最早在华进行发动机本地化生产的西方柴油机公司之一,2017年康明斯在华销售额达55.6亿美元

,中国区已经成为康明斯全球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海外市场及重要的生产基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世界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趋势呈现四大特征:一是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及全球采购逐步深化,产业集群化发展;二是零部件企业延承产品生产制造和质量管理,开始分担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并超前于整车的发展;三是零部件技术呈现零部件通用化、模块化、系统化发展,产品呈节能环保化、安全舒适化、电气和智能化、信息交换网络化发展;四是在组织形态上,零部件企业从整车企业中分离出来,中性化独立经营成为大势所趋。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零部件是汽车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016年,中国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达12,757家,主营业务收入3.7万亿元,同比增长14.23%,占整个汽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44.39%。2017年、2018年,中国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分别为13,333家、13,019家,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88万亿元、3.37万亿元

。虽然汽车零部件行业2017年同比增速放缓及2018年同比略有下滑,但在汽车行业平稳增长的带动下,汽车零部件市场发展总体情况良好。2005年-2018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数量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ummins.com.cn)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6-2017)》及《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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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ENTNAME]发展中市场[Insert object title]Source: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企业数主营业务收入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

2016年,中国汽车商品零售总额40,372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2%,同比增长10.1%,增幅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其中零部件占整体汽车消费的40%以上。2017年、2018年,中国汽车商品零售总额分别为42,222亿元、38,948亿元,分别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5%、

10.2%

。2005年-2018年,我国汽车类消费及其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CLIENTNAME]发展中市场[Insert object title]Source:汽车类零售额(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例
0%2%4%6%8%10%12%14% -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年度报告(2017年、2018年、2019年)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6-2017)》及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年度报告(2017年、2018年、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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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本上形成了以整车配套为主,纵向一体化的“依附式”发展模式,本土零部件处于整车的从属地位。汽车的规模化发展,驱动了围绕整车生产的零部件产业集群形成,随着近年来上海、长春、湖北、安徽、重庆、四川、广东、京津冀等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的崛起,中国已基本形成长三角、东北、中部、西南、珠三角、京津冀六大汽车零部件集中区域,六大产业集群区域零部件产值占据全国的80%左右

(3)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生产制造自动化和精益化加速转型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需要积极推进精益生产与运营,加强准时生产方式应用,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生产所占用的资源降低企业管理和运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注重结合信息化生产技术的应用,追求零库存,追求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同时结合自身的生产情况,通过精益生产模式的实践,实现先进制造目标。

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趋于自动化方向发展。零部件企业加大高端设备及数控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提升了高速、高精加工能力以及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档次,缩短了生产周期,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

市场拓展不断加强,供应链协同持续升级

国内零部件市场呈现较长期的持续增长。汽车零部件市场中供求增量来源于新车增长带动零部件配套量同步增长以及保有量增加带动维修及后市场增长。现存零部件企业选择增加产能或设立新厂的方式争取新增的市场蛋糕,由于售后市场需求大幅提升,逐步从前端OEM配套逐步延展到AM售后服务市场。在零部件存量市场中,势力雄厚企业加大重组并购力度,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区域市场拓展和扩张。

3、我国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行业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6-2017)》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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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市场发展情况

国内汽车发动机市场发展基本与整车市场同步,产销规模逐年增长。柴油机方面,2016年及2017年,受益于重卡等商用车市场快速增长,柴油机市场销量出现明显增长,2016年、2017年柴油机分别销售288.4万台、357.5万台,分别同比增长12.06%、23.95%。2011年-2017年我国柴油发动机销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

我国发动机市场格局稳定。汽油机方面,市场集中度较低,所有企业市场份额均低于10%,前十家企业销量约占全国总销量的50%;柴油机方面,市场集中度较高。销量前三家企业市场份额均超过10%,前十家企业销量占全国总销量的80%以上。

(2)我国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技术发展情况

汽车发动机作为汽车动力系统的核心,对汽车的性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在传统关键零部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已经实现突破,我国品牌汽车及主要发动机生产企业逐步掌握了缸内直喷汽油机、涡轮增压、乘用车柴油机、商用车柴油机高压共轨等产品的核心技术。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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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发动机主要由缸体、缸盖、连杆、曲轴、凸轮轴、齿轮室、机油泵、排气管、进气管、活塞、汽缸套、飞轮壳、主轴承盖等零部件构成,其中缸体、缸盖、连杆、曲轴、凸轮轴等属于发动机主要核心零部件,具有可靠性高、耐久性强、精密度高等特点。上述核心零部件批量运用于发动机制造前,需要经过手工样件、性能测试、工装样件、台架测试、环境试验、整车道路试验直到小批及大批量生产等多个环节,通常需要耗时两年或更长,其开发、验证过程需要大量的人力及资金成本。鉴于上述行业特点,为了保证发动机的可靠性,发动机主机厂在选择核心配件供应商时,会考虑供应商的历史经验、研发创新能力、生产保证能力、品质保证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等多方面要素。因此,发动机主机厂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谨慎,零部件供应商和发动机厂的合作关系一旦确定后就比较稳定。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在拓展业务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3)我国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展趋势

我国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展趋势如下:

大马力:牵引车大马力化趋势明显,400-460马力将是近几年的主流功率段。

轻量化:GB1589-2016新国标严格实施,将大力推动车辆向轻量化方向发展,通过降低车辆自重多装货物和降低油耗,提升用户收益。

高端化:国内主机厂纷纷推出高端车型,在车辆品质上向进口车靠近。同时,保修期和保养周期大幅度提升。

专业化:未来的物流会逐渐专业化,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需求匹配不同的车型,需求更细化、更场景化。以快递为例,货物轻、干线运输,要求时效快、出勤率高,要求车辆装载容积大、高速度、高效率。

(三)汽车零部件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单位编著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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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行业增速不断放缓,在市场竞争与利润追求的双重推动下,整车厂将不可避免地压缩产品成本,并将成本压缩向零部件企业转移,行业高增长态势亦趋缓。产品的技术含量也会影响利润水平,随着环保压力增大,排放标准更高、技术含量高的发动机零部件,利润率更高;以产品创新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利润率远高于传统以制造加工为主的企业。部分竞争力较强的整车和零部件制造企业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利润率水平。根据Wind统计,2016-2018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的平均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0.50%、8.30%、

4.60%;2016-2018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90%、7.60%、9.10%。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在目前的汽车产业格局中,整车制造商自制率越来越低,汽车零部件企业承担越来越多的生产、研发职能,汽车工业大部分先进技术均来源于汽车零部件企业。汽车零部件企业一方面需要根据整车制造商的需求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以维持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需要不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供整车制造商选择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保持技术的先进性是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壁垒。此外,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取得IATF 16949质量体系认证是进入汽车整车配套市场的基本条件。缸体、缸盖为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相比一般的汽车零部件,技术水平要求更高。

2、客户壁垒

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好坏直接影响整车的质量甚至是整车的安全性能,整车制造商对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的要求非常严格,对零部件企业考核指标主要有:

技术能力、产品开发能力、生产控制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及时供货能力、供应商管理能力等。因此,整车制造商与零部件企业之间、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之间经过多年的合作会建立稳定、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除非是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价格差异,该种关系一旦建立,其他供应商很难进入,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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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车型开发一般需耗时两年甚至更长,整车厂、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之间已经形成了互相支持、互相依靠的关系。另外,开发新供应商的风险较大,新的供应商不论是开发产品的速度、产品品质,还是交付及时性、供货保障能力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整车厂都将承受巨大风险甚至蒙受损失。

3、资金壁垒

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规模要求较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流动资金需求,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货需要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二是专有设备资金需求,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一般需投入大额资金用于专有设备的购买,公司为满足高端客户需求,需要购买高精度的设备;三是研发资金需求,以车用发动机为例,产品的研发与整车研发同步,试制、检验阶段公司的收入较低,为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汽车零部件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

4、人才壁垒

在汽车零部件行业,企业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还必须拥有大批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以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持续降低运营成本。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稳中求进,带动中重卡市场持续发展

随着国民经济步入新常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2016-201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平均增长率3.40%。同时,“一带一路”的推进也带动国内经济的建设发展。社会产品大量增加,工业、批发和零售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均带动了贸易规模增长及相关企业对物流的需求,促进了中重卡车需求。

(2)国内商用车产销量、保有量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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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发展报告(2019)》,截至2018年末,我国载货汽车保有量2,570万辆,新注册登记326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年中国生产商用车420.87万辆,同比增长13.81%,同比增长率较2016年上升5.81个百分点,销售416.06万辆,同比增长13.95%,同比增长率较2016年上升8.15个百分点。2019年,中国商用车产销量增长速度有所回落,商用车产销量分别为436.05万辆、432.45万辆,分别同比增长1.89%及下滑

1.06%。

预计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稳步发展的阶段,国民经济也将持续稳步发展。未来我国商用车产量、保有量仍将持续增长,商用车产量、保有量规模的持续增长将直接推动柴油发动机零部件制造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趋严的超限超载治理活动及不断提高的排放标准为供应商提供机遇

随着GB1589-2016新国标的实施,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五部委按照新版GB1589-2016标准,联合开展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治理超限超载标准之严格历史罕见,影响范围之广也是历史罕见。趋严的超限超载治理活动导致部分商用车载重,特别是物流车运力降低,失去经济性优势,出现换车高潮。此外,财政部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对购置挂车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将促进重卡需求。柴油汽车消费增加并传导到汽车柴油发动机零部件市场发展。

目前我国正在执行“国五”排放标准。2016年底颁布的“国六”排放标准,较“国五”排放标准较大提高,并要求2020年1月1日起,不满足柴油机国六标准要求的新车不得生产、销售、注册登记。越来越高的排放标准是未来汽车市场的发展趋势,这亦将导致新一轮的换车潮,为汽车供应商提供新的市场机遇。

规模较大、与整车厂、主机厂商建立深厚合作关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较强的竞争优势,并通过行业整合淘汰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从而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创造更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4)全球汽车产业转移推动本土零部件企业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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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行业经过几十年的技术积累,已经出现了一批能够生产高技术含量、高品质水平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专业零部件企业。在规模、质量、研发以及响应速度的支撑下,我国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企业已逐步进入到国际汽车产业供应链体系中。在全球汽车产业链向新兴市场转移的大趋势下,承接全球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产业转移已成为我国汽车相关企业发展的新机遇,必将推动我国汽车本土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向更高技术、更高品质以及更大规模发展。

2、不利因素

(1)汽车零部件技术创新有所突破,但技术升级能力相对薄弱

由于中国品牌汽车零部件企业大多实际投入不够,加之在研发、生产、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缺失,中国品牌零部件总体产品技术升级能力仍然相对薄弱,尤其是缺乏上游基础产业的有力支撑,相当部分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及工艺、装备等还依赖进口;自主品牌汽车的电控技术尤其涉及油耗、排放、安全等指标的电控零部件技术落后,部分领域还是空白。总体来说,我国尚未完全掌握汽车关键零部件的核心技术,部分高端产品被外资企业掌控。

(2)产品质量瓶颈仍需突破

伴随着消费需求的变化,对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中国部分自主汽车零部件企业依然存在相对质量不高、一致性不足、耐久性较差的问题。当前,中国品牌汽车零部件相当部分企业设计开发能力较弱、工程经验积累不足,产品一致性保障体系能力弱。加之,多年来行业对原材料、元器件的重视不够,上下游企业的协作不畅等综合因素,零部件原材料、元器件相对落后,导致部分企业零部件质量稳定性不足、产品可靠性不尽如人意。

(3)产业布局有所改善,但产业结构调整还需要努力

国内零部件企业依附于整车发展,围绕整车企业,零部件产业以“扩规模、调结构、升价值”为抓手,提高了产业链纵向延伸和相关产业横向合作的效率,产业链协同效应明显。然而,从产业结构角度深层次剖析来看,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仍存在产业集群规模大、缺乏规模效应,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实力弱等“群而不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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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生产规模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具备了向各类型汽车生产厂商提供所需零部件的能力,行业内生产的产品基本满足了高速发展的汽车产业。从纵向供应链来看,中国品牌汽车零部件产业上游已经覆盖钢材、橡胶、石化等基础原材料;中游具备与整车、整机生产商协同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的能力,部分企业包括发行人在内通过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铸造或机加工制造技术,具备了为中高端商用车市场提供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的能力;下游形成了零部件装配、物流、销售及售后服务一体化的整体能力。

汽车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的制造重点在于产品结构功能设计、新材料开发及运用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生产制造技术(主要包括铸造技术和机械加工技术),以实现高功率、低排放、节能环保的目标。

目前全球先进的发动机关键零部件核心生产工艺由整车制造企业或部分独立的大型跨国零部件供应商掌握,国内主要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通过自身发展,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线和设备、提高和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分析提炼关键技术环节,加强质量控制水平等方式持续提升自身的能力,逐渐缩小与跨国优势企业的差距,发行人目前处于该发展阶段。

(七)行业经营模式及其特征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专业化分工和精益生产模式的推广,整车制造企业纷纷剥离零部件业务,由传统的纵向一体化、大而全的生产模式转向以设计、核心部件制造、整车组装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逐渐降低零部件自制率,零部件主要向外部独立的专业化制造企业采购,由此,汽车行业形成了金字塔型供应商体系。

在金字塔型供应商体系中,整车厂、主机厂商与零部件企业之间日益形成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零部件厂商在为整车厂、主机制造商提供产品配套前,需要经过第三方认证和供应商审核的相应程序,以确保为整车厂、主机厂商进行配套的零部件企业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管理高效、成本较低,也保障订单相对稳定。为主机厂商配套的零部件行业集中度较高,进入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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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于每一款汽车都有不同的技术规格,零部件供应商需要根据不同车型设计与之配套的零部件,因此汽车关键零部件行业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的销售合同来安排和组织生产。

(八)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行业与汽车整车行业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总体来说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行业是随着汽车整车行业的需求周期变换的。发动机零部件市场容量直接由汽车产量决定,而汽车产量与所在经济体的周期波动存在正相关关系,故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市场随宏观经济的波动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市场发展迅速;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市场发展放缓。

目前阶段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平稳发展,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稳中有升,汽车零部件行业也步入了一个稳定增长的产业周期。

2、行业区域性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本上形成了以整车配套为主,纵向一体化的“依附式”发展模式,本土零部件处于整车的从属地位。汽车的规模化发展,驱动了围绕整车生产的零部件产业集群形成,如近年来上海、长春、湖北/安徽、重庆/四川、广东、京津冀等汽车零部件产业围绕整车生产基地而崛起,中国已基本形成长三角、东北、中部、西南、珠三角、京津冀六大汽车零部件集中区域,六大产业集群区域零部件产值占据全国的80%左右。其中,发行人所在地湖北省依托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了“武汉—随州—襄阳—十堰汽车产业带”。

3、行业季节性

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会根据整车制造企业的合同和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整车制造企业一般因春节放假和夏季高温设备检修维护会相应调整生产计划,导致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生产及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下半年销售规模通常会高于上半年。但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季节性特征不会特别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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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行业上下游之间的关系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上游主要是汽车零部件的原材料的供应产业,覆盖钢材、橡胶、石化等行业;下游主要是整车制造业。整车企业主导各层级零部件分工协作,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即在整车企业的引领下,汽车各系统总成、零部件企业分层合作,实现零部件的供给与配套。公司所在柴油机零部件行业,上游主要是钢铁行业,下游主要是柴油发动机制造企业及整车厂。汽车零部件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较大。上游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影响主要在成本方面,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塑料、橡胶等)的价格的变动直接关系到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制造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对市场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下游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影响主要在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方面。市场需求方面,我国经济仍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汽车行业仍保持较高增速,并将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汽车产品的更新换代日益加快,这就要求汽车零部件行业加快技术创新,提供市场需求的产品。

三、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公司一直致力于柴油机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研发、生产及管理经验,在柴油机核心零部件细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知名发动机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产品及服务受到客户的认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我国柴油汽车产销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辆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柴油汽车产量295.42300.39317.68
柴油汽车销量292.03305.18313.79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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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以柴油机缸体、缸盖为主,主要为柴油汽车发动机配套,按照缸体、缸盖与发动机1:1的配比来测算,则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如下:

主要产品年份销量 (万件)柴油汽车产量 (万辆)市场占有率
缸体201940.48295.4213.70%
201837.04300.3912.33%
201735.47317.6811.17%
缸盖201950.73295.4217.17%
201848.54300.3916.16%
201747.03317.6814.80%

(二)行业竞争格局

总体而言,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我国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在发展变化中也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主要竞争主体分为以外资为主的合资或独资专业生产企业、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国内规模企业、国内一般企业、整车及发动机主机厂内部配套企业等四类企业。上述四类企业竞争情况如下:

1、以外资为主的合资或独资专业生产企业

以外资为主的合资或独资专业生产企业的特点是投资大、设备优良、管理理念先进,在技术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该类企业生产成本较高。

2、国内规模企业

该类企业实力雄厚,技术及装备水平较好,产品种类丰富,能够满足为大型主机厂或整车厂配套的质量与产能要求。与以外资为主的合资或独资专业生产企业相比,在同等质量标准下,该类在一体化生产能力、生产成本、产品价格及适应本土市场等领域具有较好的综合竞争优势,工艺和装备水准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获得了部分国际整车企业在中国市场的认可和国内主要自主品牌整车企业的认可。与国内一般厂商相比,该类企业在技术能力、工艺及装备、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3、国内一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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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企业为主机厂或整车厂提供技术要求较低、价值较低的发动机零配件。该类企业相较于国内规模企业,规模小、数量众多、市场分散,技术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较弱。

4、整车或发动机主机厂内部配套企业

这类企业主要是汽车整车集团或发动机主机厂下属的独资或合资企业,主要为其关联企业提供配套。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相关政策,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将逐步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规模化供货能力。由于汽车行业及发动机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柴油发动机技术水平、专业性要求高等因素影响,未来发动机零部件生产独立于主机厂,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将是重要的趋势。

(三)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主要客户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东风商用车等大型整车生产厂商,主要竞争对手如下表所示:

产品 名称竞争对手名称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缸体、缸盖长沙熙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沙熙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为外商企业MARVAL S.R.L及自然人股东PASTORE MARIO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内燃机及配件。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A股上市公司(600006.SH),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是发行人缸体产品的竞争对手之一。
重庆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重庆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铸件产品、汽车零配件。
利纳马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利纳马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发动机零部件和组件(不含整机)等。
连杆广东四会实力连杆有限公司广东四会实力连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经营范围包括发动机连杆总成及其他精密锻件生产、销售。
文登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文登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为国内A股上市公司(002283.SZ),主营产品包括发动机曲轴、连杆等。
飞轮壳湖北君庭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君庭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不含发动机)及销售等。
齿轮室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A股上市公司(002101.SZ),成立于2008年,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汽车、机械等各类铝合金压铸件和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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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名称竞争对手名称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排气管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上市公司(002536.SZ),主导产品为汽车水泵、发动机进、排气歧管和飞轮壳等。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等发动机零部件,下游客户主要为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大型整车生产厂等。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大型整车生产厂商筛选、培育新的核心发动机零配件供应商通常需要3-5年的时间,需要对供应商进行技术及产品开发能力、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成本控制能力与及时供货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公司在发动机零部件领域具有多年的生产经验,公司的主营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经与福田康明斯及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与东风商用车等大型整车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上述客户缸体、缸盖、连杆等核心发动机零部件的重要供应商。

国内知名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大型整车生产厂的认可,一方面体现了公司技术、质量等方面的优越性,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在发动机零部件领域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为公司拓展新的客户资源及业务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如2017年公司与新客户广西玉柴达成了合作,签订了框架协议及定点意向书。

2、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柔性发动机零部件生产技术。公司的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成功研发了多套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形成了2项发明专利,52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成功应用于规模化生产中。

3、装备优势

公司拥有众多国际领先的装备配置,如德国进口的BW卧式加工中心、ALFING胀断机、辅助设备产品检测三坐标、从澳大利亚进口的TX7+磨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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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本进口的KOYO RV2磨床、OKK卧式加工中心及立式加工中心。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技术及拥有的国际领先的生产装备能够良好地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满足客户对加工高精度及产品高稳定性的要求,使公司获得了主流整车及发动机制造企业的充分认可。

4、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通过了IATF 16949 国际汽车工业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并通过了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东风商用车汽车整车生产厂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策划、控制、检验、监控及改进,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公司2017年2月被授予东风康明斯最佳客户支持奖、2020年1月被广西玉柴授予2019年度国六最佳合作奖,子公司北京长源被福田康明斯授予2016年度最佳合作奖、2017年度优秀精益奖、2017年度第一届精益论坛优秀项目奖、2018年度最佳客户支持奖、2018年度最佳市场拓展合作伙伴奖、2019年度最佳质量持续改进奖等奖项。

5、规模与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的产销规模在柴油发动机零部件中具有一定优势。目前公司拥有多条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以及排气管等主要产品的专业加工生产线,可以高效地为客户提供大批量生产作业,能够保证较强的供货能力,赢得新老客户的认可。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排气管及齿轮室等。产品的多样性有利于满足客户集中配套采购的需求,同时促进公司与客户在产品设计、开发技术、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多层面、多维度相互交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的研发能力。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见本节“一/(二)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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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针对具体产品生产,公司制定了严格而详细的加工流程,确保每一步骤均按照规范执行,达到降低工件浪费和减少刀具设备磨损的目的,缩短工件在生产线上停留的时间。公司各类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缸体的加工工艺流程

2、缸盖的加工工艺流程

喷油器孔加工精铣顶面

精铣顶面中间清洗

中间清洗精铣顶面

进货检验打标、粗铣顶面粗铣底面半精铣底面精铣顶面
铣前、后端面及孔系加工铣进、排气面及孔系加工加工底面孔系及工艺孔加工顶面孔系及工艺孔
主油道孔加工角度孔加工中间清洗精铣底面、进排气阀座及导管孔加工
终检泄漏检测清洗喷油器孔加工

防锈包装

中间清洗

中间清洗

铣右侧面及孔

系加工

进货检验铣左侧面及加工工艺孔及其他孔系铣底面及加工A\B孔及其他孔系铣顶面及孔系加工
曲轴半圆孔、开档、瓦盖结合面加工铣右侧面及孔系加工铣前、后端面及孔系加工铣右侧面及孔系加工
主油道孔加工凸轮轴孔加工缸孔粗加工精铣底面及瓦盖结合面
精铣顶面及前后端面、精镗缸孔、定位孔精加工精镗曲轴孔瓦盖装配中间清洗
最终清洗泄漏试验终检、防锈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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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杆的加工工艺流程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行业内普遍适用的“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一般先签署包含产品类型等在内的框架性协议。在框架性协议下,客户定期提供具体订单,公司按客户的具体订单进行批量采购、生产、供货。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材料

发行人生产缸体、缸盖、连杆等产品原材料为毛坯,毛坯的来源可分为如下四种情形:

?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毛坯

该情形下具体约定如下:

A.指定供应商:客户指定毛坯供应商按照其有关技术指标要求铸造毛坯,由发行人与该等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性采购合同并结算货款。

B.采购价格:毛坯价格最终由客户与供应商商定,发行人参与价格商议以及按照最终商定价格执行。

C.采购数量: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结合自身未来排产计划以及合理库存确定毛坯采购数量并向毛坯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精铣顶面铣螺栓座面、螺纹孔加工

进货检验打标、粗磨两平面粗镗大小头孔铣螺栓座面、螺纹孔加工
半精镗大小头孔铣小关斜面大头孔胀断、螺栓拧紧中间清洗
精磨两平面精镗大小头孔综合量仪检测最终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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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结算方式:发行人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包括入库结算及上线结算。入库结算指,发行人对毛坯验收入库后与供应商结算毛坯货款。上线结算指,发行人客户上线领用或入库验收相关成品后,发行人同时与供应商结算毛坯货款。E.库存管理:毛坯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入库,在库毛坯按不同的供应商及规格型号做好标识及分开堆放,并通过ERP系统有效管理。主要客户相关产品毛坯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客户相关产品毛坯来源结算方式
福田康明斯缸体、缸盖亚新科、丰田工业入库结算
缸体、缸盖、飞轮壳河北北汽福田、山东浩信上线结算
东风康明斯缸盖、连杆、主轴承盖东风锻造、东风商用车入库结算

?自主选择毛坯供应商

A.自主选择供应商:发行人在客户合格供应商库中选择毛坯供应商采购毛坯;亦可选择外部供应商后推荐给客户,经客户认证后作为备选供应商。

B.采购价格:发行人与毛坯供应商单独签订采购合同,并独立与其商定采购价格。

C.采购数量:根据自身排产计划,结合合理库存下达采购订单。

D.结算方式:采用入库结算方式。

主要客户相关产品毛坯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客户相关产品毛坯来源
福田康明斯连杆东风锻造、浙江跃进
东风康明斯飞轮壳、齿轮室、排气管等十堰知名、西峡排气管等

?客户提供毛坯

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按照约定的加工费开具发票、结算款项。

主要客户相关产品毛坯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客户相关产品毛坯来源
东风康明斯缸体、缸盖客户

?向客户或其子公司采购毛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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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客户或其子公司采购毛坯,毛坯加工后的产品全部销售回客户,各方单独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分别开具发票,结算时按照销售款扣减采购款进行结算。

主要客户相关产品毛坯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客户相关产品毛坯来源
东风商用车缸体、缸盖、连杆、主轴承盖客户或其子公司

(2)周转材料

发行人生产缸体、缸盖、连杆等产品所需的周转材料包括刀具、油品及连杆衬套、螺栓、量检具、五金备件、包装物等。发行人按照《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日常采购周转材料。公司采购部负责初选供应商,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交付周期、报价等情况选择周转材料的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精益生产下的订单驱动”的生产模式。公司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基准,按照客户指定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和产品供应标准,组织实施论证并为客户量身定制配套的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形成一整套的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加工解决方案,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客户提供合格的产品。

对客户提出的新产品需求,由市场部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多功能小组,进行产品可行性分析、风险和成本分析、工艺方案论证。如果经论证可行,由主管工程师整理工艺方案、编制工艺路线,由资料员下发生产装备部等相关部门,车间技术组负责产品的具体工艺、工装设计,进行产品试制。销售部将试制产品送往客户认可。

公司制定了完善生产计划管理程序,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及时供货,并控制合理库存。

3、销售模式

(1)收入核算模式

发行人根据毛坯来源方式不同,业务按照产品销售及受托加工两种不同模式核算。产品销售模式下,以向客户收取的产品销售款(包含毛坯成本)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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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受托加工模式下,以向客户收取的加工费(不包含毛坯成本)确认收入。

①产品销售模式

A.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毛坯并与其采用入库结算方式该业务按产品销售模式核算,具体判断依据如下表所示:

因素判断依据
毛坯的所有权归属毛坯送至发行人仓库完成验收后,毛坯所有权即转移至发行人
毛坯价格变动风险及信用风险发行人与毛坯供应商结算毛坯价款时点通常早于与客户结算货款时点,即在采购毛坯入库后至相关成品被客户验收入库或上线检测的时间段内,实际承担了毛坯价格变动的风险及信用风险
三方购销合同是否具有传导、转嫁、风险抵减或互为条件的作用三方购销合同不具有传导、转嫁、风险抵减或互为条件的作用
毛坯退换实际操作毛坯质量不存在问题时,发行人不可以随意退换毛坯

B.自主选择毛坯供应商该业务按产品销售模式核算的判断依据:?毛坯采用入库结算方式,毛坯价格波动风险无法传导至客户。?客户不参与毛坯采购相关条款的拟定,发行人与供应商、客户分别独立商定采购、销售价格及数量。?发行人销售和采购业务各自独立,各自形成不同法律关系且在业务上不具有传导和影响作用。

②受托加工模式

A. 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毛坯并与其采用上线结算方式该部分业务作为受托加工模式核算,具体判断依据如下表所示:

因素判断依据
毛坯的所有权归属客户产品上线或产品配送至客户之前,毛坯的所有权归属于供应商
毛坯价格变动风险及信用风险发行人与供应商、客户结算时点几乎同步,毛坯价格波动时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同步波动,即毛坯价格波动风险可及时传递给供应商,发行人实质不是毛坯价格波动的主要风险承担方
三方购销合同是否具有传导、转嫁、风险抵减或互为条件的作用?如若客户不与公司结算,公司相应也没有与该等供应商结算的义务,实质上不是毛坯价款结算的主要责任方; ?由于销售合同―定价、支付及结算‖条款与采购合同中的―结算方式‖条款高度匹配,客观上导致公司的库存管理和资金结算方面的风险有转嫁和抵消作用; ?公司对供应商采购付款的履约义务实际上以其客户对公司义务的履行为前提,三方购销合同具有传导、转嫁、风险抵减或互为条件的作用
毛坯退换实际操作公司可将多余毛坯退回给毛坯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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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客户提供毛坯由客户提供毛坯,公司不需承担毛坯价格变动及款项结算的风险,即无论业务实质,还是合同、发票、款项结算均表明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是劳务加工服务,故将其作为受托加工模式,按照加工费确认收入。C.向客户或其子公司采购毛坯该业务按受托加工模式核算的判断依据:①向客户或其子公司采购毛坯;②公司生产的产品需全部销售回客户;③应收应付款项可以采用对抵后的净额结算等综合判断,公司实质上仅承担了劳务加工的责任,故将其作为受托加工业务,按照销售款扣减对应的毛坯采购款后确认收入。

(2)销售流程

当开发新产品或新客户时,公司销售流程主要如下:

(3)定价政策及主要产品加工费平均单价变动情况

①公司收取加工费的定价政策

公司基于如下所列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独立与客户进行价格商谈,具有较强的商务谈判自主程度,具体如下:

初始定价定价依据发行人向不同客户收取加工费的定价依据均在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报价: ?产品成本:生产线设备投入及相应折旧摊销费用、所需加工工序及工时成本、刀具油品等周转材料损耗等 ?产品生命周期内的预计需求量:预计需求量越大,单个产品投入成本越低,则报价相对较低 ?技术工艺的难易程度及质量标准:要求越高,则报价越高 ?竞争对手的能力及其可能的报价策略 ?客户过往可比配套零部件的定价水平 ?参考行业利润率
定价方法在技术工艺方案确定后,在考虑上述因素基础上,公司与客户双方经过多轮报价、询价和还价的过程,最终确定价格
价格调整?产品加工内容无变化的情况下,新产品供货达到成熟阶段后价格通常有1%-5%的年度降幅 ?产品加工内容有变化的情况下,在考虑加工工序、所需周转材料消耗等成本变化的因素基础上,发行人与客户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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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加工费平均单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为缸体、缸盖,该等产品加工费平均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客户业务类型2019年2018年2017年
加工费 单价变动 比例加工费 单价变动 比例加工费 单价
缸体福田康明斯产品销售595.1611.80%532.34-9.70%589.53
受托加工364.19-23.72%477.44-17.52%578.87
东风康明斯受托加工719.53-17.20%869.008.66%799.76
东风商用车受托加工876.56-13.47%1,013.043.19%981.75
缸盖福田康明斯产品销售340.49-5.90%361.85-18.15%442.07
受托加工484.8214.63%422.9341.22%299.48
东风康明斯产品销售657.93-1.43%667.45-2.44%684.15
受托加工492.98-6.30%526.101.84%516.58
东风商用车受托加工663.53-3.15%685.116.09%645.78

核心产品加工费单价波动分析如下:

A. 调整加工费的情形以及调整的原因、调整的比例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最终销售价格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整车及其配套的零部件产品在新车上市后一定时间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公司所处的发动机零部件行业也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达到成熟阶段后且产品加工内容无变化的情况下,加工费有1%-5%的年度降幅。

B. 核心产品加工费平均单价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客户的缸体、缸盖加工费平均单价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具体如下:

缸体:2017年福田康明斯及东风康明斯缸体受托加工业务加工平均单价分别同比涨幅24.72%、39.27%,是因2017年行业中重型卡车产量增长幅度较大,适配中重型卡车的福田康明斯ISG系列缸体加工销量由0.18万件增至

1.78万件,东风康明斯Z系列由0.75万件增至2.02万件,该等系列加工单价较高,拉高了平均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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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及2019年,福田康明斯及东风康明斯受托加工业务缸体平均加工单价变动主要分别受ISG系列、Z系列缸体加工销量占比变化影响。

东风商用车2018年加工单价较2017年和2019年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单价较低的X7系列产品销售占比变动所致。

缸盖:2017年及2018年东风商用车缸盖受托加工业务加工平均单价分别同比涨幅15.45%、6.09%,是因2017年行业中重型卡车产量增长幅度较大,且2017年10月起东风商用车将原部分由其加工的DCI11系列缸盖改为100%由发行人加工,DCI11系列缸盖销量占比提升,该系列加工单价较高,拉高了平均单价。

2018年及2019年,福田康明斯缸盖产品销售业务加工平均单价降幅较大,缸盖受托加工业务加工平均单价涨幅较大,系因部分加工单价较高的ISG缸盖由产品销售改为受托加工业务,使得缸盖产品销售业务加工平均单价降低,受托加工业务加工平均单价升高。

(4)结算方式

公司对客户销售均采取直销方式。公司产品进入批量生产的阶段后,通常每年与下游客户签署一次框架协议。公司每月根据下游客户下达的月度订单组织生产,然后运至下游客户指定地点。公司的收入结算方式分为:

①上线结算方式

公司与主要客户福田康明斯签订的协议中对结算方式约定如下:在供应商将其产品交付给采购方或运输商后产品的所有权仍然属供应商所有且供应商应承担产品相关灭失毁损风险。供应商在采购方将产品上线生产使用、并根据采购方内部流程产生结算凭证后,根据结算凭证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要求结算。

②收货结算方式

公司与其他客户签订的协议均约定的结算时点均为公司将产品运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时,物料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四)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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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能利用情况和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件

主要 产品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缸体产能472,418445,696407,993
产量404,307374,599358,955
销量404,803370,363354,658
其中:产品销售221,335204,481230,188
受托加工183,468165,882124,470
产销率100.12%98.87%98.80%
产能利用率85.58%84.05%87.98%
缸盖产能601,904593,996568,000
产量506,613495,078480,961
销量507,299485,422470,291
其中:产品销售176,202200,522257,578
受托加工331,097284,900212,713
产销率100.14%98.05%97.78%
产能利用率84.17%83.35%84.68%
连杆产能1,958,4831,857,9361,605,125
产量1,484,8681,570,5091,390,991
销量1,476,7411,559,7031,212,431
其中:产品销售1,442,0211,536,7291,195,569
受托加工34,72022,97416,862
产销率99.45%99.31%87.16%
产能利用率75.82%84.53%86.66%

注:产量统计为产品销售业务生产数量及受托加工数量合计数。公司根据当期结合订单预计情况制定的设备排产计划,计算各生产线的理论生产能力。

2、产品分类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及东风商用车,公司对该三个主要客户的收入合计数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7.94%、96.70%及93.26%。

报告期内,公司全部产品按业务、按客户分类的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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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占比销量占比销量占比
产品销售
福田康明斯109.9539.32%118.5340.97%124.2048.44%
东风康明斯104.6037.40%110.2438.11%86.4533.72%
其他客户3.141.12%4.261.47%1.050.41%
小计217.6877.84%233.0480.55%211.6982.57%
受托加工
福田康明斯17.646.31%16.255.62%10.444.07%
东风康明斯18.596.65%16.455.69%16.486.43%
东风商用车23.308.33%23.428.09%17.586.86%
其他客户2.430.87%0.150.05%0.170.07%
小计61.9622.16%56.2719.45%44.6717.43%
合计279.64100.00%289.31100.00%256.3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按业务、按客户分类的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占比销量占比销量占比
缸体产品销售
福田康明斯22.0954.57%20.4555.20%23.0164.88%
其他客户0.040.11%0.000.01%0.010.02%
小计22.1354.68%20.4555.21%23.0264.90%
受托加工
福田康明斯6.3815.76%7.4019.97%5.9916.90%
东风康明斯4.6411.46%3.8110.29%4.0411.38%
东风商用车5.9714.75%5.3014.32%2.426.81%
其他客户1.363.35%0.080.21%-0.00%
小计18.3545.32%16.5944.79%12.4535.10%
合计40.48100.00%37.04100.00%35.47100.00%
缸盖产品销售
福田康明斯16.6832.88%19.0039.15%24.6652.44%
东风康明斯0.971.92%1.052.15%1.092.31%
其他客户0.000.00%0.000.00%0.010.02%
小计17.6534.80%20.0541.31%25.7654.77%
受托加工
福田康明斯11.2622.19%8.8618.24%4.238.99%
东风康明斯13.9427.48%12.6426.04%12.4426.46%
东风商用车6.8113.43%6.9214.26%4.609.77%
其他客户1.072.11%0.070.15%0.000.01%
小计33.0865.20%28.4958.69%21.2745.23%
合计50.73100.00%48.54100.00%47.03100.00%
连杆产品销售
福田康明斯71.1748.20%79.0850.70%76.5363.12%
东风康明斯69.9647.37%70.3545.11%42.2134.81%
其他客户3.142.13%4.242.72%0.820.68%
小计144.2797.70%153.6798.53%119.56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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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加工
东风商用车3.402.30%2.301.47%1.661.37%
其他客户0.000.00%-0.00%0.030.02%
小计3.402.30%2.301.47%1.691.39%
合计147.67100.00%155.97100.00%121.24100.00%

3、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区域业务类型收入金额金额 占比
1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北京市产品销售66,628.4357.68%
受托加工7,780.456.74%
小计74,408.8864.41%
2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产品销售13,114.6411.35%
受托加工10,210.048.84%
其他业务20.690.02%
小计23,345.3820.21%
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受托加工9,981.268.64%
上海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最终出口至 巴西等国家产品销售149.410.13%
4西安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受托加工2,203.661.91%
5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重庆市产品销售278.900.24%
受托加工1,226.641.06%
小计1,505.551.30%
合计111,594.1396.60%
2018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区域业务类型收入金额金额 占比
1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北京市产品销售60,885.4657.08%
受托加工7,277.056.82%
小计68,162.5163.90%
2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产品销售14,413.4413.51%
受托加工9,961.519.34%
其他业务263.150.25%
小计24,638.1023.10%
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受托加工10,342.089.70%
上海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最终出口至 巴西等国家产品销售301.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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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区域业务类型收入金额金额 占比
4龙口市金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欧美市场其他业务507.800.48%
龙口市正林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省龙口市其他业务261.200.24%
5西安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产品销售480.690.45%
合计104,693.4398.15%
2017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区域业务类型收入金额金额 占比
1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北京市产品销售80,857.3169.69%
受托加工4,759.584.10%
小计85,616.8973.79%
2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产品销售12,839.2211.07%
受托加工9,657.698.32%
小计22,496.9019.39%
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受托加工5,527.704.76%
上海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最终出口至 巴西等国家产品销售128.120.11%
4龙口市正林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省龙口市其他业务299.920.26%
5襄阳金福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产品销售252.220.22%
合计114,321.7698.53%

注: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和上海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同受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之公司,龙口市金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和龙口市正林工贸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下企业。

公司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

4、主要客户情况

(1)福田康明斯

①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福田康明斯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公司对其收入金额分别为85,616.89万元、68,162.51万元及74,408.88万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73.79%、63.90%及64.41%。

1-1-191

福田康明斯成立于2007年,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由全球领先的发动机生产商康明斯公司与中国领先的商用车企业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50:50比例合资组建,生产轻型、中型和重型柴油发动机。生产的发动机型号主要有ISF、ISG等,广泛应用于轻卡、中卡、重卡、轻型客车等车型。

②公司对客户的产品销量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福田康明斯的产品销量及有关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公司同类产品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销量公司同类产品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销量公司同类产品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
缸体
-产品销售22.0922.1377.5999.8120.4520.4573.46100.0023.0123.0179.34100.00
-受托加工6.3818.3522.4134.777.4016.5926.5444.615.9912.4520.6648.11
小计28.4740.48100.0070.3327.8437.04100.0075.1629.0035.46100.0081.78
缸盖
-产品销售16.6817.6559.7194.5119.0020.0568.2094.7624.6625.7685.3695.73
-受托加工11.2633.0840.2934.008.8628.4931.8031.104.2321.2714.6719.89
小计27.9450.73100.0055.0727.8648.54100.0057.4028.8947.03100.0061.43
连杆
-产品销售71.17144.27100.0049.3379.08153.67100.0051.4676.53119.56100.0064.01
-受托加工-3.40---2.30---1.69--
小计71.17147.67100.0048.2079.08155.97100.0050.7076.53121.24100.0063.12

③发行人对客户的供货数量及占客户同类产品采购总量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福田康明斯缸体、缸盖的独家供应商及连杆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福田康明斯供应的主要产品数量占客户同类产品采购总量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件

零部件 名称长源东谷的供货数量及比例
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缸体28.47100%27.84100%29.00100%
缸盖27.94100%27.86100%28.89100%
连杆71.1767%79.0867%76.5364.50%

注:比例=公司对该客户销量/该客户同类产品采购总量

④福田康明斯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1-1-192

福田康明斯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为在福田汽车内配基础上,持续加大外销比例,保持领先竞争优势,发挥康明斯在发动机领域优势,进一步推进产品技术创新,保持产品领先优势。福田康明斯将在近两年进行相关产品国六排放标准的升级,并着重在现有ISF和ISG平台上开发更多客户和产品机型,预计未来几年产品销量会持续增长。

(2)东风康明斯

①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东风康明斯为公司的第二大客户,公司对其收入金额分别为22,496.90万元、24,638.10万元及23,345.38万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9.39%、23.10%及20.21%。

东风康明斯成立于1996年,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由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康明斯公司以50:50的股权比例合资兴建的现代化中重型发动机制造公司,主要生产B、C、D、L、Z平台发动机。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卡、中卡、重卡、城际客车、大中型公交客车、工程机械、船用主辅机、发电机组等领域。

②公司对客户的产品销量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东风康明斯主要产品销量及有关占比情况:

单位:万件、%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公司同类产品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销量公司同类产品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 同类产 品比例销量公司同 类产品 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
缸体
-产品销售-22.13---20.45---23.01--
-受托加工4.6418.35100.0025.293.8116.59100.0022.974.0412.45100.0032.45
小计4.6440.48100.0011.463.8137.04100.0010.294.0435.46100.0011.39
缸盖
-产品销售0.9717.656.535.521.0520.057.675.241.0925.768.064.23
-受托加工13.9433.0893.4742.1412.6428.4992.3344.3712.4421.2791.9458.49
小计14.9150.73100.0029.4013.6948.54100.0028.2013.5347.03100.0028.77
连杆
-产品销售69.96144.27100.0048.4970.35153.67100.0045.7842.21119.56100.0035.30
-受托加工-3.40---2.30---1.69--

1-1-193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公司同类产品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销量公司同类产品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 同类产 品比例销量公司同 类产品 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
小计69.96147.67100.0047.3770.35155.97100.0045.1042.21121.24100.0034.82

③发行人对客户的供货数量及占客户同类产品采购总量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东风康明斯供应的缸体占东风康明斯同系列缸体采购总量的32%-34%,缸盖占东风康明斯同系列缸盖采购总量的100%,连杆占东风康明斯同系列连杆采购总量的比例由16%提升至65%。

单位:万件

零部件 名称长源东谷的供货数量及比例
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缸体4.64约34%3.81约34%4.04约32%
缸盖14.91约100%13.68约100%13.53约100%
连杆69.96约65%70.35约65%42.21约32%

注:上表中供货比例表示各期长源东谷向东风康明斯供应及加工产品合计数量占其对应系列产品总采购量的比例。例如,上表中缸体产品供货比例=长源东谷向东风康明斯供应及加工的L、C、Z系列缸体数量/东风康明斯对外采购L、C、Z系列缸体总量。

④东风康明斯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东风康明斯未来业务发展计划为依托康明斯公司全球生产体系在产品开发、制造、质量和管理等领域的有力支持,不断提高企业和产品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优良的发动机。在未来几年,东风康明斯将以国六排放标准机型为主,主要发展国六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平台,预计未来1-3年内对供应商的采购规模会有小幅增长。

(3)东风商用车

①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东风商用车为公司的第三大客户,公司对其收入金额分别为5,527.70万元、10,342.08万元及9,981.26万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4.76%、9.70%及8.64%。

东风商用车成立于2013年,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是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沃尔沃集团构建的中国领先的商用车生产企业,主营研发、设计、制造、采购、销售全系列商用车(包括中重型卡车及底盘、大中型客车及底盘、专用车、工程车辆、新能源卡车)、发动机等。

1-1-194

②公司对客户的产品销量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东风商用车主要产品销量及有关占比情况:

单位:万件、%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公司同 类产品 总销量占该客户 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销量公司同类产品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 同类产 品比例销量公司同 类产品 总销量占该客户同类产品比例占公司同类产品比例
缸体
-产品销售-22.13---20.45---23.01--
-受托加工5.9718.35100.0032.545.3016.59100.0031.952.4212.45100.0019.44
小计5.9740.48100.0014.755.3037.04100.0014.312.4235.46100.006.82
缸盖
-产品销售-17.65---20.05---25.76--
-受托加工6.8133.08100.0020.586.9228.49100.0024.294.6021.27100.0021.63
小计6.8150.73100.0013.436.9248.54100.0014.264.6047.03100.009.78
连杆
-产品销售-144.27---153.67---119.56--
-受托加工3.403.40100.00100.002.302.30100.00100.001.661.69100.0098.22
小计3.40147.67100.002.302.30155.97100.001.471.66121.24100.001.37

③发行人对客户的供货数量及占客户同类产品采购总量的比例

2017年10月起,东风商用车将原部分由其自行加工的DCI11缸体、缸盖改为100%由发行人为其加工,使得2018年起,发行人对东风商用车加工的缸体、缸盖产品占东风商用车同系列产品的采购总量的比例提升至100%。

单位:万件

零部件 名称长源东谷的供货数量及比例
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缸体5.97100%5.30100%2.42约43%
缸盖6.81100%6.92100%4.60约55%

注:上表中供货比例表示各期长源东谷向东风商用车加工产品数量占其对应系列产品总采购量的比例。例如,上表中缸体产品供货比例=长源东谷向东风商用车加工的DCI11、DDI50、DDI75系列缸体数量/东风商用车对外采购DCI11、DDI50、DDI75系列缸体总量。

④东风商用车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东风商用车预计2020年以后随着新产品的升级换代及批量生产,自产发动机销量预计逐步达到8-9万台,2022年以后预计达到11万台左右。

5、主要客户合作产品介绍

1-1-195

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产品适配的下游车型及产品型号如下:

客户对应车型产品型号
福田康明斯重型卡车ISG系列
中型卡车ISF系列(4.5L)
轻型卡车ISF系列(2.8L、3.8L)
东风康明斯重型卡车C、L、Z系列
中型卡车B、D系列
东风商用车重型卡车DCI11系列
中型卡车DDI50、DDI75、4H系列

6、主要客户合作背景

2002年,发行人成为东风康明斯供应商,并多次获得东风康明斯的优秀供应商等奖项。凭借与东风康明斯的良好合作积累的行业声誉,以及发行人的资金、技术等优势,2008年发行人分别与东风商用车、福田康明斯开始业务合作,并逐渐成为其重要供应商。公司与现有主要客户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和东风商用车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凭借自身能力独立开发与客户的合作机会。

(1)东风康明斯

2001年,为降低经营成本、实现专业化分工以提高效率,东风康明斯准备将C系列发动机缸盖机加工业务外包给专业第三方。发行人管理团队看好行业发展,拥有资金实力,迅速响应客户需求,表现出围绕客户周边设厂及投入成本建设生产线的高度意愿及配合度,且通过了东风康明斯对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质量控制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供货规模及反应速度等方面严格的考察及全面的认证,成为东风康明斯的合格供应商。

2002年,发行人与东风康明斯签订重点零部件合作意向书,建立C缸盖加工生产线。2003年,发行人获得东风康明斯优秀供应商奖,并建立飞轮壳、排气管、齿轮室、主轴承盖等生产线,与东风康明斯开展该等产品的合作。

随着合作的深入,发行人的表现赢得东风康明斯的高度认可,2004年再获东风康明斯优秀供应商奖,并逐步开始缸体、连杆产品的合作。2007年发行人成为东风康明斯委外加工缸盖独家供应商,缸体加工的重要供应商。

公司与东风康明斯合作的具体重要时间表如下:

日期业务渊源

1-1-196

2001年与东风康明斯建立业务联系
2002年与东风康明斯签订重点零部件合作意向书,启动C缸盖项目,成为东风康明斯C缸盖独家供应商;
2003年启动飞轮壳、排气管、齿轮室、主轴承盖等项目;获得东风康明斯优秀供应商奖;
2004年启动B连杆外委加工项目;首次突破年销售额一亿元;获得东风康明斯优秀供应商奖;
2005-2006年启动C缸体OP10-40外委加工项目;启动C连杆项目;
2007年启动L缸盖项目;获得东风康明斯年度特殊贡献奖;
2008年启动D缸盖项目;获得东风康明斯最佳合作奖;
2009年启动L、Z缸体项目以及Z缸盖项目;
2015年启动D连杆项目;启动B排气管项目;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与东风康明斯达成全新国六平台NGZ发动机缸体缸盖开发约定;
2017年启动全新国六平台NGZ发动机连杆项目;启动ISZ连杆项目;获得东风康明斯最佳客户支持奖;
2018年取得东风康明斯全新国六平台4.0发动机缸盖开发资质

(2)东风商用车

得益于发行人与东风康明斯的合作基础及行业声誉,且双方工厂地理位置相距较近的优势,公司于2008年开始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板块开始业务合作,双方合作时间表如下:

日期业务渊源
2008年启动4H缸盖以及4H主轴承盖项目
2011年与东风商用车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2年启动DCI11缸体、缸盖项目
2013年启动X7(DDI50、DDI75)上缸体、下缸体、缸盖、连杆项目
2017年启动DDI13连杆项目
2018年DCI11缸体、缸盖项目达到100%独家加工供货
2019年启动DDI13缸体、缸盖项目

(3)福田康明斯

2007年康明斯公司与福田汽车计划设立发动机合资公司福田康明斯,同时也在寻找福田康明斯的缸体缸盖加工供应商。基于与东风康明斯的良好合作,发行人在康明斯供应商体系中积累了较好的声誉,在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加工市场中具有先发优势,形成了成熟的加工工艺及服务体系,且迅速响应客户需求表现出围绕客户设立工厂的高度意愿。2008年北京长源与福田康明斯开始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具体合作时间表如下:

日期业务渊源

1-1-197

日期业务渊源
2008年完成厂房建设和生产车间建设
2009年12月与福田康明斯合作的第一条3.8L缸盖生产线建设完成,并通过PPAP14批产验证,开始量产,成为福田康明斯缸盖产品独家供应商
2010年6月与福田康明斯合作的2.8L缸盖生产线建设完成,并通过PPAP批产验证,开始量产
2010年10月与福田康明斯合作的3.8L缸体生产线建设完成,并通过PPAP批产验证,开始量产,成为福田康明斯缸体产品独家供应商
2011年8月与福田康明斯合作的2.8L缸体生产线建设完成,并通过PPAP批产验证,开始量产
2011年12月获得福田康明斯2011年度最佳供应商奖
2012年8月与福田康明斯合作开发缸体缸盖X项目
2013年11月X项目通过PPAP批产验证,达到产能3万件/年,开始量产
2013年12月获得福田康明斯2013年度最佳供应商奖
2014年10月X项目扩能,新建生产线通过PPAP批产验证,达到产能6万件/年
2014年11月3.8L项目扩能,新建生产线通过PPAP批产验证,达到产能15万件/年
2014年12月获得福田康明斯2014年度最佳质量持续改进奖
2015年8月X项目改名ISG项目,产能提升到8万件/年
2015年11月与福田康明斯合作国六Manaus项目的前期开发
2015年12月获得福田康明斯2015年度最佳交付奖
2016年6月ISG项目再次扩能,新建生产线通过PPAP量产验证,达到产能12万件/年
2016年12月与福田康明斯合作国六F2020项目的前期开发;获得福田康明斯2016年度最佳合作奖
2017年10月国六F2020项目样件正式生产,与福田康明斯合作完成样件开发试验
2017年12月获得福田康明斯2017年度优秀精益奖、福田康明斯2017年度第一届精益论坛优秀项目奖、福田康明斯2017年度最佳交付奖
2018年6月与福田康明斯合作国六X13项目前期开发
2018年8月国六Manaus项目具备量产条件,PPAP批产验证通过
2019年2月获得福田康明斯2018年度最佳客户支持奖、2018年度最佳市场拓展合作伙伴奖
2019年12月获得福田康明斯2019年度最佳质量持续改进奖

注:2.8L、3.8L生产线可满足康明斯F系列2.8升和3.8升轻型、F系列4.5升中型的缸体缸盖生产;ISG项目生产线可满足康明斯X系列X11、X12、 X13、X11工程版以及X12N天然气版重型发动机配套的缸体缸盖生产。

7、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

发行人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为自主开发方式,主要获取客户流程如下:

PPAP指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规定了包括生产件和散装材料在内的生产件批准的一般要求。PPAP的目的是用来确定供应商是否已经正确理解了顾客工程设计记录和规范的所有要求,以及其生产过程是否具有潜在能力,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按规定的生产节拍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

1-1-198

(1)发行人通过行业协会、业界交流等途径了解潜在的业务机会,上门拜访,及时就客户产品需求及发行人自身产品研发实力、生产设备投入等与客户进行初步沟通洽谈,获取客户初步认可;此外,随着发行人获得国内知名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大型整车生产厂的认可,在发动机零部件领域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部分客户会主动与公司接触,交流业务机会。

(2)取得客户合格供应商资格。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发动机主机生产商或整车生产商,客户按照自己的合格供应商制度,对发行人的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质量控制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供货规模及反应速度等进行严格的考察及全面的认证,确保发行人的设计研发能力、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都能达到其认证要求。

(3)取得客户合格供应商资格后,发行人会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开发协议/定点意向书等,根据客户产品图纸设计加工生产方案并生产样件。

(4)样件通过客户认可后,按之前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开发协议/定点意向书涉及的产品交付、质量保证等条款完成从样件到批量生产的所有工作,并后续根据客户下达的具体订单需求安排生产及供货,并与客户共同执行框架协议/开发协议/定点意向书中交付、结算、质量等约定条款。

(5)发行人针对主要客户配备了专门的销售团队,对主要客户进行密切的跟踪维护,深入了解客户的最新需求,及时收集、跟踪产品需求信息,不断跟进开发新项目,与客户保持产品、技术等方面的跟进、交流,使得公司在客户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东风商用车均已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发行人均已取得该等合格供应商认证。

(五)主要材料、能源及供应情况

1、主要材料供应情况

(1)总采购额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材料供应情况如下:

1-1-199

单位:万元,%

项目材料 类型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毛坯原材料52,505.2978.2049,316.5684.5462,069.5988.70
刀具周转 材料5,845.378.713,303.035.663,257.934.66
油品1,467.512.191,395.752.391,214.091.74
其他7,322.2010.914,318.267.403,432.974.91
合计67,140.37100.0058,333.60100.0069,974.5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材料采购包括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原材料为毛坯,周转材料包括刀具、油品及连杆衬套和螺栓、量检具、五金备件、包装物等。毛坯采购额约占总采购额的78%至90%。2017年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各项材料采购额均大幅上涨。2018年毛坯采购额相对较低,主要由于系因对福田康明斯缸体、缸盖产品的销售量整体同比略有下滑。发行人采购的毛坯主要包括缸体、缸盖、连杆,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毛坯采购额(万元)
2019年2018年2017年
缸体32,405.5625,235.5029,000.59
缸盖10,564.3813,249.1823,002.77
连杆5,630.916,037.385,293.34
其他3,904.444,794.524,772.89
合计52,505.2949,316.5662,069.59
项目主要毛坯类型的采购量(万件)
2019年2018年2017年
缸体21.9320.9323.03
缸盖17.7419.7026.49
连杆155.02159.63136.82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采购量较稳定。

(2)采购额与业务规模变化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
采购总额67,140.3715.10%58,333.60-16.64%69,974.5829.65%
营业收入115,522.048.30%106,664.39-8.07%116,023.6533.19%

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额波动情况与业务规模的变动趋势较为一致。2017年受政策红利的影响,在手订单量较高,且新增较多设备,需耗用刀具、油品

1-1-200

等材料进行调试,因此采购增幅较高。2018年收入降幅低于采购额降幅,系因受托业务占比提升。2019年采购额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系因2019年新设备采购增加,与之配套的刀具等周转材料采购增加。总体来讲,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额变动情况与业务规模变化相匹配,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产品销售业务中,发行人根据上年业绩情况及当年在手订单、市场预测等情况进行采购。总体来看,毛坯采购额与产品销售收入变化相匹配,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毛坯采购额与产品销售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
毛坯采购额52,505.296.47%49,316.56-20.55%62,069.5926.62%
产品销售收入80,190.805.77%75,819.58-19.37%94,037.3122.55%

2、主要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材料的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材料类型采购单价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缸体毛坯(元/件)原材料1,477.361,205.711,259.25
缸盖毛坯(元/件)原材料595.39672.55868.36
连杆毛坯(元/件)原材料36.3237.8238.69
连杆衬套(元/件)周转材料7.927.937.64
刀具(元/件)周转材料163.32115.21114.15
油品(元/kg)周转材料14.2113.6813.80

发行人采购的毛坯主要为铸铁毛坯,此外有少量的锻钢及铸铝毛坯,因此采购毛坯的价格受生铁等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2016年-2019年,中国铁矿石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1-1-201

数据来源:Wind由上图可以看出,铁矿石的市场价格近年不断波动,2017年至2019年呈整体上涨趋势。

公司采购各主要产品毛坯的平均价格均呈现2017年上涨的趋势,而上游原材料铁矿石于2017年铁矿石价格大幅震荡,整体较2016年价格水平有所上涨,因此公司采购毛坯价格的波动与上游基础材料市场价格的走势较为匹配。

2018年铁矿石价格处在较高位震荡,公司的缸体、缸盖毛坯供应商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均将各缸体、缸盖毛坯产品价格调高5%-10%。但由于单价较高的ISG系列毛坯订单量下降、单价较低的ISF系列毛坯订单量上涨,该产品结构的变化导致公司采购缸体、缸盖毛坯的平均单价于2018年体现为下降趋势。

2019年铁矿石价格呈现先上涨后下降态势,缸体毛坯平均采购单价也略有上涨,缸盖毛坯平均采购单价略有下降是因为单价较高的ISG系列缸盖占比降低。

除参考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外,毛坯价格的确定包含多种因素,例如毛坯供应商的生产成本、下游产品的市场表现及预测情况等,以及新产品供货后达到成熟阶段后通常价格会有1%-5%的年度降幅。此外,公司的原材料是毛坯供应商使用基础材料铸造而成的毛坯,基础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传导至毛坯价格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同时,发行人的各类产品包含多个型号,根据型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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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单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年产品结构的差异亦导致平均单价出现一定的波动。因此,公司采购毛坯的价格走势与铁矿石等基础材料价格的走势不完全一致。

3、主要能源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能源为电力,公司生产用电均向生产所在地供电局采购,市场供应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用电量(万度)4,399.203,634.333,539.49
总金额(万元)2,996.682,402.222,297.97
平均电价(元/度)0.680.660.65

整体来讲,报告期内公司的电能消耗量与产品产量较为匹配,符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4、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和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二/(二)/2、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构成情况”。

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1)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材料 类型采购金额 (不含税)占同期采购总额比例
2019年1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原材料21,019.7331.31%
2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原材料20,624.9830.72%
3东风锻造有限公司原材料6,327.509.42%
4山特维克可乐满切削刀具(上海)有限公司周转材料1,259.481.88%
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周转材料855.031.27%
5十堰知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材料848.171.26%
合计50,934.9075.86%
2018年1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原材料22,602.5138.75%
2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原材料14,799.2825.37%
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原材料1,953.783.35%
东风锻造有限公司原材料5,242.928.99%
4十堰知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材料1,117.9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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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材料 类型采购金额 (不含税)占同期采购总额比例
5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周转材料579.540.99%
山特维克可乐满切削刀具(上海)有限公司周转材料410.700.70%
合计46,706.6780.07%
2017年1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原材料29,075.0741.55%
2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原材料20,897.6629.86%
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原材料2,129.233.04%
东风锻造有限公司原材料4,450.176.36%
4十堰知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材料1,122.921.60%
5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周转材料555.680.79%
山特维克可乐满切削刀具(上海)有限公司周转材料356.260.51%
合计58,586.9983.72%

注:东风锻造有限公司系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子公司,因此东风锻造有限公司和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向东风商用车采购毛坯,加工后部分销售至东风康明斯。因此东风商用车同时是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2018年12月31日起,东风商用车将其旗下铸造一厂、二厂的合同项下权利、所有权及利益转让至东风锻造有限公司,因此2019年起,公司原向东风商用车采购的毛坯改向东风锻造有限公司采购,东风商用车不再是公司的供应商。

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2)前五大原材料(毛坯)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9年
序号名称毛坯 类型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数量 (万件)采购单价 (元/件)占采购 总额比重开始合作 时间
1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缸体13,186.2514.75893.9719.64%2011年
缸盖7,833.4815.91492.4111.67%
2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缸体19,158.767.162,675.9928.54%2013年
缸盖1,466.230.652,271.812.18%
3东风锻造有限公司缸盖1,180.701.041,136.711.76%2004年
主轴 承盖555.7610.2254.400.83%
连杆4,591.04134.0934.24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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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序号名称毛坯 类型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数量 (万件)采购单价 (元/件)占采购 总额比重开始合作 时间
4十堰知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飞轮壳848.171.71496.301.26%2010年
5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排气管766.936.06126.511.14%2016年
合计49,587.32//73.86%
2018年度
序号名称毛坯 类型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数量 (万件)采购单价 (元/件)占采购 总额比重开始合作 时间
1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缸体14,654.9116.73875.7825.12%2011年
缸盖7,947.6016.74474.7213.62%
2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缸体10,567.454.192,521.1018.12%2013年
缸盖4,231.832.012,106.237.25%
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缸盖1,060.950.941,128.551.82%2008年
主轴 承盖892.8415.9555.961.53%
东风锻造有限公司连杆5,242.92148.4735.318.99%2004年
4十堰知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飞轮壳1,117.942.13523.951.92%2010年
5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排气管811.676.38127.281.39%2016年
合计46,528.11//79.76%
2017年度
序号名称毛坯 类型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数量 (万件)采购单价 (元/件)占采购 总额比重开始合作时间
1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缸体15,566.226.232,499.7922.25%2013年
缸盖14,178.758.171,734.6420.26%
三包费-669.90//-0.96%
2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缸体13,434.3716.80799.5419.20%2011年
缸盖7,542.9017.17439.3310.78%
三包费-79.60//-0.11%
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缸盖1,281.121.151,115.961.83%2008年
主轴 承盖848.1014.3359.171.21%
东风锻造有限公司连杆4,450.17126.0735.306.36%2004年
4十堰知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飞轮壳1,122.922.20507.171.60%2010年
5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排气管782.175.97131.101.12%2016年
合计58,457.22//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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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五大周转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9年
序号名称采购 内容采购 金额 (万元)采购 数量 (万件 或吨)采购单价 (元/件或 元/kg)占采购 总额比重开始 合作 时间
1山特维克可乐满切削刀具(上海)有限公司刀具1,259.484.56276.431.88%2001年
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855.037.01121.921.27%2004年
2襄阳高润宝特种油品有限公司油品834.0060.7613.731.24%2002年
3大丰工业(烟台)有限公司连杆衬套632.7683.007.620.94%2010年
4山高刀具(上海)有限公司刀具565.824.27132.410.84%2010年
5烟台大丰轴瓦有限责任公司连杆衬套548.8372.067.620.82%2013年
合计4,695.92//6.99%
2018年
序号名称采购 内容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数量 (万件或吨)采购单价 (元/件或 元/kg)占采购 总额比重开始 合作 时间
1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刀具579.545.51105.240.99%2004年
山特维克可乐满切削刀具(上海)有限公司410.702.93139.990.70%2001年
2襄阳高润宝特种油品有限公司油品847.40622.6713.611.45%2002年
3烟台大丰轴瓦有限责任公司连杆 衬套686.0088.207.781.18%2013年
4大丰工业(烟台)有限公司连杆 衬套592.0876.357.751.01%2010年
5肯纳亚洲(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刀具463.525.4085.900.79%2007年
合计3,579.24//6.14%
2017年度
序号名称采购 内容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数量 (万件或吨)采购单价 (元/件或元/kg)占采购 总额比重开始合作时间
1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刀具555.684.53122.680.79%2004年
山特维克可乐满切削刀具(上海)有限公司356.262.64134.710.51%2001年
2襄阳高润宝特种油品有限公司油品851.64627.2013.581.22%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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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烟台大丰轴瓦有限责任公司连杆衬套618.3282.617.480.88%2013年
4肯纳亚洲(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刀具526.356.4881.170.75%2007年
5山高刀具(上海)有限公司刀具402.903.60112.020.58%2010年
合计3,311.154.73%

注:1、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及山特维克可乐满切削刀具(上海)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2、上表中油品采购数量单位为吨,其他材料采购数量单位为万件;油品采购单价单位为元/kg,其他材料采购单价单位为元/件。

(六)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

公司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而且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也较少。尽管如此,公司历来非常重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工作,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并通过了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安全管理措施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和施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主要有《安全健康和环保管理规程》、《消防管理制度》、《事故调查与处理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管理程序》等。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也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襄阳市襄州区及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长源东谷及北京长源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措施

公司现有污染因子主要包括生产、生活污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公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全程控制,最大限度的将资源、能源转化为产品,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公司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主要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安全健康和环保管理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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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装了通风、除尘、油污分离等环保设备。除自行安装环保设施外,公司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相关第三方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具体名称及排放量

公司生产过程主要为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等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等,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具体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类别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吨/年)处理设施处理措施处理能力
废水清洗工序生产废水少量隔油池、污水管网经隔油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充足
员工办公及生活生活废水14,235.00化粪池、污水管网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充足
废气打标、粗铣工序、孔系加工工序生产粉尘1.28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离心风机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充足
噪声机械设备作业运行噪声85-100dB(A)隔声门窗、绿化带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设隔声门窗、基础减震、室内屏蔽、绿化隔离充足
固废生产环节、检验环节废矿物油、含油废水(HW08)、废乳化液、废切削液(HW09)0.00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充足
含油沾染物0.00
金属碎屑少量环卫设备收集后外售废品公司回收利用充足
一般工业固废少量环卫设备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充足
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少量环卫设备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充足

注:上表中废矿物油、含油废水(HW08),废切削液(HW09)及含油沾染物为经有危险废物处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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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单位处置后的排放量。公司主要污染物为生产环节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废水(HW08),废切削液(HW09)及含油沾染物等,不含危险化学品,上述污染物均通过相应措施得到妥善处置,环保设备运行正常。

(2)危废产生、暂存、处置情况及处置单位资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危废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含油废水(HW08),废切削液(HW09)及含油沾染物。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废弃物管制作业规范》,在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暂存于公司仓库内的危险废弃物设有专人管理,并将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报告期内,公司与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无害化委托处置协议》,委托其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湖北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编号为S42-06-01-0021号《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子公司北京长源与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其对北京长源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编号为D1100018号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子公司武汉长源与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签署《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其处理武汉长源全部工业废物(液)。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具有湖北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编号为S42-10-24-0004号《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报告期内,所签署的委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方年度受托方合同有效期
长源东谷2018、2019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7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15日
2016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
北京长源2019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2018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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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年度受托方合同有效期
2017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日
2016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2日
武汉长源2018、2019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23日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危废处置情况如下:

年份危废类别危废名称处理数量(吨)
2017年HW08废矿物油1.10
含油废水42.05
HW09废切削液39.44
HW49含油沾染物1.82
2018年HW08废矿物油1.50
含油废水85.30
HW09废切削液25.53
HW49含油沾染物3.06
2019年HW08废矿物油1.50
含油废水72.71
HW09废切削液3.51
HW49含油沾染物11.70

(3)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具体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资产 投入设备购置184.15354.642.42
费用 支出保洁费75.82106.4577.88
危废处置44.1669.9547.76
其他43.2859.8826.44
小计163.27236.28152.08
合计347.42590.92154.50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主要为设备购置,其变动主要与当期购置设备种类及数量相关,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环境污染,2018年设备购置金额较大主要系新购除金属粉尘及除油雾设备、除尘及净化设备等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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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主要支出为保洁费及危废处置费用。2018年环保费用支出较大系因北京长源厂房清洗、劳保用品发放等频次较多。环保费用支出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基本保持稳定且在较低的水平,两者基本匹配。

(七)公司资质与荣誉

1、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所需取得的资质、许可、认证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发动机缸盖、缸体、连杆、飞轮壳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业务。

发行人现持有襄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9年8月5日换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19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北京长源现持有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于2020年3月23日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22日。

2、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及东风商用车,发行人已通过该等公司合格供应商认证,并在合作期间的表现均能满足该等客户的要求。发行人新开发的客户广西玉柴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发行人已通过广西玉柴的合格供应商认证,能够按照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供应产品,为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3、获得主要荣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主要荣誉如下:

荣誉名称发布机构授予对象发布时间
湖北省创新型企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长源东谷2011年1月
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湖北省人民政府长源东谷2012年10月
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源东谷2013年8月
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长源东谷2013年9月
湖北省名牌产品 (连杆)湖北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质量协会长源东谷2015年12月
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湖北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长源东谷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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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康明斯最佳客户支持奖东风康明斯长源东谷2017年2月
优秀样本企业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企业调查数据中心长源东谷2017年6月
玉柴国六战略供应商广西玉柴长源东谷2018年1月
2019年度国六最佳合作奖广西玉柴长源东谷2020年1月
福田康明斯2015年度最佳交付奖福田康明斯北京长源2016年5月
福田康明斯2016年度最佳合作奖福田康明斯北京长源2017年2月
福田康明斯2017年度优秀精益奖福田康明斯北京长源2017年12月
福田康明斯2017年度第一届精益论坛优秀项目奖福田康明斯北京长源2017年12月
福田康明斯2017年度最佳交付奖福田康明斯北京长源2017年12月
福田康明斯2018年度最佳客户支持奖福田康明斯北京长源2019年2月
福田康明斯2018年度最佳市场拓展合作伙伴奖福田康明斯北京长源2019年2月
福田康明斯2019年度最佳质量持续改进奖福田康明斯北京长源2019年12月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0-40年17,835.681,971.87162.3415,701.47
机器设备5-10年158,059.4566,397.02500.7191,161.71
运输工具5-10年2,031.411,149.88-881.53
办公及电子工具3-5年1,639.32731.962.58904.78
合计179,565.8670,250.73665.63108,649.50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原值100万元以上)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数量(台)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占固定资产净值比例
卧式加工中心22162,190.3623,293.1138,897.2462.55%35.58%
立式加工中心14821,577.0010,867.4610,709.5449.63%9.80%
专用机床264,807.152,342.162,464.9951.28%2.25%
面孔加工自动线83,433.051,321.982,111.0861.4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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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机床162,953.081,932.701,020.3834.55%0.93%
连杆专用激光刻痕胀断及装配专机11,053.70940.47113.2310.75%0.10%
数控磨刀机4878.73552.22326.5137.16%0.30%
枪钻4834.03290.68543.3665.15%0.50%
3.8L小头激光刻痕专机1739.20129.17610.0382.53%0.56%
三坐标测量机4537.79175.72362.0667.32%0.33%
数控工具磨床1433.02411.3721.655.00%0.02%
11L缸盖生产线1385.366.10379.2698.42%0.35%
连杆小头孔加热压装衬套专机1379.99299.7680.2321.11%0.07%
3.8L及ISL连杆衬套压装专机1281.0149.65231.3682.33%0.21%
恒温、除金属粉尘及除油雾1240.913.82237.0998.42%0.22%
缸体设备1200.00154.5445.4622.73%0.04%
M11缸盖加工线辅机-缸盖导管座圈压装机1189.7421.73168.0188.55%0.15%
连杆裂解槽激光加工机床1188.03170.7217.329.21%0.02%
金易恒打标机-亿达专机1181.7574.82106.9358.83%0.10%
D700桁架机械手1170.944.09166.8597.61%0.15%
两端面粗铣床1166.67104.4262.2537.35%0.06%
钻凸轮轴专机1159.83100.1459.6937.35%0.05%
车缸孔水套专机1158.1299.0759.0537.35%0.05%
粗镗钢孔1158.1299.0759.0537.35%0.05%
ISD生产线1150.00142.507.505.00%0.01%
连杆专用激光刻痕胀断及装配专机专用夹具1133.4721.14112.3384.16%0.10%
胀断连杆专用夹具1119.0783.3235.7530.03%0.03%
M11缸盖分装线-油封气门弹簧及锁片压装机1117.0913.41103.6888.55%0.09%
镗半圆孔专机1112.8617.8894.9984.16%0.09%
钢孔水油封槽专机1106.0968.6437.4535.30%0.03%
缸体生产流水线A1101.1087.8613.2413.10%0.01%
主要生产设备合计103,137.2843,879.7159,257.5757.46%54.21%
机器设备合计158,059.4566,397.0291,662.4357.99%83.85%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平均成新率为62.22%,机器设备总体的平均成新率为56.18%。公司的机器设备成新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名称机器设备原值累计折旧机器设备净值成新率
秦安股份135,617.2264,298.3671,318.8652.59%
新朋股份107,568.0052,676.8454,891.1651.03%
八菱科技25,266.0313,972.7811,293.2544.70%
蠡湖股份65,203.6226,167.5139,036.1159.87%
旭升股份66,620.8814,858.4751,762.40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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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80,055.1534,394.7945,660.3657.18%
发行人138,515.6360,699.9877,815.6556.18%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报;由于大部分可比上市公司未公布2019年年报,因此上述数据对比2019年半年报数据。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机器设备的成新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差异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生产装置及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现有的生产设备和产能情况与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更换或对现有主要设备进行更换或升级的需要。

2、房屋建筑物

(1)房屋所有权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就3处房产取得了相应的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平方米

序号权利人房屋所有权 证号房地坐落建筑面积登记时间用途是否抵押
1长源东谷鄂(2016)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295号高新区园林路9,772.422016年10月12日非住宅
2长源东谷鄂(2018)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7190号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52,296.852018年4月27日工业
3北京长源X京房权证通字第1224835号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1幢1层0121,319.662012年12月5日生产 厂房

注:房产抵押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二/(五)借款与担保合同”。

除上述房产外,北京长源于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1幢1层01的临时建筑未及时申请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述临时建筑分别于2009年末和2014年末投入使用,主要用于为北京长源员工食堂以及部分员工的宿舍,不属于北京长源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北京长源在安顿好员工住宿且征得规划、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同意后,立即开始拆除上述临时建筑。由于公司已做出上述准备和安排,临时建筑的拆除不会对北京长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针对北京长源上述临时房产出具承诺“如因北京长源房产建设手续瑕疵,导致公司或北京长源因上述房产被处罚而造成其成本增加或产生其他损失,本人愿意承担上述全部成本及损失,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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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地放弃对公司及北京长源的追偿权,保证公司及北京长源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2)房产租赁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向第三方租用房产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金金额房屋 用途租赁期限规划用途及土地使用权性质
1北京 长源薛秀云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嘉创一路甲2号15,600元/月员工 宿舍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3月9日工业
2武汉 长源武汉禹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仙桃市新城大道东段38号396,000元/年生产、办公及相关功能配套使用根据武汉长源生产经营情况来租用工业
3北京 长源薛秀云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嘉创一路甲2号16,500元/月员工 宿舍2019年11月9日至2020年5月8日工业
4北京 长源曾加寿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兴光二街宇涵文化创意园41,800元/月员工 宿舍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工业
5北京长源薛秀云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嘉创一路甲2号9,000元/月员工 宿舍2019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4日工业
6北京长源分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博大道2283号生产准备期(不超过180天)无需支付租金,其后双方协商约定厂房出租方实际交付日起5年工业

上表所列1、3、4及5项出租人出租所在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其他权属证明,该等承租的物业主要用作员工宿舍等,同类租赁房产替代性较强,寻找替代性的租赁场所不存在实质障碍。

上表所列第2项武汉长源承租的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武汉禹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仙桃市新城大道东段38号办公、宿舍用房及厂房所在地已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上述房产开工建设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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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武汉长源对承租的上述房产的房产结构无特殊要求,同类租赁房产替代性较强,寻找替代性的租赁场所不存在实质障碍。上表所列第6项北京长源分公司承租的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玉林市玉博大道2283号厂房所在地已经取得了玉国用(2009)第010001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述房产开工建设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900201800045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450901201808),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5处土地,且已取得了相应的权属证书,土地性质为出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平方米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地址面积用途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否抵押
1长源东谷鄂(2016)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295号高新区园林路14,158.1工业出让2060年3月11日
2长源东谷鄂(2018)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7190号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252,732.37工业出让2064年12月5日
3长源东谷襄州区国用(2016)第420607001029GB00116号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6,268.81工业出让2066年7月7日
4北京长源京通国用(2012出)第00155号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38,068.38工业出让2056年5月11日
5襄阳长源朗弘鄂(2018)老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004327号老河口市李楼镇朱楼村光化大道西侧185,359.00工业出让2068年9月16日

注: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襄州区国用(2016)第420607001029GB00116号”的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抵押手续过程中。

2、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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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拥有5项商标专用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号类号注册有效期限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取得 方式是否质押
16925732122010.5.14-2030.5.13长源东谷申请 取得
2867909292011.11.7-2021.11.6长源东谷申请 取得
3867906862011.10.7-2021.10.6长源东谷申请 取得
48676491122011.9.28-2021.9.27长源东谷申请 取得
5867650672011.11.7-2021.11.6长源东谷申请 取得

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该等商标专用权未设置质押等他项权利,法律状态均为有效,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

3、专利

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共有的专利共计54项。其中,发明专利共计2项,实用新型专利共计52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专利权期限
1ZL201610783131.0一种飞轮壳加工夹具发明长源东谷2016.08.31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20年
2ZL201610051334.0一种用于加工缸盖喷油气孔的组合铰刀发明长源东谷2016.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20年
3ZL201820298805.2一种发动机缸盖分中定位夹具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8.03.02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ZL201820299495.6一种分油盘压装装置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8.03.02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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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专利权期限
5ZL201820134577.5一种新型发动机缸盖液压翻转装置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6ZL201820134520.5一种新型带齿轮安装室的飞轮壳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7ZL201820134996.9侧固冷却水泵安装孔的发动机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8ZL201820151235.4一种新型发动机缸体翻转装置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9ZL201820134999.2带光孔双联齿轮安装室的发动机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0ZL201820134998.8一种新型带起动机安装孔的发动机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1ZL201820134997.3排气歧管一体化的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2ZL201820134985.0一种共享润滑油路的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3ZL201820134982.7双循环柔性水冷式的发动机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4ZL201820134960.0一种新型水套结构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5ZL201820134518.8一种新型共享气道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6ZL201820134372.7一种新型凸轮轴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7ZL201720684990.4一种大型发动机的双角度斜孔加工夹具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7.06.13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8ZL201720519461.9一种用于分油盘加工固定的电磁吸盘装置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7.05.11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19ZL201720518827.0一种分油盘自动定心分中夹具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7.05.11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0ZL201621015595.9一种用于齿轮室加工的辅助支撑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6.08.31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1ZL201621013272.6一种发动机连杆加工夹具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6.08.31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2ZL201620074519.9一种用于加工缸盖喷油气孔的组合铰刀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6.01.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3ZL201620005507.0一种缸孔刀具支架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6.01.04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4ZL201620005378.5一种用于加工刀具钢孔的可变式镗杆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6.01.04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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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专利权期限
25ZL201521075319.7一种液压翻转机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5.12.22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6ZL201521074852.1一种汽车发动机排气管泄漏试验夹具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5.12.22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7ZL201521074808.0一种齿轮室加工夹具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5.12.22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8ZL201521070899.0一种用于检测发动机零部件表面平整的装置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5.12.18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29ZL201521014152.3一种发动机瓦盖气动冲孔装置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5.12.08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0ZL201521014128.X一种发动机吊具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5.12.08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1ZL201521013482.0一种发动机瓦盖气动打标机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5.12.08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2ZL201420070677.8多级等变形弹性定位夹紧器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4.02.19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3ZL201220553252.3斜楔杠杆式自动分中装置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2.10.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4ZL201220553224.1抗切削力斜楔式自动辅助支撑装置实用新型长源东谷2012.10.2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5ZL201220412176.4带起动机安装孔的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2.08.20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6ZL201220409183.9一种带一体化油道的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2.08.17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7ZL201220406232.3带起动机安装孔的飞轮壳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2.08.16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8ZL201220401230.5带齿轮安装室的飞轮壳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2.08.14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39ZL201220401277.1顶置凸轮轴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2.08.14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0ZL201220401285.6激光划痕、液压涨断连杆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2.08.14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1ZL201220401243.2一种带节温器安装孔的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2.08.14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2ZL201220401286.0一种整体式燃油回油道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2.08.14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3ZL201822099154.7一种内置压力传感器的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13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4ZL201822067216.6一种新增隔热器罩支撑点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10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5ZL201822099085.X一种新型润滑油道一体化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13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6ZL201822057704.9一种新型侧固式机油滤清器安装孔发动机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07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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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专利权期限
47ZL201822099152.8一种新型带摇臂润滑油孔的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13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8ZL201822099084.5一种新型悬置结构的发动机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13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49ZL201822095976.8一种新型导管柱平面设计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13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50ZL201822057701.5一种新型凸轮轴孔设计结构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07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51ZL201822057703.4一种新型喷油器安装平面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07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52ZL201822057702.X一种新型润滑油孔发动机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07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53ZL201822099153.2一种新型齿轮箱结构发动机缸体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13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54ZL201822099083.0一种新型整体式水冷结构发动机缸盖实用新型北京长源2018.12.13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10年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54项中国境内专利的法律状态均为有效,均未质押,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

4、著作权

截至2020年2月20日,发行人拥有一项著作权,并向国家版权局办理了作品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作品样式登记号作品 类别著作 权人
1长源东谷 标识国作登字- 2018-F-00512415美术作品长源 东谷

(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被担保债权 期间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
1X京房权证通字第1224835号2.5亿元2016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14日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主债务人未予清偿;
京通国用(2012出)第0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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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被担保债权 期间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
2长源东谷洪山头土地(襄州区国用(2015)第420607001029GB00109号); 长源东谷高新区园林路房产和土地(鄂(2016)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295号)3亿元2017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1日2、抵押人未恢复抵押物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人或主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4、抵押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处分已经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 5、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3鄂(2018)老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004327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4,342万元2017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28日抵押人不按期付息还本

注1:长源东谷洪山头土地―襄州区国用(2015)第420607001029GB00109号‖已更名为―鄂(2018)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7190号‖。

2:表格序号1被担保债权中,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借款展期协议,被担保债权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展期后到期日从2019年10月23日调整为2020年10月23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9,00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68,300.00万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5,000.00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686.30万元、18,150.47万元和26,880.6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158.27万元、33,107.73万元和25,561.10万元,公司盈利能力稳健且经营活动产生现金能力较强。

随着公司新项目陆续达产,公司依旧会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经营性现金回收能力,在行业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公司因无法及时偿还债务而触发抵押权人行使权力的概率较小,另外公司长期债务中有6亿元贷款在贷款期间内由政府承担利息,也大大减少了对公司财务的不利影响。

(四)相关商标、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1、《专利管理制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为加强对专利的管理,发行人已制定了《专利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发行人的专利申请与应用、专利保密、专利管理与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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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发行人建立了专利清单,对发行人的现有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有效期等)进行了详细记录和及时更新,有效执行了前述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商标管理制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为加强对商标的管理,发行人已制定了《商标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发行人经营涉及商标管理方面的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商标管理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发行人建立了商标清单,对发行人的现有商标情况(包括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商标类别、商标有效期等)进行详细记录和及时更新,有效执行了前述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建立了相关商标、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

六、特许经营权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有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套完整核心技术体系已成功应用于规模化加工生产中,加工过程中应用的核心生产技术及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如下:

产品核心技术技术优点及先进性生产阶段技术来源
缸盖缸盖多品种柔性化生产线缸盖多品种柔性化生产线:开发出了柔性自动线用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数控加工模块。当柔性自动线由加工变型品种中的一种工件转向加工另一种工件时,可通过改变数控程序来实现自动换刀、自动更换多轴箱和自动改变加工行程以及自动改变工作循环、切削用量和加工位置等,以适应变型多品种加工,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设备利用率。在同类产品开发时也可借用此生产线,大大提高了开发速度。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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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核心技术技术优点及先进性生产阶段技术来源
双层水套技术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缸体缸孔和曲轴孔偏置式设计缸孔与曲轴的偏置错位布局设计,一方面降低了活塞的侧压力和摩擦力,延长缸套和活塞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发动机后续的维护成本;另一方面节约曲轴和活塞运动的空间,减小发动机体积,节省整车安装空间、降低传输功率的损失。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连杆胀断震动掉屑胀断震动掉屑装置避免连杆在加工过程中产生齿合面包渣,保证了连杆加工质量,从而提高了发动机的稳定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小头衬套热压装技术连杆小头衬套底孔热压装技术,保证了衬套与底孔的100%贴合,延长连杆的使用寿命,降低发动机后期的故障率和维护成本。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飞轮壳自动定心胀紧夹具自动定心胀紧夹具在飞轮壳生产线的应用,大大减少了制造过程的积累误差,提高产品质量。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主轴承盖瓦槽防错装置瓦槽防错装置在生产线上的应用,减少废品损失,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齿轮室永磁不变形装置永磁不变形装置的应用,解决薄壁件加工变形问题,提高零件的平面度,有利于降低齿轮噪音,延长齿轮使用寿命。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排气管管口立加套车装置相比在车床加工,管口立加套车装置的应该提高了管口的圆度,降低发动机管口漏气概率,进而降低发动机后续的维护成本。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原始取得

(二)研发情况

1、近年来取得的研究成果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重视技术研发工作,近年来公司取得的研究成果参见本节“五/(二)/3、专利”。

2、正在研究的项目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目标进展
1缸体曲轴孔柔性加工工艺研发加工中心及线外送刀机构替代传统专机加工曲轴孔,实现多品种加工。 通过对送刀机构的设计开发,完善对曲轴孔加工方式、刀具、加工设备和切削参数,利用数控系统及CNC的编程实现对曲轴孔加工的关键技术研发。研究阶段

1-1-223

序号项目名称目标进展
2缸体缸盖清洗机柔性清洗及清洁度提升的研发缩短新品研发周期,使用传统设备研发周期为14-16个月,加工中心及送刀机构研发周期只需要4-6个月。 加工中心精度提高,便于调整,通过柔性加工,产品实现共用设备生产,节约设备投资费用。研究阶段
3国六连杆加工工艺研发在一台立式加工中心上通过翻转夹具来实现多种加工工艺及工序的合并,实现不在同一平面的加工内容的合并。缩短产品下线节拍时间,合并工序后单机时间加长,实现一人操作多机,从而提升产品质量及产能。研究阶段
4K09/K11国六缸体加工工艺研发项目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重新设计进排气的内部结构,更新水道和油道结构,合理优化冷却水循环系统和燃烧反应系统,同时减轻缸体重量,从而减轻发动机重量,降低油耗。研究阶段
5K09/K11国六缸盖加工工艺研发项目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重新设计进排气的内部结构,更新水道和油道结构,合理优化冷却水循环系统和燃烧反应系统,同时减轻缸盖重量,从而减轻发动机重量,降低油耗研究阶段
6缸体快速换型加工工艺的研发通过更改工装、设计及开发机床PLC及安全模块,实现零点定位及多品种混流加工,提高生产效率5%以上改善定型阶段
7缸盖喷油器衬套压装及加工工艺的研发通过增加特殊膨胀机构,保证喷油器衬套压装后密封及水套与油道分离,同时保证冷却效率提高3-5%改善定型阶段
8一种新型燃烧室结构的发动机缸盖通过对缸盖燃烧室的重新设计,提高燃烧室性能10%-12%,排放的气体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改善定型阶段
9一种新型机油道结构发动机缸体通过对机油道结构的重新设计,提升缸体在运转过程中的机油润滑系统性能,降低噪音分贝,并且延长整机寿命2%-2.5%改善定型阶段
10新型复合结构发动机缸体整体结构发生变化,整机体积缩小2.85%,内冷循环系统性能提高,冷却发动机的效果更好改善定型阶段
11一种柔性水冷结构发动机缸盖从内部解决发动机的降温问题,提高经济效益,发动机机温降低3℃-5℃,减小发动机占整车的重量比,达到产品轻便小巧且性能强大的目标改善定型阶段

3、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长源东谷及重要子公司北京长源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长源东谷研发费用2,645.682,340.101,438.73
占母公司营业收入比例5.79%5.27%3.88%

1-1-224

北京长源研发费用3,313.182,914.523,190.26
占北京长源营业收入比例4.38%4.20%3.68%

4、公司与其他科研单位的合作

近年来,除了进行独立研发以外,公司还与各高校开展合作研发工作。公司分别与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书》,资源共享,共享科技成果数据库、技术标准数据库、科技文献、图书资料等专业平台;校企合作、共同组建人才培训基地,联合研发,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以上高校自行开发的科技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公司。

5、技术来源情况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为研发生产过程中通过客户反馈、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形成的自有技术,主要应用于柴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齿轮室等加工技术方面。截至2020年2月2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共形成54项中国境内专利,其中包括2项发明,52项实用新型,均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主申请取得,系其员工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不存在核心技术来源于客户或第三方的情形。

为适应长期快速发展的需要,扩大管理团队力量,2017年发行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王红云女士、刘网成先生,分别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红云女士、刘网成先生曾于东风康明斯任职管理会计,仅从事财务相关工作,不涉及采购及技术研发工作。除王红云和刘网成曾在发行人客户东风康明斯任职之外,发行人无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5%以上股东、核心技术人员来自客户的情形,发行人与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等核心零部件生产过程主要分为毛坯铸造及加工两个环节。毛坯铸造主要工序为对原材料进行压铸、浇注等,加工主要工序为对毛坯进行镗、铣等。

毛坯铸造与加工为不同的生产业务,要求不同的生产技术及相关人员,且生产线均需大量资金投入。行业发展之初,柴油发动机主机厂自行对毛坯进行加工后用于发动机生产,而毛坯铸造厂商因自身资金实力、人员配备等要求,

1-1-225

更专注做好毛坯铸造业务,鲜有同时兼顾加工业务。随着专业化分工,主机厂降低其生产投入等考虑,开始出现主机厂逐步将毛坯加工业务外包给专业第三方的演变,如发行人这类专业加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三)技术创新机制

1、制度保障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制定了《项目研发管理制度》,对研发项目的立项、设计、实现、测试等相关规定做出规定。公司注重用IATF 16949质量体系指导产品开发过程,使开发流程规范化,开发出的产品更加符合用户的要求。公司强调通过多层次的创新体系实现产品和产业升级、推动设备和生产线技术改造和自动化改造、推动工艺创新与工艺优化、推动信息化与技术创新的深度融合。全公司范围内贯彻、实施持续改进的思想体系,不断地对产品质量、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改进。

2、激励机制

为调动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建立健全了高效的创新激励机制,从改革分配制度入手,依创新贡献的大小,给予科研人员合理的回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等。

八、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始终坚持“用户第一、品质第一、服务第一、争创一流”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客户为关注焦点,把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改进工作,使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每年设定具体的质量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并按计划的周期进行考核。在管理评审时,评估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实现绩效,必要时制定修正计划或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公司级的质量目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实现。

(二)质量管理措施

1-1-226

目前公司按照IATF 16949质量管理标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四个层次文件序列,第一层次为质量手册,确定方针、政策、范围、途径和职责;第二层次为程序文件,确定责任、方法和时间要求;第三层次为作业指导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主要是具体的作业描述和支持性文件;第四层次为记录表格/检查表,主要是各类信息的记录表格/标签,形成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各部门依据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的规定,落实执行各项质量活动,并通过管理评审及内部审核来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管理评审程序》,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全部体系要求的运作状况和不同时期的表现、与来自客户的信息、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的适应性进行分析评价,对公司质量目标和质量成本进行监控,并有效开展管理评审活动,保证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并不断完善。

(三)质量认证情况

公司通过了IATF 16949国际汽车工业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质量控制水平处于行业前列。

(四)产品质量纠纷或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客户诉讼和重大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产品没有因违反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而受到行政处罚。

1-1-22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的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独立,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长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长源有限的资产、业务及债权、债务全部由公司继承。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间资产权属清晰,公司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人员独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不存在财务人员在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聘用、薪酬管理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员工管理、薪酬发放、社会保障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财务独立

1-1-228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状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的机构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且独立运作,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营业务为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独立,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情况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为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排气管及齿轮室等。

1-1-229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险峰及李从容除了各持有公司7.48%股份外,均未控制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佐元、徐能琛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业务可划分为如下几类:投资控股型企业;咨询服务企业;无实际生产业务企业(厂房出租或运输物流);从事销售贸易业务企业(包括非道路用发动机销售业务及发电机组零部件销售业务);从事实际生产业务企业(包括发电机组相关产品及压力容器等生产、销售)。前述公司所属行业为贸易或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均非汽车发动机制造业。前述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与发行人技术、工艺同源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发行人有共同采购或销售渠道的情形,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中李险峰及李从容之母亲持有十堰西谷100%股份,十堰西谷厂房已出租给第三方企业,未经营实际业务。

除上述企业之外,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未控制其他企业。

李佐元及其配偶徐能琛控制、共同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公司股权关系图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封卷稿)

1-1-230

源泰隆兴源动力

兴源动力李佐元、徐能琛

李佐元、徐能琛

53.66%

53.66%

长源经贸

长源经贸朗弘投资隆
100%100%

100%瑞曼底

瑞曼底能源动力

能源动力

100%

100%香港赞昇

香港赞昇100%

100%朗弘机电

朗弘机电100%

100%

朗通动力

朗通动力50%

50%诺尔曼

诺尔曼开运机电康豪机电
90%51%100%

康明斯动力50%

50%兴源康豪科技

兴源康豪科技50%

50%10%

100%上海康勋

上海康勋100%

100%

朗弘热力

朗弘热力香港兴源

康豪动力武汉倍沃得香港兴源
19.11%24.99%
51%兴源倍沃得罗尔科技襄阳倍沃得
50%20%90%10%50%
80%51%100%

49%

西安康豪

西安康豪

95%

95%投资

投资

非道路用发动机的销售

非道路用发动机的销售

发电机组部件等的销售

发电机组部件等的销售

发电机组部件等的生产、销售

发电机组部件等的生产、销售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

无实际生产业务

无实际生产业务背景颜色对应的主营业务

背景颜色对应的主营业务10%

10%

朗弘运输

朗弘运输
51%

朗逸通运输襄阳朗弘热力

襄阳朗弘热力

100%

100%重庆康豪

重庆康豪51%

51%朗弘盛世

朗弘盛世51%

51%

兴源康豪

兴源康豪

100%

100%

倍沃得谷城

倍沃得谷城

100%

100%

兴源服务

兴源服务朗弘服务

朗弘服务

51%

51%39%

39%100%

100%

倍沃得运输

倍沃得运输

83%

83%

朗弘来康

朗弘来康

51%

51%

西安朗弘

西安朗弘北京朗弘

100%100%

1-1-231

发行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共同控制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实际从事业务业务、产品主要用途应用领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长源东谷及其子公司缸体、缸盖等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公路用柴油发动机客车、卡车市场C36 汽车制造业
1朗弘投资投资香港投资持股平台--
兴源动力投资香港投资持股平台--
能源动力投资香港投资持股平台--
源泰隆投资BVI投资持股平台--
瑞曼底投资BVI投资持股平台--
2长源经贸机械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咨询服务--
3罗尔科技厂房出租、无实际生产业务厂房出租给武汉倍沃得和朗弘热力等--
十堰西谷厂房出租、无实际生产业务厂房出租给第三方--
重庆康豪未实际开展业务---
兴源服务未实际开展业务---
朗弘服务未实际开展业务---
倍沃得运输未实际开展业务---
朗弘来康未实际开展业务
西安朗弘未实际开展业务
北京朗弘未实际开展业务---
4兴源康豪科技油气田大马力发动机销售应用于非常规油气田作业装备油气田开采市场C51 批发业
西安康豪
香港兴源
兴源康豪
朗通动力工程机械用柴油发动机、空气压缩机销售应用于空气压缩机、装载机、挖掘机、钻机等设备工程机械市场
朗弘盛世泵用发动机销售应用于水泵生产消防、灌溉、排涝等
5康豪动力发电机组散热器销售应用于发电机组医院、办公楼等常用及备用电源市场
开运机电发电机组空气滤清器销售
朗弘机电发电用发动机销售
上海康勋
康豪机电
6康明斯动力发电用发动机生产、销售 C34 通用设
香港赞昇发电机组控制器生产、销售
诺尔曼发电机组电子调速控

1-1-232

公司名称实际从事业务业务、产品主要用途应用领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制器与电子调速执行器的生产、销售备制造业
朗弘热力发电机组散热器生产、销售
襄阳朗弘热力发电机组散热器生产、销售
武汉倍沃得发电机组散热器、非道路用发动机散热器生产、销售为发电机组提供散热功能;为非道路用发动机提供散热功能发电市场、工程机械、港口机械、油气田开采市场等
襄阳倍沃得
倍沃得谷城
兴源倍沃得压力容器生产、销售应用于压缩机、石油化工设备、船舶、电力设备等冷却器的生产各类行业动力设备的换热
7朗弘运输物流运输物流运输服务各类行业G54 道路运输业
朗逸通运输

注:上述企业的详细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四)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第七节/三/(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共同控制的企业的历史沿革情况

(1)朗弘机电

朗弘机电系于2004年7月21日由李佐元、罗会斌、张明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李佐元出资100万元,持有朗弘机电50%的股权;罗会斌出资50万元,持有朗弘机电25%的股权;张明春出资50万元,持有朗弘机电25%的股权。

朗弘机电成立后历史沿革变化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06年3月股权转让李佐元50%、罗会斌25%、张明春25%李佐元62.5%、罗会斌37.5%200
2006年7月股权转让李佐元62.5%、罗会斌37.5%朗弘投资62.5%、罗会斌37.5%
2007年8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62.5%、罗会斌37.5%朗弘投资47%、罗会斌28%、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5%
2009年5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47%、罗会斌28%、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5%朗弘投资45%、罗会斌27%、凡晓9%、胡文龄9%、高永春5%、邱衍阳5%

1-1-233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10年4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45%、罗会斌27%、凡晓9%、胡文龄9%、高永春5%、邱衍阳5%朗弘投资47%、罗会斌28%、凡晓10%、胡文龄10%、高永春5%
2010年增资至2,200万朗弘投资47%、罗会斌28%、凡晓10%、胡文龄10%、高永春5%朗弘投资47%、罗会斌28%、凡晓10%、胡文龄10%、高永春5%2,200
2011年1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47%、罗会斌28%、凡晓10%、胡文龄10%、高永春5%能源动力100%2,200
2014年6月增资能源动力100%能源动力100%8,000
2017年6月减资能源动力100%能源动力100%2,200

(2)朗通动力

朗通动力系于2007年8月20日由朗弘机电、李克武、张宇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朗弘机电出资450万元,持有朗通动力45%的股权;李克武出资450万元,持有朗通动力45%的股权;张宇出资100万元,持有朗通动力10%的股权。

朗通动力成立后历史沿革变化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07年9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45%、李克武45%、张宇10%朗弘机电50%、李克武50%、1,000
2011年12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50%、李克武50%朗弘机电50%、李克武40%、李克英10%
2012年9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50%、李克武40%、李克英10%朗弘机电50%、东康化工有限公司40%、李克英10%
2015年8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50%、东康化工有限公司40%、李克英10%朗弘机电50%、东康化工有限公司50%

(3)开运机电

开运机电系于2013年3月4日由郑刚、胡维红、李云峰、吴彬、冯胜忠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郑刚出资121万元,持有开运机电60.5%的股权;胡维红出资40万元,持有开运机电20%的股权;李云峰出资19万元,持有开运机电9.5%的股权;吴彬出资10万元,持有开运机电5%的股权;冯胜忠出资10万元,持有开运机电5%的股权。

1-1-234

开运机电成立后历史沿革变化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14年7月股权转让郑刚60.5%、胡维红20%、李云峰9.5%、吴彬5%、冯胜忠5%朗弘机电51%、郑刚9.5%、胡维红20%、李云峰9.5%、吴彬5%、冯胜忠5%200
2018年3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51%、郑刚9.5%、胡维红20%、李云峰9.5%、吴彬5%、冯胜忠5%朗弘机电51%、郑刚9.5%、宋军20%、李云峰9.5%、吴彬5%、冯胜忠5%

(4)诺尔曼

诺尔曼系于2008年7月25日由叶中樵、李佐元、凡晓、罗会斌、张宇、孙蓓蓓、徐能力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叶中樵出资225万元,持有诺尔曼45%的股权;李佐元出资125万元,持有诺尔曼25%的股权;凡晓出资40万元,持有诺尔曼8%的股权;罗会斌出资30万元,持有诺尔曼6%的股权;张宇出资30万元,持有诺尔曼6%的股权;孙蓓蓓出资25万元,持有诺尔曼5%的股权;徐能力出资25万元,持有诺尔曼5%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诺尔曼的股权结构为朗弘机电直接持有其

90.00%的股权,徐能力直接持有其5.00%的股权,孙蓓蓓直接持有其5.00%的股权。

(5)康豪机电

康豪机电系于2005年12月7日由襄樊康晨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李佐元、罗会斌、凡晓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襄樊康晨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持有康豪机电50%的股权;李佐元出资87万元,持有康豪机电29%的股权;罗会斌出资48万元,持有康豪机电16%的股权;凡晓出资15万元,持有康豪机电5%的股权。

康豪机电成立后历史沿革变化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06年12股权转让襄樊康晨机电工程有限公司50%、李佐元29%、罗会斌16%、凡晓5%襄樊康晨机电工程有限公司50%、朗弘投资29%、罗会斌16%、凡晓5%300

1-1-235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08年4月股权转让襄樊康晨机电工程有限公司50%、朗弘投资29%、罗会斌16%、凡晓5%朗弘投资29%、罗会斌16%、张宇13.75%、运文兰12.75%、徐振东7.75%、唐志国7.75%、黄菲5%、凡晓5%、黄越3%
2008年6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29%、罗会斌16%、张宇13.75%、运文兰12.75%、徐振东7.75%、唐志国7.75%、黄菲5%、凡晓5%、黄越3%朗弘投资29%、罗会斌16%、张宇21.5%、运文兰12.75%、徐振东7.75%、黄菲5%、凡晓5%、黄越3%
2008年7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29%、罗会斌16%、张宇21.5%、运文兰12.75%、徐振东7.75%、黄菲5%、凡晓5%、黄越3%朗弘投资33.5%、可誉投资有限公司25%、罗会斌16%、运文兰12.75%、徐振东7.75%、凡晓5%
2009年4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33.5%、可誉投资有限公司25%、罗会斌16%、运文兰12.75%、徐振东7.75%、凡晓5%朗弘投资33.5%、可誉投资有限公司25%、罗会斌16%、李佐元10.5%、黄越10%、凡晓5%
2009年6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33.5%、可誉投资有限公司25%、罗会斌16%、李佐元10.5%、黄越10%、凡晓5%朗弘投资33.5%、可誉投资有限公司25%、罗会斌19.24%、凡晓8%、李佐元6.77%、张宇3.43%、高永春2%、黄菲1.29%、黄越0.77%
2010年4月增资朗弘投资33.5%、可誉投资有限公司25%、罗会斌19.24%、凡晓8%、李佐元6.77%、张宇3.43%、高永春2%、黄菲1.29%、黄越0.77%朗弘投资33.5%、可誉投资有限公司25%、罗会斌19.24%、凡晓8%、李佐元6.77%、张宇3.43%、高永春2%、黄菲1.29%、黄越0.77%1,500
2011年2月股权转让朗弘投资33.5%、可誉投资有限公司25%、罗会斌19.24%、凡晓8%、李佐元6.77%、张宇3.43%、高永春2%、黄菲1.29%、黄越0.77%朗弘机电100%

(6)兴源康豪科技

兴源康豪科技系于2011年12月28日由康豪机电、胡纪英、徐能琛、凡晓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康豪机电出资150万元,持有兴源康豪科技50%的股权;胡纪英出资90万元,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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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康豪科技30%的股权;徐能琛出资30万元,持有兴源康豪科技10%的股权;凡晓出资30万元,持有兴源康豪科技10%的股权。

(7)西安康豪

西安康豪系于2014年5月21日由兴源康豪科技、邵华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兴源康豪科技出资475万元,持有西安康豪95%的股权;邵华出资25万元,持有西安康豪5%的股权。

2014年12月,西安康豪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兴源康豪科技认缴475万元,由邵华认缴25万元。

2019年11月,西安康豪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兴源康豪科技认缴1,900万元,由邵华认缴100万元。

(8)康明斯动力

康明斯动力系于2012年3月23日由康豪机电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其中,康豪机电出资3,250万元,持有康明斯动力50%的股权;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250万元,持有康明斯动力50%的股权。

(9)上海康勋

上海康勋系于2012年7月17日由康明斯动力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康明斯动力出资500万元,持有上海康勋100%的股权。

2015年12月,上海康勋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3,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康明斯动力认缴3,100万元。

(10)康豪动力

康豪动力系于2013年7月30日由康豪机电、李佐元、李红、凡晓、叶中樵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康豪机电出资100万元,持有康豪动力50%的股权;李佐元出资40万元,持有康豪动力20%的股权;李红出资20万元,持有康豪动力10%的股权;凡晓出资20万元,持有康豪动力10%的股权;叶中樵出资20万元,持有康豪动力1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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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康豪动力正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备案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11)武汉倍沃得

武汉倍沃得系于2007年12月28日由朗弘机电、向二兰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朗弘机电出资100万元,持有武汉倍沃得50%的股权;向二兰出资100万元,持有武汉倍沃得50%的股权。

武汉倍沃得成立后历史沿革变化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08年1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50%、向二兰50%朗弘机电50%、曹敬华50%200
2010年4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50%、曹敬华50%朗弘机电50%、卫群50%
2010年4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50%、卫群50%康豪机电51%、卫群49%
2011年5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51%、卫群49%康豪机电90%、卫群10%
2012年12月增资康豪机电90%、卫群10%康豪机电90%、卫群10%3,000

(12)襄阳倍沃得

襄阳倍沃得系于2015年3月26日由武汉倍沃得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武汉倍沃得出资200万元,持有襄阳倍沃得100%的股权。

(13)兴源倍沃得

兴源倍沃得系于2012年10月11日由武汉倍沃得、尹培华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武汉倍沃得出资800万元,持有兴源倍沃得80%的股权;尹培华出资200万元,持有兴源倍沃得20%的股权。

(14)罗尔科技

罗尔科技系于2007年8月1日由康豪机电、张宇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康豪机电出资4,900万元,持有罗尔科技98%的股权;张宇出资100万元,持有罗尔科技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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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科技成立后历史沿革变化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10年7月减资康豪机电98%、张宇2%康豪机电98%、张宇2%1,900
2011年2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98%、张宇2%康豪机电100%
2012年12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100%武汉倍沃得100%
2013年1月股权转让武汉倍沃得100%武汉倍沃得51%、康豪机电49%

(15)朗弘热力

朗弘热力系于2007年12月27日由朗弘机电、张宇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朗弘机电出资180万元,持有朗弘热力90%的股权;张宇出资20万元,持有朗弘热力10%的股权。

朗弘热力成立后历史沿革变化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2008年2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90%、张宇10%朗弘机电50%、曹敬华10%、张宇10%、徐长松4%、彭琛4%、邱衍阳4%、陈双龙4%、张涛4%、刘毅晖2%、刘志意2%、肖青1.5%、谭超1.5%、郝向东1.5%、吴菲1.5%200
2008年12月增资朗弘机电50%、曹敬华10%、张宇10%、徐长松4%、彭琛4%、邱衍阳4%、陈双龙4%、张涛4%、刘毅晖2%、刘志意2%、肖青1.5%、谭超1.5%、郝向东1.5%、吴菲1.5%朗弘机电25%、李佐元16.5%、张宇13.25%、罗会斌7.75%、曹敬华5%、徐长松4%、邱衍阳4%、黄菲4%、黄越4%、凡晓2.75%、彭琛2%、陈双龙2%、张涛2%、刘毅晖1%、刘志意1%、肖青0.75%、谭超0.75%、郝向东0.75%、吴菲0.75%400
2009年12月股权转让朗弘机电25%、李佐元16.5%、张宇13.25%、罗会斌7.75%、曹敬华5%、徐长松4%、邱衍阳4%、黄菲4%、黄越4%、凡晓2.75%、彭琛2%、陈双龙2%、张涛2%、刘毅晖1%、刘志意1%、肖青0.75%、谭超0.75%、郝向东0.75%、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25%、徐长松6%、曹敬华5%、邱衍阳4%、彭琛2%、张涛2%、刘毅晖1%、刘志意1%、肖青0.75%、谭超0.75%、郝向东0.75%、吴菲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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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变更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注册资本 (万元)
吴菲0.75%
2010年2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25%、徐长松6%、曹敬华5%、邱衍阳4%、彭琛2%、张涛2%、刘毅晖1%、刘志意1%、肖青0.75%、谭超0.75%、郝向东0.75%、吴菲0.75%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34%、徐长松7.5%、曹敬华2.5%、张涛2%、杜亚兵1.5%、李方明1.5%
2010年11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34%、徐长松7.5%、曹敬华2.5%、张涛2%、杜亚兵1.5%、李方明1.5%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41.5%、曹敬华2.5%、张涛2%、杜亚兵1.5%、李方明1.5%
2011年5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41.5%、曹敬华2.5%、张涛2%、杜亚兵1.5%、李方明1.5%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41.5%、曹敬华2.5%、张涛2%、卿红军1.5%、李方明1.5%
2011年9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41.5%、曹敬华2.5%、张涛2%、卿红军1.5%、李方明1.5%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41.5%、曹敬华2.5%、卫群5%
2011年12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41.5%、曹敬华2.5%、卫群5%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39%、卫群10%
2012年12月股权转让康豪机电51%、朗弘机电39%、卫群10%武汉倍沃得51%、康豪机电24.99%、朗弘机电19.11%、卫群4.9%

(16)朗弘运输

朗弘运输系于2018年5月21日由朗弘机电、郑刚、张啟东、马超、宋军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朗弘机电出资51万元,持有朗弘运输51%的股权;郑刚出资25万元,持有朗弘运输25%的股权;张啟东出资14万元,持有朗弘运输14%的股权;马超出资5万元,持有朗弘运输5%的股权;宋军出资5万元,持有朗弘运输5%的股权。

(17)朗逸通运输

朗逸通运输系于2018年7月19日由朗弘运输、李如义、苏文慧、罗来福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朗弘运输出资140万元,持有朗逸通运输70%的股权;李如义出资20万元;持有朗逸通运输10%的股权;苏文慧出资20万元;持有朗逸通运输10%的股权;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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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出资20万元;持有朗逸通运输10%的股权。

2019年1月28日,朗逸通运输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朗弘运输将持有朗逸通运输43.8%的股权转让给朗弘机电,同意朗弘运输将持有朗逸通运输12.5%的股权转让给胡文龄,同意朗弘运输将持有朗逸通运输12.5%的股权转让给马超,同意朗弘运输将持有朗逸通运输7.5%的股权转让给张啟东,同意罗来福、李如义、苏文慧分别将持有朗逸通运输2.4%的股权转让给朗弘机电。同日,相关方就前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18)朗弘动力

朗弘动力系于2018年7月11日由朗弘机电、李桂华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朗弘机电出资510万元,持有朗弘动力51%的股权;李桂华出资490万元;持有朗弘动力49%的股权。朗弘动力已经于2019年9月6日工商注销完毕。

(19)襄阳朗弘热力

襄阳朗弘热力系于2018年2月11日由朗弘热力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朗弘热力出资5,000万元,持有襄阳朗弘热力100%的股权。

(20)十堰西谷

十堰西谷系于2001年12月7日由汪长霓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汪长霓出资200万元,持有十堰西谷100%的股权。

(21)朗弘投资

朗弘投资于2005年8月31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持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序号为993169的《公司注册证书》。李佐元、徐能琛各持有朗弘投资50%的股权。

(22)长源经贸

长源经贸于2002年11月4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持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序号为820299的《公司注册证书》。李佐元、徐能琛各持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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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经贸50%的股权。

(23)源泰隆

源泰隆于2011年1月4日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公司注册号码为1622551。李佐元、徐能琛各持有源泰隆26.8%的股权,张宇持有源泰隆11.99%的股权,罗会斌持有源泰隆17.06%的股权,凡晓持有源泰隆

8.4%的股权,黄菲持有源泰隆3.7%的股权,高永春持有源泰隆2.8%的股权,黄越持有源泰隆2.4%的股权。

(24)兴源动力

兴源动力于2011年1月1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公司注册号码为250305。源泰隆持有兴源动力100%的股权。

(25)瑞曼底

瑞曼底于2011年1月4日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公司注册号码为1622552。兴源动力持有瑞曼底100%的股权。瑞曼底作为持股平台而成立,未经营任何业务。

(26)能源动力

能源动力于2011年1月14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持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序号为1552063的《公司注册证书》。瑞曼底持有能源动力100%的股权。

(27)香港赞昇

香港赞昇于2008年2月28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持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序号为1214000的《公司注册证书》。能源动力持有香港赞昇100%的股权。

(28)香港兴源

香港兴源于2012年5月18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持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序号为1746951的《公司注册证书》。康豪机电持有香港兴源50%的股权,胡纪英持有香港兴源30%的股权;凡晓持有香港兴源10%的股权,徐能琛持有香港兴源1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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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重庆康豪

重庆康豪系于2019年2月27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朗弘机电及福建永强力加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重庆康豪51%、49%的股权。

(30)朗弘盛世

朗弘盛世系于2019年1月23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朗弘机电及赵共鸣分别持有朗弘盛世51%、49%的股权。

(31)兴源康豪

能源动力持有兴源康豪100%的股权,李佐元担任公司董事。兴源康豪于2019年1月24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持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序号为2791346的《公司注册证书》。

(32)谷城倍沃得

谷城倍沃得系于2019年6月19日由武汉倍沃得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33)兴源服务

兴源服务系于2019年9月26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持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序号为2877216《公司注册证书》,注册资本为10,000港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朗弘投资持股39%,郑刚持股32%、邵华持股29%。

(34)朗弘服务

朗弘服务系于2019年11月5日由兴源服务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李佐元担任执行董事。朗弘服务有效存续,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600MA49C8EE3N的《营业执照》。

(35)倍沃得运输

倍沃得运输系于2019年11月15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武汉倍沃得持有83%股权,黄新持有7%股权,周小军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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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权,袁盛明持有5%股权。倍沃得运输有效存续,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MA49CL9J8T的《营业执照》。

(36)朗弘来康

朗弘来康系于2019年12月25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兴源服务持有51%股权,西安新重康发动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李佐元担任朗弘来康的董事长。朗弘来康有效存续,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600MA49DX3881的《营业执照》。

(37)西安朗弘

西安朗弘系于2019年12月10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朗弘服务持有100%股权。西安朗弘有效存续,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00MA6TTF5D13的《营业执照》。

(38)北京朗弘

北京朗弘系于2019年12月17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朗弘服务持有100%股权。北京朗弘有效存续,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2MA01PCR33Q的《营业执照》。

3、非生产类型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分析

该等企业与发行人均各自体系发展,在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均独立于发行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控股型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朗弘投资、兴源动力、能源动力、源泰隆、瑞曼底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为李佐元及徐能琛控制的投资持股平台,无生产、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之情形。根据该等企业的公司登记证及境外法律意见书,上述投资公司也未投资其他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不具有竞争性和可替代性,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咨询服务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长源经贸为咨询服务行业企业,无生产、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根据长源经贸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经骏业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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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长源经贸不存在生产厂房及设备,其收入全部来源于咨询服务收入,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3)运输物流等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罗尔科技无实际生产业务,其厂房主要出租予朗弘热力、武汉倍沃得、康豪动力等三家关联方使用。罗尔科技收入全部来源于上述关联租赁,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十堰西谷收入全部来源于第三方租赁,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朗弘运输、朗逸通运输主要从事运输行业,与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具有竞争性和可替代性,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重庆康豪、兴源服务、朗弘服务、朗弘来康、倍沃得运输、西安朗弘、北京朗弘为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并承诺未来不会开展与发行人具有竞争性或可替代性的业务。

(4)非公路用发动机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该类关联公司包括兴源康豪科技、西安康豪、香港兴源、兴源康豪、朗弘盛世和朗通动力,其与发行人各自体系发展,互相资产独立、经营独立、人员独立。销售的产品用途、应用市场、客户群体、采购渠道、销售渠道等均不同于发行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最终产品应用领域不同、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共用

兴源康豪科技、西安康豪、香港兴源、兴源康豪的主营业务相同,为油气田大马力发动机销售,该类发动机属于非公路用发动机,发动机功率360马力-3150马力,主要用于非常规油气田作业装备,应用于油气田市场。兴源康豪科技、西安康豪、香港兴源的客户主要为油气田开发或油气田开发设备制造相关企业。

朗通动力主营业务为销售工程机械用发动机,该类发动机属于非公路用发动机,主要用于空压机、装载机、挖掘机、钻机等设备,应用于工程机械市场。朗通动力的客户主要为挖掘机、钻机等工程机械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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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弘盛世的主营业务为泵用发动机销售,主要应用于消防、灌溉、排涝等领域,客户主要为水泵生产、销售企业。柴油发动机的构成包括机体、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油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电器系统。其中,机体是柴油发动机的骨架,由它来支撑和安装其它部件,包括:缸体、缸套、缸盖、缸垫、油底壳、飞轮壳、正时齿轮壳、前后脚。发行人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及飞轮壳,仅为柴油发动机机体的一部分部件,并不直接生产柴油发动机,客户主要为柴油发动机生产厂商或大型整车生产厂商。?采购渠道、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共用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缸体、缸盖毛坯等,供应商主要为缸体、缸盖毛坯生产商。兴源康豪科技、西安康豪、香港兴源、兴源康豪、朗通动力、朗弘盛世销售大马力油气田发动机、工程机械发动机或泵用发动机,供应商主要为油气田发动机或工程机械发动机生产或销售企业。发行人的供应商与兴源康豪科技、西安康豪、香港兴源、朗通动力的供应商不存在重叠情形。

(5)发电机组部件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康豪动力的主营业务为销售发电机组散热器,开运机电的主营业务为销售发电机组空气滤清器,朗弘机电、上海康勋、康豪机电的主营业务为销售发电用发动机。

康豪动力、开运机电、朗弘机电、上海康勋、康豪机电等关联方公司的供应商主要为散热器、空气滤清器或发电用发动机生产或销售企业,客户主要为发电机组生产厂商或发电机组中间产品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医院、办公楼等常用及备用电源市场,该等关联方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重叠的情形,无生产设备及技术,与发行人各自体系发展,互相资产独立、经营独立、人员独立,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竞争情形。

4、生产类型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分析

李佐元、徐能琛控制的生产类型企业其主营业务为发电机组部件或压力容器生产、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该等企业包括康明斯动力、香港赞昇、诺尔曼、朗弘热力、襄阳朗弘热力、武汉倍沃得、襄阳倍沃得、倍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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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兴源倍沃得9家公司,其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经营业务概述

康明斯动力主营业务为发电用发动机的生产和销售,通过采购发电用发动机裸机及空气滤清器、散热器、水箱等,简单组装成发电用发动机,再销售给发电机组生产厂商。

香港赞昇、诺尔曼、朗弘热力、襄阳朗弘热力生产销售控制器、调速控制器及执行器、散热器,主要是发电机组客户生产订制,应用于发电机组生产。

武汉倍沃得、襄阳倍沃得、倍沃得谷城生产销售散热器,不仅应用于发电机组生产,也可用于为非道路大马力发动机提供散热功能。

兴源倍沃得生产销售压力容器,该压力容器主要可用于生产冷却器,可用于各个行业。

(2)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的分析

倍沃得谷城业务定位为生产销售散热器,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其他8家关联方公司虽然从事的业务涉及生产环节,但与发行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主要生产设备不同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生产设备
1发行人缸体、缸盖等发动机零部件生产、销售卧式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粗加工组合机床、三坐标测量仪、顶底面孔加工自动线等
2康明斯动力发电用发动机生产、销售发电机智能测试系统、通道燃烧分析仪及配套辅件、微泄露检测试验台等
3香港赞昇发电机组控制器生产、销售空气压缩机、线路板输送带、回流焊、离线检查仪、波峰焊、电焗炉等
4诺尔曼发电机组电子调速控制器与执行器的生产、销售执行器装配线、电调板装配线、电老化设备、高低温箱等
5朗弘热力发电机组散热器钣金复合生产线、激光切割机、翅片冲床、静电喷涂生产线,折弯机,焊接机器人等
6襄阳朗弘热力发电机组散热器尚未开展实际生产业务
7武汉倍沃得发电机组散热器、非道路用发动机用散热器制造、销售制管机,翅片冲床,管板冲床,激光切割机,折弯机,钣金线,钣金柔性生产线,芯体钎焊炉等
8襄阳倍沃得制管机、翅片机、芯体组装机、钎焊炉、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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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生产设备
金设备等
9兴源倍沃得压力容器制造、销售专业冲床及模具、焊接设备、扩管设备、探伤设备、理化试验设备等

?生产流程不同发行人的核心生产流程在于对缸体、缸盖等毛坯进行机加工,先打磨侧面、缸孔粗加工,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精铣及精镗(缸体、缸盖的一种切削技术)等机加工流程,最后用三坐标测量仪进行检测。康明斯动力生产发电用发动机的工艺流程为在采购的发电用发动机裸机的基础上,简单组装空气滤清器、散热器、水箱,再用发电机智能测试系统、通道燃烧分析仪等进行检测。香港赞昇生产控制器的主要工艺流程为SMT贴片、回流焊、插件、波峰焊、调试、组装。

诺尔曼电子调速执行器的主要工艺流程为对购进的各零配件进行组装、灌胶、气密性能检测、包装等。电子调速控制器的主要工艺流程为对购进的控制器电路板进行对高低温冲击、电老化、调试、存储并封胶,包装。武汉倍沃得、襄阳倍沃得、朗弘热力生产的散热器的主要工艺流程为组片、管板制作、烘焊、挂锡、组装、包装。兴源倍沃得生产的压力容器的工序主要为焊接工序、无损检测工序及压力试验工序。康明斯动力等8家关联方公司的工艺不涉及铣镗等机加工流程,与发行人的工艺流程不具有相似性、竞争性和可替代性。?核心技术不同

序号公司名称核心技术
1发行人缸盖多品种柔性化生产线、双层水套技术、缸孔和曲轴孔偏置式设计等
2康明斯动力电控技术;电子调速;热管理技术
3香港赞昇对调速器控制板进行电路实现;SMT贴片工艺保障
4诺尔曼PID控制、电子调速
5武汉倍沃得通过风洞试验室掌握产品散热能力,使用KULI仿真软件模拟散热

1-1-248

效果
6襄阳倍沃得核心部件高频散热管自制
7朗弘热力KULI,CFD等软件仿真与风洞试验等
8兴源倍沃得高效的翅片管式换热器自制

另外,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专利,发行人与康明斯动力等7家关联公司的专利技术不存在相似性,不具有竞争性和可替代性。

?产品用途、应用领域、销售渠道不同

康明斯动力等8家关联方公司主要用于发电机组生产,直接销售予发电机组生产厂商或发电机组中间产品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医院、办公楼等常用及备用电源市场。

发行人的产品为柴油发动机部分零部件的生产,不直接生产发动机,客户主要为柴油发动机或整车生产厂商,产品主要应用于客车、卡车市场。发行人与客户的合作需通过各大发动机或整车生产商的严格、漫长、复杂的筛选、体系认证、培育,包括对技术及产品开发能力、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成本控制能力与及时供货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销售部门和业务人员,拥有独立的销售渠道,发行人与康明斯动力等7家生产业务关联公司各自通过独立的销售渠道开展销售业务,包括客户开发与维护、签订销售合同、获取销售订单、销售产品定价、产品库存及发出管理、运输销售产品、收款结算、售后服务等均独立进行,发行人的主要销售渠道独立于关联方,不存在与关联方共用同一客户的情形。

?主要原材料及采购渠道不同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原材料
1发行人缸体、缸盖等毛坯
2康明斯动力发电用发动机、水箱、控制器、散热器
3香港赞昇长柱、短柱、螺钉等
4诺尔曼电调板主板、执行器壳体及铁芯等
5朗弘热力钢材,铜材,锡材
6武汉倍沃得铜管、铜箔、铝箔、钢板
7襄阳倍沃得铝板、铝带、铝箔、铝管,钢板等
8兴源倍沃得各类压容板材、铝箔片、铜带、不锈钢冷却管、有色金属冷却管

康明斯动力等8家生产业务关联方公司的采购渠道主要为各自原材料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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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厂商。发行人较大一部分缸体缸盖毛坯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发行人自行筛选的供应商也需通过客户严格的标准认证。发行人的主要采购渠道均不同于康明斯动力等关联方公司。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采购部门和业务人员,拥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各自通过独立的采购渠道采购产成品或原材料,包括供应商筛选与管理、签订采购合同、发出采购订单、采购产品定价、运输采购产品、付款结算、验收及库存管理等均独立进行,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渠道独立于关联方,不存在与关联方共用同一供应商的情形。发行人与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不同,分属于不同的行业,产品之间不具有可替代性、无竞争关系,主要生产设备明显不同、生产流程不同、产品用途和功能不同、销售渠道不同、主要原材料及采购渠道不同、核心技术存在根本区别。报告期内,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采购和销售渠道、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该等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拥有相竞争业务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者转移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分别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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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发行人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李险峰和李从容,其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二、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简介”及“第八节/一/(一)董事”。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公司除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险峰和李从容外,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3、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4、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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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详细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

(四)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持有5%以上股份自然人及前述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①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8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0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09号
股权结构朗弘机电直接持有其50.00%的股权,东康化工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5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工程机械用发动机销售及空气压缩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10,796.283,294.181,190.61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②康明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实收资本6,5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9号
股权结构康豪机电直接持有其50.00%的股权,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5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用发动机生产、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29,285.1315,514.985,550.66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③上海康勋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3,600.00万元
实收资本3,6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B楼222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B楼2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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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康明斯动力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电用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9年度/年末9,064.325,823.03430.13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④东康动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西街8号楼4层412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樱花西街8号楼4层412
股权结构李佐元直接持有其40.00%的股权,胡杰直接持有其30.00%的股权,戚炜直接持有其20.00%的股权,沈卫红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动机和发动机配件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1,739.86819.05283.29
2019年1-6月/6月末3,208.41852.9249.33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财务报表。

⑤东信恒瑞武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8月3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万元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C1地块东合中心B栋11层5室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C1地块东合中心B栋11层5室01室
股权结构刘斌直接持有其70.00%的股权,李佐元直接持有其20.00%的股权,张宇直接持有其1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无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171.18158.32-28.32
2019年1-6月/6月末147.76147.52-10.80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财务报表。

⑥北京华田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4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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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北里24号楼1层148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北里24号楼1层148
股权结构徐能力持有其20.00%的股权、沈卫红持有其30.00%的股权、柳萍持有其5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发动机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296.74292.69-88.77
2019年1-6月/6月末296.49292.52-0.17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财务报表。

⑦北京华田轻舟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4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南二街37号1幢4层4039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南二街37号1幢4层4039
股权结构徐能力持有其30.00%的股权、沈卫红持有其40.00%的股权、柳萍持有其3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红酒销售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216.80179.70-6.59
2019年1-6月/6月末219.49177.19-2.16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财务报表。

⑧十堰西谷经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0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十堰市白浪高新区余家湾田湖东路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十堰市白浪高新区余家湾田湖东路2号
股权结构李险峰、李从容之母汪长霓持股100%
主营业务厂房已出租给第三方,无其他实际业务
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018年度/年末394.12-155.38-22.74
2019年1-6月/6月末404.26-166.29-8.84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注:该公司未出具2019年财务报表。

⑨兰州通用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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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12年6月4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30-1
主要生产经营地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30-1
股权结构徐能琛之兄徐能力持股70%,肖剑持股30%
主营业务无实际业务

注:兰州通用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注销。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与公司 关系关联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1金晟报告期内任董事上海衡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出资额49%
上海宏升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出资额49%
北京甄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占出资额30%,担任公司经理
山西丰联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海南中润实业有限公司担任经理
深圳一创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一创鸿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
山东高速荣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四川融鼎恒通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5月-2017年11月任法定代表人
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2017年9月任董事
上海融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7月-2017年6月

1-1-255

金晟任法定代表人
北京摩根汇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017年3月任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2017年3月任执行董事
2喻景忠独立董事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至2017年3月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
武汉双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占出资额49%,担任监事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王健董事武汉百景互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
武汉盛华微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4郑刚报告期内任监事襄阳兴源朗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已注销)占出资额75%,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5李险峰董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峰机电工程贸易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占出资额80%,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红土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出资额9.52%,担任董事
6汪洪独立董事水晶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占出资额0.50%及曾担任董事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7刘资玲董事成都融鼎日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融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股45%
天津融鼎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及担任监事
汉和氢盛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7、报告期内注销或对外转让的关联企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企业对外转让的情形,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企业有5家,分别为:北京康豪科技有限公司、兴源康豪机电、武汉华田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兰州通用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朗弘动力,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承接前述注销企业的资产和人员,该等关联企业在存续期间内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除武汉华田科技有限公司、兰州通用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余3家注销关联企业,均存在发行人董事长李佐元在该等企业任职的情形。该3家注销关联企业的注销原因均为股东会决议终止经营,不存在破产清算、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情形,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企业注销不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1-256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2018年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81.15466.32270.58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 原则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北京华田轻舟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红酒市场 价格--1.44

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长源与北京华田轻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红酒采购的年度开口协议,约定北京长源向北京华田轻舟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红酒,采购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计算,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采购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2018年起,为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北京长源不再与北京华田轻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红酒采购协议,不再向其采购红酒。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定价原则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兴源倍沃得转让设备市场价格-16.53

2018年7月6日,长源东谷与兴源倍沃得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长源东谷向兴源倍沃得销售立式升降铣床、钻床、摇臂钻床、卧式车床、卧式升降铣床各一台及刀辅具一批,含税价格为165,260元。该等设备为适用于铣削平面、沟槽等工序的通用型设备。

(3)关联担保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为发行人取得银行贷款提供了相应担保:

1-1-257

2017年12月1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80400029-2017年(襄州)字00067号),贷款金额为3亿元,贷款期限为6年。该笔贷款以公司的部分房产土地作为抵押,以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北京长源的股权作为质押,并以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徐能琛及子公司北京长源作为担保方的最高额保证作为担保。该关联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间为2017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2019年1月22日,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长源东谷借201902),借款金额为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5%;另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和最高额保证合同,抵押物为本公司机器设备,并由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长源东谷借2019001),借款金额为1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5%;另签订了质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质押物为北京长源对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并由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担保尚未履行完毕。

上述关联方为发行人担保主要是基于发行人正常经营生产而自愿提供,未附加任何条件,也未收取任何费用,且不存在突然中止担保进而导致公司资金紧张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较快,盈利能力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158.27万元、33,107.73万元、25,561.10万元,客户回款情况良好,现金流情况较好。随着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在老河口市新厂房的陆续建

1-1-258

成,公司可用于银行借款抵押的资产将有所增加,进一步提升融资能力。综上,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运作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其他关联交易

①代垫款项

由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常居香港,为方便其代表公司在香港与客户及设备供应商洽谈业务,以及公司管理层出差至香港协助董事长洽谈业务及汇报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因上述原因在香港发生的以及与香港差旅相关的所有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而产生的支出均先由香港赞昇代公司垫付,再由公司支付给香港赞昇。报告期内发生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香港赞昇代垫日常经营费用--107.77

2018年起,公司已尽量减少因上述事项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经营支出不再通过关联公司垫付。

?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出/归还2019年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北京华田致远 科技有限公司拆出---
归还--10.00

(5)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均为发行人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相关金额占各期营业成本或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应收各期末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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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 账款兴源康豪科技----23.767.13
其他 应收款关键管理人员----2.500.13

公司对关联方兴源康豪科技的应收账款余额产生自向其租赁房屋产生的租赁收入,公司已于2018年1月全额收回该项应收款项,并按照5%年利率收取了资金占用利息收入20,790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均已结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应付款项各期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其他 应付款河北福田浩信1,926.152,020.884,221.54

对河北福田浩信的其他应付款系尚未支付的北京长源对联营企业河北福田浩信的出资款,公司随着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进展逐步支付该投资款。公司对河北福田浩信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六/(一)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内容。

(四)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发行人已根据规定完整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就关联交易的决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1-260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但少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少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1-1-261

担保除外),应在1/2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如果拟议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标准的,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七十一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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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百分之五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必须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并不超过3,00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笔或累计交易发生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并不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董事会审批的,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事先申明表决事项与其有关联关系,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有关关联股东的名单,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主持人宣布出席大会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后,非关联股东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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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关联交易的确认

发行人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三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2)2018年及2019年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批准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发行人于2019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时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遵守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自2017年起已不再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且大幅减少了向关联方采购红酒的金额;自2018年起,公司在香港发生的经营支出均自行支付,不再通过关联公司垫付。公司针对关联交易事项采取的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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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原则,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文件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规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了减少并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及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徐能琛、李险峰、李从容承诺:

(1)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其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3)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4)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其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八)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1、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系统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发行人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发行人的日常管理及所有的营运环节,已制定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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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

2、发行人三会规范运作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等机构各司其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并针对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确保了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职。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授权、重大决策等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真实、有效。

3、发行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逐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体系,严格按照符合内控控制规范的财务报告制度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稽核、报出。发行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发行人、子公司分别实行独立核算,由发行人财务总监对各子公司财务部领导和管理。各子公司财务机构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分别按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存货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固定资产核算、成本费用核算、收入核算、税务专管、会计报表等工作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发行人财务会计管理内部控制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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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外部审计,发行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设立了审计部。内部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根据中审众环于2020年2月25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70005号),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基于上述,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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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公司共有董事11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6名及核心技术人员4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1/2,公司董事具体任职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李佐元董事长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李从容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李险峰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冯胜忠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王健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陈绪周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刘资玲董事2018年5月至2021年3月
彭全春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喻景忠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潘红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汪洪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本届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1、李佐元先生,1948年出生,中国香港,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9年7月至1983年5月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铸造二厂工程师,1983年6月至1988年6月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铸造二厂生产及工程部门主管,1988年7月,李佐元开始创立自身事业,1993年1月创建十堰长源,2001年12月设立长源有限,现任公司董事长、长源经贸董事、朗弘投资董事、源泰隆执行董事、兴源动力主席兼执行董事、瑞曼底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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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能源动力董事、香港赞昇董事、香港兴源董事、朗弘机电董事、朗通动力监事、诺尔曼董事、康豪机电董事、西安康豪董事、康豪动力董事、康明斯动力董事、东康动力董事长、罗尔科技董事长、武汉倍沃得董事长、东信恒瑞监事、朗弘运输执行董事、朗逸通运输董事、襄阳朗弘热力董事长、重庆康豪董事长、兴源康豪董事、倍沃得谷城董事长、兴源服务董事、朗弘服务执行董事、朗弘来康董事长。

2、李从容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7月至1995年12月于东风汽车公司动力设备厂任医师,1996年1月至2001年11月于十堰长源任经理,2001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3、李险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12月至1994年10月于东风汽车公司总装配厂(第二汽车制造厂总装配厂)工作,1994年11月至2001年2月于十堰长源任销售经理,2001年3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李险峰还任十堰西谷经贸有限公司监事、红土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4、冯胜忠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5年1月至2001年10月于十堰长源分公司任综合管理部部长,2001年11月至2011年9月于长源有限任综合管理部部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冯胜忠还任襄阳开运机电有限公司监事。

5、王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4年10月至2006年5月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任职,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任副主任科员。王健现任公司董事,还任武汉百景互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盛华微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投资经理。

6、陈绪周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3月至1996年12月于中国机械安装二公司工作,1997年1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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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于十堰长源工作,2001年12月至2011年10月于长源有限先后任职生产部部长及质量部部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于常熟耐特精密工具有限公司任售后服务部副部长,2013年7月至今于公司先后任职质量总监、制造部副部长、质量技术部副部长、副总经理。陈绪周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质量技术部部长,其参与了公司多项产品专利的开发和实施,参与了“一种大型发动机的双角度斜孔加工夹具”、“一种用于分油盘加工固定的电磁吸盘装置”、“一种分油盘自动定心分中夹具”等专利研发工作,是公司多项专利技术的发明人与参与者之一。

7、刘资玲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7月至2007年5月于北京正德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国际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任会计,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于北京讯润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1年3月至今于上海融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综合管理部总监、监事、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今于山东高速融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7年10月至今于成都融鼎日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刘资玲现任公司董事、天津融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汉和氢盛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8、彭全春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0年3月至1973年4月于东风汽车公司发动机厂工作,1973年5月至1975年12月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习,1976年1月至1978年12月于东风汽车公司发动机厂任产品科实验员,1979年1月至1984年3月于东风汽车公司发动机厂任技术科工艺员,1984年3月至1989年3月于东风汽车公司发动机厂先后任职技术科副科长、科长,1989年4月至1992年4月于东风汽车公司发动机厂任厂长助理,1992年4月至1997年12月于东风汽车公司发动机厂任副厂长,1998年1月至2000年1月于东风汽车公司发动机厂任厂长,2000年10月至2010年3月于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专用汽车底盘公司任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2010年3月退休。彭全春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9、喻景忠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1年9月至1989年12月于中南财经大学任助教,1990年1月至1990年12月于黄石市工商银行工作,1991年1月至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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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于深圳市检察院任司法会计,1992年1月至1992年12月于最高人员检察院任司法会计,1993年1月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历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曾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喻景忠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管理科学研究院特聘专家、武汉双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0、潘红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1995年7月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任审判员,1995年7月至2000年12月于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1年1月至2007年7月于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7年7月至今于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潘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11、汪洪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4年9月至1992年8月于北京首都经贸大学统计系先后任讲师、教研室副主任,1992年8月至1994年5月于荷兰商业银行Euro-BITIC顾问公司任经济分析师,1994年5月至2005年11月于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15年11月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原投资银行部)任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任金融总监,曾任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汪洪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MBA教育中心特聘导师。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具体任职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王国良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李双庆监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吕珍监事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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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1、王国良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0年3月至1997年9月于十堰茅箭机电设备修配厂任职,1997年9月至2002年9月于长源有限任职,2002年9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

2、李双庆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10月至今于公司先后任职生产统计、设备主管、生产主管及生产装备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生产装备部部长。

3、吕珍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06年7月至2011年2月于武汉华航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任职,2011年2月至今于公司采购部任职,现任公司监事、采购主管。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财务总监1人、董事会秘书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职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李从容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冯胜忠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陈绪周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黄诚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刘网成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王红云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李从容女士,个人简介请参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2、冯胜忠先生,个人简介请参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3、陈绪周先生,个人简介请参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4、黄诚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0月至2012年4月于公司先后任生产调度员、刀具总管、高新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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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管理、市场采购部部长,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长源市场部部长,2012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市场部部长,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部长。

5、刘网成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3月于东风底盘部件有限公司任会计,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于广州风神物流有限公司任主管会计,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于广州东铁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1年9月至2017年9月于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任管理会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6、王红云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5月至2011年8月于卡斯马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任高级会计,2011年8月至2017年6月于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任管理会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4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
陈绪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成平生产装备部职员
柯小松北京长源总经理
刘亮北京长源质量部部长

1、陈绪周先生,个人简介请参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2、徐成平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2年-1994年于湖北十堰市安装工程公司担任设备安装调试工作,1995至今于公司先后担任设备安装调试、车间制造管理及设备工装管理工作。其参与了公司多项产品专利的开发和实施,参与了“一种用于加工刀具钢孔的可变式镗杆”、 “一种缸孔刀具支架”、“一种用于检测发动机零部件表面平整的装置”、“一种发动机瓦盖气动冲孔装置”、 “一种发动机吊具”等专利研发工作,是公司多项专利技术的发明人与参与者之一。

3、柯小松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12月至今任职于北京长源,现任北京长源总经理。其主持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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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北京长源多项产品专利的开发和实施,如“带起动机安装孔的缸体”、“带起动机安装孔的飞轮壳”、“一种带一体化油道的缸体”、“一种整体式燃油回油道缸盖”、“激光划痕、液压涨断连杆”、“一种带节温器安装孔的缸盖”、“顶置凸轮轴缸盖”等专利研发工作,是北京长源多项专利技术的主要发明人与参与者之一。

4、刘亮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至今担任北京长源质量部部长,负责北京长源新产品的先期开发等工作,参与了东风康明斯缸体、缸盖、连杆、齿轮室、燃油泵等产品开发工作,福田康明斯缸盖、缸体、飞轮壳等产品的开发工作。

二、董事、监事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一)公司董事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公司董事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冯胜忠、王健、陈绪周、喻景忠、彭全春、汪洪、潘红由公司2018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经公司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刘资玲由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名,经公司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监事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公司监事三人,其中李双庆、吕珍由公司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公司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王国良经公司2018年3月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王国良经公司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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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李佐元董事长9,145.1852.67%
徐能琛2,596.9714.96%
李险峰董事1,298.487.48%
李从容董事、总经理1,298.487.48%
冯胜忠董事、副总经理46.6960.27%
徐能力7.000.04%
黄诚副总经理、市场部部长7.000.04%
陈绪周董事、副总经理、质量技术部部长6.000.03%
柯小松北京长源总经理4.000.02%

上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报告期内变动的详细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三/(四)公司设立后股本的变化”。

除上述所披露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权属不清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披露的内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公司任职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冯胜忠董事、副总经理襄阳开运机电有限公司200.005.00%
喻景忠独立董事重庆博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50.0010.00%
云南博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00.0015.00%
吉林省中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4,084.3751.47%
武汉双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049.00%

上述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或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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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税前薪酬 (万元)
李佐元董事长69.60
李从容董事、总经理51.60
李险峰董事51.60
冯胜忠董事、副总经理73.20
王健董事-
陈绪周董事、副总经理36.84
刘资玲董事-
彭全春独立董事3.50
喻景忠独立董事3.50
潘红独立董事3.50
汪洪独立董事0.20
王国良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10.01
李双庆监事、生产装备部部长29.32
吕珍监事、采购部部长7.56
黄诚副总经理、市场部部长65.89
刘网成董事会秘书35.60
王红云财务总监39.24
徐成平生产装备部职员9.32
柯小松北京长源总经理46
刘亮北京长源质量部部长21.63

公司未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安排退休金计划及其他待遇。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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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任职兼职企业兼职职务与公司关联关系
李佐元董事长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四)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和“第八节/一/(一)董事”
李险峰董事十堰西谷经贸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关联方控股的公司
红土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参股及担任董事的公司
冯胜忠董事、副总经理襄阳开运机电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刘资玲董事山东高速融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董事担任监事的公司
成都融鼎日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及高管的公司
上海融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天津融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董事担任监事的公司
汉和氢盛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王健董事武汉百景互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武汉盛华微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喻景忠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无关联关系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香港管理科学研究院特聘专家无关联关系
武汉双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持股49%及担任监事的公司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汪洪独立董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无关联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MBA教育中心特聘导师无关联关系
潘红独立董事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无关联关系

除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兼职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关联企业兼职。

1-1-27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佐元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从容为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李险峰为父子关系、李险峰与李从容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所披露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定的有关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并专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依法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得到了有效执行。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重大商业协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作承诺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及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其他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及承诺均履行良好,不存在违约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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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李佐元、李险峰、李从容、冯胜忠、金晟、陈烁、王健、喻景忠、潘红、彭全春、汪洪。2017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陈烁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选举陈绪周为公司董事。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资玲为公司董事,金晟辞任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郑刚、王国良、吕珍。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郑刚辞任公司监事,选举李双庆为公司监事。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国良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李险峰、副总经理李从容、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胜忠、副总经理陈绪周、财务总监彭明辉。

2017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选举黄诚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李险峰因个人原因离职,选举李从容为公司总经理;选举刘网成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冯胜忠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选举王红云为公司财务总监,彭明辉不再任职财务总监改为任职财务经理。

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1-279

第九节 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的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职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1-1-280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13、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6、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董事、监事履行职务绩效评价结果报告;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第(13)项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前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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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1-1-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请求当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

2、股东大会的召集

(1)独立董事提议召集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2)监事会提议召集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4)监事会和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通知义务

1-1-283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东名册。

3、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股东大会的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2)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4、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召开日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1-1-284

5、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公司章程》的修改;

(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5)股权激励计划;

(6)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发行人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10次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1-1-285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

(一)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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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除下述两类情形遵循特殊原则外,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制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2)解散公司的方案;

(3)制定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方案;

(4)发起人股东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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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起人股东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的议案;

(6)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议案;

(7)抵押公司资产的议案。

2、下列事项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董事通过:

(1)制定股东分红方案;

(2)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最高管理层人员;

(3)制定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4)制定公司重大收购方案;

(5)制定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对外投资方案;

(6)可能导致公司严重亏损的重大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董事会已经制订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1、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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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公司战略问题的研究,就发展战略、产品战略、技术与创新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和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管理层或项目建议人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并批准立项,并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提交董事会研究。

(5)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7)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并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1-1-289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6)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7)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8)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5)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1-290

(2)研究董事或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6)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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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监事会决策程序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监事会的运作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13次监事会,公司监事能够依法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责任。

四、独立董事制度

(一)独立董事的设置

公司聘请了4名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的要求。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1-1-292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分别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各专业委员会中的人数和主任的任职等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三)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1、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1-293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7、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换或者置换、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节余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

8、对外担保事项;

9、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10、对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件;

11、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各独立董事应分别发表意见。

1-1-294

(四)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自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重大投资项目等均发表了独立公允的意见,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

(一)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2、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3、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是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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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

5、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上交所的问询;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上交所报告;

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长源东谷

2017年6月13日,襄阳市襄州区环境保护局向长源东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襄州环罚[2017]55号),认定长源东谷老厂区改扩建项目未依法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在建成后投入生产,该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1万元。发行人已足额缴纳了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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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长源东谷老厂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额为55,000万元,罚款金额占建设项目总投资额0.018‰,违法情节较为轻微。

根据襄阳市襄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襄阳市襄州区环境保护局因长源东谷老厂区改扩建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行为,对长源东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襄州环罚[2017]55号),长源东谷目前已积极整改,获得该项目环评审批文件(襄审批环评[2017]69号),长源东谷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襄阳市襄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2月11日、2018年7月20日及2019年1月12日、2019年7月12日分别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过环保部门处罚。

2、北京长源

2017年5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向北京长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海环当罚柴字[2017]第353号),鉴于北京长源涉嫌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北京长源处罚1,000元。北京长源已足额缴纳罚款。

鉴于该等行为较为轻微,且该行政处罚为依据地方法规作出,其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向北京长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环监罚字[2018]第198号),因北京长源危险废物(含油废水)储存包装桶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北京长源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3万元。发行人已缴纳完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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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等行为较为轻微,且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9日出具的《证明》,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认为前述环保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已经缴纳罚款并整改获得妥善解决。

七、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三/(二)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接受委托,对发行人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70005号),其结论意见为:“我们认为,长源东谷按照《企业内部控

1-1-298

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1-1-299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对长源东谷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170002号《审计报告》,或据此计算所得。投资者若欲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中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源东谷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中审众环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相关会计期间: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1、评价管理层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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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长源东谷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科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55,220,399.34元、1,066,643,910.33元、1,160,236,453.59元。 由于客户较为集中,管理层根据与不同客户的合作方式确定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及金额,因此中审众环将长源东谷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2、检查长源东谷主要的销售合同,以评价长源东谷有关收入确认的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进行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 4、就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检查其销售合同、入账记录及客户签收记录,以评价收入确认是否与长源东谷的收入确认政策相符; 5、就销售收入,选取主要销售客户向其发送询证函,询证销售额以及应收账款余额,主要合同条款以及执行情况;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其销售合同、入账记录及客户签收或上线记录,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7、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相关会计期间:2017年度 长源东谷2017年度,财务报表所示固定资产科目金额为人民币595,028,422.16元,在建工程科目金额为人民币70,763,158.93元。 长源东谷可能承担客户部分新产品的投资风险,部分资产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将长源东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1、评价管理层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实地查看设备的使用状况,检查设备的使用记录,了解该设备(生产线)所生产产品的未来销售情况,以评价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询问长源东谷生产及技术人员,以评价其未来是否可以在生产其他产品时使用; 4、复核长源东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过程,评价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的合理性; 5、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货币资金23,663.5955,364.6839,464.46
应收账款40,670.2029,124.1133,109.80
应收款项融资12,801.6020,353.3011,917.00
预付款项1,768.74965.97406.52

1-1-301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7,396.745,787.234,189.46
存货15,703.6813,440.5312,523.88
其他流动资产10,547.024,284.311,585.20
流动资产合计112,551.56129,320.14103,196.32
长期股权投资4,617.454,663.924,883.20
固定资产108,649.5079,327.2659,502.84
在建工程28,215.6513,751.337,076.32
无形资产12,383.4713,286.689,012.79
递延所得税资产2,549.812,070.241,307.99
其他非流动资产2,935.1922,937.599,138.34
非流动资产合计159,351.07136,037.0290,921.48
资产总计271,902.63265,357.16194,117.80
短期借款9,000.004,000.003,900.00
应付票据13,360.3116,343.107,810.00
应付账款31,431.7723,372.3529,113.03
预收款项185.22137.9022.07
应付职工薪酬2,272.551,644.481,450.84
应交税费1,255.231,448.422,643.01
其他应付款5,136.5129,112.867,397.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000.0026,803.001,658.00
流动负债合计77,641.59102,862.1153,994.19
长期借款68,300.0060,000.0056,803.00
长期应付款-5,876.26-
预计负债2,120.151,632.701,155.24
递延收益12,435.5310,814.496,129.42
递延所得税负债24.4136.6248.82
非流动负债合计82,880.0978,360.0764,136.49
负债合计160,521.68181,222.18118,130.68
股本17,364.1517,364.1517,364.15
资本公积25,228.2725,228.2725,226.57
盈余公积7,983.466,596.464,029.27
未分配利润58,482.9832,989.3527,40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9,058.8582,178.2374,026.06
少数股东权益2,322.101,956.761,961.06
股东权益合计111,380.9684,134.9875,987.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71,902.63265,357.16194,117.80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1-302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货币资金17,720.5331,299.339,148.93
应收账款16,498.2010,469.317,309.46
应收款项融资8,271.6014,503.308,752.00
预付款项837.07393.04341.81
其他应收款30,350.5730,668.2335,865.52
存货9,745.927,811.117,405.43
其他流动资产5,924.572,695.381,317.90
流动资产合计89,348.4797,839.7170,141.06
长期股权投资48,173.0048,173.0048,192.00
固定资产70,025.6157,218.3837,748.24
在建工程10,799.9111,921.786,896.32
无形资产6,216.566,976.607,135.47
递延所得税资产1,888.071,525.3974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1,988.2910,390.737,769.29
非流动资产合计139,091.44136,205.88108,483.62
资产总计228,439.91234,045.58178,624.68
短期借款9,000.004,000.003,900.00
应付票据8,004.108,679.177,810.00
应付账款9,630.257,924.838,959.65
预收款项1.821.377.07
应付职工薪酬1,374.19926.62869.40
应交税费113.5111.75617.70
其他应付款26,873.3245,591.2940,154.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000.0026,803.001,658.00
流动负债合计69,997.1993,938.0463,976.07
长期借款68,300.0060,000.0056,803.00
长期应付款-5,876.26-
预计负债1,758.001,327.93872.91
递延收益7,723.916,112.465,853.73
非流动负债合计77,781.9173,316.6563,529.64
负债合计147,779.10167,254.69127,505.71
股本17,364.1517,364.1517,364.15
资本公积25,273.5525,273.5525,273.55
盈余公积7,983.466,596.464,029.27
未分配利润30,039.6517,556.734,452.00
股东权益合计80,660.8066,790.9051,118.9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28,439.91234,045.58178,624.68

1-1-303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5,522.04106,664.39116,023.65
减:营业成本80,160.0973,339.3381,079.49
税金及附加681.54743.58919.27
销售费用2,354.211,856.681,313.13
管理费用3,991.194,873.313,055.59
研发费用6,201.715,309.764,628.99
财务费用705.11966.56925.73
其中:利息费用1,668.491,733.561,365.61
利息收入208.42392.36221.65
加:其他收益912.94405.83249.94
投资收益-46.47-219.28-106.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6.47-219.28-106.83
减:信用减值损失723.63-107.92557.17
资产减值损失154.49216.20334.82
加: 资产处置收益7,986.40-6.630.23
二、营业利润29,402.9519,646.8023,352.79
加:营业外收入1,915.571,519.3959.17
减:营业外支出18.1274.95144.00
三、利润总额31,300.4021,091.2523,267.95
减:所得税费用4,054.432,612.383,219.40
四、净利润27,245.9718,478.8720,048.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80.6318,150.4719,686.30
少数股东损益365.35328.39362.2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7,245.9718,478.8720,048.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6,880.6318,150.4719,686.3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65.35328.39362.2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1.551.051.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1.551.051.13

1-1-30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5,656.6544,441.5737,080.58
减:营业成本31,955.6229,620.2925,017.25
税金及附加227.42322.85354.67
销售费用1,743.351,417.15815.19
管理费用1,954.983,092.511,233.89
研发费用2,645.682,340.101,438.73
财务费用1,417.16932.14942.17
其中:利息费用1,668.261,733.561,365.61
利息收入227.91311.17200.54
加:其他收益772.53334.17200.74
投资收益-18,43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减:信用减值损失377.50178.7872.19
资产减值损失-106.76196.49
加:资产处置收益7,984.69--
二、营业利润14,092.1725,195.157,210.76
加:营业外收入1,897.071,479.9957.53
减:营业外支出1.4229.7562.20
三、利润总额15,987.8226,645.397,206.09
减:所得税费用2,117.91973.461,012.45
四、净利润13,869.9125,671.926,193.6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3,869.9125,671.926,193.63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6,038.6378,593.3376,525.4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245.5732,053.049,99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284.20110,646.3886,516.82

1-1-30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845.2637,298.8637,349.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893.3610,898.139,011.73
支付的各项税费13,129.898,637.069,064.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54.6020,704.605,93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723.1077,538.6461,358.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61.1033,107.7325,158.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323.708.848.2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23.70176.848.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440.4063,707.6023,735.86
投资支付的现金99.80159.68409.9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540.2063,867.2824,313.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16.50-63,690.44-24,305.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9.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000.0048,000.0039,68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00.0048,239.0039,68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503.005,558.006,41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997.675,244.9213,658.1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570.00292.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500.6710,802.9220,077.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00.6737,436.0819,602.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58-74.03-0.0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156.656,779.3320,455.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783.6436,004.3115,5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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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626.9942,783.6436,004.31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769.2420,972.7120,006.6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627.0724,845.1413,737.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396.3145,817.8533,743.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44.913,979.703,818.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039.456,437.094,490.66
支付的各项税费6,636.662,905.581,364.7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36.171,690.021,274.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157.1915,012.3910,948.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39.1230,805.4622,794.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2,884.881,724.870.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884.881,724.870.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7,250.4939,881.1722,092.09
投资支付的现金-10,471.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250.4950,352.1722,260.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65.61-48,627.30-22,259.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3,000.0048,000.009,68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00.0048,000.009,68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5,503.005,558.006,41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11,997.674,674.9213,365.6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500.6710,232.9219,784.61

1-1-30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00.6737,767.08-10,104.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6--0.0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627.1019,945.24-9,569.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802.025,856.7815,426.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74.9225,802.025,856.78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系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确定2017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 比例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
1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97.00%北京工业生产同一控制 企业合并
2武汉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71.00%仙桃工业生产设立
3襄阳长源东谷物流有限公司51.00%襄阳物流服务设立

1-1-308

4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100.00%老河口工业生产设立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河北长源朗弘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工商登记注册,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长源持有其100.00%股权。公司自2016年12月起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5日核准注销。

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工商登记注册,公司直接持有其100.00%股权。公司自2017年12月起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公司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3、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

1-1-309

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1-1-310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1-1-311

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1-312

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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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1-1-314

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汇兑差额的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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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8、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初始确认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交易价格确认。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1-316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的该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的减值

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对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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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当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

1-1-318

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当一项金融工具逾期超过(含)90日,公司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内容
组合1(账龄组合)除已单项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体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组合2(内部往来组合)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应收款项
组合3(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公司根据上述方法确定的各组合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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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合1(账龄组合):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5
1至2年(含2年)1010
2至3年(含3年)3030
3至4年(含4年)5050
4至5年(含5年)5050
5年以上100100

B、组合2(内部往来组合):结合历史违约率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影响,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C、组合3(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结合历史违约率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影响,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3)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公司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A、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

1-1-320

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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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9、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存货分类:本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确认:本公司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周转材料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5)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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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10、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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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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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1-1-325

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公司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1-326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后续计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1-327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公司期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2、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4052.38-4.75
机器设备5-1059.50-19.00
运输工具5-1059.50-19.00
办公及电子工具3-5519.00-31.67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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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3、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本公司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4、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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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5、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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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类别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以相关权利证书载明剩余年限
办公软件可使用之月起5年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1-1-331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6、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

1-1-332

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本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7、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

1-1-333

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B、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18、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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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本公司产品质量保证费的确认方法如下:

本公司各期末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含售后三包和质量索赔费用),系以产品质量保证费基数的最佳估计数与产品质量保证费率最佳估计数的乘积确定。产品质量保证费基数的最佳估计数,以过去三年的销售收入考虑剩余质保期限时间作为权数计算确定。产品质量保证费率最佳估计数是以公司过去三年的平均实际产品质量保证费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以第T年末为例,产品质量保证费最佳估计数=(第(T-2)年产品销售收入×剩余质保时间0.5年+第(T-1)年产品销售收入×剩余质保时间1.5年+第T年产品销售收入×剩余质保时间2.5年)×(Σ第(T-2)年至T年实际支出的产品质量保证费÷Σ第(T-2)年至T年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每月收到客户上月的三包索赔清单,并对三包索赔清单内存在异议的索赔提出申诉,客户对本公司提出的申诉事项进行确认;待客户确认后,本

1-1-335

公司根据客户索赔清单中列示的缺陷情况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整理出对供应商的转嫁信息并通知供应商进行核对确认。本公司实际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系按照客户确认的索赔清单以及发给供应商转嫁通知单的差额确定。

19、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授予本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等权益工具,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本公司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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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0、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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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收入来源主要是为国内各大主机厂的配套收入,本公司与各大主机厂的结算方式分为上线(实际装机)结算或非上线结算。上线结算以主机厂已收货、领用上线时确认收入实现。非上线结算以主机厂商收货时确认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提供受托加工业务,根据合同约定,以完成加工经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此外,对于销售客户指定毛坯供应商,且本公司不实质承担结算及存货风险的,本公司按照扣除毛坯价款的金额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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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1、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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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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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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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有如下重要变化:(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

1-1-342

付的利息;(4)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根据本节所述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报告期内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执行上述准则,公司将应收票据由在原金融工具准则下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变更为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除此之外,其他无重大变化。

(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具体如下表:

利润表 影响项目合并财务报表
2019年度影响金额2018年度影响金额2017年度影响金额
其他收益--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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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75.04
利润表 影响项目母公司财务报表
2019年度影响金额2018年度影响金额2017年度影响金额
其他收益--75.04
营业外收入---75.04

(4)其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对于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与母公司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利润表 影响项目合并财务报表
2019年度影响金额2018年度影响金额2017年度影响金额
营业外收入---249.94
其中:政府补助---249.94
其他收益--249.94
财务费用---
对利润表影响---
利润表 影响项目母公司财务报表
2019年度影响金额2018年度影响金额2017年度影响金额
营业外收入---200.74
其中:政府补助---200.74
其他收益--200.74
财务费用---
对利润表影响---

1-1-344

2、主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预计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对于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后,且首次执行日期晚于可比期间最早期初的申请首发企业,应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程度。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应披露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在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对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及假定 2017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度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原则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基本原则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1-345

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上线结算以主机厂已收货、领用上线时确认收入实现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商品已被主机厂领用上线后。
非上线结算以主机厂商收货时确认收入实现。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商品出库经客户确认收货后。

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不会发生变化,对比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收入确认产生影响。

2、新旧收入准则变更对报告期各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公司现有业务模式、销售合同条款下,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对本公司收入确认的结果产生影响。若本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亦无影响。

五、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起,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税率调整为16%;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13%。增值税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子公司北京长源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5%;其他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3、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4、地方教育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根据鄂政办发[2016]27号,本公司及子公司武汉长源自2016年5月1日起下调至1.5%。

1-1-346

5、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优惠税率;子公司北京长源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优惠税率;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二)税收优惠

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85号),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长源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长源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州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襄州税通〔2019)73160号,公司符合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税额标准的40%的受理条件,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税额标准的40%执行。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内无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1-347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170002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983.23-0.69-43.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931.543,240.33305.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31-46.04-97.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4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数12,901.463,214.06165.3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944.60488.9037.48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1.360.06-1.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0,955.502,725.09129.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80.6318,150.4719,686.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25.1315,425.3819,556.60

注:上表中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29.70万元、2,725.09万元及10,955.50万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66%、15.01%及40.76%,2019年度占比较高,主要系2019年公司将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的土地、房产及地上附属物以政府收储的形式移交给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按照评估值给予收储补偿款高于资产账面价值部分形成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所致。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长期资产情况及主要债项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的主要长期资产情况

1-1-348

1、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0-40年17,835.681,971.87162.3415,701.47
机器设备5-10年158,059.4566,397.02500.7191,161.71
运输工具5-10年2,031.411,149.88-881.53
办公及电子工具3-5年1,639.32731.962.58904.78
合计179,565.8670,250.73665.63108,649.50

2、在建工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缸体缸盖中间及最终机器人清洗机2,576.41-2,576.41
静压造型线1,091.701,037.1154.58
变速箱壳体项目2,724.03-2,724.03
压铸机2,397.27-2,397.27
老河口玉柴项目16,598.09-16,598.09
其他待安装及建设项目4,270.60405.333,865.27
合计29,658.101,442.4528,215.6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为1,442.45万元,主要为公司2011年购置的用于生产铸造件的机器设备,相关生产计划已停止,对应的在建工程于2017年1月1日前已按账面余额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异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取得方式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净值
土地使用权出让13,827.411,454.49-12,372.93
软件购买34.7024.16-10.54
合计13,862.111,478.65-12,383.47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1-1-349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河北福田浩信4,617.45-4,617.45

(二)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及承诺事项

1、短期借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9,000.00万元,系抵押借款。2019年1月22日,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长源东谷借201902),借款金额为9,000万元,实际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5%;另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和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9,000.00万元,抵押物为公司机器设备,并由北京长源、襄阳长源朗弘、武汉长源、康豪机电、朗弘机电、朗通动力、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进行担保。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20日收到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

2、应付票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13,360.31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31,431.77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应付账款占比98.17%,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对关联方款项余额。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68,300.00万元,包括抵押质押借款30,000.00万元、抵押质押保证借款25,000.00万元及质押保证借款13,300.00万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5,000.00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以下两笔银行借款:

1-1-350

①2016年11月14日,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固定资产社团(银团)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2.5亿元,借款期限为3年;合同项下有编号(北京长源朗弘抵押2016001)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北京长源的房地产和机器设备及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收到24,880.00万元,已还款14,880.00万元,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2017年1月11日,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2017年1月11日至2020年1月11日止,在5,700万的最高余额内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其他债权,无论上述债权届满时是否已到期。该抵押合同对应的借款合同为襄阳长源与湖北襄阳农信社签订的《固定资产社团(银团)借款合同》。

②2017年12月1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6年。该笔贷款以公司的部分房产土地作为抵押,以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北京长源的股权作为质押,并以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徐能琛及子公司北京长源作为担保方的最高额保证作为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将期末余额中5,000.00万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2)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中的抵押质押借款为一笔向其他机构的借款:

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6年。该合同借款利息实际由政府承担。该借款以本公司持有的老河口长源的全部股权质押作为借款条件、并签订委托付款函要求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借款直接汇入襄阳长源朗弘的监管账户中。

2019年3月1日,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与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以位于老河口市李楼镇朱楼村光化大道西侧土

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已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借款到期日调整到2020年10月23日。

1-1-351

地使用权185,359.00平方米作为抵押,担保期限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3)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中的抵押质押保证借款为以下一笔向银行的借款:

2017年12月1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6年。该笔贷款以公司的部分房产土地作为抵押,以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北京长源的股权作为质押,并以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徐能琛及子公司北京长源作为担保方的最高额保证作为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将期末余额中25,000.00万元,在“长期借款”列示。

(4)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中的质押保证借款为以下一笔向银行的借款: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5%;另签订了质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质押物为北京长源对福田康明斯的应收账款,并由北京长源、襄阳长源朗弘、武汉长源、康豪机电、朗弘机电、朗通动力、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进行担保。2019年2月28日公司收到14,000万元借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已还款700万元,期末余额13,300万元。

5、递延收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12,435.53万元,为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9年12月31日
1洪山头产业园投资补贴4,039.71
2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补贴164.61
3湖北省商务厅进口设备补贴96.00
43.8L缸体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82.29
5康明斯12L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生产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5.00
6进口设备补贴26.52
7201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补贴27.64

1-1-352

8襄州工业园10KV电力专线工程补贴887.92
92017年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197.13
10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贴752.15
11老河口市财政兑付的公司项目专项扶持资金4,385.58
122019年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贴1,532.24
13通州区2019年高精尖产业发展重点支撑项目补助148.75
合计12,435.53

6、预计负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2,120.15万元,系公司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

7、重要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承诺情况如下: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A. 老河口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26日与老河口政府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以及2018年5月4日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核心约定如下:

a. 发行人在老河口市新设立注册资本约为5,000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亿元,分两期投资,一期项目投资6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

b. 长源东谷在老河口政府交付一期项目用地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打入项目保证金3,000万元,老河口政府收到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现金3亿元产业投资资金一次性打入项目公司账户。长源东谷从老河口政府提供资金到位后第四年起的两年内,确保以现金和新购设备投入3亿元。

c. 经税务部门核定,自2018年5月4日起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长源东谷项目每一年度缴纳税收超过1,000万元;截至第七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累计缴纳税收原则上应当不低于1亿元。

1-1-353

d. 长源东谷及项目法人企业未按照上述合同要求建设的,以及不投资或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税收投资额度且属长源东谷或项目法人企业责任的,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可没收项目保证金并收回全部或与未完成部分投资、税收占总投资、税收额的同比例的部分土地,无法收回的,应按土地市价据实赔偿。老河口政府还有权提前收回产业投资资金,因此造成老河口政府其他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36,719.00万元。B. 洪山头投资项目公司与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襄州区政府”)分别于2013年5月25日、2014年3月6日、2017年1月19日、2017年11月7日、2018年5月10日及2018年11月5日签订《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其中有效核心约定条款如下:

公司承诺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1亿元建设智能制造生产线,自2018年至项目完全达产年(即2023年12月31日前)在襄州区缴纳税收累计不低于2亿元,自2023年开始在襄州区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退还享受的优惠政策等方式补齐。

襄州区政府向公司提供以下奖励政策:

a.公司现有厂房搬迁后,襄州区政府将该厂房所占地块挂牌出让,成交总额高于3.50亿元,按照3.50亿元全额奖励给公司,低于3.50亿元,按照实际成交额全额奖励给公司。

b.给予公司在金融机构取得的3亿元贷款6年贴息;贴息资金拨付方式:

贷款贴息期内,每年在公司提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从区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中一次性奖励当年贷款贴息资金给公司;

c.在公司足额缴纳87亩耕地占用税后3个月内,襄州区政府从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中将50%的耕地占用税奖励给公司,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89,868.99万元。

C. 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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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投资建设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投资金额总不低于4亿元,其中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完成2.2亿元设备投资。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16,423.95万元。

(2)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九、报告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末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股本17,364.1517,364.1517,364.15
资本公积25,228.2725,228.2725,226.57
盈余公积7,983.466,596.464,029.27
未分配利润58,482.9832,989.3527,40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9,058.8582,178.2374,026.06
少数股东权益2,322.101,956.761,961.06
所有者权益合计111,380.9684,134.9875,987.12

(一)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三、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第五节/四、公司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二)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股本溢价25,096.1925,096.1925,096.19
其他资本公积132.08132.08130.38
合计25,228.2725,228.2725,226.57

1-1-355

(三)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7,983.466,596.464,029.27

(四)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年初未分配利润32,989.3527,406.0720,339.1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80.6318,150.4719,686.3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86.992,567.19619.36
对股东的分配-10,000.0012,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58,482.9832,989.3527,406.07

十、报告期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61.1033,107.7325,158.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16.50-63,690.44-24,305.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00.6737,436.0819,602.8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58-74.03-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156.656,779.3320,455.69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2020年1月后,湖北武汉和全国其他地区相继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北京长源、武汉长源分别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北京市和湖北省仙桃市,其中主要生产基地为北京市和襄阳市。截止目前,北京长源已

1-1-356

经复工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襄阳和武汉工厂根据湖北省政府发布的通知预计不早于3月10日复工。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且公司重要客户根据2020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对公司产品总采购需求量未发生变化,公司襄阳和武汉工厂在全面复工后通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可将第一季度因疫情耽误的生产计划在当年剩余月份补充完成,如果未来因疫情控制需要致使湖北地区继续延期复工,那么将会对公司后续经营成果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1、担保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事项参见本节“八/(二)/1、短期借款”和本节“八/(二)/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

2、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且在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本公司在与客户指定的毛坯供应商谈判过程中,尽量将毛坯相关风险转嫁到供应商;在本公司实质不承担毛坯风险的情况下采用受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本公司前期仅对利润表项目采用了受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现针对涉及到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进行更正,影响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如下(负数表示减少):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4,323.31-5,738.49-881.69
其他应收款4,323.313,724.37881.69
存货-1,715.21-1,213.46-862.53

1-1-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15.90-
应付账款-6,012.64-6,323.63-2,352.84
其他应付款4,297.442,990.041,490.32
盈余公积-9.01-
未分配利润-81.09-
信用减值损失106.01-106.01-
所得税费用-15.9015.90-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636.01-8,022.56-2,832.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636.018,022.562,832.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578.46-3,742.45-1,899.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578.463,742.451,899.2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2,014.12-
递延所得税资产--15.90-
应付账款--2,120.13-
盈余公积-9.01-
未分配利润-81.09-
信用减值损失106.01-106.01-
所得税费用-15.9015.90-

(2)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更正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列报。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20,353.3011,917.005,989.86
其他流动资产-20,353.30-11,917.00-5,989.8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14,503.308,752.005,894.86
其他流动资产-14,503.30-8,752.00-5,894.86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批准。

2、分部报告

1-1-358

公司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3、重大租赁和分期付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租赁和分期付款情况。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1.451.261.91
速动比率(倍)21.251.131.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64.6971.4671.38
资产负债率(合并)(%)359.0468.2960.8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40.010.020.0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3.133.433.89
存货周转率(次)65.505.657.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44,916.0232,922.7832,835.68
利息保障倍数(倍)824.7618.6521.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91.471.911.4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0-1.850.391.18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含资本化部分的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1-1-359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的本公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项目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19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8.111.551.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650.920.92
2018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841.05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560.890.89
2017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9.751.13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9.551.131.13

十三、历次验资报告

历次验资情况参见“第五节/四、公司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十四、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时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于2011年7月21日出具的编号为京信评报字(2011)第12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4月30日,襄樊市长源东谷实业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公允市场价值为53,806.46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产增值6,372.29万元。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仅作股本验证的参考,公司未根据本次评估结果进行调账,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1-360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44,921.9345,109.62187.690.42
非流动资产25,573.4631,758.076,184.6124.18
长期股权投资4,400.004,574.09174.093.96
固定资产19,340.2723,990.384,650.1124.04
在建工程484.64484.64--
无形资产1,266.782,636.321,369.54108.11
长期待摊费用20.092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61.6852.54-9.14-14.82
资产总计70,495.3976,867.686,372.299.04
流动负债23,061.2223,061.22--
负债合计23,061.2223,061.2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47,434.1753,806.466,372.2913.43

1-1-361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公司管理层结合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对上述期间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本次发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的内容。

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反映。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3,663.598.70%55,364.6820.86%39,464.4620.33%
应收账款40,670.2014.96%29,124.1110.98%33,109.8017.06%
应收款项融资12,801.604.71%20,353.307.67%11,917.006.14%
预付款项1,768.740.65%965.970.36%406.520.21%
其他应收款7,396.742.72%5,787.232.18%4,189.462.16%
存货15,703.685.78%13,440.535.07%12,523.886.45%
其他流动资产10,547.023.88%4,284.311.61%1,585.200.82%
流动资产合计112,551.5641.39%129,320.1448.73%103,196.3253.16%
长期股权投资4,617.451.70%4,663.921.76%4,883.202.52%
固定资产108,649.5039.96%79,327.2629.89%59,502.8430.65%
在建工程28,215.6510.38%13,751.335.18%7,076.323.65%
无形资产12,383.474.55%13,286.685.01%9,012.79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2,549.810.94%2,070.240.78%1,307.990.67%
其他非流动资产2,935.191.08%22,937.598.64%9,138.344.71%
非流动资产合计159,351.0758.61%136,037.0251.27%90,921.4846.84%
资产总计271,902.63100.00%265,357.16100.00%194,117.8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3.16%、48.73%及

41.39%,其中主要项目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及

1-1-362

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8.07%、95.94%及89.0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6.84%、51.27%及58.61%,其中主要项目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83.14%、78.19%及

93.66%。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9,464.46万元、55,364.68万元及23,663.5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0.33%、20.86%及8.7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库存现金1.052.7414.33
银行存款10,625.9442,781.5435,989.98
其他货币资金13,036.6012,580.403,460.15
合计23,663.5955,364.6839,464.46

2017年末及201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3亿元借款,该借款系公司在老河口市投资建设项目获得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之一,用于公司在老河口市的相关项目投资,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余1.55亿元在襄阳长源朗弘的银行存款中。此外银行借款有所增加,且公司经营现金流入随着经营规模扩张稳定上涨,因此货币资金余额逐年有所上涨。

201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2月进行现金分红,使得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内容及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占比金额金额占比
票据保证金6,152.7593.22%6,658.9352.93%308.558.92%
信用证保证金883.856.78%5,921.4747.07%2,983.6086.23%
其他保证金6,000.00---168.004.86%
合计13,036.60100.00%12,580.40100.00%3,460.15100.00%

1-1-363

上述其他货币性资金均为使用受限资金,主要系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中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从境外购买设备以信用证结算的保证金。2017年12月31日的其他保证金余额为老河口工业园项目的投资保证金。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呈逐年增加趋势,主要系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业务增加。此外,公司重要设备大部分为境外采购,主要以信用证进行结算。2018年末,因公司投资建设新生产线以满足产能扩张的需求,境外采购设备增加导致信用证保证金相应增加。2019年末,公司境外采购的设备款项陆续结清,信用证保证金余额相应下降。2019年末,其他保证金系公司办理银行借款的保证金,待借款抵押手续办妥后收回。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整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109.80万元、29,124.11万元及40,670.2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7.06%、10.98%及14.9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012.7030,793.6134,957.33
减:坏账准备2,342.511,669.501,847.5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0,670.2029,124.1133,109.80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动趋势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客户福田康明斯发动机产量同比增25.23%,带动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1.62%,同时2019年第四季度客户以票据结算货款的比例减少,以转账方式比例增加导致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收持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款项余额。

1-1-364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42,195.1798.10%2,109.765.00%
1年至2年(含)429.171.00%42.9210.00%
2年至3年(含)182.040.42%54.6030.00%
3年至5年(含)142.210.33%71.1050.00%
5年以上64.120.15%64.12100.00%
合计43,012.70100.00%2,342.515.45%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30,225.5998.16%1,511.285.00%
1年至2年(含)323.861.05%32.3910.00%
2年至3年(含)124.850.41%37.4530.00%
3年至5年(含)61.880.20%30.9450.00%
5年以上57.440.19%57.44100.00%
合计30,793.62100.00%1,669.505.42%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34,615.9499.02%1,730.805.00%
1年至2年(含)130.790.37%13.0810.00%
2年至3年(含)128.110.37%38.4330.00%
3年至5年(含)34.530.10%17.2650.00%
5年以上47.950.14%47.95100.00%
合计34,957.32100.00%1,847.525.29%

从上表可见,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相对稳定,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在97%以上,因此公司整体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坏账风险较低。

(3)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总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97.43%、97.56%及94.9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1-1-365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23,970.7855.73%1,198.54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8,589.7219.97%429.49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5,929.7213.79%296.49
西安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1,809.524.21%90.48
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546.281.27%27.31
合计40,846.0294.96%2,042.30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析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跨国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合资企业以及大型国有企业,且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款项回收风险较小。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比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秦安股份新朋股份八菱科技蠡湖股份旭升股份长源东谷
1年以内0-515555
1至2年102010151010
2至3年205030303030
3至4年6010050505050
4至5年801007080805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其中公司针对4至5年账龄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低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的政策,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4至5年账龄余额占比均小于

0.20%,因此该账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公司坏账准备整体金额影响很小。

(5)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应收账款的核销。

(6)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信用期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具体如下:

1-1-366

主要客户信用期占收入比例
福田康明斯90天报告期内对该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3.90%-79.50%
东风康明斯90天报告期内对该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6.33%-23.10%
东风商用车90-120天报告期内对该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20%-9.70%

公司与主要客户于协议约定的信用期于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7)报告期内各季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季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期间合计
2019年度营业收入27,044.0129,772.6025,362.6533,342.78115,522.04
季末应收账款34,360.0732,185.0828,793.1343,012.7043,012.70
占比127.05%108.10%113.53%129.00%37.23%
2018年度营业收入24,535.7531,728.0422,986.1227,414.48106,664.39
季末应收账款31,270.8537,542.3629,755.6130,793.6230,793.62
占比127.45%118.33%129.45%112.33%28.87%
2017 年度营业收入25,955.8027,545.0030,409.0832,113.77116,023.65
季末应收账款29,191.2725,076.0631,606.6934,957.3334,957.33
占比112.47%91.04%103.94%108.85%30.13%

注:上表中季末应收账款为该季度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该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该季度营业收入,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该期间营业收入。

公司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于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分别为30.13%、28.87%及37.23%,2019年第四季度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2019年第四季度客户以票据结算货款的比例减少,导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相对较高。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该比例于第一季度最高,第二季度较低,主要是由于第一季度有传统节日假期,部分主要客户付款相较其他时段有所滞后。

公司对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的信用期为90天,对东风商用车的信用期为90-120天。同时,信用期的起算时点迟于收入确认时点,例如,公司对福田康明斯的信用期起算时点为客户收到发票之日,对东风商用车的信用期起算时点为发票挂账当月月末。此外考虑到应收账款余额中含增值税,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季度末应收账款占当季收入的比例在91.04%至129.45%之间具有合理性,比例的波动与季节性因素、收入结构和季度初应收账款余额等因素相关。

3、应收款项融资

1-1-367

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背书转让,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11,917.00万元、20,353.30万元及12,801.6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主要来自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和东风商用车,均为公司主营业务货款结算产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中有7,987.60万元被质押,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而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金额为4,988.83万元;

报告期内,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票据背书、票据贴现及期末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余额20,353.3011,917.005,989.86
本期增加额49,547.6456,246.2653,425.35
其中:收到客户票据49,547.6456,246.2653,425.35
本期减少额57,099.3447,809.9647,498.21
其中:到期承兑47,400.1124,411.6016,027.57
背书转让9,699.2323,398.3631,470.64
期末余额12,801.6020,353.3011,917.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收持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票据余额。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06.52万元、965.97万元及1,768.7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0.21%、0.36%及0.65%。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设备配件款、电费、货款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预付持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款项。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整体情况

1-1-368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189.46万元、5,787.23万元及7,396.7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16%、2.18%及2.7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8,103.506,443.364,775.49
减:坏账准备706.76656.13586.03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7,396.745,787.234,189.46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受托加工业务中应收客户待结算毛坯款、应收政府借款、应收供应商质量索赔款、应收政府补助款及备用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收客户待结算毛坯款6,051.764,550.853,920.39
应收政府借款-1,308.09-
应收政府补助款613.44--
应收质量索赔款336.87163.90122.08
待托收票据--271.00
设备保证金239.10239.10239.10
其他保证金0.8036.0036.00
备用金借支24.7259.9227.43
土地收储款744.86--
其他91.9585.50159.49
合计8,103.506,443.364,775.49

①应收客户待结算毛坯款

公司从山东浩信和河北北汽福田采购的毛坯加工后销售给福田康明斯为受托加工模式,各期末公司应收客户待结算毛坯款系产品确认收入后尚未收到的代采购毛坯款。

②应收政府借款

1-1-369

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应收政府借款余额为系本年借支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向公司款项1,308.09万元,用于支付公司在老河口市的投资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费,截至2019年末,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已偿还该笔借款。

③应收质量索赔款

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质量索赔款余额为已发给供应商转嫁通知单且基本确定向供应商转嫁质量索赔成功,但尚未向供应商开具发票因此尚未扣款的金额。2017年末及2018年末的应收供应商索赔款余额均于期后2-3个月内全部完成扣款,转嫁成功。

④设备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预付设备款余额239.10万元为对爱立许机械(江阴)有限公司及江阴市德盛机械安装有限公司的款项。该两笔应收款项均为以前年度公司预付的设备款,由于设备采购计划变更,因此采购未完成,余额挂在往来款项中。

⑤土地收储款

根据公司与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以及与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公司将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的土地、房产及地上附属物以政府收储的形式移交给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给予土地收储补偿款11,744.8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的厂区的搬迁并已收到土地收储款11,000.00万元,应收土地收储余款744.86万元。

于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借支余额中含对关键管理人员的余额分别为2.50万元、0.00万元及0.00万元;公司无应收持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款项余额。

⑥应收政府补助款

根据公司与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投资建设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及重汽机加工项目,襄州区政府对公司不超过1.4亿元

1-1-370

贷款进行全额贴息,期限从银行贷款发放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9年末,公司尚未收到1.4亿元贷款的利息支出613.44万元。

(2)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比坏账 准备
福田康明斯待收毛坯结算款6,051.761年以内74.68%302.59
襄阳市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土地收储款744.861年以内9.19%37.24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政府补助613.441年以内7.57%30.67
亚新科索赔款277.851年以内3.43%13.89
爱立许机械(江阴)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164.105年以上2.03%164.10
合计7,852.02-96.90%548.50

(3)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公司各年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核查,针对挂账时间较长且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审批后予以核销。2017年度公司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4.00万元, 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不存在核销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的情况。

6、存货

(1)存货整体情况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523.88万元、13,440.53万元及15,703.68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6.45%、5.07%及5.78%。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于报告期各期末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2,622.8016.70%2,431.1518.09%2,347.6818.75%
在产品3,789.0624.13%3,884.3728.90%2,971.8323.73%
库存商品2,645.3616.85%2,876.1921.40%3,035.9524.24%
周转材料5,993.6938.17%3,663.6627.26%3,527.4928.17%

1-1-371

发出商品652.764.16%585.164.35%640.935.12%
合计15,703.68100.00%13,440.53100.00%12,523.88100.00%

公司存货中原材料为毛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余额总体保持稳定。2019年末存货余额较2018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周转材料增加所致,周转材料主要包括刀具、油品等,2019年末大幅增加系公司陆续购入机器设备以及随着新项目新产品的开发,刀具等配套的周转材料相应增加所致。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公司已发货但客户尚未确认验收的产品,主要系公司销售给福田康明斯的产品。根据公司与福田康明斯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以产品上线装机作为交货时点,因此,各期末发出商品余额的变动主要受福田康明斯上线装机时点的影响。

(2)各类存货的明细情况及金额占比

①原材料

公司的原材料均为毛坯。

②周转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周转材料账面余额情况及金额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刀具3,563.8559.46%2,234.5260.99%2,414.2868.44%
油品87.281.46%91.592.50%83.122.36%
五金及备件1,292.7921.57%867.1323.67%749.7521.25%
辅助材料1,049.7817.51%470.4212.84%280.347.94%
合计5,993.69100.00%3,663.66100.00%3,527.49100.00%

③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明细情况及金额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缸体1,121.0329.59%1,915.5449.31%1,010.0933.99%
缸盖1,317.1934.76%814.2820.96%922.2231.03%

1-1-372

连杆1,019.6826.91%949.8024.45%834.7428.09%
其他331.168.74%204.755.27%204.796.89%
合计3,789.06100.00%3,884.37100.00%2,971.83100.00%

④库存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明细情况及金额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缸体923.7334.92%1,159.7340.32%889.0529.28%
缸盖893.6833.78%883.2430.71%1,087.4635.82%
连杆546.8420.67%312.4010.86%568.9218.74%
其他281.1110.63%520.8118.11%490.5216.16%
合计2,645.36100.00%2,876.19100.00%3,035.95100.00%

⑤发出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明细情况及金额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缸体318.1248.73%322.6555.14%250.6239.10%
缸盖224.0034.32%210.1935.92%379.2159.17%
连杆110.6416.95%52.328.94%11.091.73%
合计652.76100.00%585.16100.00%640.93100.00%

(3)存货库龄结构

报告期内,存货的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库龄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原材料一年以内(含)2,510.522,404.242,323.68
一年以上112.2826.9124.00
合计2,622.802,431.152,347.68
周转材料一年以内(含)4,581.672,382.382,126.98
一年以上1,412.021,281.281,400.51
合计5,993.693,663.663,527.49
在产品一年以内(含)3,789.063,884.372,971.83
一年以上---
合计3,789.063,884.372,971.83

1-1-373

项目库龄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库存商品一年以内(含)2,643.752,803.732,924.86
一年以上1.6172.47111.08
合计2,645.362,876.193,035.95
发出商品一年以内(含)652.76585.16640.93
一年以上---
合计652.76585.16640.93
合计一年以内(含)14,177.7712,059.8710,988.28
一年以上1,525.911,380.661,535.59
合计15,703.6813,440.5312,523.88

公司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存货主要是周转材料中的刀具及五金备品备件。公司刀具主要用于钻孔、铣面、攻丝、镗孔等,安装在加工中心等设备上,周转材料一年以上库龄金额较大主要系:(1)刀具及五金备品备件供周转使用,使用时间较长;(2)五金及备件主要用于设备维修,使用频率不高,品种及型号较多,在相关设备淘汰之前,仍具有使用价值。报告期内,周转材料库龄一年以上金额保持基本稳定。一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为飞轮壳、排气管及瓦盖等,因非公司主要产品,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飞轮壳、排气管及瓦盖进行批次生产时,会在客户订单需求之上多储备少量库存以备周转。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原材料2,622.802,431.15-2,347.68-
在产品3,789.063,884.37-2,971.83-
库存商品2,645.362,876.19-3,035.95-
周转材料5,993.693,663.66-3,527.49-
发出商品652.76585.16-640.93-
合计15,703.6813,440.53-12,523.88-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安排生产,存货滞销和跌价风险较小。

7、其他流动资产

1-1-374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待认证及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6,462.794,104.781,585.20
预交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等税金4,084.23179.54-
合计10,547.024,284.311,585.20

报告期内各期末,待认证及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逐期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2017年下半年开始陆续购入较多机器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应有所增加。

8、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分别为4,883.20万元、4,663.92万元及4,617.4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2%、1.76%及1.70%,为对联营企业河北福田浩信的投资。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整体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及电子工具。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9,502.84万元、79,327.26万元及108,649.5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0.65%、29.89%及39.9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 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 电子工具合计
账面原值17,835.68158,059.452,031.411,639.32179,565.86
累计折旧1,971.8766,397.021,149.88731.9670,250.73
减值准备162.34500.71-2.58665.63
账面价值15,701.4791,161.71881.53904.78108,649.50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 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 电子工具合计
账面原值12,261.25125,315.381,846.901,283.08140,706.61
累计折旧3,351.5955,769.68995.55711.560,828.32
减值准备162.34386.11-2.58551.03

1-1-375

账面价值8,747.3269,159.60851.34569.0079,327.26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 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 电子工具合计
账面原值12,261.2596,165.471,839.36985.10111,251.18
累计折旧2,778.4247,062.39777.98617.9651,236.75
减值准备162.34349.25--511.59
账面价值9,320.5048,753.831,061.38367.1459,502.84

公司的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车间、办公楼等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于报告期各期末,房屋建筑物原值分别为12,261.25万元、12,261.25万元及17,835.68万元,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比例分别为11.02%、8.71%及

9.93%。2019年新增房屋建筑物金额较大,主要系洪山头新厂区建设项目二期厂房竣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公司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卧式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专用机床等。于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原值分别为96,165.47万元、125,315.38万元及158,059.45万元,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比例分别为86.44%、89.06%及

88.02%。报告期内机器设备原值持续增加主要系X7系列发动机缸体生产线、Z系列发动机缸体生产线、M11缸盖生产线、DCI11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生产线、3.8L及12L连杆生产线、2.8L缸盖及缸体生产线的部分设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折旧年限账面原值账面净值综合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0-40年17,835.6815,863.8188.94%
机器设备5-10年158,059.4591,662.4357.99%
运输工具5-10年2,031.41881.5343.40%
办公及电子工具3-5年1,639.32907.3655.35%
合计179,565.86109,315.1360.88%

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护,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良资产。

(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过程

1-1-376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4052.38-4.75
机器设备5-1059.50-19.00
运输工具5-1059.50-19.00
办公及电子工具3-5519.00-31.67

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4)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82,852.71万元。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①于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闲置固定资产,合计原值为6,981.34万元,累计折旧为5,670.64万元,减值准备为665.63万元,账面价值为

645.07万元。于2019年12月末,公司对因生产计划改变暂时闲置的机器设备、更新造成暂时闲置的办公及电子工具分别计提减值准备500.71万元和

2.58万元。

②于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拟拆除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位于通州区兴光二街1号1幢1层01,原值为215.41万元,累计折旧为42.3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62.34万元,账面价值为10.77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1-1-377

(6)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政策比较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
秦安股份房屋建筑物200-10
机器设备5-100-10
运输工具4-55-10
办公设备3-50-10
新朋股份房屋及建筑物10-404-10
房屋装修及改造6-204-10
机器设备5-104-10
运输设备54-10
通用设备54-10
专用设备3-54-10
电子设备3-54-10
其他设备54-10
八菱科技房屋及建筑物20-455
机器设备5-105
运输设备4-55
专用设备105
其他设备3-55
蠡湖股份房屋及建筑物205
通用设备3-55
专用设备3-105
运输工具4-55
融资租入设备105
旭升股份房屋及建筑物205
机器设备5-105
运输工具55
电子及其他设备3-105
长源东谷房屋建筑物20-405
机器设备5-105
运输设备5-105
办公设备及其他3-55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7)固定资产对外出租情况

1-1-378

根据公司与东风康明斯于2018年1月31日签订《ISZ缸体加工中心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向东风康明斯出租ISZ缸体加工中心设备,租赁期限为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固定资产对外出租情况。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整体情况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7,076.32万元、13,751.33万元及28,215.6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65%、5.18%及10.38%。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老河口玉柴项目、变速箱壳体项目以及缸体缸盖中间及最终机器人清洗机等尚未完工的厂房建筑及未安装完成的机器设备,系为未来业务扩展新建、购入。

(2)在建工程抵押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借款抵押的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2,511.17万元。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为1,442.45万元,其中1,037.11万元为2011年购置的用于生产铸造件的机器设备,相关生产计划已停止,对应的在建工程于2016年1月1日前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405.33万元为由于项目终止而闲置的专机设备。

(4)在建工程的主要项目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在建工程投资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 金额期初账面 余额当期增加当期减少期末账面余额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工程 进度预计转固 时间
四轴卧式加工中心11,826.803,963.867,862.9411,826.80--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立式加工2,728.962,728.96-2,728.96--达到预定可使用

1-1-379

2019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 金额期初账面 余额当期增加当期减少期末账面余额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工程 进度预计转固 时间
中心状态
老河口智能制造工业园5,000.001,809.312,603.844,413.16--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洪山头新厂区建设项目-二期厂房5,000.001,527.903,479.975,007.87-177.26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清洗机2,636.861,541.611,034.80-2,576.41-正在 调试2020年 6月
静压造型线1,091.701,091.70--1,091.70-项目终止
13L连杆专用激光刻痕胀断及装配专机964.86735.88-735.88--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老河口玉柴连杆项目50,000.00-28,634.0812,036.0016,598.09-正在 调试2020年 6月
变速箱壳体项目3,078.15-2,724.03-2,724.03-正在 调试2020年 6月
压铸机2,821.02-2,397.27-2,397.27建设中2020年 6月
合计13,399.2248,736.9436,748.6625,387.50177.26
2018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 金额期初账面余额当期增加当期减少期末账面余额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工程 进度预计转固时间
四轴卧式加工中心38,005.636,229.9020,687.6822,953.723,963.86-正在安装2019年3-5月
立式加工中心7,911.46399.027,691.735,361.792,728.96-
老河口智能制造工业园10,000.00-1,809.31-1,809.31-正在 安装2019年 6月
洪山头新厂区建设项目-二期厂房4,500.00-1,527.90-1,527.9032.062019年 12月
清洗机1,500.22-1,541.61-1,541.61-2019年 4月

1-1-380

2018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 金额期初账面余额当期增加当期减少期末账面余额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工程 进度预计转固时间
静压造型线1,091.701,091.70--1,091.70-项目终止
13L连杆专用激光刻痕胀断及装配专机1,964.86-735.88-735.88-尚未 安装2019年4月
合计7,720.6233,994.1128,315.5113,399.2232.06
2017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 金额期初账面余额当期增加当期减少期末账面余额累计利息 资本化金额工程 进度
四轴卧式加工中心11,985.40-12,459.656,229.756,229.90-正在 安装
立式加工中心377.01-399.02-399.02-
10KV电力装置1,774.60-1,774.601,774.60--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M11缸盖加工线辅机982.91-1,150.001,150.00--
洪山头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厂房4,000.002,821.17991.823,812.99-323.15
X7上缸体,缸体精镗缸孔2,880.352,883.21-2,883.21--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8L及ISL连杆专机线950.281,033.7722.571,056.33--
12L连杆胀断设备947.28920.25-920.25--
静压造型线1,091.701,091.70--1,091.70-终止
合计8,750.1016,797.6617,827.137,720.62323.15

注:1、上表中未列示总投资额小于500万元的在建工程项目;2、上表中工程进度表示截至当

期末的工程进度。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整体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012.79万元、13,286.68万元及12,383.4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64%、5.01%及4.55%。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

1-1-381

中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12,372.93万元,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参见 “第六节/五/(二)主要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摊销计提过程

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类别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以相关权利证书载明剩余年限
办公软件可使用之月起5年

(3)无形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因借款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13,653.73万元。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及厂房建设相关的长期资产购置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9,138.34万元、22,937.59万元及2,935.1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71%、8.64%及1.0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余额分别为8,939.20万元、22,781.12万元及2,821.40万元,各期末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余额较大系新购置较多设备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所致。

13、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损失,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了信用损失准

1-1-382

备,对存货计提了跌价损失。除上述资产外,公司拥有的其他资产均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42.451,442.451,442.4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65.63551.03511.5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42.511,669.501,847.5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06.76656.13586.03
存货跌价准备---
合计5,157.354,319.114,387.60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整体质量优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计提金额充分、合理。

(二)报告期主要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9,000.005.61%4,000.002.21%3,900.003.30%
应付票据13,360.318.32%16,343.109.02%7,810.006.61%
应付账款31,431.7719.58%23,372.3512.90%29,113.0324.64%
预收款项185.220.12%137.900.08%22.070.02%
应付职工薪酬2,272.551.42%1,644.480.91%1,450.841.23%
应交税费1,255.230.78%1,448.420.80%2,643.012.24%
其他应付款5,136.513.20%29,112.8616.06%7,397.246.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000.009.34%26,803.0014.79%1,658.001.40%
流动负债合计77,641.5948.37%102,862.1156.76%53,994.1945.71%
长期借款68,300.0042.55%60,000.0033.11%56,803.0048.08%
长期应付款-0.00%5,876.263.24%--
预计负债2,120.151.32%1,632.700.90%1,155.240.98%
递延收益12,435.537.75%10,814.495.97%6,129.425.19%
递延所得税负债24.410.02%36.620.02%48.82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82,880.0951.63%78,360.0743.24%64,136.4854.29%
负债合计160,521.68100.00%181,222.18100.00%118,130.67100.00%

1-1-383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5.71%、56.76%及

48.37%,其中主要项目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合计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2.38%、96.86%及

95.22%;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54.29%、43.24%及51.63%,其中主要项目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8.12%、90.37%及97.41%。

1、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公司于各报告期末的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余额。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900.00万元、4,000.00万元及9,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658.00万元、26,803.00万元及15,000.00万元,合计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余额为分别5,558.00万元、30,803.00万元及24,0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70%、17.00%及14.95%。2018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大幅增加系公司向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的两笔借款合计26,803.00万元将于2019年末到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9,000.00万元为抵押借款。2019年1月22日,公司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长源东谷借201902),借款金额为9,000万元,实际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5%;另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和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9,000.00万元,抵押物为本公司机器设备,并由北京长源、襄阳长源朗弘、武汉长源、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李佐元、李从容、李险峰进行担保。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20日收到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该借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对应的长期借款相关的借款与担保合同的详细信息,参见 “第十五节/二/(五)借款与担保合同”。

2、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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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7,810.00万元、16,343.10万元及13,360.3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6.61%、9.02%及8.3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及公司以票据方式结算货款比例变化,因此应付票据余额亦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付持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票据。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113.03万元、23,372.35万元及31,431.77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4.64%、12.90%及19.58%,主要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设备及工程款、电费等。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变动主要受材料采购规模的影响,公司应付账款余额的变动趋势与采购规模基本保持一致,2018年应付账款余额同比下降幅度大于材料采购规模下降幅度系2018年票据结算方式比例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付持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0,856.6698.17%22,804.7897.57%28,147.3496.68%
1年以上575.111.83%567.562.43%965.693.32%
合计31,431.77100.00%23,372.35100.00%29,113.03100.00%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450.84万元、1,644.48万元及2,272.5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23%、0.91%及1.4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的变动主要受期末员工人数及工资水平的变化的影响。

5、应交税费

(1)应交税费的具体构成及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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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2,643.01万元、1,448.42万元及1,255.2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24%、0.80%及0.78%,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企业所得税744.1759.29%656.6745.34%2,195.7083.08%
增值税346.1927.58%678.6946.86%275.9110.44%
其他164.8613.13%113.067.80%171.406.49%
合计1,255.23100.00%1,448.42100.00%2,643.01100.00%

公司应交税费余额的变动主要受销售收入、采购金额、利润总额及税费缴纳时点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2)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期初应交税额本期计提数实际缴纳税额期末应交税额
2019年度-3,426.09553.183,243.68-6,116.59
2018年度-1,309.29622.092,738.89-3,426.09
2017年度751.484,471.556,532.32-1,309.29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缴纳增值税金额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共同影响;因公司2017年底以来加大投资,公司可供抵扣的进项税额2018年较上年增加,使得2018年增值税缴纳金额较上年下降。

(3)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期初应交税额本期计提数实际缴纳税额期末应交税额
2019年度477.134,601.358,418.54-3,340.06
2018年度2,195.703,386.845,105.40477.13
2017年度163.323,595.111,562.732,195.70

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缴金额系根据利润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所得;企业所得税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汇算清缴发生在下一年度,故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与当期计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计提与缴纳的差异。

6、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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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5,038.3120,670.477,353.88
应付利息98.2193.9643.36
应付股利-8,348.42-
合计5,136.5129,112.867,397.24

(1)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7,353.88万元、20,670.47万元及5,038.3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6.23%、11.41%及3.14%,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联营企业投资款1,926.1538.23%2,020.889.78%4,221.5457.41%
待付毛坯结算款2,606.9051.74%4,297.4420.79%2,990.0440.66%
应付垫付贷款-0.00%14,116.6768.29%-
其他505.2510.03%235.491.14%142.311.94%
合计5,038.31100.00%20,670.47100.00%7,353.88100.00%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投资款余额为尚未支付的对联营企业河北福田浩信的出资款,公司随着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进展逐步支付该投资款;待付毛坯结算款为因福田康明斯缸体缸盖受托加工业务而应向山东浩信和河北北汽福田支付的代采购毛坯款;应付垫付贷款系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由湖北襄州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先行垫付1.4亿元贷款,待公司银行贷款到位后偿还垫付款及利息,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已归还该笔代垫款本金1.4亿元及利息。

除上述应付联营企业投资款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付持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款项余额。

(2)应付股利

2018年12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配股利,截至2018年末未支付股利余额8,348.42万元,该应付股利于2019年2月已派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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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6,803.00万元、60,000.00万元及68,300.0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金额分别为26,803.00万元、30,000.00万元及38,300.00万元,其他机构借款金额分别为30,000.00万元、30,000.00万元及30,000.00万元,合计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8.08%、33.11%及42.55%。公司整体借款余额于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62,361.00万元、90,803.00万元及92,300.00万元,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2.79%、50.11%及57.50%。整体借款余额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业务规模逐年增长,为满足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以及长期资产投资需求而增加向银行融资金额所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机构借款合同号借款 类型借款 期限抵押/质押物期末借款 金额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0180400029-2017年(襄州)字00067号抵押 质押 保证6年公司位于襄州区荣华路、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武坡社区)、襄阳市高新区园林路的房地产;公司持有的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30,000.005,000.00
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QD2017(122)号质押6年公司持有的襄阳长源朗弘的全部股权30,000.00-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源东谷借2019001质押 保证2年北京长源对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13,300.00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襄阳长源东谷贷201611001抵押3年北京长源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10,000.0010,000.00

2019年末,公司向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余额30,000.00万元,系公司在老河口市投资建设项目,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给予公司的融资支持。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与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亿元,借款期限为6年(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该合同借款利息实际由政府承担。公司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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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老河口长源的全部股权进行质押,并签订委托付款函要求债权人将借款直接汇入老河口长源的监管账户中。

以上借款相关的借款与担保合同的详细信息,参见“第十五节/二/(五)借款与担保合同”。

8、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6,129.42万元、10,814.49万元及12,435.5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19%、5.97%及7.75%,递延收益余额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补贴总额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1洪山头产业园投资补贴4,509.004,039.714,129.894,220.07
2襄州工业园10KV电力专线工程投资补贴1,000.00887.92937.92885.00
3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补贴533.86164.61217.99271.38
42017年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249.00197.13222.03246.93
5湖北省商务厅进口设备补贴320.0096.00128.00160.00
63.8L缸体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292.0082.29111.49140.69
7康明斯12L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生产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95.00115.00135.00
8201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补贴43.0827.6431.9536.26
9进口设备补贴37.8926.5230.3134.10
10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贴835.72752.15414.38-
11老河口市财政兑付的公司项目专项扶持资金4,498.004,385.584,475.54-
122019年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贴1,545.121,532.24
13通州区2019年高精尖产业发展重点支撑项目补助150.00148.75
合计15,704.9012,435.5310,814.496,129.42

公司报告期递延收益余额中的主要政府补助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洪山头产业园投资补贴

洪山头产业园投资补贴为公司收到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根据2013年8月25日与本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提供的产业发展资金政策奖励4,509.00万元,用于支持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该项补助款按50年直线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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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襄州工业园10KV电力专线工程

根据2017年1月20日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襄州市襄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期),为加快襄州工业园项目建设,由区政府建议公司与供电公司签订电力专线施工协议。政府于2017年8月及2018年7月分别给予公司900.00万元及100.00万元补贴,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该项补助款按20年直线摊销。

(3)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根据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襄阳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落实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贴息的请示》(襄经信[2012]291号)及编号为1194的襄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处理单,同意拨付公司533.86万元贴息,由襄阳市和襄州区财政各承担50%。公司于2013年2月收到市、区两级财政“落实第一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贴息”款533.86万元。该项补助款按10年直线摊销。

(4)2017年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

根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计划的通知》(鄂经信规划[2017]128号),公司于2017年11月收到相关补助249.00万元,按10年直线摊销。

(5)湖北省商务厅进口设备补贴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文件《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的通知》(鄂财商发[2012]116号),公司于2012年12月收到商务厅相关补助

320.00万元,按10年直线摊销。

(6)3.8L缸体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北京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福田康明斯3.8L缸体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京经信委函[2011]392号),子公司北京长源于2012年10月收到相关补助292.00万元,按10年直线摊销。

(7)康明斯12L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生产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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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北京市财政局出具的《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款项目合同书》(市中小[2014]348号),子公司北京长源于2014年11月收到相关补助200.00万元,按10年直线摊销。

(8)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贴

根据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襄阳市经信委关于兑现2018年万亿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的请示》(襄经信[2018]204号),本公司属于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一类,获得835.72万元资金补助,其中市财政承担

417.86万元,县(市区)财政承担417.86万元,于2018年12月收到市财政拨款417.86万元,摊销期限10年。

(9)老河口市财政兑付的公司项目专项扶持资金

根据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书》,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引进本公司在老河口市投资建设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协议约定,本公司按成交价支付项目用地出让价款,在依法完成土地出让的招、拍、挂程序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全部奖励给项目法人企业,在征地时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在老河口本级财政实际所得部分在征收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奖励给项目企业。襄阳长源朗弘于2018年9月支付了土地出让价款4,342万元,并于2018年10月收到该土地款的全额返还;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还收到相关税费返还156万元,摊销期限50年。

(10)2019年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贴

根据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襄阳市经信局关于兑现2019年工业倍增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襄经信[2019]230号),公司属于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一类,获得1,545.12万元资金补助,其中市财政承担772.56万元,县(市区)财政承担772.56万元,分别于2019年12月20日、12月31日收到市财政、区财政拨款,共计1,545.12万元,自2019年12月起摊销,摊销期限10年。

(11)通州区2019年高精尖产业发展重点支撑项目补助

根据2019年11月20日,子公司北京长源与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签订的《通州区2019年度高精尖产业发展重点支撑项目合同书》,对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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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长源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的联合检测楼及辅助设施项目,予以

150.00万元拨款补助,资金用途为购买设备,于2019年11月28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拨款150.00万元,自2019年12月起摊销,摊销期限10年。

9、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计算

预计负债是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计提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预计负债。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末预提的质量保证费,系以产品质量保证费基数的最佳估计数与产品质量保证费率最佳估计数的乘积确定。产品质量保证费基数的最佳估计数,以过去三年的销售收入考虑剩余质保期限时间作为权数计算确定。产品质量保证费率最佳估计数是以公司过去三年的平均产品质量保证费率为基础计算确定。以2018年末为例:

①产品质量保证费最佳估计数 = 产品质量保证费基数的最佳估计数×产品质量保证费率最佳估计数

②产品质量保证费基数的最佳估计数 =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剩余质保时间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剩余质保时间 +2018年销售收入×平均剩余质保时间

③2016年1月1日确认的收入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质保期,2016年12月31日确认的收入于2018年12月31日剩余质保时间1年,因此2016年销售收入的平均剩余质保时间为0.5年。同理,2017年和2018年销售收入的平均剩余质保时间分别为1.5年和2.5年。

④产品质量保证费率最佳估计数 = 2016至2018年产品质量保证费支出合计数÷2016年至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数。

⑤产品质量保证费支出 = 当期收到且申诉未成功的客户索赔金额 – 当期成功转嫁至供应商且已扣款的金额 – 已发给供应商转嫁通知单且转嫁已基本确定成功但尚未向供应商开发票扣款的金额。其中客户索赔金额以公司收到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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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为准,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后、2018年度财务报表报出前收到的客户针对2018年度的索赔发票,不纳入对2018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最佳估计数的计算。

(2)报告期预计负债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支出本期计提期末余额
2019年度1,632.70649.831,137.272,120.15
2018年度1,155.24359.69837.151,632.70
2017年度963.72283.47474.991,155.24

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支出+本期计提预计负债的各期支出金额即为当期实际支出的产品质量保证费,发生时对方科目为对客户的应收账款(收到且申诉未成功的客户索赔的部分),或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成功转嫁至供应商且已扣款的部分),或对供应商的其他应收款(已发给供应商转嫁通知单且转嫁已基本确定成功但尚未向供应商开发票扣款的部分)。

报告期内各期,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表报出日前收到的客户针对该期间的索赔发票,公司将其作为该期间的预计负债本期支出处理,冲减应收账款的同时调减预计负债余额。公司在财务报表报出前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预计负债余额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1,155.24万元、1,632.70万元及2,120.1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98%、0.90%及1.32%。报告期各期,公司实际支出的产品质量保证费分别为283.47万元、359.69万元及

649.83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产品质量保持在良好的水平。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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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451.261.91
速动比率(倍)1.251.131.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4.6971.4671.38
资产负债率(合并)(%)59.0468.2960.86
财务指标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摊销折旧前利润(万元)44,916.0232,922.7832,835.68
利息保障倍数(倍)24.7618.6521.59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18年末的流动比率为1.26、速动比率为1.13,较2017年末均有一定幅度下降,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2018年末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同比上涨,但流动负债上涨幅度大于流动资产上涨幅度所致。2018年末流动负债较2017年末增加48,867.92万元,增幅90.51%,主要系公司为支持项目建设新增借款及部分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转入流动负债,使得2018年末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较上年末增加21,715.62万元、25,145.00万元。

2019年末的流动比率为1.45、速动比率为1.25,均较2018年末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归还了湖北襄州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的

1.4亿元贷款,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8年末大幅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如下:

单位:倍

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秦安股份//7.966.016.825.07
新朋股份//1.691.191.741.33
八菱科技//1.771.562.482.21
蠡湖股份//1.501.141.050.70
旭升股份1.781.182.221.812.5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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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平均值//3.032.342.932.28
长源东谷1.451.251.261.131.911.6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报告期内,2018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同行业可比公司略有上涨,主要原因系秦安股份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大幅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大幅提高,拉高同行业平均值,若剔除秦安股份,同行业流动比率平均值2017年、2018年分别为1.96、1.80,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58、

1.43,与公司较为接近,波动趋势也较为一致。

2、资产负债率

2018年末与2017年末相比,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波动较小,维持在较稳定的水平,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涨,主要系公司2018年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增加20,408.22万元。2019年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及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与2018年末相比有所下降主要系2019年公司偿还了湖北襄州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的1.4亿元贷款,负债总额下降使得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及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如下:

单位:%

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母公司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合并
秦安股份//3.436.363.987.40
新朋股份//1.1825.259.7628.83
八菱科技//24.9722.3618.8717.02
蠡湖股份//32.6443.6746.9754.30
旭升股份37.7637.8240.0340.0319.7119.71
平均值//20.4527.5319.8625.45
长源东谷64.6959.0471.4668.2971.3860.86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多样化,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可大幅度降低资产负债率;二是公司

1-1-395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2017年起增加较多借款,因此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

3、利息保障倍数

2018年,随着公司借款的增加,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2019年,因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及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增加,使得2019年息税摊销折旧前利润增加幅度较大,使得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提高,总体来看,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的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133.433.89
存货周转率(次)5.505.657.5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系于2015-2016年福田康明斯给予公司一定的支持,针对ISF系列产品实际执行的信用期短于协议约定的90天,2017年起客户不再给予相关扶持,信用期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执行,因此主要客户的回款速度有所下降,使得2017年开始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此外,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东风商用车等国内大型发动机制造厂或商用车整车厂,具有相对良好的经营实力及行业声誉,对合同所约定的货款支付具有良好的控制和执行,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

2018年存货周转率较2017年有所下降主要系2018年公司新客户、新项目开发顺利,为应对新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通过新购生产设备提高了产能,库存储备相应有所增加,同时,因2018年对主要客户福田康明斯销量有所下滑,公司营业成本降低,综合使得2018年存货周转率较2017年有所下降,2019年存货周转率较2018年基本保持稳定。

2、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与同业比较情况

(1)应收账款周转率

1-1-396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秦安股份/5.776.89
新朋股份/15.3312.49
八菱科技/8.1610.93
蠡湖股份/3.092.93
旭升股份5.085.244.65
平均值/7.527.58
长源东谷3.133.433.89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及财务报表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为90-120天,而根据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较高的可比公司秦安股份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其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相对较短(秦安股份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分别主要为45-90天),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相对较低。公司与秦安股份的主要客户具体信用期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客户占收入比例信用期
秦安股份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对该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2.50%收货之日起60日付款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2016年对该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86%乙方每月20日前寄达发票,付款信用额度45天
长源东谷福田康明斯报告期内对该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3.90%-79.50%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90日内付款
东风康明斯报告期内对该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6.33%-23.10%甲方自发票开出日起90日内付款
东风商用车报告期内对该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20%-9.70%发票挂账当月月末起90天后开始付款,120天付清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因此与主要客户约定的信用期相对较长,且随着2017年起主要客户严格按照信用期最长期限支付货款,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低于同业平均水平,且于报告期内有所下降。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397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秦安股份/1.982.52
新朋股份/7.607.08
八菱科技/5.855.16
蠡湖股份/3.133.13
旭升股份2.743.583.78
平均值/4.434.33
长源东谷5.505.657.51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及财务报表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

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的生产活动基本为对毛坯进行机加工且无铸造工序,因此需备货的原材料相对较少。此外公司采取订单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根据下游客户的预计订单安排制定自身的生产及采购计划,因此保持了较快的库存周转速度。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盈利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营业收入115,522.048.30%106,664.39-8.07%116,023.65
营业利润29,402.9549.66%19,646.80-15.87%23,352.79
利润总额31,300.4048.40%21,091.25-9.35%23,267.95
净利润27,245.9747.44%18,478.87-7.83%20,048.56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分业务及分产品类别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12,779.5997.63%103,889.7697.40%114,038.5498.29%

1-1-39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中:产品销售80,190.8069.42%75,819.5871.08%94,037.3181.05%
受托加工32,588.7928.21%28,070.1726.32%20,001.2217.24%
其他业务收入2,742.452.37%2,774.632.60%1,985.111.71%
合计115,522.04100.00%106,664.39100.00%116,023.65100.0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7%。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铁屑等废料销售收入及设备出租等,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

公司主营业务为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齿轮室、排气管及主轴承盖等。其中缸体和缸盖产品于报告期内合计贡献收入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4.26%、

80.59%及84.01%,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缸体59,750.6352.98%47,359.5145.59%51,501.7145.16%
缸盖34,997.3531.03%36,358.1335.00%44,585.9239.10%
连杆12,352.0810.95%13,449.6112.95%10,672.499.36%
其他5,679.535.04%6,722.516.46%7,278.426.38%
合计112,779.59100.00%103,889.76100.00%114,038.54100.00%

(1)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4,038.54万元、103,889.76万元、112,779.59万元。

2018年,①因东风商用车逐步将原来由其自行加工的DCI11系列缸体、缸盖改为全部委托公司加工以及东风康明斯D系列发动机市场表现强劲,使得受托加工业务持续增长;②但是受行业限载政策红利减弱影响,单价较高的福田康明斯ISG缸体和缸盖产品业务销量分别下降2.56万件和5.66万件,使得缸体产和缸盖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分别减少7,517.9万元和12,930.74万元,综合前述两个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同比2017年下降10,148.78万元。

1-1-399

2019年,公司主要客户福田康明斯ISG系列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明显回升,公司对福田康明斯收入同比增加6,246.37万元,同时,随着公司新项目新产品顺利开展,公司对西安康明斯、上菲红收入较上年分别增加1,722.97万元及1,286.46万元,综合影响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8,889.83万元,增幅8.56%。

(2)主要产品销量及单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单价、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元/件、万元

项目2019年度
销量平均单价收入收入占比
缸体40.481,476.0459,750.6352.98%
-产品销售22.132,083.0246,104.4940.88%
-受托加工18.35743.7913,646.1412.10%
缸盖50.73689.8834,997.3531.03%
-产品销售17.65922.3016,282.6914.44%
-受托加工33.08565.8218,714.6616.59%
连杆147.6783.6412,352.0810.95%
-产品销售144.2784.5612,199.5810.82%
-受托加工3.4044.84152.500.14%
其他//5,679.535.04%
-产品销售//5,604.044.97%
-受托加工//75.490.07%
合计//112,779.59100.00%
项目2018年度
销量平均单价收入收入占比
缸体37.041,278.7347,359.5145.59%
-产品销售20.451,707.4234,913.5733.61%
-受托加工16.59750.2912,445.9411.98%
缸盖48.54749.0036,358.1335.00%
-产品销售20.051,045.4320,963.0920.18%
-受托加工28.49540.3715,395.0414.82%
连杆155.9786.2313,449.6112.95%
-产品销售153.6786.6513,316.4312.82%
-受托加工2.3057.97133.180.13%
其他//6,722.516.47%
-产品销售//6,626.496.38%
-受托加工//96.020.09%

1-1-400

合计//103,889.76100.00%
项目2017年度
销量平均单价收入收入占比
缸体35.471,452.1551,501.7145.16%
-产品销售23.021,843.3442,431.4737.21%
-受托加工12.45728.719,070.247.95%
缸盖47.03948.0544,585.9239.10%
-产品销售25.761,315.8733,893.8329.72%
-受托加工21.27502.6510,692.099.38%
连杆121.2488.0310,672.499.36%
-产品销售119.5688.5110,581.819.28%
-受托加工1.6953.7890.680.08%
其他//7,278.426.38%
-产品销售//7,130.206.25%
-受托加工//148.220.13%
合计//114,038.54100.00%

①2018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单价的变动分析

A.销量方面缸体:2018年公司缸体销量合计数变化不大。其中,缸体产品销售业务同比下降2.57万件,主要系福田康明斯ISG系列发动机市场需求下滑,公司ISG系列缸体销量下降1.78万件。缸体受托加工业务同比增加4.14万件,主要原因①轻型卡车产销量增加带动ISF系列缸体加工销量从4.22万件上升至6.30万件,②东风商用车DCI11系列加工比例提升至100%,东风商用车缸体加工销量从2.42万件上升至5.30万件。

缸盖:2018年公司缸盖销量合计数变化不大。其中,缸盖产品销售业务同比下降5.70万件,主要原因是ISG系列发动机市场需求下滑及部分ISG缸盖由产品销售改为受托加工业务,使得ISG系列缸盖产品销售业务销量同比下降

5.66万件。缸盖产品受托加工业务同比增加7.22万件,主要原因①部分缸盖由产品销售改为受托加工业务;②东风康明斯因D系列发动机产品市场表现良好,使得公司该系列缸盖加工销量出现同步增长;?东风商用车DCI11系列加工比例提升至100%,东风商用车缸盖加工销量从4.60万件增至6.92万件。

1-1-401

连杆:2018年连杆销量同比增长主要原因①随着2017年下半年子公司武汉长源ISG连杆生产线落成及逐步量产,公司可以承接来自福田康明斯的更多订单,使得公司福田康明斯ISG系列连杆销量持续大幅度增长,ISG系列连杆由5.07万件增加至10.08万件;②东风康明斯市场主打发动机型所用D系列连杆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以及东风康明斯向公司采购比例持续增加,东风康明斯连杆产品销量由42.21万件增加至70.35万件。

B.单价方面

缸体:2018年缸体产品销售单价略有下降是单价较高的ISG系列缸体销量占比下降所致,ISG缸体销量由6.29万件下降至3.97万件。缸体受托加工单价略有上涨主要受单价较高的东风商用车DCI11缸体销量上涨导致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

缸盖:2018年缸盖产品销售单价同比有所降低主要是福田康明斯单价较高的ISG系列缸盖销量占比下降所致,ISG系列缸盖销量由8.00万件下降至

2.48万件。2018年缸盖加工单价由502.65元/件增加至540.37元/件,主要原因是单价较高的福田康明斯ISG缸盖加工销量由0.04万件增至2.90万件和东风商用车DCI11缸盖加工销量由2.49万件增至4.69万件。

②2019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单价的变动分析

A.销量方面

2019年,缸体、缸盖产品销量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①福田康明斯ISG系列产品市场需求量明显回升,公司的福田康明斯ISG系列缸体、缸盖销量较上年同比分别增加1.80万件、0.93万件,②公司新项目新产品开发顺利,西安康明斯缸体、缸盖产品销量同比分别增加0.40万件、0.41万件,上菲红缸体、缸盖产品分别增加0.30万件、0.20万件。

连杆产品较上年同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市场需求有所回落,福田康明斯发动机产品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使得公司向其配套供应的连杆产品销量下降7.91万件。

B.单价方面

1-1-402

缸体:2019年缸体产品销售业务平均单价同比略有上涨,是因单价较高的福田康明斯ISG系列缸体销量占比提升所致。缸盖:2019年缸盖产品销售业务平均单价同比下降,受托加工业务平均单价同比上涨,系因部分单价较高的福田康明斯ISG系列缸盖由产品销售业务改为受托加工业务所致。连杆:报告期内,公司连杆毛坯的原材料以锻钢、废钢为主,市场价格并未随着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而上涨,另外,按照行业惯例公司连杆产品对应的加工费正常年降,综上两个因素使得公司连杆销售单价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2、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区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类别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北京市74,408.8865.98%68,162.5165.61%85,616.8975.08%
湖北省33,305.9529.53%34,739.9233.44%28,102.2824.64%
其他5,064.764.49%987.330.95%319.370.28%
合计112,779.59100.00%103,889.76100.00%114,038.54100.00%

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襄阳市和北京市。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区域主要为北京市和湖北省。销售区域为北京市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福田康明斯,销售区域为湖北省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东风康明斯和东风商用车。2019年其他区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增加主要系公司对西安康明斯和上菲红收入金额增加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情况

(1)分季度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27,044.0123.41%24,535.7523.00%25,955.8022.37%
第二季度29,772.6025.77%31,728.0429.75%27,545.0023.74%
第三季度24,386.9721.11%22,986.1221.55%30,409.0826.21%
第四季度34,318.4629.71%27,414.4825.70%32,113.7727.68%
合计115,522.04100.00%106,664.39100.00%116,023.65100.00%

1-1-403

(2)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26,493.7823.49%24,117.1523.21%25,526.5522.38%
第二季度29,012.2625.72%30,808.4229.65%27,061.5823.73%
第三季度23,837.5721.14%22,469.7421.63%29,676.4126.02%
第四季度33,435.9729.65%26,494.4525.51%31,773.9927.86%
合计112,779.59100.00%103,889.76100.00%114,038.54100.00%

公司作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根据下游客户下达的订单计划安排生产,下游客户一般因春节放假(第一季度)和夏季高温设备检修维护(第三季度)而相应调整生产计划,导致公司的生产及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季节性波动特征并不明显。

4、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变动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收入比重金额占收入比重金额占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115,522.04100.00%106,664.39100.00%116,023.65100.00%
主营业务收入112,779.5997.63%103,889.7697.40%114,038.5498.29%
主营业务毛利34,998.9130.30%32,945.5830.89%35,048.4430.21%
期间费用13,252.2111.47%13,006.3112.19%9,923.448.55%
营业利润29,402.9525.45%19,646.8018.42%23,352.7920.13%
净利润27,245.9723.59%18,478.8717.32%20,048.5617.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925.1313.79%15,425.3814.46%19,556.6016.86%

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变动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和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随着市场需求和经营情况的变化,公司的收入于2018年略有下降,2019年明显回升。2018年期间费用率较2017年大幅上涨主要系计提质量索赔费用、销售及管理人员薪酬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所致,2019年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大幅上涨,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保持稳定主要系2019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等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所致,详见本小节“(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1-1-404

(二)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分析

1、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77,780.6897.03%70,944.1796.73%78,990.1097.42%
其中:产品销售61,424.2476.63%58,789.0380.16%70,499.2286.95%
受托加工16,356.4420.40%12,155.1416.57%8,490.8710.47%
其他业务成本2,379.422.97%2,395.163.27%2,089.392.58%
合计80,160.09100.00%73,339.33100.00%81,079.4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变化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缸体42,831.2855.07%32,992.6946.51%34,951.3544.25%
其中:产品销售34,592.6144.47%26,419.1737.24%30,370.3438.45%
受托加工8,238.6710.59%6,573.529.27%4,581.015.80%
缸盖19,791.8825.45%21,187.3429.86%28,879.0536.56%
其中:产品销售11,796.1915.17%15,729.9022.17%25,102.5731.78%
受托加工7,995.6910.28%5,457.447.69%3,776.484.78%
连杆10,275.6613.21%11,004.2915.51%8,857.2911.21%
其中:产品销售10,179.8213.09%10,919.0615.39%8,784.6711.12%
受托加工95.830.12%85.220.12%72.620.09%
其他4,881.866.28%5,759.858.12%6,302.417.98%
其中:产品销售4,855.636.24%5,720.908.06%6,241.647.90%
受托加工26.240.03%38.950.05%60.770.08%
合计77,780.68100.00%70,944.17100.00%78,990.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成本变动与对应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构成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1-405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50,199.9364.54%48,610.4568.52%58,993.0074.68%
直接人工6,130.167.88%5,648.717.96%5,415.236.86%
制造费用21,450.6027.58%16,685.0223.52%14,581.8718.46%
合计77,780.68100.00%70,944.17100.00%78,990.10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逐年下降,制造费用占比逐年提高。

①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成本主要为毛坯成本。报告期内,受托加工业务占比逐步增长,因此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下降。

②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水电费及刀具、油品、夹具、检具等材料的消耗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制造费用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主营业务 成本比重金额占主营业务 成本比重金额占主营业务 成本比重
折旧费用10,639.5713.68%7,893.7311.13%6,911.648.75%
水电费3,063.093.94%2,157.153.04%2,031.462.57%
其他7,747.949.96%6,634.149.35%5,638.777.14%
合计21,450.6027.58%16,685.0223.52%14,581.8718.46%

a. 折旧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费用金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提高产能及根据在手项目规划的需要,新增较多机器设备,其中大部分机器设备于2017年年底开始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由此2018年及2019年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原值分别增加29,149.91万元及33,043.51万元,因此折旧费用也相应逐年上升。

b. 水电费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水电费的占比平稳上涨,能源耗用随产销量规模上涨而增加。

1-1-406

c. 其他制造费用其他制造费用主要为刀具、油品、夹具、检具等材料的消耗等。2017年底开始随着公司新项目陆续投产,到位机器设备逐期增加,因此刀具、油品等材料的消耗也呈同比增加趋势,致使其他制造费用逐年有所增加。

(3)主营业务不同产品类型营业成本的明细构成

①产品销售业务营业成本的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50,199.9381.73%48,610.4582.69%58,993.0083.68%
直接人工2,876.374.68%2,883.924.91%3,318.874.71%
制造费用8,347.9413.59%7,294.6612.41%8,187.3511.61%
合计61,424.24100.00%58,789.03100.00%70,499.22100.00%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成本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2017年底开始公司新增较多机器设备,折旧费用相应大幅增加,使得制造费用占成本比重上升。

②受托加工业务营业成本的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人工3,253.7819.89%2,764.7922.75%2,096.3524.69%
制造费用13,102.6580.11%9,390.3577.25%6,394.5275.31%
合计16,356.44100.00%12,155.14100.00%8,490.87100.00%

2018年及2019年,随着新购设备陆续转固,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逐年上升,使得制造费用占成本比重逐年上升,直接人工占成本比重逐年下降。

2、营业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缸体16,919.3548.34%14,366.8243.61%16,550.3647.22%
其中:产品销售11,511.8832.89%8,494.4025.78%12,061.1334.41%
受托加工5,407.4715.45%5,872.4217.82%4,489.2312.81%

1-1-40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缸盖15,205.4743.45%15,170.7846.05%15,706.8644.81%
其中:产品销售4,486.5112.82%5,233.1915.88%8,791.2525.08%
受托加工10,718.9730.63%9,937.5930.16%6,915.6119.73%
连杆2,076.425.93%2,445.327.42%1,815.205.18%
其中:产品销售2,019.765.77%2,397.377.28%1,797.145.13%
受托加工56.660.16%47.960.15%18.060.05%
其他797.662.28%962.662.92%976.012.78%
其中:产品销售748.412.14%905.592.75%888.562.54%
受托加工49.260.14%57.070.17%87.450.25%
合计34,998.91100.00%32,945.59100.00%35,048.44100.00%

报告期内,缸盖和缸体产品分别合计为公司贡献毛利32,257.23万元、29,537.60万元及32,031.55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额比例分别为92.04%、

89.66%及91.52%,为公司主要的毛利来源。

(三)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1.03%31.71%30.73%
其中:产品销售23.40%22.46%25.03%
受托加工49.81%56.70%57.55%
其他业务毛利率13.24%13.68%-5.25%
综合毛利率30.61%31.24%30.12%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0.12%、31.24%及30.6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73%、31.71%和31.03%。2019年受托加工业务毛利率与2018年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福田康明斯12L系列产品由受托加工业务转为产品销售业务所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划分毛利率变化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408

毛利率占主营收入比重毛利率占主营收入比重毛利率占主营收入比重
缸体28.32%52.98%30.34%45.59%32.14%45.16%
其中:产品销售24.97%40.88%24.33%33.61%28.42%37.21%
受托加工39.63%12.10%47.18%11.98%49.49%7.95%
缸盖43.45%31.03%41.73%35.00%35.23%39.10%
其中:产品销售27.55%14.44%24.96%20.18%25.94%29.72%
受托加工57.28%16.59%64.55%14.82%64.68%9.38%
连杆16.81%10.95%18.18%12.95%17.01%9.36%
其中:产品销售16.56%10.82%18.00%12.82%16.98%9.28%
受托加工37.16%0.14%36.01%0.13%19.92%0.08%
其他14.04%5.04%14.32%6.47%13.41%6.38%
其中:产品销售13.35%4.97%13.67%6.38%12.46%6.25%
受托加工65.25%0.07%59.43%0.09%59.00%0.13%
主营业务毛利率31.03%100.00%31.71%100.00%30.73%100.00%

报告期内受托加工业务毛利率整体高于产品销售业务主要原因为同类产品在不同业务类型下(受托加工或产品销售)赚取的毛利额差异不大,而受托加工业务仅按收取的加工费(不含毛坯)确认收入,产品销售业务按收取的产品销售款(含加工费及毛坯款)确认收入,因此同类产品的受托加工业务一般比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高。

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各产品毛利率自身变动及其相对收入规模变化的综合影响,各细分产品具体影响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例变动影响毛利率贡献变动影响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例变动影响毛利率贡献变动影响
缸体-0.92%2.09%1.17%-0.81%0.13%-0.68%
-产品销售0.21%1.82%2.03%-1.52%-0.88%-2.40%
-受托加工-0.91%0.05%-0.86%-0.18%1.90%1.72%
缸盖0.60%-1.72%-1.12%2.54%-1.71%0.83%
-产品销售0.52%-1.58%-1.06%-0.29%-2.38%-2.67%
-受托加工-1.08%1.02%-0.06%-0.01%3.51%3.50%
连杆-0.18%-0.34%-0.51%0.11%0.65%0.76%
-产品销售-0.19%-0.33%-0.52%0.09%0.64%0.73%

1-1-40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例变动影响毛利率贡献变动影响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例变动影响毛利率贡献变动影响
-受托加工0.00%0.00%0.00%0.01%0.02%0.03%
其他-0.02%-0.20%-0.22%0.06%0.01%0.07%
-产品销售-0.02%-0.19%-0.21%0.08%0.02%0.09%
-受托加工0.01%-0.02%-0.01%0.00%-0.02%-0.02%
合计-0.49%-0.19%-0.68%1.90%-0.92%0.98%

注:1、毛利率变动影响=各产品本期毛利率较上期毛利率的变动额×各产品上期收入占上期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的比例;

2、收入占比变动影响=各产品本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上期的变动额×各产品本期的毛利率;

3、毛利率贡献变动影响=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例变动影响

2、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为缸体、缸盖及连杆产品销售及加工,对以上产品毛利率的分析如下:

(1)缸体

①缸体产品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缸体产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对福田康明斯的销售,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元/件)2,083.021,707.421,843.34
单位成本(元/件)1,562.911,292.011,319.37
毛利率24.97%24.33%28.42%

2018年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主要原因一是销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

2.57万件,单位制造费用增加;二是毛坯采购价格上涨,同时公司在对福田康明斯加工费上有所让步;三是毛利率较高的福田康明斯12L缸体产品销售占比下降,拉低产品综合毛利率。另外,因部分缸体、缸盖柔性设备由北京移至襄阳使得2018年毛利率仍略高于2016年。

2019年产品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均大幅提高主要系单价较高的12L缸体产品销量增加。毛利率较2018年略有上升主要一是对福田康明斯产品销量增加,摊薄制造费用,二是毛利率较高的12L缸体产品销量占比上升,拉高产品综合毛利率所致。

1-1-410

②缸体产品受托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缸体受托加工业务的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元/件)743.79750.29728.71
单位成本(元/件)449.05396.28368.04
毛利率39.63%47.18%49.49%

2018年加工销量同比增长,但是对福田康明斯加工费正常年降,综合影响使得2018年毛利率同比略有下降。2018年,缸体受托加工业务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2.31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东风康明斯产品和福田康明斯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缸体产品受托加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下降2.07个百分点和1.18个百分点,东风康明斯产品和福田康明斯产品2018年毛利率较2017年波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A.东风康明斯产品

2018年,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东风康明斯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分别较上年有所增加,但随着公司新购设备陆续转固和加工销量同比减少,折旧等单位制造费用有所增加以及毛利率相对较低的C系列缸体销量占比同比增加,使得单位成本增幅高于平均单价增幅,导致东风康明斯产品毛利率下降。

B.福田康明斯产品

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2018年福田康明斯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均较2017年有所下降,因公司对福田康明斯产品加工费单价正常年降,使得平均单价下降幅度略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使得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

2019年,缸体受托加工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7.56个百分点,主要系福田康明斯12L系列产品由受托加工业务转为产品销售业务,产品毛利率较高的福田康明斯缸体产品占比下降,拉动缸体受托加工业务毛利率下降7.99个百分点。此外,受公司新购设备陆续转固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使得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

(2)缸盖

1-1-411

①缸盖产品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缸盖产品销售业务主要来自福田康明斯,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元/件)922.301,045.431,315.87
单位成本(元/件)668.17784.45974.56
毛利率27.55%24.96%25.94%

2018年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产品销量有所下降以及毛坯采购价格上涨,同时公司在对福田康明斯加工费上有所让步所致。2019年产品毛利率较2018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低的福田康明斯12L缸盖销量占比由13.05%下降至3.66%,抬高了产品综合毛利率。

②缸盖产品受托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缸盖受托加工业务的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元/件)565.82540.37502.65
单位成本(元/件)241.74191.56177.54
毛利率57.28%64.55%64.68%

因2017年10月起东风商用车将原自行生产的DCI11系列产品的份额改为由公司为其加工, 2018年公司缸盖产品受托业务加工量同比有所增长,制造费用被摊薄,但是对福田康明斯加工费正常年降,两者综合影响使得2018年毛利率同比变化不大。

2019年,缸盖受托加工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7.27个百分点,主要因毛利率较高的东风康明斯产品销售占比下降以及受东风康明斯产品自身毛利率下降影响,东风康明斯产品毛利率下降系因为其产品结构原因平均单价较上年有所下降,另外受新购设备陆续转固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使得产品单位成本上升,综合影响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3)连杆

1-1-412

报告期内,连杆产品收入主要来自产品销售业务,产品销售业务的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平均单价(元/件)84.5686.6588.51
单位成本(元/件)70.5671.0573.48
毛利率16.56%18.00%16.98%

2018年连杆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提高,主要是因为武汉长源的连杆生产线于2017年建成投产并负责福田康明斯ISG系列12L连杆产品的生产及供货和东风康明斯D系列连杆产品产销量持续上升,连杆产品销量大幅增加,制造费用被摊薄。2019年受连杆产品销量较上年回落以及公司对福田康明斯加工费单价正常年降的影响,连杆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原材料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的主要产品及对应的毛利率
主要产品2019年2018年2017年
秦安股份铝锭、外购气缸体毛坯件、碳钢(压块)等发动机气缸体、气缸盖、曲轴/4.24%26.30%
新朋股份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原材料是汽车钢板在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要产品是为乘用车专业提供汽车零部件开卷落料、大型覆盖件冲压、分总成焊接、小型金属零部件等/13.31%12.00%
八菱科技钢材、铝材、工程塑料等商用车热管理相关的发动机机散热器及总成、前端冷却模块、油冷器、中冷器等/13.93%17.44%
蠡湖股份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小零件、镍板、毛坯等涡轮壳、压气机壳/25.31%27.41%
旭升股份主要原材料为合金铝主导产品是新能源汽车变速系统、传动系统、电池系统等核心系统的精密机械加工零部件33.53%39.22%47.15%
平均值/19.20%26.06%

1-1-413

公司主要原材料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的主要产品及对应的毛利率
主要产品2019年2018年2017年
长源东谷主营业务毛坯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排气管及齿轮室等31.03%31.71%30.73%
产品 销售23.40%22.46%25.03%

数据及主要原材料信息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产品销售及受托加工业务,其中受托加工业务的单位加工费收入和单位加工成本的绝对金额较小,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2017年,公司的产销量大幅提升,固定成本被摊薄,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上涨,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的差异较小。2018年,公司因机加工收费单价下降及因新购机器设备较多使得折旧费用增加的综合影响,毛利率较2017年有所下降,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秦安股份受主要客户销售疲软,订单需求减少影响,产品销量下降幅度较大,毛利率大幅降低,若剔除秦安股份,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为22.94%,与公司毛利率基本持平。

(四)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整体情况

(1)各项期间费用及费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费率费率 变动金额费率费率 变动金额费率费率 变动
销售费用2,354.212.04%0.30%1,856.681.74%0.61%1,313.131.13%0.83%
管理费用3,991.193.45%-1.12%4,873.314.57%1.94%3,055.592.63%-0.60%
研发费用6,201.715.37%0.39%5,309.764.98%0.99%4,628.993.99%-0.54%
财务费用705.110.61%-0.30%966.560.91%0.11%925.730.80%0.38%
合计13,252.2111.47%-0.72%13,006.3112.19%3.64%9,923.448.55%0.0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9,923.44万元、13,006.31万元及13,252.2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55%、12.19%及11.47%。

1-1-414

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呈整体上涨趋势,主要由于①质量索赔费呈上涨趋势,计入销售费用的质量索赔费由当期预计负债余额的变动和当期实际支出的质量索赔费用构成,随收入增长呈上升趋势,但由于受到预计负债计算的影响,和收入非直线正相关,报告期内质量索赔费占收入比例有所提高,带动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上涨;②运杂费随着销售规模增长而持续上涨,2018年公司对东风商用车的收入大幅增长,2019年公司对西安康明斯及上菲红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因而2018年、2019年非同城运输费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导致运杂费占收入比例持续提高。

2018年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同比由2.63%提高到4.57%,多项管理费用项目均有所增长:①折旧及摊销费用较大,是由于该期间部分M11生产线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计提折旧,但M11系列产品处于样件试制阶段,未产生收入,相关设备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所致;②维护维修费较高,是由于2018年发生三坐标、机床等设备的保养费以及刀具修磨费用较上年大幅增加;

③职工薪酬和中介机构服务费较高,主要由于企业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为增强员工激励而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整体薪酬,同时产生了较多上市相关中介机构服务费用。2019年管理费用金额较上年同比减少主要系2019年公司中介机构服务费同比大幅减少以及新项目均已顺利批量化生产使得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大幅降低。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相对较为平稳,企业随着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新老客户需求的增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占收入比例较为稳定,由于随着经营和投资规模扩大,企业资金需求量增加,公司贷款融资规模较大,财务费用中主要为利息支出及因购买进口设备以外币结算产生的汇兑收益。

(2)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秦安股份/12.27%7.34%

1-1-415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新朋股份/6.97%7.30%
八菱科技/13.07%10.54%
蠡湖股份/15.13%14.48%
旭升股份12.57%8.07%9.98%
平均值/11.87%10.96%
长源东谷11.47%12.19%8.55%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总体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所致。

销售费用方面,公司无经销模式销售、不存在外销收入,且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较稳定,因此销售费用支出较少,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相应较低;管理费用方面,公司一直以来重视各项费用支出的管控,各项管理费用均得到较稳定的控制,管理费用支出相对较少,但随着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上市进程的推进,管理费用有所增长,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与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差异在逐渐减小。

2、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质量索赔费用1,137.27837.15474.99
运杂费696.79569.87415.02
职工薪酬343.12303.23209.75
办公招待费73.9665.11119.55
差旅费18.0412.1119.87
其他85.0369.2073.96
合计2,354.211,856.681,313.13

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313.13万元、1,856.68万元及2,354.2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3%、1.74%及2.04%,剔除波动较

1-1-416

大的质量索赔费用后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2%、0.96%及

1.05%。

公司质量索赔费用金额为各期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各期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等于当期预计负债余额的变动加当期实际支出的质量索赔费用。各期末预计负债的余额代表截至该时点预计尚在质保期内的产品将在未来产生的质量保证支出。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预提的质量保证费,系以产品质量保证费基数的最佳估计数与产品质量保证费率最佳估计数的乘积确定。产品质量保证费率最佳估计数是以公司过去三年的平均产品质量保证费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关于报告期内质量保证支出相关的计算和分析,参见“第十一节/一/(二)/9、预计负债”。运杂费为产品运输相关的自有货车油费和运营维护支出,以及向第三方物流公司支付的运费。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逐年上涨,与对应收入的波动趋势较为一致。2018年运杂费较高,系对非同城的客户东风商用车的收入增加较多所致。2019年运杂费较上年同期增加,系对非同城的客户西安康明斯及上菲红的收入增加所致。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主要为销售人员和货车司机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为奖励销售人员市场开发成果,提高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因此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有所上涨。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金额较小,这是由于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地理半径较小,公司与东风康明斯、子公司北京长源与福田康明斯均在同一城市,因此销售人员产生的差旅较少,因此差旅费用较低。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秦安股份/2.63%1.70%
新朋股份/1.43%1.34%
八菱科技/3.6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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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蠡湖股份/4.18%3.18%
旭升股份1.87%1.17%1.58%
平均值/2.62%2.21%
长源东谷2.04%1.74%1.13%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由上表可知,公司的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明显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客户周边设厂,产品运输距离近,产品运输费用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低所致,此外,由于公司与主要客户距离较近,销售人员差旅费也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低。报告期内,公司对北京市和湖北省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9.72%、99.05%及95.51%,其中同城(北京市和襄阳市)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3.28%、89.07%及86.66%。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运输费用和差旅费占营业收入比率的比较情况分别如下:

①产品运输相关费用

产品运输相关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秦安股份/0.51%0.50%
新朋股份/1.24%1.15%
八菱科技/2.41%2.79%
蠡湖股份/1.28%1.03%
旭升股份0.58%0.32%0.40%
平均值/1.15%1.17%
长源东谷0.60%0.53%0.36%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

②差旅费

销售费用中差旅费占营业收入比率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八菱科技/0.05%0.06%
蠡湖股份/0.07%0.07%
旭升股份0.13%0.09%0.15%

1-1-418

销售费用中差旅费占营业收入比率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值/0.07%0.09%
长源东谷0.02%0.01%0.02%

注:1、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或招股说明书,秦安股份和新朋股份未披露差旅费明细数据。

2、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

3、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职工薪酬2,021.421,870.291,319.08
办公招待费414.37312.53481.19
折旧及摊销费用496.88945.28471.16
中介机构服务费188.70772.39104.40
维护维修费337.98284.16148.08
差旅交通费187.50193.61134.10
其他344.33495.05397.58
合计3,991.194,873.313,055.59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分别为3,055.59万元、4,873.31万元及3,991.19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加。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63%、4.57%及3.45%。

2018年管理费用金额及占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其中多项费用项目均有所增长:①折旧及摊销费用较大,是由于该期间部分M11生产线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计提折旧,但M11系列产品处于样件试制阶段,未产生收入,相关设备折旧327.89万元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所致;②维护维修费较高,是由于2018年发生三坐标、机床等设备的保养费以及刀具修磨费用较上年大幅增加;③职工薪酬和中介机构服务费较高,主要由于企业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为增强员工激励而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整体薪酬,同时产生了较多上市相关中介机构服务费用。

1-1-419

2019年管理费用金额较上年同比减少主要系2019年公司中介机构服务费同比大幅减少以及新项目均已顺利批量化生产使得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大幅降低。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的对比分析

2017年,可比上市公司尚未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编制财务报表,因此其管理费用科目中包含研发费用。公司于报告期内的管理费用与可比上市公司剔除研发费用后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秦安股份/8.48%4.55%
新朋股份/4.29%3.99%
八菱科技/7.26%5.35%
蠡湖股份/5.07%4.78%
旭升股份5.56%3.79%4.06%
平均值/5.78%4.55%
长源东谷3.45%4.57%2.63%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招股说明书,大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低于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但处于合理的区间内。公司重视对各项费用支出的管控,保持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处于较稳定的水平。

4、研发费用分析

为保证业务的持续有力发展,公司重视技术和研发,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分别为4,628.99万元、5,309.76万元及6,201.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99%、4.98%及5.37%。

5、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2017年度
利息费用1,668.491,733.561,365.61

1-1-420

利息收入-208.42-392.36-221.65
汇兑净损益-792.95-444.87-246.63
手续费37.9970.2328.41
合计705.11966.56925.73

注:上表中收益以“-”号填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别为925.73万元、966.56万元及

705.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80%、0.91%及0.61%。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资金需求量增加,贷款融资规模较大所致,2019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因人民币汇率变动,公司汇兑净收益增加348.08万元所致。报告期内利息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3,918.373,190.611,520.96
减:贷款贴息收入2,104.671,425.00-
减:利息资本化145.2032.06155.36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1,668.491,733.561,365.61

公司贷款贴息收入为政府补助。包括①根据2018年5月10日公司与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书》,襄州区人民政府给予公司在金融机构取得的3亿元贷款6年贴息;②襄州区政府给予公司在襄州工业园项目1.4亿元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从银行发放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来自各期支付进口设备款产生的汇兑损益以及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调汇产生的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产生汇兑净收益主要系支付大额进口设备价款时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变动所致。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919.27万元、743.58万元及681.54万元,主要为公司以流转税的支付为基准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2、其他收益

1-1-421

其他收益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49.94万元、405.83万元及912.94万元,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的摊销。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一/

(二)/8、递延收益”。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06.83万元、-219.28万元及-46.47万元,系对联营企业河北福田浩信的投资按权益法核算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河北福田浩信于2016年8月成立,截至2019年末尚未盈利。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557.17万元、-107.92万元及723.63万元,为计提或转回的坏账损失。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34.82万元、216.20万元及154.49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9.17万元、1,519.39万元及1,915.57万元。其中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55.86万元、1,484.54万元及1,913.93万元,均为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金额文件依据
2019年度纳税贡献奖1,526.93《关于2018年度全区经济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襄州办文[2019]1号)、《关于投资协议贴息兑现的请示》及批复
襄阳市襄州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四季度项目拉练费69.00襄阳市襄州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襄州区经信局―三重一大‖会议纪要》
市财政局转拨省企业上市奖励专项资金150.00《市财政局关于转拨省企业上市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襄财企发[2019]11号)
企业上市阶段性奖励(区级)150.00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期)

1-1-422

期间项目金额文件依据
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奖励18.0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39号)
合计1,913.93
2018年度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奖励17.2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39号)
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障基金13.94襄阳市政府《襄阳市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及《关于申报2018年稳岗补贴的公告》
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10.00襄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2018年度襄阳市第一、二批专利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襄知发【2018】14号)
知识产权局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8.00《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的通知》(鄂知发(2018)13号)
2018年发明专利资助0.40襄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2018年度襄阳市第一、二批专利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襄知发【2018】14号)
纳税贡献奖1,425.002019年2月襄阳市襄州区政府出具的说明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文件费5.00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科技规[2015]5号)
襄州区科技局奖励5.00襄阳市襄州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划拨“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的请示》(襄区科〔2016〕9号)
合计1,484.54
2017年度2017年纳税贡献奖35.00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区经济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襄州办文[2017]3号)
2017年稳岗补贴8.95襄阳市政府《襄阳市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及《关于申报2017年稳岗补贴的通知》
报废汽车的政府补贴5.16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襄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6]73号)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文件费5.00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科技规[2015]5号)
其他补助1.75
合计55.86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构成如下:

1-1-423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滞纳金0.1645.2874.79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3.176.7143.38
盘亏损失-0.057.30
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10.00-
其他4.7912.9018.53
合计18.1274.95144.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其他项目包括环保处罚、工伤赔款等支出。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4,546.213,386.843,595.11
递延所得税费用-491.79-774.46-375.71
所得税费用合计4,054.432,612.383,219.40
利润总额31,300.4021,091.2523,267.95
实际税率12.95%12.39%13.84%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实际税率(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低于25%,是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长源在报告期内享有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所得税优惠。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1、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983.23-0.69-43.15

1-1-424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931.543,240.33305.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31-46.04-97.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46-
小计12,901.463,214.06165.3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944.60488.9037.48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1.360.06-1.84
合计10,955.502,725.09129.70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29.70万元、2,725.09万元及10,955.50万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66%、15.01%及40.76%。2018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增多主要系因2018年公司获得政府洪山头投资项目建设贷款贴息及纳税贡献奖,该两项政府补助合计2,850万元。2019年度占比较高,主要系2019年公司将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的土地、房产及地上附属物以政府收储的形式移交给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按照评估值给予收储补偿款高于资产账面价值部分形成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所致。

2、公司按照政府投资协议享受的政府补助对报告期各期业绩的影响

公司与襄州区政府和老河口政府签订了若干投资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公司在当地建设投资项目享受搬迁补偿、贷款贴息、耕地占用税奖励等优惠政策。该等协议详细约定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二/(四)重大项目投资合同”。公司按照投资协议享受上述政府补助对报告期利润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671.371,537.6490.18
其中:襄州区投资贷款贴息1,491.231,425.00-
洪山头产业园投资补贴90.1890.1890.18
老河口市财政兑付的公司项目专项扶持资金89.9622.46-

1-1-42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润总额31,300.4021,091.2523,267.95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5.34%7.29%0.39%

由上表可知,公司按照投资协议所享受的政策支持未对报告期各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61.1033,107.7325,158.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16.50-63,690.44-24,305.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00.6737,436.0819,602.8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58-74.03-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156.656,779.3320,455.69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6,038.6378,593.3376,525.48
收到的税费返还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245.5732,053.049,99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284.20110,646.3886,516.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845.2637,298.8637,349.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893.3610,898.139,011.73
支付的各项税费13,129.898,637.069,064.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54.6020,704.605,93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723.1077,538.6461,358.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61.1033,107.7325,158.27
净利润27,245.9718,478.8720,048.56

1-1-426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占当期现金总流入的68.55%、69.56%及79.42%,是公司的主要现金来源;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小或高于净利润一定金额。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小于当期含税营业收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小于当期营业成本,主要系公司的客户使用银行承兑票据向公司支付货款后,为节约财务费用,公司通常直接将银行承兑汇票向上游供应商背书,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是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因此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未包含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未包含公司向供应商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2、净利润调节至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将公司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7,245.9718,478.8720,048.56
加:资产减值准备878.12108.28892.00
固定资产折旧11,650.679,856.177,990.67
无形资产摊销296.46241.79211.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986.406.63-0.2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17-5.9443.3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668.491,733.561,365.6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6.47219.2810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79.58-762.25-363.5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21-12.21-12.2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63.15-916.65-3,457.1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681.98-5,824.63-15,555.5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195.079,984.8413,888.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61.1033,107.7325,158.27

1-1-427

3、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及金额占比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及金额占比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代收毛坯结算款25,597.7377.00%17,636.0155.02%8,022.5580.29%
收到政府补助5,939.1417.86%13,908.2043.39%1,425.5614.27%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208.420.63%392.361.22%221.652.22%
收回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借款1,308.093.93%----
其他192.190.58%116.470.36%321.583.22%
合计33,245.57100.00%32,053.04100.00%9,991.35100.00%

注:代收毛坯结算款为受托加工业务中从客户收到的应付毛坯提供方的货款。2018年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公司收到襄州区政府支付的土地收储补偿款6,000万元以及襄州区政府拨付纳税贡献奖励、贷款贴息各1,425.00万元,2018年10月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收到老河口市政府的专项扶持资金4,498.00万元和收到襄阳市财政局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417.86万元等。2019年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系贷款贴息1,491.23万元、两项重大产业项目设备投资补贴合计1,962.98万元及纳税贡献奖励1,526.93万元等。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及金额占比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支付代收毛坯结算款19,063.1887.23%16,578.4680.07%3,742.4563.08%
支付付现费用及其他2,791.4212.77%2,749.8613.28%2,190.2835.56%
支付对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的借款--1,308.096.32%--
合计21,854.60100.00%20,704.60100.00%5,932.73100.00%

注:支付代收毛坯结算款为受托加工业务中支付毛坯提供方的货款。

2018年公司支付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向襄阳长源朗弘的借款1,308.09万元,用于公司在老河口市的投资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费。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1-1-428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323.708.848.2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23.70176.848.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440.4063,707.6023,735.86
投资支付的现金99.80159.68409.9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540.2063,867.2824,313.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16.50-63,690.44-24,305.4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持续为负。这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持续扩大生产经营,持续增加对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投入、扩大产能,投入洪山头新厂房建设,因此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

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为支付的对联营企业河北福田浩信的投资款;2017年度“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8.00万元为支付的老河口工业园项目投资保证金;2018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00万元为收回老河口工业园项目的投资保证金。2019年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完成厂房搬迁,收到政府补助5,000.00万元。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9.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000.0048,000.0039,68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00.0048,239.0039,68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503.005,558.006,41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997.675,244.9213,658.1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0.00570.00292.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500.6710,802.9220,077.11

1-1-42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00.6737,436.0819,602.8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借款筹措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的资金,因此,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2019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公司为办理银行借款支付的保证金,待借款抵押手续办妥后收回。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市场,围绕扩大产能和新建厂房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投资,产销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32,440.4056,991.2623,377.06
无形资产投资-4,515.68-
长期股权投资-2,200.66358.80
合计32,440.4063,707.6023,735.86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业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1、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包括如下:

(1)2017年12月26日及2018年5月4日,发行人与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及《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项目投资相关事宜。根据前述协议书,发行人在老河口市新设立注册资本约为5,000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亿元,分两期投资,一期项目投资6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

1-1-430

(2)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5月10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长源东谷将投资12.1亿元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8.6亿元,二期计划投资3.5亿元(2023年底前完成投资并达产)。

(3)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长源东谷将投资建设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投资金额总和不低于4亿元,其中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完成2.2亿元设备投资。

上述投资额中包含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的投向可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2、重大投资协议涉及的主要项目名称、建设计划、投资目的、具体项目投资构成、进展情况、资金来源以及主营业务相关性

(1)老河口投资项目

2017年12月26日及2018年5月4日,发行人与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及《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亿元,分两期投资,一期项目投资6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

具体涉及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计划投资目的投资构成目前进展是否为募投项目
一期投资
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2018年9月开始建设,36个月内完成根据公司与广西玉柴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本项目系为玉柴4Y30系列和K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提供加工总投资预计6.05亿元,其中厂房及设备投资约4.38亿元,土地、流动资金及预备费用等1.67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资3.67亿元,完成预计投资总额的60.67%
二期投资
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二期)2021年3月开始建设,36个月内完成为获取玉柴未来更多型号发动机的缸体、缸盖的加工业务总投资预计4亿元,其中厂房及设备投资约3亿元,土地流动资金等1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资1,822.00万元(土地购置支出),完成预计投资总额的4.5%

1-1-431

(2)洪山头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2018年5月10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以及于2018年11月5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期计划投资8.6亿元(本协议签订后两年内完成投资),建设项目为:“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东风X7项目”、“柳州五菱变速箱加工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和“长源东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计划投资3.5亿元(2023年底前完成投资并达产),建设项目为复制一期计划投资项目的“东风X7项目”和“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各一条生产线。具体涉及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计划投资目的投资构成目前进展是否为募投项目
一期投资
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2016年6月开始建设,18个月内完成根据公司与西安康明斯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本项目系为西安康明斯缸体缸盖提供加工总投资20,536.45万元,其中设备、工程建设相关投资约16,429.16万元,流动资金及预备费用等4,107.29万元已完成
东风X7项目2013年6月开始建设,48个月内完成根据公司与东用车达成的合作协议,本项目系为东风商用车X7(DDI50、DDI75)缸体缸盖提供加工总投资4,579.02万元,其中设备、工程建设相关投资约3,663.22万元,流动资金及预备费用等915.80元已完成
柳州五菱变速箱加工项目2017年3月开始建设,40个月内完成根据公司与柳州五菱达成的合作意向,本项目系为柳州五菱变速箱壳体提供加工总投资预计11,250万元,其中设备、工程建设相关投资约9,000万元,流动资金及预备费用等2,25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资8,174.82万元,完成预计投资总额的72.67%

1-1-432

项目名称建设计划投资目的投资构成目前进展是否为募投项目
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2018年5月开始建设,30个月内完成根据东风康明斯发给公司的采购确认通知,本项目系为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提供加工总投资预计17,192.20万元,其中设备、工程建设相关投资约15,530.06万元,流动资金及预备费用等1,662.1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资8,759.02万元,完成预计投资总额的50.95%
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2018年5月开始建设,30个月内完成根据公司与玉柴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以及与东风康明斯现有的业务合作情况,本项目系为玉柴连杆提供加工,以及为承接东风康明斯更多连杆加工业务总投资预计16,012.45万元,其中设备、工程建设相关投资约10,081.98万元,流动资金及预备费用等5,930.4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资4,570.58万元,完成预计投资总额的28.54%
长源东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5月前择机开始建设,12月内完成随着公司现有业务拓展顺利以及未来可能承接更多客户的更多项目,为保证公司可以在技术方面始终保持竞争优势,因此需要加大相关研发投入总投资0.62亿元,全部为厂房、设备类等相关固定资产尚未开始建设
二期投资
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2018年1月开始建设,48个月内完成承接西安康明斯更多缸体、缸盖产品加工业务总投资8,000万元,全部为设备投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资1,952.43万元,完成预计投资总额的24.41%
东风X7项目2017年8月开始建设,36个月完成承接东风商用车X7系列更多缸体、缸盖加工业务总投资2,200万元,全部为设备投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资1,941.82万元,完成预计投资总额的88.26%

1-1-433

注: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及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由于客户根据国六标准执行延缓而调整排产计划,该等项目的建设计划有所调整,上表列示为调整后的建设计划。

(3)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

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投资协议书》,根据协议长源东谷将投资建设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投资金额总不低于4亿元,其中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完成2.2亿元设备投资。

具体涉及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计划投资目的投资构成目前进展是否为募投项目
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2018年9月开始建设,36个月内完成为上菲红及中国重汽相关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提供加工总投资预计4亿元,其中设备投资3.2亿元,铺底流动资金及预备费0.8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资1.64亿元,完成预计投资总额的41.06%

(4)项目与主营业务相关情况

洪山头投资项目具体为西安康明斯提供缸体缸盖、加工项目、东风康明斯缸体、缸盖项目以及玉柴和康明斯连杆加工项目;老河口投资项目为玉柴缸体缸盖加工项目,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主要为上菲红和中国重汽缸体缸盖加工项目。缸体、缸盖及连杆加工及销售均为公司主营业务,上述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存在主营业务以外(如房地产开发等)的投资。

3、重大投资协议涉及项目的资金来源

(1)老河口投资项目

①外部借款

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与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亿元,借款期限为6年;

②自身利润积累

老河口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达产后年均净利润7,143.93万元,项目用地已经确定,按照三年建

1-1-434

设期间计算,预计2021年底前可以竣工达产。假设2022年开始可以保持稳定年均净利润7,143.93万元,考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照上述金额90%进行测算,公司每年可以通过正常经营积累用于投资的部分为6,429.54万元,在承诺投资期限6年的后三年(2022年-2024年)可以累计投入19,288.62万元。

③首发募集资金

公司预计使用募集资金54,000万元用于“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该项目投资全部在老河口。

(2)洪山头投资项目

①银行贷款

2017年12月1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亿元、借款期限为6年,该笔贷款已经到账。

②自身利润积累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9,686.30万元、18,150.47万元及26,880.63万元,呈现出了良好的盈利能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8,482.98万元,母公司报表货币资金17,720.53万元,公司具备较强的投资支付能力。

假设2020年及以后年度可以保持稳定归母净利润21,572.47万元(近三年平均数,该利润不包含老河口项目贡献),假设分别按归母净利润的10%及1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现金分红,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2020年至2023年,公司每年可以通过正常经营积累用于投资的部分为16,179.35万元,四年合计64,717.41万元。

③首发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计划洪山头厂区将建设“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和“长源东谷技术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合计34,352.70万元,本次首发顺利完成预计可以募集资金34,35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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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

①银行贷款

襄州区政府负责协调给予公司1.4亿元贷款,公司已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4亿元,期限自2019年2月26日起2年。

②拆迁补偿及搬迁奖励

根据该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收到的1.1亿元土地收储款也将用于本项目建设;另外,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搬迁,将会得到政府剩余2.4亿元搬迁补偿及奖励。

五、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一)公司的主要优势

1、生产经营方面的优势

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具有优质客户资源、规模效应、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先进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优势,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三/(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2、财务方面的优势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跨国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合资企业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行业地位,且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小;公司主要按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存货周转率较高,产品销售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较稳定,盈利能力较强。

(二)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需要投入资产扩大产能以满足增长的市场需求,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资本实力、融资能力等方面相对不足,设备和研发投入受限。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发展,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将更为迫切。

1-1-436

(三)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但是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与经营现金流量产生能力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供了保障。若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我国汽车行业目前处于保有量持续增长,预计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稳健发展的阶段,汽车消费将进一步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已与国内外大型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未来伴随着汽车行业的逐步增长,公司收入规模将继续稳健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及东风商用车等大型整车生产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均通过了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且与其合作良好。然而,如上述客户因宏观经济、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进或其他因素,导致其对公司采购减少;亦或因公司技术因素、产品质量因素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无法满足其生产技术要求、供货要求、认证要求,甚至导致其与公司产生技术合作纠纷进而暂停或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的经营发展对行业波动较为敏感,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行业与汽车行业密切相关。若未来汽车行业增长乏力,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重大投资协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重大投资协议签署的背景、原因

随着我国近年来各地政府经济转型,加大了支持实体产业发展的力度,襄阳市(老河口市归属襄阳市管辖)一直在对优质实体产业的招商引资方面给予较大政策支持,尤其对市场前景良好的实体投资项目支持力度更强。

1-1-437

长源东谷通过与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及东风商用车10余年的合作,积累了一定资本实力且在行业内也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近年来又成功拓展了西安康明斯、广西玉柴、中国重汽等新客户,并获得了东风康明斯、东风商用车以及上菲红更多的业务合作机会。针对上述新客户新业务公司均需要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上述投资的同时,也关注到当地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因此从2013年开始公司就项目投资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因为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经营稳健且一直都是襄州区民营企业纳税大户,为当地税收和解决就业岗位做出了较大贡献,符合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对象。

2、重大投资协议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契合度以及与公司资产规模、管理能力分析,重大投资协议不存在终止风险及投资项目不存在闲置或资产损失的分析

(1)重大投资协议与发行人战略发展规划的契合度

公司发展战略:始终坚持“长于品质,源于专业”经营态度,以发展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等产品专业为主体,制造精品,打造企业品牌形象;以质量为基石,科学创新,科学管理,优化内部生产工艺和流程,减少制造成本,降低浪费,为客户提供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发展规划核心内容:提升产能,巩固、加深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并拓展与新客户的合作;持续推进生产工艺研发和改进;积极开发新市场和新产品;注重人才发展计划建设。

公司与政府签署的重大投资均基于现有核心客户新增业务以及新增客户的项目建设,各投资项目均为缸体、缸盖及连杆产品销售及加工,该类产品均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上述项目的投资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均有较高的契合度。

(2)重大投资协议与公司现有资产规模、管理能力的匹配分析

①与公司现有资产规模的匹配分析

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原值对应的收入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全部投产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及对应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438

公司除重大协议涉及的项目外固定资产与加工费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①主营业务加工收入②贡献度(②/①)
2017年合并报表 (不含X7项目)107,587.9755,045.540.51
重大投资协议涉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和所涉及项目100%达产年加工费情况
三个重大投资协议涉及的盈利项目固定资产投入①100%达产加工收入②贡献度(②/①)
合计152,456.6894,913.220.62

注:1、主营业务加工收入系假设不考虑毛坯部分产生的盈亏,以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得出;2、重大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包括:洪山头投资协议(不含研发中心)、老河口投资协议以及上菲红、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3、上表选择2017年作为对比分析的考虑,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M11部分同时上表固定资产原值也剔除了X7部分,即用2017年作对比分析更能反映公司除投资协议外的现有项目资产贡献情况。

从上表分析可以看出,重大投资协议项目收益好于公司现有资产产生的效益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质量、生产能力、技术能力均有一定竞争优势,公司关于加工费议价能力有所增强;随着公司在业内口碑良好,部分新客户主动联系公司,使得公司在谈判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综上分析重大投资协议项目与公司现有资产规模匹配。

②与公司管理能力的匹配分析

公司一直重视管理团队建设,报告期内在维持现有管理团队稳定的前提下增加了高级管理人员力量,增加了黄诚为副总经理(主管销售)、王红云为财务总监、刘网成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经过几年快速发展,生产人员技术能力均得到提升,其中不少人员经过培养也在生产方面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未来随着新项目陆续投入及生产公司也会提拔上述生产人员到管理团队中,增加公司的生产管理能力,同时公司也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通过对外招聘、公司内部优秀人才推荐等方式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部门增加人员。

综上,公司在未来项目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做足了充分的准备,管理能力可与重大投资协议涉及项目陆续投入及达产相匹配。

(3)发行人不存在园区、基地、项目闲置和资产损失风险的分析

1-1-439

根据公司已投资情况可以看出,重大投资协议涉及的厂区都在正常运营或建设中,不存在园区、基地、项目闲置的情形。另外,公司重大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均与客户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并且按照客户未来给予公司的需求量作出投资决策,涉及到客户均为商用车或柴油发动机领域内的优秀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因此公司也不会因重大投资协议项目而产生资产损失的风险。

3、重大投资协议对公司报告内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现行有效的重大投资协议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投资协议享受上述政府补助对报告期利润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671.371,537.6490.18
其中:襄州区投资贷款贴息1,491.231,425.00-
洪山头产业园投资补贴90.1890.1890.18
老河口市财政兑付的公司项目专项扶持资金89.9622.46-
利润总额31,300.4021,091.2523,267.95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5.34%7.29%0.39%

综上,公司按照投资协议所享受的政策支持对报告期各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2)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①洪山头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5月10日及2018年11月5日签订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A.根据上述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以及公司与襄阳市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于2018年5月4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收储合同》,公司争取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襄州区政府给予相应搬迁补偿。搬迁补偿总额根据现有厂房所占地地块最终挂牌出让成交价款决定,成交总额高于

3.5亿元,按照3.5亿元全额奖励给公司,低于3.5亿元,按照实际成交额全额

1-1-440

奖励公司。该项搬迁补偿中包含土地收储补偿款11,744.86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1.1亿元,2019年公司已将应收取的土地收储补偿款扣减公司搬迁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后净额计入当期损益。关于3.5亿元中剩余2.33亿元在收到后按政府补助进行处理。B.襄州区政府给予公司在金融机构取得的3亿元贷款6年贴息。公司已于2019年收到贴息1,491.23万元并冲减财务费用,不会对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C.襄州区政府一次性从政府产业发展资金中对公司进行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于2014年收到该项奖励款4,509.00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50年直线摊销进损益, 2020开始每年计入其他收益

90.18万元直至4,509.00万元全部摊销完毕。

②老河口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与老河口政府于2017年12月26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司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A.公司完成土地出让―招、拍、挂‖程序后30个工作日内老河口政府将公司支付的项目用地出让价款全部奖励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于2018年9月支付了土地出让价款4,342.00万元,并于2018年10月收到该土地款的全额返还。

B.公司在征地时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中老河口市本级财政实际所得部分将奖励给公司,该项奖励共计156.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收到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返还156.00万元。

根据以上两项,公司2020年开始每年计入当期其他收益89.96万元,直至从计入其他收益的开始月份累计50年结束。

③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

根据公司与襄州区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公司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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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政府对公司不超过1.4亿元贷款进行全额贴息,期限从银行贷款发放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取得银行贷款1.4亿元,贷款年利率5.225%按照约定可以享受贷款贴息10个月(2019年3月-2019年12月),冲减公司2019年度财务费用,对公司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4、计入资产相关及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依据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政府补助文件中明确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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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或有事项

于报告期内,公司与襄州区政府分别于2013年5月25日、2014年3月6日、2017年1月19日、2017年11月7日、2018年5月10日和2018年11月5日签订了一系列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与老河口政府分别于2017年12月26日和2018年5月4日签订了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公司享受若干优惠政策,同时承担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约定投资额、纳税金额以及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投资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事项约定内容公司实际 履行情况违约责任
投资额 有关约定长源东谷投资12.1亿元建设项目。 一期计划投资8.6亿元(本协议签订后两年内完成投资),建设项目为:―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东风X7项目‖、―柳州五菱变速箱加工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和―长源东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计划投资3.5亿元(2023年底前完成投资并达产),建设项目为复制一期计划投资项目的―东风X7项目‖和―西安康明斯M11L项目‖各一条生产线。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在洪山头厂区投资89,868.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7,750.69 万元若公司未按约定完成项目总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约定金额,襄州区政府有权选择给予公司一定宽限时间以完成投资,也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按照公司未完成比例与已给予公司的贷款贴息总金额乘积计算,向公司追回贷款贴息奖励。
长源东谷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在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投入固定资产总额和长源东谷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未来搬迁到洪山头工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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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约定内容公司实际 履行情况违约责任
纳税 有关约定自2018年到项目完全达产年(即2023年12月31日前)在襄州区缴纳税收累计不低于2亿元,自2023年至2030年每年在襄州区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2018年、2019年长源东谷在襄州区缴纳分别各项税费4,693.52万元、6,778.80万元,合计11,472.32万元。公司在2018年至2023年在襄州区累计税收若低于2亿元,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尚未给予公司的奖励,并有权按照公司未完成比例与已给予公司的贷款贴息总金额乘积计算,向公司追回贷款贴息奖励,且未完成纳税约定部分由公司另行补足;自2023年至2030年公司每年在襄州区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另行补足,公司需要补齐税款的累计金额以襄州区政府实际给予的贷款贴息总额为上限,且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尚未给予的贷款贴息奖励。
搬迁约定长源东谷需要加快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建设工作,争取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搬迁工作,搬迁工作中如遇困难,经襄州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度延长。公司已经按照计划在洪山头新厂区建设新生产线,并积极准备现有生产线的搬迁工作(注1)若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搬迁(全部搬迁工作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或者申请延期搬迁襄州区政府未同意的,则襄州区政府取消对公司的所有奖励和补偿,已经享受的奖励及补偿全部追回。

注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搬迁工作。根据公司与政府签署的上述投资协议,若未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协议约定,可能产生的土地、资金收回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具体来讲,根据公司与老河口政府签署的协议,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完成投资总额以及未来税收缴纳之约定条款,老河口政府有权没收3,000万元保证金,并且可以收回公司在老河口的3亿元产业投资支持资金;在2021年结束和2024年结束时点,老河口政府可以对公司未完成投资的部分土地进行收回,无法收回将以当初取得该部分土地对应的出让款为上限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公司全资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老河口项目公司)已于2018年9月缴纳了土地出让款4,342.00万元,且老河口政府已于2018年10月按照协议约定将上述出让款全额返还。截至2021年或2024年结束时点,若公司发生未能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则需将未完成投资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返还给政府或将对应的土地出让款赔付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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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开工建设,建设期分为两期,一期和二期各3年。假设2018年底开工建设,则2021年底前需完成一期投资,2024年底前需完成全部投资。公司按照投资约定完成时点对未来期间业绩影响分析如下:

1、2021年

如在2021年结束时未按约定完成投资金额且未得到老河口政府豁免,襄阳长源朗弘需将用于项目的保证金3,000万元将计入当期损益;此外需归还未完成投资部分的土地,若无法归还则需按照该部分土地市场价格差额部分及已摊销的土地返还款按照未完成投资比例给老河口政府,计入当期损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在老河口项目累计投入36,719.00万元。

假设2021年结束时,襄阳长源朗弘仅完成了约定的投资金额的50%(即投资总额5亿元),因未及时履约而被没收的3,000万元保证金,以前年度摊销的专项扶持资金(土地返还款)141.12万元,则计入2021年的当期损益金额为3,000万元,账务处理为借记当期损益科目3,141.12万元、借记递延收益科目2,029.88万元(参考该土地的出让价格4,342万元进行测算),贷记货币资金等资产负债表科目5,171万元。

2、2024年

如襄阳长源朗弘在2024年结束时未按约定完成投资金额且未得到老河口政府豁免,襄阳长源朗弘需将用于项目的保证金3,000万元将计入当期损益;此外需归还未完成投资部分的土地,若无法归则需按照该部分土地市场价格赔偿给老河口政府,相关赔偿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假设2024年结束时,襄阳长源朗弘仅完成了约定的投资金额的80%(即投资总额8亿元)且土地未增值,因未及时履约而被没收的3,000万元保证金,以前年度摊销的专项扶持资金(土地返还款)108.55万元,则计入2024年的当期损益金额为3,108.55万元,账务处理为借记当期损益科目3,108.55万元、借记递延收益科目759.85万元,贷记货币资金等资产负债表科目3,868.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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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分别为20,048.56万元、18,478.87万元及27,245.97万元。因此,根据上述测算,公司不会因未能及时履行政府投资协议约定而导致出现无法持续盈利的情形。

此外,老河口政府提供的6年期限的3亿元发展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公司老河口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健经营,如因市场原因导致老河口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推进,即2021年结束时投资金额无法达到约定金额,则公司后续将不再继续进行投入,因此3亿元专项资金收回不会对公司其他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期后事项

2020年1月后,湖北武汉和全国其他地区相继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北京长源、武汉长源分别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北京市和湖北省仙桃市,其中主要生产基地为北京市和襄阳市。截止目前,北京长源已经复工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襄阳和武汉工厂根据湖北省政府发布的通知预计不早于3月10日复工。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且公司重要客户根据2020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对公司产品总采购需求量未发生变化,公司襄阳和武汉工厂在全面复工后通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可将第一季度因疫情耽误的生产计划在当年剩余月份补充完成,如果未来因疫情控制需要致使湖北地区继续延期复工,那么将会对公司后续经营成果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后即期回报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 和“长源东谷技术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公司拟募集资金投资的新建项目均需要一定的投产建设期,预期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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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建设项目均无法达产。因此,预期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至投资建设项目达产年期间,公司股东回报仍将主要由现有业务产能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公司预计2020年业务保持稳定,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最近一期将有所增加,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本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将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将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融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求

随着国六标准即将实施,公司主要客户的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其对新产品及现有产品的需求均会不断提升。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也将针对新老客户新增的业务需求作出及时响应,可以进一步巩固公司与现有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加强与新客户之间的互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会继续维持公司在行业内现有的优秀品质口碑及出色的规模生产效应,为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2、较高的资本性投入是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特征

汽车零配件制造业属于传统的机械制造业,对于生产设备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要求较高,设备投入较高是行业的进入壁垒之一。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配件制造业由于汽车环保标准、制造水平及市场需求的快速更新变化,对行业内各零部件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为保持市场要求的产品品质和优质配套产品,配以较高的资本性投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主要为资本性投入,均系为客户现实需求新建生产线,相关项目投入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能够满足客户的新增需求以及公司不断扩张的发展需求。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相关的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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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与现有客户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所展开的进一步合作及新合作的客户,募集资金项目均签署了合作协议,公司在业务技术、人员储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方面均有良好的储备基础。随着各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投入,将会增加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粘性,深度与其绑定合作关系,为将来的进一步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四)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加强与现有客户深度合作及大力拓展新客户

公司主要从事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主轴承盖、排气管、齿轮室等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公司目前主要为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及东风商用车等发动机厂商及整车厂商,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良好。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加强与东风康明斯的深度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客户比较集中,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为了保持稳定且快速的发展,公司也在积极开拓新客户且取得了较好成果。公司与广西玉柴达成了关于其缸体、缸盖及连杆产品的加工合作协议,作为本次募集资金重要投向之一,该项目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效益。随着本项目按计划投产,公司也将会与新客户广西玉柴建立更为紧固的合作关系。

2、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随着现有客户业务需求增加以及新增客户的业务需求,公司也将通过引进优秀人才、提高管理经营水平,使得管理与公司规模提升匹配,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向业内优秀企业学习,强化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进一步控制成本开支,加强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与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的风险。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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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出发,均和客户签署了合作协议且项目均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随着项目的达产,将大幅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稳步高效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随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增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提升自身产品口碑及影响力,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并由股东大会对其进行审议通过,强化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②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③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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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八、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所属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整体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公司作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根据下游客户下达的订单计划安排生产,下游客户一般因春节放假(第一季度)和夏季高温设备检修维护(第三季度)而相应调整生产计划,导致公司的生产及销售在不同季节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季度间波动基本呈现出上述行业特点。总体来看,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季节性波动特征并不明显。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0年一季度的预计经营情况

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湖北武汉快速蔓延至全国,疫情发生以后根据各地政府防控疫情的规定,公司及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复工时间均有不同程度的延后,物流运输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但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也陆续开始复工生产,各地交通运输逐步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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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疫情影响,公司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会有所下滑,公司根据现有客户订单需求计划及疫情发展现状,预计2020年一季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883.75万元至3,300.68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14.19%至25.03%。公司预计2020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不会出现下滑超过30%的情形。上述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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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本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基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对可预见的未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投资者不应排除公司在将来根据经济形势和实际经营状况对发展目标进行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公司坚持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并逐渐凸显品牌特点及优势,“长于品质,源于专业”是公司的追求,以发展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等产品专业为主体,制造精品,打造企业品牌形象。公司要以质量为基石,科学创新,科学管理,优化内部生产工艺和流程,减少制造成本,降低浪费,为客户提供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二、本公司的发展目标

公司未来将在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与现有市场地位的同时,不断投资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创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扩大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份额,提高规模生产优势;积极引入各类人才,成功打造一支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层次较高、执行力强、对企业忠诚度高的管理团队;拓展潜在客户,积极与其他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使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借助资本市场,公司将视情况择机开展上下游或横向整合,更好地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强化公司的生产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三、本公司的发展计划

(一)提升产能,巩固、加深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并拓展与新客户的合作

1、推进募投项目的投产建设,加快生产基地的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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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两到三年内,公司将加快位于洪山头工业园和老河口市新厂区的募投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增设备的采购及新增生产线的调试调配工作,切实保障相关募投项目能够按照预期的投产建设计划开展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作保障。

2、进一步促进现有客户的良性合作关系,达成互利共赢

公司计划通过积极与现有客户配合展开成本缩减、生产流程优化及生产工艺交流等工作,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基于与现有客户的良性合作和通畅积极的沟通渠道,积极拓展寻求更多更广的业务合作,并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

3、积极推进新客户开发工作,为公司未来的成长寻找新的突破点

2017年公司与新客户广西玉柴达成了合作,增加了公司客户资源,未来两到三年内,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新客户的开发工作,通过现有产品及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打下的良好的产品品质口碑、随着产销量逐年增加所带来的初步规模经济效应和公司配备的国内外顶尖生产线设备等软硬实力,积极开发新客户,努力进入现暂无合作的主机厂的供应商名录,通过客户开发为公司未来的潜在成长寻找新的突破点。

(二)持续推进生产工艺研发和改进

公司将持续重视研究开发投入,不断加深生产工艺技术的改造与创新,持续为公司缩减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的目标提供支持和保障。

同时,公司将推进自动化生产进程,提升科技技术含量。目前,公司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较低,随着人力成本的日益上升,公司面临的成本压力将会不断增加。对于制造业企业等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企业,生产自动化将是企业发展壮大所必经之路。自动化生产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的人力成本,进一步提升规模生产效应,还能够有效降低产品残次率,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精度,减少残次品带来的各类成本,从而全方面缩减公司成本,推动公司利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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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旨在通过生产工艺技术的改造与创新,不断巩固和深化目前已有的市场地位和技术实力,对已有的自主产权知识成果进行转化,使本公司成为具备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和高度自动化的行业领军企业。

(三)积极开发新市场和新产品

公司计划在未来的两到三年内积极推进市场开发与产品开发计划,通过积极拓展潜在客户,并建立与潜在客户需求相配套的生产线与产品线以建立新的合作关系,进入新的产品市场。公司计划通过与多家潜在客户进行商业沟通和谈判,预期在未来几年内达成新的合作项目,打开新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再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如能顺利实施,募集资金将用于招股意向书中所列项目。未来两至三年内,公司将集中精力建设拟投资项目及相关项目,培育高回报的利润增长点,并在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的情况下,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在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同时,通过不同渠道低成本筹措长、短期资金,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人才发展计划

随着新建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有计划地扩充员工队伍,择优录用新员工,吸收高素质人才。公司将不断完善吸引人才的环境和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司员工结构。同时,公司将积极探索各类对人才有持久吸引力的激励机制,以丰富公司人才资源,增强后续开发和发展能力。

四、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以及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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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定的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是在充分考虑到现实条件和未来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等因素,基于如下估计和假设作出的:

1、公司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并按照招股意向书的计划时间募集到预期的资金;

2、未来公司下游行业能够持续增长,否则将给公司实现上述计划带来困难;

3、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不利的市场需求突变情形;

4、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无重大变化;涉及的信贷利率、外汇汇率无重大突变情形;

5、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无重大的突发性变化,所需原材料及销售的产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波动。

(二)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目前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于股东投入与银行的借款融资。这不但使得公司的流动资金规模难以随营业成本规模的扩张而同步扩大,且致使产能扩张所需的资本性支出资金短缺,将影响到上述战略和计划的实施;

2、公司在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将在战略规划、营销策略、资源配置、内部控制和客户管理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3、募集资金如不能如期到位,将影响公司的投资和市场拓展等计划,使公司失去快速发展的机会。

(三)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措施或途径

1、做好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本次发行股票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司将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争取尽快投产,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扩大产能,保证公司的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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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制度,完善公司决策监督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深化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组织建构的进一步调整打下基础。

3、在保持现有管理层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引进管理、技术、营销、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更加完善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公司。

4、进一步加强与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的联系,积极参与客户发动机的配套产品同步研发工作,巩固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加强资源调配与分配的效率与合理性,使得现有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五、上述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公司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有的业务发展水平和发展战略制定的。从纵向方面,按照规模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扩大产业规模,实现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从横向方面,增加了公司产品的品种,丰富了业务结构,扩大了市场覆盖面。公司现有业务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实施发展计划后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成本,丰富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品质,拓展市场空间,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使公司的主营业务形成规模效益。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有效地实施,公司业务规模将得以扩大,技术水平亦将随之进一步提升,从整体上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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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额

经公司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5,788.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备案情况环评 批复情况
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60,537.4954,00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682-36-03-027988河环评审[2018]9号
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17,192.2014,90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607-36-03-026401襄州审批文[2018]26号
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16,012.4514,10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607-36-03-026428襄州审批文[2018]27号
长源东谷技术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6,234.655,352.7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607-36-03-026426襄州审批文[2018]30号
合计99,976.7988,352.70

若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事项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存入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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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使用用途明确,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占有率,使得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作出分析: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数额和所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参见“第十三节/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一)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之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扶持该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如《汽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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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汽车产销量将持续增长,并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汽车产销量2008年至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1.52%及11.59%。

预计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稳健发展的阶段,国民经济也将持续稳步发展,汽车消费将进一步升级,未来我国汽车产量仍将持续增长。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整车制造的配套行业,其行业发展前景与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前景密切相关。目前我国零部件工业产值占汽车工业总产值比重仍在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市场成长空间较大。因此,国内汽车产销量规模的持续增长将给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并能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三)中重型卡车零部件的市场空间迅速扩大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重型卡车、中型卡车销售量分别较2015年增长33.08%、14.29%。2016-2017年,随着国六标准的实施和全国范围内的治理超限超载行动对中重型卡车市场产生的积极影响:一是新国标要求6×2牵引车总重从55吨下降到46吨,相比6×4牵引车49吨的总重减少了3吨,从而失去了原有的经济优势,导致大量的用户换车,形成换车潮。另外,由于严格的治理超载,全国的单车运力下降,一部分运力缺口需要补充。2018年,新法规红利逐渐减弱,中重卡后续市场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工程运输的高速增长以及国家对环保治理造成的煤炭运输市场的影响。中重型卡车销售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中重型卡车市场的发展将有效推动中重型卡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空间扩大。

(四)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目标市场的发展趋势

1、我国商用车市场的发展趋势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商用车销量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成为拉动汽车行业增长的主要力量,得益于中重型卡车市场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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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用车市场在近两年迎来较高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年我国生产商用车420.87万辆,同比增长13.81%,同比增长率较2016年上升

5.81个百分点,销售416.06万辆,同比增长13.95%,同比增长率较2016年上升8.15个百分点。2018年,我国生产商用车427.98万辆,同比增长

1.69%,销售商用车437.08万辆,同比增长5.05%。

预计未来数年,商用车市场的增长速度仍将高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速度。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缸体、缸盖及连杆的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商用车市场,商用车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给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

2、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使公司面临较大的产能扩张压力

国内汽车发动机市场发展基本与整车市场同步,产销规模逐年增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柴油机方面,2016年及2017年,受益于重卡等商用车市场快速增长,柴油机市场销量出现明显增长,2016年、2017年柴油机分别销售288.4万台,357.5万台,分别同比增长12.06%、23.95%。

近年来,公司凭借工艺技术、产品开发、成本控制以及基于机加工一体化生产能力等优势,获得了包括东风康明斯、广西玉柴等柴油机市场主要制造企业的认可,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均已获得客户的正式订单需求计划及采购意向书,因此,公司需要继续扩大提升主要产品铸造及机加工一体化生产能力,并通过提高现有研发水平,更好的与整车制造企业同步开发能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一)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在老河口市建设缸体、缸盖的生产基地,包括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工程设施以及购置生产设备等。本项目计划新建一座厂房、办公楼及生产线所需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40万平方米。

2、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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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60,537.49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购置费用43,840.00万元,占比72.42%;铺底流动资金3,909.25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年T+1年T+2年小计
1第一部分:工程费用13,839.7727,266.2910,906.5252,012.5785.92%
1.1土建工程5,599.525,599.529.25%
1.2公用工程366.00366.00732.001.21%
1.3辅助基础工程368.21920.53552.321,841.053.04%
1.4设备购置7,506.0425,979.7610,354.2043,840.0072.42%
2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75.91259.85103.943,039.705.02%
2.1土地购置费2,520.002,520.004.16%
2.2固定资产其他费用155.91259.85103.94519.700.86%
3第三部分:预备费472.79787.98315.191,575.972.60%
4建设投资合计16,988.4728,314.1211,325.6556,628.2493.54%
5铺底流动资金195.563,713.693,909.256.46%
6项目总投资(4+5)16,988.4728,509.6815,039.3460,537.49100.00%

其中设备购置费用明细表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1缸体生产线8032,350.00
1.1日本森精机卧式加工中心24280.006,720.00
1.2日本森精机卧式加工中心24230.005,520.00
1.3意大利柯马加工中心10500.005,000.00
1.4德国BW精加工设备81,020.008,160.00
1.5中船重工中间清洗机4200.00800.00
1.6法孚最终清洗机2750.001,500.00
1.7德国纳格尔桁磨机2645.001,290.00
1.8珩架机械手6560.003,360.00
2缸盖生产线3511,490.00
2.1日本森精机卧式加工中心20280.005,600.00
2.2意大利柯马加工中心6230.00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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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2.3中船重工中间清洗机2200.00400.00
2.4法孚最终清洗机1750.00750.00
2.5瑞士GUDEL珩架机械手6560.003,360.00
合计11543,840.00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国六标准已经成为汽车柴油发动机的必然发展趋势

2016年1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国六标准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小型车排放标准之一,该标准设置了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实施。随着国内柴油发动机排放法规要求的不断提高,因此,国六标准带动的柴油发动机市场升级大潮,将会改变现有的柴油发动机及其配件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亟需通过新建国六缸体、缸盖生产线,完善服务网络、健全配件体系以应对市场竞争格局的转变。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广西玉柴国六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产品的大规模量化生产,为公司进一步开拓柴油发动机零配件市场打下良好基础。

(2)拓宽缸体、缸盖产品系列,保持公司汽车零配件当地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生产,配备了种类齐全的机械加工设备和数控设备,在当地汽车零配件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建设本项目是抓住柴油发动机升级国六标准的机遇,以满足广西玉柴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的生产需求为契机,通过增加相关的专机生产设备、加工中心以及配套的测量工具等组建缸体、缸盖生产线,全面提升公司国六标准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拓宽公司缸体、缸盖产品系列,保持公司在当地汽车零配件市场的领先地位。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参与重点客户发动机产品的零部件配套,有效消化新增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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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广西玉柴国六柴油发动机产品的配套项目。广西玉柴于2018年1月8日发布14款车用国六阶段发动机,是国内首个发布系列达标国六产品的发动机企业。本募投项目产品为广西玉柴国六系列产品的核心零配件。

广西玉柴国六发动机产品在环保性、舒适性、轻量化、可靠性、经济性等方面均比国五产品显著提升,各项性能指标都处在领先水平,其产能的消化和未来的扩张,都具有非常良好的前景。

公司与广西玉柴签订了《玉柴国六气缸体气缸盖加工项目框架协议》,通过与广西玉柴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其国六系列产品的零部件配套,可有效消化本项目新增产能。

(2)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基础

本项目主要为公司现有产品缸体、缸盖的技术升级,公司多年从事柴油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研发及生产,掌握了较为成熟的产品核心技术,具备了产品的工艺设计与持续开发优化能力,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能够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

5、项目具体情况介绍

(1)工艺方案

针对具体产品生产,公司制定了严格而详细的工艺流程,确保每一步骤均按照规范执行,达到降低工件浪费和减少刀具设备磨损的目的,缩短工件在生产线上停留的时间。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如下:

K11/K09缸体加工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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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K09缸盖加工工艺流程图

K5/K8缸体加工工艺流程图

4Y-30缸体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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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Y-30缸盖工艺流程图

(2)项目物料及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毛坯主要由广西玉柴负责供应,且原材料上游供应商竞争较为激烈,原材料能保证充足供应。项目所需的燃料动力包括水、电等。项目建设地拥有完善的基础公用设施,供水供电设施较为完备,能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的考察论证、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生产线设计等工作,并已取得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2018-420682-36-03-027988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目前该项目尚未动工,相关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S1S2S1S2S1S2
1项目施工准备工作
2基建工程建设
3设备购置
4设备安装与调试
5人员配置及培训
6生产准备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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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实施地点为老河口市李楼镇光化大道朱楼村段西侧,2018年4月11日,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加工制造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河土资函[2018]15号),“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在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用地区,符合《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2018年9月5日,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与襄阳长源朗弘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XF(LHX)2018-023),将老河口市李楼镇光化大道朱楼村段西侧总面积18.54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出让予襄阳长源朗弘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2018年9月11日,襄阳长源朗弘取得鄂(2018)老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004327号不动产权证用于本项目建设,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5)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环境保护,针对本项目建设、营运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问题,将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本次设计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使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①建设期

A、噪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阶段不同,噪声限值也不同。夜间除打桩阶段为禁止施工外,其它阶段限值为55dB。因此,公司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有消声设备的施工机械,建立健全控制噪声的管理制度,对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应及时、有效地采取控制措施,如消声、吸声、隔声和阻声。

B、废水:由于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含悬浮物和少量石油类,公司将修建隔油池、沉砂池,施工期间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C、废气:为减少施工期空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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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料废气的排放量;b、对开包的水泥及时使用和清扫,对土石方装卸和运输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限制车速抑尘措施,以减轻对施工区域附近地面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c、运渣车辆不超高运输,并关闭顶部车盖,以免洒落。D、固废:施工期对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排放、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统筹管理,不仅着眼于对已产生的固废进行处置,更应强调不产生、少产生固体废弃物和对已产生的固废进行综合利用,以实现固体废料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E、扬尘:在现场设置围挡,实施淋水降尘,场内道路硬化,垃圾封闭,使用清洁燃料等措施进行控制。

②运营期

A、废水

生产污水、厂房的冲洗废水和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B、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气体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净化后外排,焊接工艺产生废气,经工艺收集后统一处理,局部经过排气筒排除。

C、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加装消声器、加减振台座减振,并在建筑上采用隔离、隔音等处理措施,使昼间和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D、固体废弃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机油、废矿物油以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性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后统一运往城市指定的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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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过上述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可达到清洁环保的目的。2018年5月14日,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环评审[2018]9号),批复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运营期年收入合计197,009.47万元,年均收入21,889.94万元,年均利润总额8,451.79万元,年均净利润7,143.93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6.04%,静态投资回收期7.09年。

(二)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襄阳市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建设年产缸体、缸盖各4.34万台的生产基地,包括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工程设施以及购置生产设备等。本项目计划新建一座厂房及生产线所需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7,192.20万元,其中基建与配套工程设施费用3,272.56万元,占比19.04%;机器设备购置费用13,034.00万元,占比75.81%;铺底流动资金885.64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年T+1年小计
1第一部分:工程费用5,836.799,038.8814,875.6686.53%
1.1土建工程1,584.001,584.009.21%
1.2公用工程257.66257.661.50%
1.3设备购置3,995.129,038.8813,034.0075.81%
2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4.1980.20654.393.81%
2.1土地购置费453.89453.892.64%
2.2固定资产其他费用120.3080.20200.501.17%
3第三部分:预备费465.90310.60776.504.52%
4建设投资合计6,876.889,429.6816,306.5694.85%
5铺底流动资金885.64885.645.15%
6项目总投资(4+5)6,876.8810,315.3217,192.20100.00%

1-1-468

其中设备购置费用明细表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主要生产设备3613,034.00
1缸体生产设备206,567.00
1.1卧式加工中心14350.004,900.00
1.2清洗机2450.00900.00
1.3泄漏机1130.00130.00
1.4拧紧专机1125.00125.00
1.5激光打码机112.0012.00
1.6桁架机械手1500.00500.00
2缸盖生产设备166,467.00
2.1卧式加工中心8350.002,800.00
2.2清洗机2450.00900.00
2.3泄漏机1130.00130.00
2.4拧紧专机1125.00125.00
2.5加工中心11,500.001,500.00
2.6激光打码机112.0012.00
2.7桁架机械手2500.001,000.00
合计3613,034.00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由于本项目与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所面对的市场及环境基本相同,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内容请参见本节“三/(一)/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参与核心客户发动机产品的零部件配套,有效消化新增产能

本项目是东风康明斯ISZ13升重型发动机的零部件配套项目。东风康明斯ISZ13升重型发动机采用的是东风康明斯与斯堪尼亚汽车公司联合开发的超高压燃油喷射技术。这个系列重型发动机是东风康明斯基于发动机市场发展趋势做出的战略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将引导东风康明斯未来的技术、产品发展方向。在我国,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进一步增加和物流条件的不断优化,未来在卡车市场,重型卡车所占的比率将有大幅度的提升,配在专业物流重型卡车的东风康明斯ISZ13升发动机,马力大,油耗省,其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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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托与东风康明斯的良好合作关系,通过建设本项目配套其ISZ13升柴油发动机产品,积极参与其发动机产品的零部件配套,可有效消化公司本项目新增产能。

(2)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基础

本项目主要为公司现有产品缸体、缸盖的技术升级,公司多年从事柴油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研发及生产,掌握了较为成熟的产品核心技术,具备了产品的工艺设计与持续开发优化能力,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能够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

(3)公司取得了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不动产权证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襄阳市洪山头工业园区,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合法取得项目所需的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建设规划。项目所在区域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交通运输条件便利,能有效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5、项目具体情况介绍

(1)工艺流程和技术来源

针对具体产品生产,公司制定了严格而详细的加工流程,确保每一步骤均按照规范执行,达到降低工件浪费和减少刀具设备磨损的目的,缩短工件在生产线上停留的时间。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如下。

1、缸体

缸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2、缸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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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盖生产工艺流程图

(2)项目物料及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毛坯及外协件由东风康明斯负责供应,且原材料上游供应商竞争较为激烈,原材料能保证充足供应。项目所需的燃料动力包括水、电等。项目建设地拥有完善的基础公用设施,供水供电设施较为完备,能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的考察论证、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生产线设计等工作,并已取得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2018-420607-36-03-026401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目前该项目尚未动工,相关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
第一年第二年
Q1Q2Q3Q4Q1Q2
1项目施工准备工作
2基建工程建设
3设备购置
4设备安装与调试
5人员配置及培训
6生产准备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项目拟建设于襄阳市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鄂(2018)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7190号不动产权证用于本项目建设,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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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位于襄阳市东北部,紧邻汽车产业基地,距离襄阳火车站东站约4公里、襄阳飞机场约2公里,东、西方向4公里左右处,各有一处高速公路入口,项目基地北侧为钻石大道,西侧为规划的南经九路,东侧为规划的南经十一路,基地内路网结构完善,可通达周边主要干道,项目所在地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适宜项目的开展。

(5)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环境保护,针对本项目建设、营运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问题,将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本次设计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公司采取的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同与“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一致。

本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可达到清洁环保的目的。2018年5月14日,襄阳市襄州区行政审批局出具了《襄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襄州审批文[2018]26号),批复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运营期年收入合计61,962.27万元,年均收入6,884.7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3,069.84万元,年均净利润2,607.37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7.56%,静态投资回收期5.91年。

(三)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襄阳市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建设厂房5,280.00平方米,新增设备61台套,新建连杆生产线,配套完成给排水、供电、消防、通风等室内公用工程。

2、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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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16,012.45万元,其中基建与配套工程设施费用1,766.41万元,占比11.03%;机器设备购置费用8,811.16万元,占比55.03%;铺底流动资金5,434.88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 比例
T年T+1年小计
1第一部分:工程费用7,498.332,233.669,731.9960.78%
1.1土建工程792.00792.004.95%
1.2公用工程128.83128.830.80%
1.3设备购置6,577.502,233.668,811.1655.03%
2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0.1089.89349.992.19%
2.1土地购置费170.21170.211.06%
2.2固定资产其他费用89.8989.89179.781.12%
3第三部分:预备费247.79247.79495.593.10%
4建设投资合计8,006.232,571.3410,577.5766.06%
5铺底流动资金5,434.885,434.8833.94%
6项目总投资(4+5)8,006.238,006.2316,012.45100.00%

其中设备购置费用明细表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1激光打标机112.0012.00
2卧式双端面磨床2170.28340.56
3立式加工中心9123.001,107.00
4立式加工中心6123.00738.00
5立式加工中心2123.00246.00
6Alfing 胀断专机2696.601,393.20
7立式加工中心6123.00738.00
8立式加工中心9123.001,107.00
9立式加工中心2113.00226.00
10数控平面磨床2252.00504.00
11Alfing 压床2232.20464.40
12立式加工中心6123.00738.00
13立式加工中心9123.001,107.00
14超声波清洗机150.0050.00
15自动综合测量仪220.0040.00
合计618,811.16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1-473

(1)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投资建设本项目,有助于将公司最新研发的连杆专利技术应用到生产中,并通过引进意大利依维柯公司的先进生产设备,实现公司柴油发动机零部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以及附加值,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提升公司生产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的主要客户东风康明斯以及广西玉柴未来几年有大量的连杆订单需求,而公司现有的连杆生产线已趋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因此公司亟需新建生产线,提升公司连杆产能,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发动机连杆需求。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本项目与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和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所面对的市场及环境基本相同,具体内容参见本节“三/(一)/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三/(二)/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5、项目具体情况介绍

(1)工艺流程和技术来源

针对具体产品生产,公司制定了严格而详细的加工流程,确保每一步骤均按照规范执行,达到降低工件浪费和减少刀具设备磨损的目的,缩短工件在生产线上停留的时间。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如下。

连杆生产工艺流程图

(2)项目物料及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主要由向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能保证充足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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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需的燃料动力包括水、电等。项目建设地拥有完善的基础公用设施,供水供电设施较为完备,能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的考察论证、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生产线设计等工作,并已取得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2018-420607-36-03-026428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目前该项目尚未动工,相关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
第一年第二年
Q1Q2Q3Q4Q1Q2
1项目施工准备工作
2基建工程建设
3设备购置
4设备安装与调试
5人员配置及培训
6生产准备

(4)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项目拟建设于襄阳市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鄂(2018)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7190号不动产权证用于本项目建设,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项目所在地位于襄阳市东北部,紧邻汽车产业基地,距离襄阳火车站东站约4公里、襄阳飞机场约2公里,东、西方向4公里左右处,各有一处高速公路入口,项目基地北侧为钻石大道,西侧为规划的南经九路,东侧为规划的南经十一路,基地内路网结构完善,可通达周边主要干道,项目所在地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适宜项目的开展。

(5)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环境保护,针对本项目建设、营运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问题,将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本次设计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公司采取的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同与“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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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可达到清洁环保的目的。2018年5月14日,襄阳市襄州区行政审批局出具了《襄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源东谷玉柴连杆、东风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襄州审批文[2018]27号),批复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运营期年收入合计154,243.45万元,年均收入17,138.1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3,000.06万元,年均净利润2,542.39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5.14%,投资回收期6.27年。

(四)长源东谷技术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厂区内,用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一栋2层的技术研发试验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并配套购置研发设备8台套。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6,234.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71.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06万元,预备费296.89万元,建设期12个月。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第一部分:工程费用5,771.7092.57%
1.1土建工程600.009.62%
1.2公用工程71.701.15%
1.3设备购置5,100.0081.80%
2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062.66%
3第三部分:预备费296.894.76%
4建设投资合计6,234.65100.00%
5项目总投资(1+2+3)6,234.65100.00%

其中设备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1电液伺服疲劳试验系统11,00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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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动机模拟分析试验室2800.001,600.00
3蔡司三坐标2300.00600.00
4量具计量检测室1300.00300.00
5原材料检测室2800.001,600.00
合计台/套85,100.00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虽然在柴油发动机零部件加工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但是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对未来加工工艺也将提出更多要求。面对汽车零配件市场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及产品技术的不断升级更新,公司必须通过提高研发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自主产品创新能力。为了不断提升与柴油发动机企业同步开发能力,保持与柴油发动机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挖掘潜在客户,公司需要在研发领域加大投资,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技术需求。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加工制造,已为东风商用车、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等大型汽车制造厂商核心供应商之一,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通过生产实践和科研培训,拥有了一支优秀的科研团队,公司具备研发本项目建设的可实施性。公司现有成熟技术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研发的项目情况参见第六节“七、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5、项目具体情况介绍

(1)项目物料及能源供应

本项目研发所需主要原材料主要由市场采购部负责,研发所需如毛坯、刀具、油品等基础原材料均可由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提供,研发所需材料可以得到充足供应。项目所需的燃料动力包括水、电等。项目建设地拥有完善的基础公用设施,供水供电设施较为完备,能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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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的考察论证、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生产线设计等工作,并已取得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2018-420607-36-03-026426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目前该项目尚未动工,相关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月)
123456789101112
1项目前期审批工作
2图纸设计及招标工作
3土建施工
4室内安装工程
5设备购置及调试工程
6竣工验收

(3)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

项目拟建设于襄阳市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鄂(2018)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7190号不动产权证用于本项目建设,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项目所在地位于襄阳市东北部,紧邻汽车产业基地,距离襄阳火车站东站约4公里、襄阳飞机场约2公里,东、西方向4公里左右处,各有一处高速公路入口,项目基地北侧为钻石大道,西侧为规划的南经九路,东侧为规划的南经十一路,基地内路网结构完善,可通达周边主要干道,项目所在地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适宜项目的开展。

(4)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环境保护,针对本项目建设、营运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问题,将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本次设计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公司采取的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同与“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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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可达到清洁环保的目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襄阳市襄州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襄州审批文[2018]30号批复。

(5)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计算期内年均总成本为1,115.66万元,其中:年均固定成本712.08万元、可变成本403.58万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通过研发投入,使得公司生产工艺不断提升,进而可以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

四、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和产能消化分析

1、公司募集资金投向产品产能设计依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中的产能新建项目均与客户签署了正式的合作协议,按照客户的产品生产计划,需求量将逐年上升,一般经过5-7年可达到最大需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最大产能均按照客户最大年需求量而设计,客户需求计划如下:

(1)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需求

序号机型年度需求量预计(件)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14Y30(缸体)4,000.0035,000.0043,000.0051,600.0054,000.0056,000.0060,000.00
2K05(缸体)2,000.0025,000.0028,000.0030,000.0033,000.0033,000.0033,000.00
3K08(缸体)2,000.0013,300.0015,000.0019,000.0021,000.0024,000.0026,000.00
4K09(缸体)1,450.0015,200.0019,100.0024,500.0024,500.0028,500.0031,500.00
5K11(缸体)510.007,000.007,000.0010,700.0014,500.0018,000.0020,500.00
64Y30(缸盖)4,000.0035,000.0043,000.0051,600.0054,000.0056,000.0060,000.00
7K09(缸盖)1,450.0015,200.0019,100.0024,500.0024,500.0028,500.0031,500.00
8K11(缸盖)510.007,000.007,000.0010,700.0014,500.0018,000.0020,500.00

注: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正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

(2)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13L缸体、缸盖新建项目需求

序号零件号年度需求量预计(件)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缸体C4389292240.0028,368.0040,340.0041,840.0043,440.00
2缸盖C4389291240.0028,368.0040,340.0041,840.0043,440.00

(3)长源东谷玉柴连杆、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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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机型年度需求量预计(件)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1玉柴连杆4Y2415,360.0067,200.00144,000.00182,400.00228,000.00304,800.00381,600.00
2玉柴连杆4Y304,800.0033,600.00134,400.00182,400.00192,000.00211,200.00225,600.00
3玉柴连杆S042,880.0028,800.00259,200.00261,600.00278,400.00288,000.00297,600.00
4玉柴连杆S067,200.0057,600.00144,000.00151,200.00158,400.00194,400.00216,000.00
5玉柴连杆K05960.009,600.0081,600.0096,000.00105,600.00110,400.00115,200.00
6玉柴连杆K081,440.0014,400.0090,720.00136,800.00151,200.00172,800.00187,200.00
7玉柴连杆K091,440.0012,960.0081,360.00147,600.00165,600.00181,440.00201,600.00
8玉柴连杆K111,008.004,320.0036,000.0077,760.00105,840.00131,760.00151,200.00
9玉柴连杆K13158,400.00194,400.00172,800.00187,200.00194,400.00201,600.00216,000.00
10玉柴连杆6JAN4,320.0014,688.00187,200.00241,200.00241,200.00259,200.00266,400.00
11东康连杆C43892751,440.00170,208.00182,448.00193,248.00204,768.00

注: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体、缸盖新建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正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

2、公司产品现有产能及募投新增产能与未来市场容量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形成年产玉柴缸体17.10万台、玉柴缸盖11.20万台、东风康明斯缸体4.34万台、东风康明斯缸盖4.34万台、玉柴连杆

225.84万件、东风康明斯连杆20.48万件,共计21.44万台缸体类、15.54万台缸盖类、246.32万件连杆类产品的生产能力。

(1)项目产品下游市场良好发展前景有利于产能消化

公司目前生产以及计划扩大产能的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产品主要配套市场为商用车(中重型卡车、专用车辆、客车等)柴油发动机市场。

商用车及柴油发动机市场分析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二/(二)/1/(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柴油汽车产量295.42万辆,按每辆柴油汽车需要配置1台缸体、1台缸盖及6件连杆(假设1台发动机配6件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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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实际可能为4件、6件或8件)测算,并按照2020年开始行业不增长对公司项目达成后各产品占市场容量比例测算如下:

单位:万件

产品类别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缸体柴油发动机缸体市场需求量295.42295.42295.42295.42
公司现有缸体产能47.2447.2447.2447.24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缸体产能1.0010.1315.55
未来公司缸体产能47.2448.2457.3762.79
缸体总产能占预计国内市场容量比15.99%16.33%19.42%21.26%
缸盖柴油发动机缸盖市场需求量295.42295.42295.42295.42
公司现有缸盖产能60.1960.1960.1960.19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缸盖产能0.605.749.75
未来公司缸盖产能60.1960.7965.9369.94
缸盖总产能占预计国内市场容量比20.37%20.58%22.32%23.67%
连杆柴油发动机连杆市场需求量1,772.521,772.521,772.521,772.52
公司现有连杆产能195.85195.85195.85195.85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连杆产能19.7843.9150.15
未来公司连杆产能195.85215.63239.75346.00
连杆总产能占预计国内市场容量比11.05%12.17%13.53%19.52%
产品类别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缸体柴油发动机缸体市场需求量295.42295.42295.42295.42
公司现有缸体产能47.2447.2447.2447.24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缸体产能19.0420.2921.4421.44
未来公司缸体产能66.2867.5368.6868.68
缸体总产能占预计国内市场容量比22.44%22.86%23.25%23.25%
缸盖柴油发动机缸盖市场需求量295.42295.42295.42295.42
公司现有缸盖产能60.1960.1960.1960.19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缸盖产能13.4814.5915.5415.54
未来公司缸盖产能73.6774.7875.7375.73
缸盖总产能占预计国内市场容量比24.94%25.31%25.63%25.63%
连杆柴油发动机连杆市场需求量1,772.521,772.521,772.521,772.52
公司现有连杆产能195.85195.85195.85195.85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连杆产能201.39226.04246.32246.32
未来公司连杆产能397.24421.89442.17442.17
连杆总产能占预计国内市场容量比22.41%23.80%24.95%24.95%

未来各大商用车厂商国六标准车型升级将对柴油汽车销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项目达产后,公司柴油机缸体、缸盖、连杆产品预计占国内市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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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比重未超过26%,仍有市场空间供公司拓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可以被下游市场消化。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有明确的配套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均按照客户最大年需求量而设计,考虑到客户产品生命周期、公司设备使用寿命,在客户可以按其生产计划实施采购的前提下,公司设备不会存在闲置。另外,公司投入设备均以柔性设备为主,结合配套客户的其他需求以及公司对其他客户的开拓计划,亦可以保证本次投资生产设备的最大使用效率。

经过公司的技术开发、与主要客户的配套供应合作及市场拓展,公司新增柴油机缸体、缸盖、连杆主要消化(客户)方案如下表:

产品名称计划新增产能 (万台)已经签署协议的销售数量(万台)计划合作的客户合作关系已经签署的合作意向书
玉柴缸体17.1017.10广西玉柴公司被评为广西玉柴的合格供应商《玉柴国六气缸体气缸盖加工项目框架协议》
玉柴缸盖11.2011.20
玉柴连杆225.84225.84《合作意向书》
东风康明斯缸体4.344.34东风康明斯公司与东风康明斯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中标通知书》
东风康明斯缸盖4.344.34《中标通知书》
东风康明斯连杆20.4820.48《中标通知书》

基于以上分析,本次募集投资新增项目以及结合公司现有产能情况,公司主要产品柴油机缸体、缸盖和连杆产能可以被消化。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新建厂房及辅助设施、购置设备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折旧、摊销费用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在项目未全部达产年度将对公司业绩增长构成一定不利影响,但随着募集资金项目逐步达产,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会上升。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实现了公司与新客户广西玉柴紧密合作,也进一步奠定了公司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领域的地位,为未来公司与更多客户合作、承接更多市场订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将在产品加工工艺,节能降耗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更多研发方面的投入,公司可以获取更多的人才和技术储备;本次发

1-1-482

行顺利完成后,公司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得到大幅度提升,进一步增强了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1-1-48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本着同股同权原则,按每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具体由董事会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分配方案。

《公司章程》一百四十九条至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和/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1-484

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除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7,364.15万股和出资比例为基础,共计分配利润1.20亿元(含税),已于2017年2月以现金形式派发红利1.20亿元(含税)。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7,364.15万股和出资比例为基础,共计分配利润1.00亿元(含税),已于2019年2月以现金形式派发完毕。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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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并由证券部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一)责任机构

董事会秘书:刘网成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 0710-306 2990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此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要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中报、年报、临时公告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投资者服务计划

除了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严格旅行信息披露制度,设置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公开负责人及咨询电话外,公司的维护投资者关系计划包括:

1、通过面对面会谈、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指定的互联网、报纸等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布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并安排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解答投资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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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发行上市、重大投资、重大重组等事件发生时,公司除通过法定程序披露信息外,还将通过路演、记者招待会等形式为广大投资者服务;

4、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公司将书面给予及时解答并在有关指定报刊上公布。

二、重大合同

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且目前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或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商务合同具体如下:

(一)重大销售合同

公司通常先与重要客户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约定产品类型、产品交付、结算模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后续根据客户下达的具体订单需求安排生产及供货。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且目前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框架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方合同对方合同日期合同期限合同标的
1北京长源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2017年 1月1日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ISF、ISG系列缸体缸盖
2公司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2018年 9月1日2018年9月30日-2020年9月30日缸体、缸盖、连杆、飞轮壳等
3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5日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前持续有效气缸盖中间加工件、下缸体中间加工件、下缸体毛坯、连杆总成、主轴承盖总成等
4公司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2018年7月21日无固定期限缸体、缸盖
5公司西安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缸体、缸盖

注:北京长源与福田康明斯、西安康明斯的新合同正在签署中,新合同签署完成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二)重大原材料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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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常先与重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后续根据采购需求向供应商下达订单。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且目前正在履行的重要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方合同对方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合同标的
1公司东风锻造有限公司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C缸盖、ISZ13L瓦盖毛坯
2北京 长源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前持续有效ISG系列缸体缸盖毛坯
3北京 长源山东浩信机械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前持续有效ISF系列缸体缸盖毛坯
4北京 长源河北北汽福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前持续有效缸体、缸盖毛坯
5北京 长源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2018年7月1日两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一年缸体、缸盖毛坯铸件

注:山东浩信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北汽福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福田康明斯指定供应商提供缸体、缸盖毛坯,发行人实质上不是毛坯价款结算的主要责任方,也不是毛坯价格波动的主要风险承担方,对应业务类型为受托加工业务,因此招股意向书所列毛坯采购额未包含该两家供应商的毛坯采购额。

(三)重大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且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设备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1、2017年11月15日,长源东谷与DMG ASIA PTE.LTD签订《销售合同》(合同号:2017DMGMS-1-410),约定长源东谷向DMG ASIA PTE.LTD购买50台卧式加工中心,采购价格为211,700万日元。

2、2018年2月13日,襄阳长源朗弘与Burkhardt+WeberFertigungssysteme GmbH签订《合同》(合同号:175201.53),约定襄阳长源朗弘向Burkhardt+Weber Fertigungssysteme GmbH购买5台四轴卧式加工中心,采购价格为600万欧元。

3、2018年3月30日,襄阳长源朗弘与DMG ASIA PTE.LTD签订《销售合同》(合同号:2018DMGMS-I-045),约定襄阳长源朗弘向DMG ASIAPTE.LTD购买50台卧式加工中心,采购价格为222,800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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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年8月15日,长源东谷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长源东谷向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缸盖碗型塞压装机等8台设备,采购价格为1,500万元。

5、2018年10月22日,襄阳长源朗弘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4Y30缸盖线辅机采购合同》,约定襄阳长源朗弘向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导管座圈压装及中间试漏机等4台设备,采购价格为1,032万元。

6、2018年10月22日,襄阳长源朗弘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4Y30缸体线辅机采购合同》,约定襄阳长源朗弘向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缸体最终装配试漏机等5台设备,采购价格为1,123万元。

7、2018年10月22日,襄阳长源朗弘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K05/08缸体线辅机采购合同》,约定襄阳长源朗弘向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钢球/碗型塞压装&螺塞拧紧&最终试漏机等5台设备,采购价格为1,545万元。

8、2018年10月29日,长源东谷与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长源东谷向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清洗机设备4台,采购价格为1,000万元。

9、2018年10月30日,襄阳长源朗弘与大连现代辅机开发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玉柴清洗机采购合同》,约定襄阳长源朗弘向大连现代辅机开发制造有限公司采购清洗机设备8台,采购价格为2,200万元。

10、2020年1月12日,长源东谷与上海中隈机床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长源东谷向上海中隈机床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卧式加工中心12台,采购总价为39,000万日元。

11、2020年2月13日,襄阳长源朗弘与牧野(亚洲)私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襄阳长源朗弘向牧野(亚洲)私人有限公司采购牧野数控卧式加工中心30台,采购总价为105,000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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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项目投资合同

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且目前正在履行的重大项目投资及相关合同情况如下:

1、洪山头项目

(1)投资协议

2018年5月10日及2018年11月5日,发行人与襄州区政府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及《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核心约定如下:

①长源东谷投资12.1亿元建设项目。

②长源东谷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包括长源东谷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搬迁到洪山头工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总额,该部分固定资产总额以襄州区政府审计部门审计为准。

③长源东谷需要加快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建设工作,争取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有厂区(襄阳市襄州区人民路东侧)搬迁工作,搬迁工作中如遇困难,经襄州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度延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源东谷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

④长源东谷自2018年到项目完全达产年(即2023年12月31日前)在襄州区缴纳税收累计不低于2亿元,自2023年开始每年在襄州区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上述税收约定不足部分由长源东谷另行补足。长源东谷需补齐税款的累计金额以襄州区政府实际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总额为上限,且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尚未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奖励。本条所约定的税收为长源东谷在上述期间向襄州区政府缴纳的所有税款(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⑤奖励政策:a.长源东谷现有厂房搬迁后,襄州区政府将该厂房所占地块挂牌出让,成交总额高于3.5亿元,按照3.5亿元全额奖励给长源东谷,低于

3.5亿元,按照实际成交额全额奖励长源东谷(不低于土地收储协议约定的

1.17亿元);b.襄州区政府同意给予长源东谷在金融机构取得的3亿元贷款6年贴息;c.在长源东谷足额上交本协议约定87亩耕地占用税后3个月内,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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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负责从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中将50%的耕地占用税奖励给长源东谷,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

⑥如长源东谷未按协议约定条款履约,襄州区政府有权取消相关奖励政策,并追缴长源东谷已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所产生的全部奖励资金;长源东谷未经襄州区政府书面同意不得撤资(包括但不限于将企业出售、减少注册资本等),否则襄州区政府有权终止协议,取消《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尚未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及耕地占用税返款的奖励,并有权追回已经给予长源东谷的贷款贴息总额和87亩耕地占用税对应的奖励。

⑦双方若在履行此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或遇国家政策调整、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投资建设及完税承诺的情形,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书面协议的,可依法向襄州区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土地收储合同

2018年5月4日,发行人与襄阳市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收储合同》(襄土储字[2018]04号),约定由襄阳市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收储发行人使用的位于钻石大道的国有土地一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襄州区国用B’(2011)第410126028-1号;其上房产五宗,房产证号分别为:襄阳市房权证襄州区字第S00035727号、第S00035728号、第S00035729号、第S00048908号、第S00048909号。合同约定前述土地、房产收储方式为有偿收储,总价合计11,744.86万元。双方约定,发行人需在2019年10月31日前将相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资料移交襄阳市襄州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同时,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搬迁完毕并完成交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源东谷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有厂区搬迁工作及办理过户手续)

2、老河口项目

2017年12月26日及2018年5月4日,发行人与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及《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项目投资相关事宜。根据前述协议书,发行人在老河口市新设立注册资本约为5,000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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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分两期投资,一期项目投资6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2018年5月4日起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发行人每一年度缴纳税收应当超过1000万元,截至第七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发行人累计缴纳税收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3、玉柴项目

2017年12月20日,发行人与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玉柴国六气缸体气缸盖加工项目框架协议》,约定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长源东谷为国六产品的气缸体、气缸盖进行加工,长源东谷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加工生产线,并确保该生产线在2019年6月30日前开始批量生产,满足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订单需求。

4、上菲红及中国重汽机加工项目

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与襄州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长源东谷在襄州区投资建设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及重汽机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4亿元,在2019年9月30日前建成投产,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2.2亿元设备投资。襄州区政府对长源东谷不超过1.4亿元贷款进行全额贴息,期限从银行贷款发放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五)借款与担保合同

截至2020年2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且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借款与担保合同具体如下:

1、2016年11月14日,公司与以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行的银团签订《固定资产社团(银团)借款合同》(襄阳长源东谷贷201611001),借款金额为2.5亿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

4.75%。牵头行和各成员行、社具体贷款额度与份额如下表所示:

贷款人全称承贷金额 (人民币万元)承担比例(%)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20
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014
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24
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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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全称承贷金额 (人民币万元)承担比例(%)
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0016.8
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12
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009.2
合计25,000100

为担保以上债务,公司、北京长源分别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共三份《最高额抵押合同》,分别以公司、北京长源名下资产作为抵押物担保上述借款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主债务人抵押人合同编号签订时间抵押物担保金额(万元)担保主债权期间
公司北京长源北京长源朗弘押20160012016年11月14日北京长源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二街的房地产25,0002016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4日
北京长源北京长源朗弘押20160012016年11月14日北京长源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二街的机器设备8,3002016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4日
公司长源东谷抵押2017010012017年1月11日长源东谷名下的26件机器设备5,700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1日

2019年10月23日,发行人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编号:CY2019001号),对2016年11月14日签订的《固定资产社团(银团)借款合同》(序号:襄阳长源东谷贷201611001)进行补充,约定:借款合同原借款金额为24,880万元,现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

单位:万元

原约定借款到期日原约定借款金额展期后到期日展期后到期金额
2019年10月23日8,3002020年10月23日8,300
2019年10月23日11,8002020年10月23日1,700

2019年10月23日,李佐元、李险峰、北京长源、武汉长源、襄阳长源朗弘、康豪机电、朗弘机电分别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李佐元保、李险峰保、北京长源保、武汉长源保、襄阳长源朗弘保、襄阳康豪保、朗弘机电保),约定李佐元、李险峰、北京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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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武汉长源、襄阳长源朗弘、康豪机电、朗弘机电为发行人于2016年11月4日签订的合同(合同名称:《固定资产社团(银团)借款合同》;编号襄阳长源东谷贷20161101)以及于2019年10月23日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书》(编号:CY2019001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2017年12月12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80400029-2017年(襄州)字00067号),借款金额为3亿元,借款期限为6年,借款利率以合同生效日六年期借款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加上浮10%的浮动幅度确定。

该合同项下借款担保为最高额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名称编号担保人签订 时间担保 方式担保主债权期间其他
最高额保证合同0180400029-2017年襄州(保)字0002号北京 长源2017年12月12日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0180400029-2017年襄州(保)字0003号李从容
0180400029-2017年襄州(保)字0004号李佐元
0180400029-2017年襄州(保)字0005号李险峰
0180400029-2017年襄州(保)字0006号徐能琛
最高额质押合同0180400029-2017年襄州(质)字0026号公司2017年12月12日股权质押2017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质押物: 公司在北京长源的股权(评估价值:1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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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编号担保人签订 时间担保 方式担保主债权期间其他
最高额抵押合同0180400029-2017年襄州(抵)字0025号公司2017年12月12日抵押2017年 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抵押物: 长源东谷洪山头土地(襄州区国用(2015)第420607001029GB00109号); 长源东谷高新区园林路房产和土地(鄂(2016)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295号)

注:长源东谷洪山头土地―襄州区国用(2015)第420607001029GB00109号‖已更改为―鄂(2018)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7190号‖。

3、2017年12月28日,发行人与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编号:XQD2017(122));2018年7月6日,发行人与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该《借款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亿元,借款期限为6年(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发行人以其持有的襄阳长源朗弘的全部股权进行质押,为本合同提供担保,并全额承担合同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及延期凭证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签订委托付款函要求债权人将借款直接汇入襄阳长源朗弘有限公司的监管账户(82010000002962746)中。

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与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一)》,根据该补充协议:2018年年度借款利率确定为4.35%上浮15%,发行人收到政府补贴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证前述借款实现,2019年3月1日,襄阳长源与老河口市鑫乾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以襄阳长源名下鄂(2018)老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004327号土地使用权为前述借款中的4,342万元借款设置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至2023年12月28日止。

4、2019年1月22日,发行人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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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长源东谷借201902),借款金额为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5%

。该合同项下担保为最高额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合同名称编号担保人签订时间担保 方式担保主债权期间其他
最高额保证合同北京长源保2019北京长源2019年1月22日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长源朗弘保2019襄阳长源朗弘
武汉长源保2019武汉长源
襄阳康豪保2019康豪机电
朗通保2019朗通动力
朗弘机电保2019朗弘机电
李佐元保2019李佐元
李险峰保2019李险峰
李从容保2019李从容
最高额抵押合同长源抵押2019003长源东谷2019年1月22日抵押2019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抵押物: 长源东谷机器设备

5、2019年2月26日,发行人与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襄阳长源借2019001),借款金额为1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5%。

该合同项下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合同名称编号担保人签订时间担保 方式担保主债权期间其他
最高额保证合同北京长源保2019北京长源2019年2月26日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
长源朗弘保2019襄阳长源朗弘
武汉长源保2019武汉长源

发行人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20日实际借款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均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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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康豪保2019康豪机电26日满之次日起两年
朗通保2019朗通动力
朗弘机电保2019朗弘机电
李险峰保2019李险峰
李从容保2019李从容
质押合同北京长源质押2019001北京长源2019年2月22日质押实际放款日起24个月质物:北京长源对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诉讼与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或共同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共同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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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李佐元李险峰李从容
冯胜忠刘资玲陈绪周
王健彭全春喻景忠
潘红汪洪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李双庆王国良吕珍

公司除董事、监事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黄诚刘网成王红云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9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德平
保荐代表人:
喻东范本源
总经理:
王勇
执行董事:

王芳

法定代表人:
王芳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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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王勇
执行董事:

王芳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50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裕国孙其明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裕国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501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卢 剑付 娆
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02

五、资产评估师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师:
李涛田嫦娥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周国章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03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李志林卢剑
负责人:
郝树平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04

1-1-505

1-1-506

1-1-507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卢剑付娆
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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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公司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证券交易所制定网站查阅以上文件,也可以在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场所查阅整套发行资料和备查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文件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机电工业园

联系人:刘网成

联系电话: 0710-306 299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1-50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联系人:喻东、范本源联系电话:010-6321200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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