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共同推举陈光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同时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及决策合法有效,董事会选举陈光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变更为陈光水先生,公司将提交工商登记变更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变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陈光水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以上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陈光水先生、傅宗朝先生、吴新开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吴新开先生为独立董事,陈光水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张松柏先生、陈光水先生、吴海鹏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张松柏先生、吴海鹏先生为独立董事,张松柏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吴海鹏先生、陈光水先生、张松柏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吴海鹏先生、张松柏先生为独立董事,吴海鹏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新开先生、陈光水先生、张松柏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吴新开、张松柏先生为独立董事,吴新开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其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信用证等信用品种及项目专项贷额度授信、战略合作协议等,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信期间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