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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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0)第110ZA2320号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全聚德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全聚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全聚德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全聚德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全聚德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全聚德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O二O年 四 月十日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25,343,95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1元。截至2014年6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75.5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824.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10.8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8,075.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813.6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5,261.3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10.81万元。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累计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0.00万元,产生收益1,458.0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金及收益已到期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10.8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750.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564.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7年1月31日经董事会第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8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三次审议通过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万达广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 110903463710818 | 活期 | 395,643,760.93 |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募集资金总额 | 33,824.4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0.8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全聚德三元金星熟食车间建设项目否5,995.195,995.19否否 | |||||||||||||||||
全聚德仿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否6,498.796,498.791,010.81 15.55否否 | |||||||||||||||||
全聚德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否2,500.002,500.00否否 | |||||||||||||||||
全聚德前门店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否4,950.344,950.34否否 | |||||||||||||||||
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已终止12,545.68--否是 | |||||||||||||||||
全聚德“京点食品”网点建设项目否2,510.002,510.00否否 | |||||||||||||||||
合计— 35,000.00 22,454.32 - 1,010.8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全聚德三元金星熟食车间建设项目、仿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因地方政府根据城镇新规划的设计将项目土地性质改变,因此在项目办理规划许可时,公司需重新申请建设指标;前门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前门东片地区整体改造的一部分,属还建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还建产权的确认,待产权交接后进行装修并投入使用;“京点食品”网点建设项目,由于相关配套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因此公司未推进该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以开发现有渠道和电商渠道为目标,加大线上销售网络建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原计划在上海武宁路购买房产用于开设直营店,并建设华东区域总部。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于2013年12月向该募投项目投入了10,906.96万元人民币自筹资金,用于购买上海武宁路1047号房产。募集资金在2014年在6月底到账后,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司在置换期内并未对该项目前期已经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中高端特别是高端餐饮不再是市场主流,全国的餐饮业正都在向大众消费转型和提升,为此公司重新进行了开店模式调整,未来新建门店面积一般将控制在2,000平方米左右,门店小型化、菜品精致化。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拟建上海武宁路店进行了重新评估,如继续按原计划投入,经济效益将不能达到预期。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经对该募投项目慎重研究,决定终止该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本年度,累计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75,000.00万元,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金及利息收入已到期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