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16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8,463,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全聚德 | 股票代码 | 00218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唐颖 | 闫燕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 |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 | ||
电话 | 010-83156608 | 010-83156608 | ||
电子信箱 | qjd@quanjude.com.cn | qjd@quanjude.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及食品加工、销售业务,旗下拥有“全聚德”、“仿膳”、“丰泽园”、“四川饭店”等品牌。报告期末在北京、上海、杭州、长春等地拥有餐饮门店共计118家,其中全聚德品牌门店110家,仿膳品牌门店1家,丰泽园品牌门店5家,四川饭店品牌门店2家,已形成了以全聚德品牌为龙头,多品牌协同发展的态势。食品加工、销售业务主要为鸭坯及其它
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形成以真空包装原味烤鸭、入味烤鸭等为代表的预包装产品,以鸭肉酥、蛋黄酥等为特色的即食休闲类产品以及日常主食等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以打造生活方式服务业产业集团的定位要求,一方面立足全聚德集团品牌优势,坚持守正创新之路,聚焦老字号精品门店打造,积极发展会员,利用新社群培育新的消费群体;另一方面升级运营标准,提升运营水平,推动全聚德在新形势下的产品换代和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566,318,940.67 | 1,777,258,646.53 | 1,777,258,646.53 | -11.87% | 1,860,556,610.96 | 1,860,556,610.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627,861.62 | 73,042,196.67 | 73,042,196.67 | -38.90% | 135,995,995.61 | 135,995,995.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302,309.69 | 57,160,961.08 | 57,160,961.08 | -64.48% | 119,441,389.56 | 119,441,389.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510,033.50 | 79,983,725.24 | 79,983,725.24 | -14.35% | 223,720,457.65 | 223,850,457.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47 | 0.2368 | 0.2368 | -38.89% | 0.4409 | 0.44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 | 0.0000 | 0.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0% | 4.89% | 4.89% | -1.89% | 9.27% | 9.27%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1,998,323,320.90 | 2,020,211,888.83 | 2,020,211,888.83 | -1.08% | 2,069,570,357.45 | 2,069,570,357.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01,657,733.58 | 1,502,696,712.77 | 1,502,696,712.77 | -0.07% | 1,509,855,144.40 | 1,509,855,144.40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30,000.00元,调减2017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130,000.0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00,797,521.39 | 357,470,407.49 | 432,692,554.42 | 375,358,457.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41,463.19 | 21,636,833.52 | 20,325,813.24 | -7,976,24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89,062.04 | 16,114,765.06 | 16,117,876.63 | -18,719,394.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00,100.13 | 29,441,522.62 | 74,620,419.55 | -16,151,808.5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1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20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2.67% | 131,606,774 | 0 | |||||||||
北京轫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7% | 11,000,000 | 0 | |||||||||
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5% | 7,241,131 | 0 | |||||||||
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中国股票基金 | 境外法人 | 2.00% | 6,169,352 | 0 | |||||||||
李明军 | 境内自然人 | 1.39% | 4,296,883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4% | 3,215,700 | 0 | |||||||||
王文义 | 境内自然人 | 0.53% | 1,628,720 | 0 | |||||||||
谢凌志 | 境内自然人 | 0.45% | 1,379,960 | 0 | |||||||||
凌舒宇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169,800 | 0 | |||||||||
骆静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090,112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第二名股东北京轫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第五名股东李明军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693,272股;第七名股东王文义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28,720股;第九名股东凌舒宇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69,800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56,631.89万元,利润总额为7,032.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2.7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4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0%,公司餐饮业务全年接待宾客658.92万人次。受餐饮行业,尤其是中式正餐竞争加剧影响,公司年度接待人次同比减少,导致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同比出现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新开直营门店5家,分别是全聚德大兴国际机场店、湘潭店、长春店、成都店及长春四川饭店;新开特许加盟门店2家,分别是丰泽园工体店、丰泽园南礼士路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餐饮门店共计118家,包括直营门店48家,加盟门店70家(含海外特许加盟开业门店7家),食品加工企业2家。
为推动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老字号守正创新,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及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商务部关于推动餐饮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支持老字号传承和创新传统技艺,推动老字号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深刻理解老字号品牌的文化价值,强化老字号品牌的责任担当,重新制定了品牌发展战略,“一牌一策”,找准每个品牌的发展方向,稳步推进老字号的创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发展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抓住“环境、服务、菜品”关键因素进行产品提质升级,优化经营效率和效益,不断满足顾客日益增长的体验需求。
(一)党建引领发展,保驾护航改革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围绕中心抓好党建。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紧抓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清正廉洁的干事环境,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二)提质增效,开源节流
1.优化布局,拓展新门店。公司利用新品牌孵化成果组合进驻新市场,在北京大兴机场开设了包括三个全新业态(小小全聚德、全聚德供销社、聚德面舍)的新门店和一个全聚德新版食品专卖店。该项目是公司面对新市场、新平台、新场所,围绕新的全聚德中长期规划推出的全新产品,其创新的品牌组合将成为丰富老字号品牌内涵的第一代新模型。同时公司进一步围绕打造生活方式聚集地建设,在长春赛特奥莱开设了全聚德和四川饭店两家直营门店;继续推进商业综合体模式门店的开店进程,报告期内开设了全聚德湘潭店、全聚德成都店。新项目开业以来获得良好口碑,效益不断提高。
2.创新菜品,吸引新老顾客。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创新菜品力度和更新频率,以调整菜单带动菜品创新,以菜品口味、出品改良留住老顾客,吸纳新顾客,90%的门店进行了菜单更新或菜品结构的调整。北京门店按月研发销售健康新菜品,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新品体验,带动门店销售收入的提升。同时公司继续狠抓烤鸭拳头产品的质量管控,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有效提升鸭坯和门店烤鸭质量。
3.强化平台,营销引流顾客。利用大众点评、支付宝口碑、雅座会员、首客首享等平台资源,充分挖掘平台的口碑传播作用,带动门店外卖和节日套餐销售,公司各门店共发起活动111项,其中大众点评活动67项,雅座会员活动27项,口碑营销活动9项,首客首享营销活动8项,吸引顾客到店消费,为企业增收带来实效。
4.创新产品,推动食品销售。公司积极推进核心关键产品创新攻关工作,以“口味好、品质高、较便捷”为特点,研发了全聚德品牌风味鸭系列产品,作为真空烤鸭产品的补充和支持,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已于2019年12月上市。仿膳品牌糕点和月饼在保留品牌特色的基础上,以年轻消费者为目标群体,推出全新独立小包装的绿豆糕、蛋黄酥等旅游伴手礼产品,设计风格清新简约,符合年轻消费群体的审美;新研发的香酥鸭肉、太妃黑糖流芯、黑芝麻曲奇等月饼新产品,风格时尚,符合市场潮流,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2019年公司月饼销售利润比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5.优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加强菜品、用工成本的精细化管理,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外部用工的管控和人事费用率的合理控制,强化日常对上述要求的巡检和考核,发现不合格情况立即下发成本预警通知单和提示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人员总量控制、用工结构调整、工作流程再造、技能培训强化等多维度改进,控制人工成本和菜品成本,降本增效明显。
(三)维护宣传,焕新品牌形象
1.梳理品牌,再塑品牌新形象。为提升品牌形象,公司提出“提一批、转一批、关一批”的门店转型提升计划,对于经营质量不佳,不能达到公司管控标准的门店进行关闭;对定位不准的门店加快转型调整,明确品牌细分定位;同时全面提升门店服务品质,实现管理升级。全年关闭直营门店2家,关闭不合格加盟门店6家,进一步加强了对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推动连锁加盟业务向高标准升级。
2.加大打假力度,保护老字号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多次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对侵犯全聚德品牌的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打击。对北京前门、王府井、北京西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市场联合检查,对售假商户联合工商进行查抄,对违规销售的终端商户采取取消售卖资格等方式,提升品牌形象。同时公司积极采用防伪溯源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提升防伪技术水平。通过一系列的打假行动,目前市场上制假售假的情况大幅减少。
3.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主题宣传。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聚德及各品牌标识主视觉形象进行调整,对公司官微、各品牌官微、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等多平台标识形象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并提升了品牌对外形象宣传。为加强主题宣传,全年发起多轮较有影响力的活动,包括主流媒体整版或半版深度图文报道和央视、北京电视台、大公网等有影响力的专题视频节目,
首发渠道广泛覆盖40多家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首发新闻总量近300条,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司的品牌文化、提质转型行动、发展战略等,多家媒体予以转发,宣传效应叠加。
(四)培训储备,加强队伍建设
公司一方面加强内部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成立“创新实验室”,选拔加速推进青年骨干管理团队培养,建立起适合年轻人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引进市场化人才,为管理人员队伍注入活力。同时公司继续通过加强烹饪专业校企合作,引进并留住订单班新人。通过加强现有员工整体技能培训,提升现有人员技能水平。
(五)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
2019年,公司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活动,彰显品牌,所属企业丰泽园饭店为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圆桌峰会午宴奉上了鲁菜经典菜肴。全聚德、仿膳饭庄等在京门店接待了埃及总统、智利总统、塔吉克斯坦总统、亚美尼亚总理等近200名贵宾。特别是2019年国庆节期间,公司核心区门店停业配合大庆活动,各企业抽调优秀服务人员服务观礼台贵宾,员工积极参加群众游行方阵等,我们以为国服务的政治站位,为民服务的真诚与热情,确保了安全与经营两不误,体现了老字号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同时也宣传了品牌,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表扬与肯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
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 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 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25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0,000.00 |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
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0,000.00 | -2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000.00 | 250,000.00 |
②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0,000.00 | -2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000.00 | 250,000.00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0,000.00 | -2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000.00 | 250,000.00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集团母公司及35个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期合并范围新增2个子公司,为长春四川饭店、全聚德长春店;减少2个子公司,为聚成德、鸭哥科技。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2020年1-3月净利润(万元) | -10,000 | 至 | -9,000 |
2019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64.15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20年第一季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整体餐饮经营环境产生重要且持续性的负面影响,公司的餐饮及食品业务均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净利润出现亏损。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长:卢长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