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0)第2038号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天沃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较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沃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天沃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沃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0年04月13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评价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工作成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对评价的方法、标准、程序以及评价的初
步结果、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方案进行讨论,进行审核。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机构、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财务会计控制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存货与仓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资产安全性风险、应收账款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 |
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
重要缺陷 | 利润总额的3%≤财务报告错报金额<5% |
资产总额的0.5%≤财务报告错报金额<1% | |
营业收入总额的0.5%≤财务报告错报金额<1% |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财务报告错报金额<1% | |
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但应仍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非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 |
重大缺陷 | 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净资产的1% |
重要缺陷 | 净资产的0.5%<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净资产的1% |
一般缺陷 | 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净资产的0.5%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照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3)重要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六、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