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程源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 2019年度工作中,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地出席了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均出席了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2次,通讯方式参加 7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 时间 | 独立意见事项 |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19年1月1日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19年4月19日 | 1、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9、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19年7月9日 | 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19年8月21日 | 1、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19年9月6日 | 1、关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19年10月22日 |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19年12月24日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公司现场对生产流程和生产特点、经营管理等进行了考察,并与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四、其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持续沟通,多角度了解公司各项议案的相关情况,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和理解,提高自身对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的识别和评价能力,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更好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现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chengyn@sem.tsinghua.edu.cn。2019年,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的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进一步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的高管人员等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程源)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