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8,806,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双象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9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铭 | 桑平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 ||
电话 | 0510-88587333 | 0510-88996380 | ||
电子信箱 | sx@sxcxgf.com | sx@sxcxgf.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超细纤维超真皮革、PU合成革、PVC人造革、光学级PMMA、PMMA板材的生产和销售,其中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生产,PMMA板材由全资子公司无锡双象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生产。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
公司是一家同时拥有超细纤维超真皮革、PU合成革、PVC人造革生产能力的企业,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其中超细纤维超真皮革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生产的超细纤维超真皮革、PU合成革、PVC人造革用于汽车内饰、家具、箱包、球类、鞋材、鞋里、手套、运动器材、服装和腰带等各个领域。
2、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业务
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生产的光学级PMMA主要用于替代进口广泛应用于LCD/LED液晶显示器导光板、LED照明器材、汽车灯和仪表盘、光导纤维、光学透镜、太阳能光伏电池、CD、VCD、光盘生产用高纯度光盘级PMMA、建材以及军工、医疗等领域。
3、PMMA板材业务
全资子公司无锡双象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光学级PMMA板材,产品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器、LED照明灯具、家电面板、雕刻工艺行业和建筑行业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1,416,596,779.46 | 1,395,654,118.89 | 1.50% | 1,273,442,515.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282,885.69 | 22,239,223.03 | 36.17% | 13,089,533.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592,014.17 | 18,024,079.45 | 47.54% | 5,569,632.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38,646.41 | 137,346,299.43 | -85.92% | 26,266,744.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94 | 0.1244 | 36.17% | 0.07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94 | 0.1244 | 36.17% | 0.07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5% | 2.30% | 1.25% | 1.39%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 | 1,328,038,766.04 | 1,302,879,606.87 | 1.93% | 1,293,420,81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2,362,421.36 | 857,840,735.67 | -0.64% | 835,601,512.64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20,544,487.71 | 342,422,143.55 | 346,072,982.53 | 407,557,16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14,791.71 | 16,948,374.75 | 4,042,878.06 | 6,076,84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84,912.85 | 2,929,339.13 | 9,597,922.36 | 11,979,839.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244,965.45 | 15,128,866.38 | 38,455,175.40 | 24,999,570.0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1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1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73% | 115,742,190 | 质押 | 52,000,000 | ||||||||
章志坚 | 境内自然人 | 4.05% | 7,238,600 | ||||||||||
芮一云 | 境内自然人 | 2.01% | 3,591,627 | ||||||||||
上海晋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3% | 2,550,500 | ||||||||||
廖丹 | 境内自然人 | 1.14% | 2,030,000 | ||||||||||
倪海春 | 境内自然人 | 1.12% | 2,000,024 | ||||||||||
储熙凤 | 境内自然人 | 0.93% | 1,667,700 | ||||||||||
吴凯 | 境内自然人 | 0.78% | 1,391,880 | ||||||||||
张嵘 | 境内自然人 | 0.78% | 1,386,000 | ||||||||||
徐文君 | 境内自然人 | 0.70% | 1,258,97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章志坚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23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股东芮一云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91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股东倪海春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00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股东吴凯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9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股东储熙凤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6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股东张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克服了严峻市场形势带来的种种困难和挑战,保证了公司的健康稳定运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元) | 2018年度(元)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收入 | 1,381,573,536.72 | 1,285,041,268.76 | 7.51% |
主营业务成本 | 1,236,699,254.42 | 1,149,085,382.50 | 7.62% |
销售费用 | 20,429,658.09 | 15,257,760.66 | 33.90% |
管理费用 | 40,201,294.15 | 37,285,614.68 | 7.82% |
财务费用 | -517,187.23 | -5,415,605.96 | 90.45% |
研发费用 | 48,873,933.01 | 48,291,944.23 | 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38,646.41 | 137,346,299.43 | -85.92% |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 5,171,897.43 元,增长 33.90%,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 4,898,418.73 元,增长 90.45%,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外币汇率变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 118,007,653.02 元,下降 85.9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为拓展市场承兑汇票收款方式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止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1,328,038,766.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3%,实现营业总收入 1,416,596,779.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282,885.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6.17%;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为 4.767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1694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超纤 | 483,111,345.63 | 40,448,519.88 | 8.37% | 8.65% | 0.23% | -0.70% |
PMMA | 645,821,687.16 | 93,523,461.64 | 14.48% | -4.64% | -5.37% | -0.11%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
分类和计量影响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 小计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 (60,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0,000,000.00 | ---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资产合计 | 60,000,000.00 | --- | --- | --- | 60,000,000.00 |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以上准则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上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越峰
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