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华培动力 证券简称:603121 公告编号:2020-036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于2020年4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复星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良森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3MA3C22Y305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0号楼301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济南复星平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张良森)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4日 |
合伙期限 | 201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开展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以上项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张良森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6232319740317**** |
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凤南一村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17楼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主要任职情况 | 复星总裁高级助理、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济南复星基金、张良森(减持前)均持有华培动力股票;张良森任济南复星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平怡”)委派代表,并在复兴平怡担任经理职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济南复星基金和张良森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4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140,100股,占公司股份的
0.5278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10,79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5%。在上述减持期间内,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济南复星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4月10日 | 960,100 | 0.44449% |
张良森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3月18日 | 180,000 | 0.08333% |
合计 | / | / | 1,140,100 | 0.52782% |
备注: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一种方式进行减持。
(五)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济南复星 | 持股总数 | 11,439,100 | 5.29588% | 10,799,900 | 4.999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439,100 | 5.29588% | 10,799,900 | 4.99995% | |
张良森 | 持股总数 | 0 | 0%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0% | |
合计 | 持股总数 | 11,439,100 | 5.29588% | 10,799,900 | 4.999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439,100 | 5.29588% | 10,799,900 | 4.99995% |
备注:2020年3月18日,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济南复星基金持股数量为11,439,100股,其一致行动人张良森持股数量为0股。详见公司2020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