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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0406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1页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0406号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 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三、 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2页

四、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彭凯(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勇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1 页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点和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以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入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使之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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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栢信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富易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新盛包装技术有限公司、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廊坊市信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7.7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5.5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结构

(1)治理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健全的法律治理结构。

①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战略、提名、

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提高了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由7个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不设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专业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运转良好,根据公司制定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

③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有效审核或监督。

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结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相对稳定的组织架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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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以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主集团,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次集团的管理模式。各集团的职能部门相互独立,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及组织内各层级的审批权限,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制衡的管理体系。同时,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内控变化的需求,不断优化公司的组织结构,逐步建立了与公司业务情况相适应的管理层次和组织结构,有效节约了成本和促进内部信息的传递。

2、人力资源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产,重视人才培养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公司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的任职条件,人员的胜任能力及评价标准、培训措施等,形成了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了岗位操作说明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此外,公司注重人才的职业操守,秉持“有德有才要重用,有德无才培养用,有才无德限制用,无德无才不得用”的用人观,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建立了富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报告期内,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手册》重新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人员管理的相关措施和绩效考核机制,规范了内部控制程序。

3、社会责任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努力平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的关系。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各种应急预案,制定了环境方针和ROHS有害物质管控方针。不断改善自身环境行为,做到预防污染,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公司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针对不同地区特殊情况和一般情况给每个利润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在生产车间对主设备配置了相关辅助防护设备,并配置专门安全专员;夜间生产照明设备达到工业作业安全标准,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轮班和巡查制度,以上措施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生产人员培训上岗,具备胜任能力,生产过程中佩戴防护用具;根据总部规定,各下属公司均按要求设立了健康站,配置了血压仪、称重仪以及急救药箱和药品。有效避免了危害员工职业健康的情况发生。同时,公司总部通过了由深圳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总部企业认定,并荣获“龙华区总部企业”称号。此次认定为公司在享受总部扶持政策支持、住房优先政策等方面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报告期内,公司身为人才安居重点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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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组织了首次配租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员工按政策享受公租房的福利,达到了公司留才的目的。针对员工其他福利方面,公司重新装修了员工食堂,制定了丰富的一日三餐营养餐单;每年公司组织员工出游活动,丰富员工的生活。

4、企业文化

公司以“力争成为受人尊敬的公众企业之一”为愿景,以“创新、诚信、感恩、共赢”为核心价值观。公司的发展理念包括“安全第一、信誉至上、质量绝对、效益共赢”,公司的客户理念包括“客户经济时代,没有人会原谅你的解释;给你支付薪水的不是企业,是产品”,公司的服务理念包括“创造客户需要的产品,做出客户期望的品质,满足客户需求的交期”等。为实现公司的使命及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实施环境非常重视,对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进行深入学习和宣导,营造了良好的控制环境。

5、内部审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经济合同审计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生产财务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职责权限,为公司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奠定了基础,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保障。公司成立了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和监察,专职人员具备胜任能力和必要职业技能,对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和审计。

6、资金管理

(1)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财务部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制定了包括《营运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个人借款管理办法》等资金活动内控制度,明确公司资金管理和结算要求,加强资金业务管理和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现金日清月结,银行存款每月对账,实行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票据的保管和印章保管的分离控制,有效地防范了资金使用风险。在账户管理方面,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均经过严格和完备的审批手续,确保了银行账户的安全管理。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活动情况,如进行盘点及例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2)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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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向、管理及监督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并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实行专项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核查,截至到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7、采购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体系和采购内控制度。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谈判与核准、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所有权限采取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加以限制。采购人员具备胜任岗位能力,采购遵循公司既定的流程和表单,采购下单前对料件进行了必要的询价、比价程序,并有核价签核单,确保采购价格基本遵循“孰低原则”,有效控制采购成本;采购核价签核单送财务审核,并经管理人员审批;采购物料入库后,收货员对采购物料数量、规格进行核对,品质按标准进行检验,发现不良品时及时办理退货流程,实物入库和系统入库保持一致,实现对物料全过程的跟踪控制。此外,公司内部审计部每年均将采购业务纳入对各下属公司常规审计项目,对采购规模较大的下属公司,则实行采购专项审计,有效监督和促进采购业务的规范运作。本报告期内,采购与付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按照既定的制度规定进行业务处理,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8、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销售内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以风险为导向、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销售管理措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明确的销售目标,并每期进行考核,针对未达目标项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风险应对措施。建立了一只以业务开拓为主业的业务梯队,并对业务人员进行规范系统的培训,为销售增长提供了动力。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制度,对客户的信用风险,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及时收回款项,最大限度降低了逾期账款风险。公司针对业务人员制定了明细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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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大大促进了业务人员开拓市场的积极性,为实现公司利润提供保障。同时,为规避样品风险,公司制定了客户送样数量控制办法,对不同客户、不同产品送样数量进行合理控制,有效保证了销售收入的最大化,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实行了销售协议的签订执行、销售发货过程的复核及确认,货款的回收确认,开具发票并进行相关会计记录,确保了销售业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9、资产管理

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规范了保管和报废的流程,提高了存货的使用效率。每月按照制度组织落实存货盘点工作,对差异项及时调查原因并进行处理,确保账实一致,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管理中的各种舞弊和错报现象。对于长期呆滞物料,及时按流程进行报废处理,降低了库存的压力和提高了存货周转能力。存货管理业务由仓储部负责日常工作,总经理对仓储部工作进行监督,报告期间,仓储部控制良好。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取得和验收、折旧、保管和处置全过程的会计记录、内部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和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在手续健全、审批流程结束后才可进行支付。每半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专项盘点,并与财务系统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如遇遗失差错,调查原因并进行处理,预防管理不善造成风险。如需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必须由总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对于未到年限即报废的固定资产,须查明原因并上报集团总部处理。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内部管理,明确职责范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对于风险较大的无形资产,及时采取防御措施,保证了无形资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10、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管理公司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申请、审批、监督等业务流程。在对外投资控制上,对外投资按照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计划实施。投资前开展可行性研究,依据研究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策。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业务、重大筹资活动等方面进行控制,统一所有单位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参与其年度预算的编制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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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其业务开展范围与权限体系、对其重大投资与筹资进行专门审查等。所有对外投资的投资收益均由财务部统一核算,不存在未列入本公司财务报表的账外投资收益。在关联交易的控制上,公司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11、对下属公司的控制

公司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内部流程及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每月对各下属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对其反馈的整改内容,结合图片和数据指标进行分析、考核、评分,并进行排名,进而掌握各下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运营管理状态。每年通过现场审计进行检查、核实。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对各下属公司的政策、流程等进行服务、指导和监督。以上措施有效实现了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

12、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适合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并实际执行,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编制制度》等制度。公司已建立内部会计核算体系,配备了专职人员。公司利用计算机系统来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实际应用于会计核算领域,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程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对网络安全方面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措施。公司的各项会计估计均依据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或行业惯例确定,并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因客观环境、公司业务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均按原批准程序重新进行审批。因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核算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将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编制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与相应的会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实施。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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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股价敏感性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过程有效的控制。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制定了公司各部门沟通的方式、内容和时限等相应的控制程序。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

14、全面预算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由财务部归口管理,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编制年度预算。报告期内,公司的预算管理平稳实施,实现了对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控制,减少了预算的盲目性,增强了预算的可行性,预算的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执行有效。

15、档案与印鉴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公司档案,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避免重要档案资料的流失,公司已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加强电子化档案建设,设置相应的使用级别和查询权限,确保档案资源在公司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价值。为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维护公司形象和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公章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印章刻制、变更、销毁必须遵守相关审批程序。规定公章使用必须设立登记簿,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出差时,必须书面出具《临时委托授权书》,且实行“一次一授权”。公章拿出公司外使用时,必须由两人同行外出看管。对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要求切实履行不相容岗位分离保管原则。公司内部审计部每次对母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进行内部审计时,重点检查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档案与印章管理的执行情况符合制度规定。

16、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制定了《举报投诉管理制度》、《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规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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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管理信息传递活动,保护公司信息安全。公司明确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程序和传递范围,确保信息及时沟通,并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将发现的重要信息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同时,利用公司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与沟通更迅速、顺畅。公司除了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司信息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直接到访公司和见面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通过沟通加强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

17、信息系统

为增加公司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保密性,公司通过网络将各下属公司ERP系统数据整合到总部服务器上,且每日进行拷贝。同时,公司制定了《内部系统权限管理办法》、《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等,对IT控制环境、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进行规范。

18、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合同审批会签流程进行了规范,对合同的主体、形式与内容、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与解除以及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合同的保管和建档等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公司的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了合同风险,有效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合同管理工作归口法务部负责,在合同规范、预防诉讼风险方面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每年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及监察时,将合同管理列入重点审计方面,从源头防止了风险的发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对外投资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资产管理管控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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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的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的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的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直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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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财产损失的,以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指标衡量。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5%重要缺陷:当年税前利润的3%≤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5%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以重大负面影响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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