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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0-00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20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物流”)产生部分关联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0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总计不超过3,000.00万元。

2、董事会表决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以5 票同意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姚勤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2020年计划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华东物流之间发生的接受运输劳务、货运代理劳务、接受通关点、站场服务、承租资产、提供货运代理劳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华东物流20000%
小计2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华东物流2,0001734.830.59%
小计2,0001734.830.59%

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业务量按月结算。

2、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及结算水电费、食堂餐费

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租金按照50元/月/平方米价格,水电费及食堂餐费按照市场价格与华东物流进行结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预计发生额
办公场所租金不超过400.00万元
水电费及食堂餐费不超过400.00万元

3、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截至披露日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华东物流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华东物流150.71

(三)关联关系与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与交易方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华东物流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75%股权,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华东物流50%股权,通过股权关系,公司可以对华东物流实施重大影响,公司董事长沈黎明担任华东物流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毅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联席总裁、董事姚勤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董事钱康珉担任华东物流监事,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东物流

①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26日住 所:昆山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法定代表人:缪伟刚注册资本:11,968.1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1,968.12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28418584P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货物在昆山玉山站通关分流提供订仓、堆存、仓储、国际货运代理等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主营业务:通关点卡口、场站服务

②简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东物流的总资产为19,214.21万元,净资产为18,835.7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96.39万元,净利润314.16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华东物流投资经营管理的“沪苏直通式口岸玉山监管站”是国家海关总署1997年批准建成的全国第五个陆路直通式转关运输监管站试点,是昆山地区进出口物流转关运输的唯一通关点。华东物流作为通关点的运营主体,是陆路口岸通关公共平台,承担海关监管、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电子口岸等服务职能,主要为进出口货物通关分流提供报关、报检、仓储、堆存、集装箱运输、拆拼箱、国际空海运订舱、货代等综合性服务的海关监管功能。公司作为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日常有大量货物在昆山陆路口岸完成转关,与华东物流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其提供的通关点、场站服务;同时,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及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华东物流租赁其投资建设的“昆山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四座仓库、集装箱堆场、卡口及全套附属设施,以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华东物流之间的交易包括发生的接受运输劳务、货运代理劳务、接受通关点、站场服务、承租资产、提供货运代理劳务等,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其他客户、供应商报价一致,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因华东物流作为当地海关指定的唯一通关服务场站,公司在该地区开展业务将导致本关联交易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赵子夜生先生、赵一飞先生、李林海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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