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发行方案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发行对象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双创文化影视、文鹏投资、亦琶咨询、微盟投资和陈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双创文化影视、双创宝励和文鹏投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3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上述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具体发行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4.31元/股。 |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0,000,000股(含160,000,000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0,000股(含130,000,000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030.00万元(含56,03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
发行方案
发行方案 | 调整前 | 调整后 |
20%。其中,双创文化影视认购金额原则上为35,000万元且认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含本数);文鹏投资认购金额原则上为8,000万元;亦琶咨询认购金额原则上为3,000万元;微盟投资认购金额原则上为2,000万元;陈强认购金额原则上为2,000万元。 | 30%。其中,双创文化影视认购金额为38,790万元且认购数量为9,000万股;双创宝励认购金额为8,620万元且认购数量为2,000万股;文鹏投资认购金额为8,620万元且认购数量为2,000万股。 | |
限售期 |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