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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2 发行规模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 债券期限

2.5 债券利率

2.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担保事项

2.8 转股期限

2.9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0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1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2 赎回条款

2.13 回售条款

2.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1-1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上述议案1-10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1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1-12项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王贵升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11-13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修订稿)》。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担保事项
2.08转股期限
2.0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0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2赎回条款
2.13回售条款
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议案》
8.00《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0年4月28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证券部收,邮编:51812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蔡林生、周宇英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243637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243609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

邮政编码:518125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五)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5739

投票简称:明阳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3: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担保事项
2.08转股期限
2.0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0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2赎回条款
2.13回售条款
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议案》
8.00《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日(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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