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88号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目 录 | 页 码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0 | |
三、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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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88号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阳电路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明阳电路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明阳电路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阳电路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明阳电路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明阳电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0年4月10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7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80万股,发行价格为22.30元/股。截至2018年1月29日16时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8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840,0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4,84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1,990,943.4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沙井支行(账号749769968324)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7,731,147.8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108,852.2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1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864.77万元,其用途是: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20,984.42万元,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3,290.7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589.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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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合计 |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 686,840,000.00 |
减:承销费、保荐费 | 34,849,056.60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651,990,943.40 |
减:发行费用 | 12,882,091.20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39,108,852.20 |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318,647,705.98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28,601,430.49 |
减:手续费支出 | 11,142.06 |
减: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 3,145,907.20 |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45,905,527.45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 303,210,000.00 |
2、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49769968324 | 2018/1/29 | 651,990,943.40 | 1,196,381.04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49769980045 | 5,633,750.24 | 活期存款 | ||
3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 506010100100010250 | 5,996.14 | 活期存款 | ||
506010100200003767(理财子账户) | 5,859,400.03 | 七天通知存款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新支行 | 0039298903003510246 | - | 已销户 | ||
合 计 | 42,695,527.45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管理。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共计303,21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 人民币 元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43,000,000.00 | 2019-7-31 | 2020-1-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19-8-28 | 20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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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产品银行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19-9-5 | 2020-1-1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2410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19-9-12 | 2020-1-1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T+0 | 19,000,000.00 | 2019-9-16 | 2020-1-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41,210,000.00 | 2019-11-18 | 2020-1-15 |
合计 | 303,210,000.00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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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910.8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1,864.7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19年度: | 10,154.6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18年度: | 19,301.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17年度: | 2,408.8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52,205.52 | 52,205.52 | 20,984.42 | 52,205.52 | 52,205.52 | 20,984.42 | 31,221.10 | 2021年01月29日 | ||
2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4,115.79 | 4,115.79 | 3,290.77 | 4,115.79 | 4,115.79 | 3,290.77 | 825.02 | 2019年01月29日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589.58 | 7,589.58 | 7,589.58 | 7,589.58 | 7,589.58 | 7,589.58 | 2018年05月03日 | |||
合计 | 63,910.89 | 63,910.89 | 31,864.77 | 63,910.89 | 63,910.89 | 31,864.77 | 32,046.12 |
注1: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开披露文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75,787.92万元,预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3,910.89万元。上述拟投资项目将按轻重缓急实施,实际投入时间将依据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项目的进展情况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分析如下:
(1)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并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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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1年1月29日。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仍有预留,未完全使用完。
(2)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项目尚需支付金额人民币510.4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合同尾款的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从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人民币314.59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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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481号”,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5,670,532.05元,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金额 |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28,649,169.36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17,021,362.69 |
合计 | 45,670,532.05 |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5,670,532.05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1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正常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的、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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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品等)。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的、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已于2020 年 1 月13 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投资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303,210,000.00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存款方式 | 存款金额(人民币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活期存款 | 1,196,381.0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活期存款 | 5,633,750.24 |
七天通知存款 | 30,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 活期存款 | 5,996.14 |
七天通知存款 | 5,859,400.03 | |
合计 | 42,695,527.45 |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共计303,21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 人民币 元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43,000,000.00 | 2019-7-31 | 2020-1-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19-8-28 | 2020-1-15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19-9-5 | 2020-1-1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2410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19-9-12 | 2020-1-1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T+0 | 19,000,000.00 | 2019-9-16 | 2020-1-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41,210,000.00 | 2019-11-18 | 2020-1-15 |
合计 | 303,2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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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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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净利润)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1 |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本项目的财务评价计算期为10年,达产后平均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7,819万元,实现净利润12,720.1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3.84%,投资利润率为20.60%,税后投资回收期(静态)为5.81年。 | —— | —— | —— | —— | 不适用 |
2 |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注:实际效益是指年度内募投项目投产的销售收入所对应产生的净利润。具体编制说明如下:
1、 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1)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承诺效益:本项目的财务评价计算期为10年,达产后平均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7,819万元,实现净利润12,720.1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3.84%,投资利润率为20.60%,税后投资回收期(静态)为5.81年。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并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1年1月29日。项目延期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属于研究开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
2、 募集资金实际效益的计算口径与方法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实际的净利润,将根据“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产生的对外销售收入扣除相应成本及应分摊的期间费用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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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0日批准报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