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海诚:关于公司支付业主工程项目保函索赔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支付业主工程项目保函索赔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保函索赔涉及工程项目情况介绍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6年4月7日,北京公司与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的方式签订了阿联酋ITTIHAD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投资的《年产33万吨文化纸工程》总承包合同。北京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指导开机、质保管理等工作,合同自签订日起正式生效,总金额为2.555亿美元,总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2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后续项目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要求定期发布的公告。

按照合同约定,该项目的完工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后22个月,即2018年10月14日,北京公司收到的Test on Completion Certificate(竣工试验证书)所载日期为2020年3月8日。北京公司认为,该项目工期的延误是由多方原因造成,包括业主预付款延误;业主办公楼迁址变更造成更新开工许可延误;供应商到货延误、政府报批手续延误等等。根据总承包合同,对于完全因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业主方有权向承包商提出工期延误索赔,工期延误违约金累计上限为合同总金额10%。

截至本公告日,项目累计收到合同款2.09亿美元。

按照总承包合同要求,北京公司作为申请人,以项目业主为受益人,向巴克莱银行申请开具了金额为2,235万美元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对其在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履约行为进行担保。

同时,根据北京公司的申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向巴克莱银行出具了反担保,保证在业主向巴克莱银行申请兑付履约保函时,对巴克莱银行支付的钱款进行偿付。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函索赔主要内容

2020年4月7日,业主提出了银行履约保函支付索赔,2020年4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发来的告知函:北京宣武支行收到境外转开行巴克莱银行保函索赔电文,其中一项保函的被保证人为北京公司,担保人为公司,金额为2,235万美元。北京宣武支行按照反担保惯例须于2020年4月14日前付款。现北京宣武支行要求公司先行缴存索赔金额2,235万美元至北京宣武支行相关账户。

公司已按照要求支付该索赔金额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经紧急成立该项目危机处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来处理该事件,并将会同相关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手段积极地与业主方进行交涉,并着手准备相关的诉讼。对于保函索赔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将会同律师事务所及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进行评判。

对于该项目,公司已经按照归属于北京公司合同额的约95%确认了收入,并在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进行了体现。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