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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报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12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报审计服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3日,并于2014年1月16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1401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刚,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森远股份、辽宁成大、鞍重股份、亚世光电、智云股份、机器人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是森远股份、辽宁成大、鞍重股份、亚世光电等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超过20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颖,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聚龙股份、凌钢股份、锌业股份、芯源微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是聚龙股份、芯源微股份等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超过20年。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 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110家A 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 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晓刚,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森远股份、辽宁成大、鞍重

股份、亚世光电、智云股份、机器人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是森远股份、辽宁成大、鞍重股份、亚世光电等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超过20年。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郎海红,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颖,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聚龙股份、凌钢股份、锌业股份、芯源微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是聚龙股份、芯源微股份等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超过20年。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在为公司提供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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