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叶正华、钱祖明先生已辞去申华控股董事职务,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高新刚、马妮娜二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新刚 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上市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机事业部财务总监兼沈阳第一机床厂副总经理。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总部部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等职。现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马妮娜 女,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工商银
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党委书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管理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浑南金融管理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现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