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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信新材股票代码3007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束珺陈红
办公地址新沂市珠江路19号新沂市珠江路19号
传真0516-886823890516-88682389
电话0516-816399990516-81639999
电子信箱huaxin@huaxinchina.cchuaxin@huaxinchina.cc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家“金卡工程”配套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全套材料生产企业,也是国内领先的功能性薄膜材料提供商,国内唯一一家智能卡基材行业上市公司。专业从事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为国内外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位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卡基材,同时为装饰装潢、光学材料等行业提供新材料。公司主要生产PETG、PVC、ABS、PC及生物基材料等五大系列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金融、交通、通信、装饰、装潢、包装、社会保障、安全保障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以销定产,按需生产。由于下游客户因产品的需求不同而对功能性薄膜的材质、性能、颜色、规格等有不同的需求,订单中客户的个性化定制产品较多,对企业快速应对客户需求的研发能力和快速满足订单需求的生产组织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较大的生产规模,能够及时研发生产市场需求大、技术含量高、质量稳定的产品,因此公司在行业中具备较高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整体经营环境、经营模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其中中高端新产品(如PC系列、彩色卡基系列、非接触卡基材料等)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营质量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68.70万元,同比增长2.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70.43万元,同比增长1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42.44万元,同比增长

13.71%。具体经营情况分析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将立足于智能卡基材领域,大力发展环保新材料,在巩固目前行业领先地位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满足不断发展的功能性薄膜材料市场需求。公司所处行业下游主要为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国有制证单位,涉及国民经济多个行业领域,尤其是发卡量巨大的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交通卡、通信卡等领域,基本不受经济周期影响,因此公司所处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公司主要生产PETG、PVC、ABS、PC及生物基材料等五大系列产品,为功能性薄膜材料中的中高端产品,对于设备性能、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原料配方等方面要求较高。公司在前述方面具有明显竞争优势,产品性能和质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行业地位突出,目前公司是中高档智能卡基材行业领先企业,也是国内智能卡基材行业唯一一家上市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315,686,980.16306,597,814.922.96%283,838,78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04,271.8446,683,782.4110.75%43,088,81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424,385.9439,067,827.1513.71%38,169,48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769,736.7930,745,311.15126.93%38,021,019.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468.70%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0.468.70%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0%8.97%0.23%14.33%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656,755,509.55597,251,379.159.96%563,404,38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5,081,615.19539,521,343.358.44%505,637,560.9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3,377,358.0076,317,407.4978,762,561.4087,229,65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29,257.7812,618,181.1211,327,097.1113,929,73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43,733.8711,980,474.5310,034,573.5612,765,60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8,359.6927,008,156.7410,980,831.4833,069,108.2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24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53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1.00%52,224,00052,224,000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30%6,451,2006,451,200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00%6,145,3400
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44%1,476,8640
李振斌境内自然人1.20%1,228,8001,228,800
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04%1,061,1360
康安卓境内自然人0.88%901,0340
#潘勤境内自然人0.59%600,0000
#李学义境内自然人0.25%255,8000
王云松境内自然人0.25%252,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李振斌,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李明澈,李振斌与李明澈系父子关系。截止 2019年 12月31日,李振斌直接持有华信新材1.2 %股份,间接持有华信新材29.4984%股份,李明澈间接持有华信新材1.5%股份。因此,李振斌、李明澈父子二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华信新材32.1984%股份; 2、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168),实际控制人为单祥双。截止 2019年 12月31日,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信新材1.04%股份,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信新材1.44%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长期从事功能性薄膜材料行业工作,通过将务实的经营理念和专业技术背景相结合,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发展动态和规划公司发展方向。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均为公司间接持股股东,与股东利益一致,具有适应市场需求,推动企业研发创新,促进企业不断发展的责任和能力。多年来公司始终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经营稳健,经营业绩实现稳定增长;财务状况良好,资产状况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无商誉资产,现金流充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无股权质押,企业管理控制权稳定。因此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抵御风险能力较强。

(一)2019年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2019年度经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研发创新、设备技术、质量品牌等优势,不断开拓创新,提质提效,深耕挖潜,降本增效,生产经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68.70万元,同比增长2.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70.43万元,同比增长1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42.44万元,同比增长13.71%。报告期公司继续保持智能卡基材料行业领先地位。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工作

1、有效利用公司设备技术优势,提质提效,降本增效。报告期公司继续对原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智能卡基材生产线全面投入使用,年产4000吨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2019年8月底建成投产,上述生产线主要设备引进德国、意大利,智能化、自动化程度高,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产品质量,降低了人工成本,促进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公司盈利水平。

2、紧跟市场需求,充分利用公司研发创新优势及新增先进生产线的设备优势,研发储备新技术,生产推广新产品,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竞争力,取得较好成效。报告期公司PC系列产品、彩色卡基系列产品、非接触卡基材料等中高档系列产品销售同比增幅明显。

3、发挥公司品牌优势及客户资源优势,加强技术交流,强化服务意识、适应性和配合度,及时了解、满足客户的个性化产品订制需求和产品的升级换代需求,与下游中高档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位继续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整体经营质量较好。

4、有效利用公司资金充裕优势及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全年波动较大的特点,在主要原材料价格相对较低时大量购买储备,缓解了全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影响生产成本的压力。

5、按计划做好募投项目建设工作。2019年8月底公司年产4000吨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已建成投产,该项目主要设备引进德国,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高,整体设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生产线在洁净室内全封闭运行,洁净度达到动态万级、静态千级水平,为生产高品质产品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建设的第三个募投项目,建设该项目主要基于公司原有研发场所分散、场地较为拥挤、实验设备较少、缺乏试验线等原因。建设新的研发中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能力。报告期公司按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实验设施、设备等的选购及研发大楼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计划将于2020年底完成。

6、多措并举促发展。为利用上海的区位、人才、信息、资源等优势,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快公司发展,公司在上海漕河泾科技绿洲南桥园区购买研发办公楼,设立分公司。2020年1月公司取得上海研发办公楼产权证,为上海分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7、综合管理规范有效,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内部控制行之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2019年度公司先后荣获徐州市“先进集体”、徐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徐州市“专利领航企业”、江苏省“健康单位”、江苏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获得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中国信息产业创新发展明星一等奖”等奖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PVC233,646,791.2023,813,841.4122.66%5.46%7.76%2.18%
PETG68,000,682.9025,350,403.5949.74%-11.81%-13.94%1.03%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议案。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塑科技有限公司,该议案于2018年12月12日经由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吸收合并后本公司无子公司。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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