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效益持续增长,在公司治理、股东回报都实现了双丰收。报告期内监事会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监事会成员工作勤勉尽责,较好的维护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运转,保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下面就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情况: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3、《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议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
(七)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形,经对每一
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到会、召开、讨论、表决等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均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能够审慎对待公司的每一个决策。所作出的决议均建立在对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判断作出。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成员有未尽到勤勉尽责,滥用决策权利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事务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现象,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充分执行了公司董事会决议,遵守公司授权批准程序,没有发现存在未勤勉尽责、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监督,对公司财务检查重点主要集中在公司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匹配情况,交易事项是否准确记载于会计账簿,交易收付款与合同约定执行情况,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收付款授权批准手续的执行情况及逾期收款采取催收措施,资产减值准备测试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测试结果是否准确合理,合并报表编制及内部交易的抵销,会计报表列示等。
经过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需要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执行财务监督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公司内控、风控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和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以保证与公司业务发展水平相匹配。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有效。
(四)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情况,信息披露内容的编制及报送董事会、监事会情况,信息披露的完成情况,认为公司重大信息传递及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定期报告及公司重大事项审议监督
1、定期报告的审议: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流程,以保证专款专用,监事会检查了募集资金的付款情况,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付款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付款,未发现有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付款情形;监事会未发现募集资金有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存放于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情形。
监事会结合日常对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检查情况,审核了《金龙羽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提议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一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均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11日